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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克当年能送儿子去布尔津读书,再读大学,后来参军,就意味着他绝对不是保守的人。他对外面的世界了解不多,却也知道现代化武器的厉害。想了片刻,他终于答应了康巴萨的请求。
伯克去白桦林后的空地上组织村里的壮汉。康巴萨回到停放越野车的地方,取出藏在车里的枪支,给袁森他们都分配了,便跟着他爸爸的队伍朝阿尔泰山走去。
三十多人在康巴萨父亲的带领下,翻过三座海拔两千多米的山峰,又越过数座峡谷,花了将近两天两夜的时间,才抵达阿尔泰山脉之中一座奇高的山峰。
他们一路紧赶慢赶,不作停歇,饿了就吃随身携带的肉干和水。上了山峰,伯克派了四个经验丰富的壮小伙,依照他预订的路线探路,发现可疑踪迹就以口哨为号。哨声模仿各类鸟兽,如果声音高昂尖厉,就是在一定范围内没有敌踪;如果声音浑厚低沉,犹如兽吼,就是发现敌人踪迹,需要小心。
他们一行人上了这座山峰,穿过丛林,伯克就示意所有人朝一个方向分开走。伯克见识过枪的厉害,前面还有一片林区,过了林区就是雪峰,雪峰上没有任何障碍物阻挡,他们人数太多,很容易成为敌人的活靶子。
袁森看这群人散开的架势,有点散兵线的味道,便对康巴萨说:“没想到你爸爸待在这个与世隔绝的部落里,军事素养还不错嘛。”
康巴萨还在为他们被绑的事儿懊悔,讪讪笑道:“这么多年来,我们部落有一项必备生存技能——群猎。在群猎中,族人学会了许多对付野兽的办法,还从野兽族群中学到了更多技巧,这种散兵线队形就是草原狼捕猎常用的。”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进了原始森林。这一带的树木都是落叶松,树木间距颇宽,地上铺着一米多厚的枯黄松针。
前面突然传来两声低沉的号叫,像是猎物中了猎人的套,伯克急忙让众人停下,隔了几分钟,他回了一声鸟叫。
那边的号叫转为嘶吼,伯克沉思了一下,看脸色似乎明白过来了,让大家赶紧过去。
散兵线慢慢朝声源处靠拢,在两百多米远的一棵大树下,有人在地上发现了两根烟蒂。
伯克走过去看了看,其他人在几十米范围里仔细搜查其他踪迹。
有人在一棵落叶松下找到了一片水迹,伏下身子闻了闻,立刻捂住鼻子,又摸了摸,低声向伯克说了一些袁森听不懂的话。
康巴萨向袁森几人转述道:“尿迹还有余温,他们没走多远。”
袁森点点头,此时密林中能见度很低,眼中的人和物都被染上一层冷冷的灰色。大家知道敌人就在不远处,谁都非常小心,袁森、康巴萨等人有枪的走在前面,族里的勇士分散在后,他们拿着标枪和弓箭准备攻击。
他们小心翼翼地朝前挪动了一百多米,正前方突然传来急促的兽吼声,就如同猛虎遭受围攻时发出的呻吟声,众人一惊。
康巴萨一猫腰,蹿进前方密林里,袁森、王慧、艾凯拉木也不迟疑,跟了过去。他们的身体擦过垂下来的松针,发出沙沙声。
康巴萨在密林里犹如顽猴来去如风,林子里本来极黑,袁森跟着前方一团黑影腾挪纵跃,不至于跟丢。
前方树木密集,而且还有灌木一类的植物,满是荆棘,十分难走。康巴萨完全不顾这些,不减速度,袁森更不敢减速,怕一不小心跟丢了,身上被刺伤了好多处。袁森暗暗心惊,看康巴萨的样子,前面报信儿的人肯定找到了重要线索,或者遇到了危险。
袁森跟到密林深处,报信儿那人的声音早就停了,只见康巴萨在一棵大树下停了下来,打亮了手电筒,照着树下。袁森凑近一看,心中一惊。艾凯拉木和王慧也跟了过来,道:“怎么回事?”
树下的情形简直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那个探路壮汉被人脱去皮袄,捆在树上。用来捆人的东西不是绳子,而是一根从死者肚子里抽出来的肠子,那肠子在树干上绕了一圈,在死者腰上打了个死结。壮汉眼睛大睁,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他肚子上有一个大窟窿,热血还在咕噜咕噜地往下流,树下被染红了一大片。
空气里飘着刺鼻的血腥味,王慧捂着嘴巴,差点儿呕吐出来。
艾凯拉木大叫道:“老子纵横南北疆,就没遇到过这么狠的人。早知道那帮人这么恶毒,咱们就在河堤夜市把他们办了。”
康巴萨痛苦地闭上眼睛,在尸体面前缓缓跪下来,用手去抚他的眼睛,可他的眼皮怎么也合不上。
康巴萨喃喃自语道:“兄弟,对不起,我来晚了——太晚了——”
过了一会儿,伯克带着人马围了过来,看到被捆在树干上的尸体,怔了一下。部族里其他壮汉看到同伴死状惨烈,个个目眦欲裂、捶胸顿足,发出野兽般的咆哮。一拨人拿着弓箭长矛遁入黑暗中,试图找到谋杀者报仇雪恨。
伯克蹲下来,看了看死者的伤口,又盯着他的眼睛看了一会儿,对周围的人说:“都回来——是所有人——包括探路的——”
族里的壮汉一愣,那些跑出去不远的人也退了回来,怔怔地看着他们的伯克大人。按照惯例,他们现在要做的事是找到敌人,报仇雪恨。
作为一名勇士,他们的字典里从来没有“退缩”两个字,特别是族人被惨杀的时候。
伯克脸上罩着一片阴云,他指着尸体道:“你们都别轻举妄动,过来看看巴雅恩是怎么死的,看看他的伤口。”
两个靠得比较近的族人凑过去查看了一番,惊叫道:“他——他——他的伤口是被撕咬的。”
袁森心里一惊,身上起了鸡皮疙瘩,凑过去仔细看了看。只见伤口周围极不规则,上面有深浅不一的大牙印,一部分皮肉朝上翻起,显然是动物用牙咬过的。
这个叫巴雅恩的壮汉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被虐杀,不是人为,而是被某只动物咬破肚皮,拉出肠子捆在树上,还打了个死结。
世界上有这么高智商的动物吗?袁森疑惑不解。
康巴萨部族里的壮汉从小就在阿尔泰山原始丛林里捕猎,身体强壮,野外生存技巧过人,如果被某只动物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杀死,那么这只动物至少是一只体型奇大的野兽,狮豹级别的,可是他们在松针地面上,没有看到任何大型动物来过的痕迹。
伯克默默地解下巴雅恩的尸体,找了一棵位置好的大树,在树下挖了一个大坑,将巴雅恩埋葬了。
“根据族里的规矩,勇士在狩猎的时候死去,要把他们埋在附近最高大的一棵树下。这样,他们的灵魂就能依附着大树,距离太阳更近一点。”康巴萨解释道。
埋好巴雅恩的尸体后,伯克召集众勇士,命令他们不能再单独行动,他们的对手很有可能不是人,而是隐藏在密林中的身手敏捷的猛兽。如果有人遇险,立刻出声示警,大家围捕过去。
看了巴雅恩的死状,众人心头都压着一种沉甸甸的东西,他们为一位勇士的死去而感到难过,更对这种他们没有见过的野兽感到恐惧。
众人摆成散兵线的阵形,彼此间隔不到十米,族里的壮汉都打着火把,康巴萨、袁森他们用的是强光手电。
现在最大的威胁不是抢了雪山地图的敌人,而是能够快速杀死他们的野兽。
有人很快在前面的灌木丛里发现了血迹,那血迹有巴掌那么大,十多米外的地面上也有一片。
狩猎经验丰富的猎人闻过血的味道后,判断这是死去的勇士巴雅恩的血,应该是野兽身上沾了巴雅恩的血,离去的时候沾在地上的。
他们循着血迹在密林里前进,每隔几十米,他们就可以找到一小片血迹,都是巴雅恩的血。看到血迹,勇士们心中的仇恨就恣意生长,他们恨不得将那只野兽捆住,用锋利的长矛在它身上扎几十个洞,用弓箭射穿它的心脏。
漆黑的落叶松林里,几十个火把照亮了一方空间,寂静的林中回响着众人踩在松针上的沙沙声。
受困于那只躲藏在黑暗中的神秘野兽,众人的心都悬着,耳朵、鼻子、眼睛都进入高度戒备状态,哪怕周围很小的声响,都能激起他们强烈的反应。
一阵清脆的枪声打破了黑暗,打头进入密林中的壮汉跌倒在地上,额头正中开了一个口子,鲜血从口子里流了出来。
众人立刻卧倒,袁森和艾凯拉木朝子弹射来的方向回击,打了十几枪,黑暗中却没了回应。
他们把火把和手电都熄了,密林再次陷入黑暗之中。
康巴萨轻叹道:“袁先生,别打了。我刚才看了弹孔,他们用的是开花弹,枪械应该是红外线狙击步枪,射程八百米,在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