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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
“对你目前的困境,他作为老朋友,有什么建议?”
“按他的想法,越早离开上海越好。可他不知道我是不是身不由己,所以不想贸然出主意。但他会帮我在巡捕房打听详情。”
“身不由己?”
“他的意思是说,万一我有什么原因无法脱身。”
“你不能打电话是因为有他在?”
“是的。”
“这就是说一整个下午你都和他在一起。”
“是的。”
“在哪里?”
“一家俄国餐馆,我不认得招牌。在辣斐德路上。”
靠近亚尔培路⑴路口那家餐馆,招牌上写着ODESSA⑵。人行道里侧有两级台阶,他推开那扇弹簧玻璃门。俄国侍者是老朋友,他欢快地讨论着菜单,如同在进行某种重要的仪式。
“在法租界巡捕房,他到底认识谁?什么职务?”
“他没告诉我。”
“你必须弄清楚他在法租界巡捕房的关系。这情况对我们很重要。”
她觉得疲倦,但她还是意识到这是组织上在向她分派任务。
“你很沉着。处理得很好。要继续跟他保持联系。他在巡捕房有关系人,这很有利——”
“他不是我们这种人。”
他身上有一种难以名状的快活劲。炫耀他的照相机知识,炫耀他点的那些俄国菜,Barjark是一种煎牛肉片,Shashlyk是切成圆形的羊肉片,串在铁钎上用火烤。她历来都结识有志青年,充满纯洁的理想,哪怕是那个死去的曹振武。他很漂亮,简直算得上英俊。他的声音有些轻佻,总的来说很温和。
“你觉得——他对你怎么看?”老顾吹熄手里的火柴棒。
从头到尾他都在望着她。心无旁骛,要来酒却又不喝,想要好奇地问点什么,可又不敢问。假装在口袋里掏摸,却掏出一张过期的马票。你要给我一个联系方式,电话,比如说。如果有情况,我可以及时告诉你。他又掏出一支钢笔,好像那是个魔术师的口袋,他手忙脚乱,这倒不像个魔术师。可那支钢笔没墨水,旧马票上划出一道道白印。遭到拒绝后,他竭力抗辩。
“他相信巡捕房一定掌握确凿证据,所以才会来抓捕我。可在他眼里,我只是个柔弱妇女,他从头到尾都没有问过我和金利源码头的案件到底有没有关系。”她竭力让自己回答得更客观一些。
“有没有约定联系方式?”
“他有个报社的电话。但他常常不在写字间。他是摄影记者。整天东奔西跑。他说明天他会给我一些消息,明天中午他会到法国公园门口等我。”
她和他分手时小心翼翼,采用标准的反跟踪技术,突然停下,或是转身穿越车来人往的街道。她在一家店面很小的女装鞋帽店里盘桓,透过玻璃橱窗扫视街上的人群。最重要的是警惕三角盯梢,街对面平行的家伙最容易发现,他往往是三个盯梢者中最大意的,他一直盯视着你,于是他的步伐渐渐与你合拍——
直到确信身后没有尾巴,她才打这个电话。
楼下有人在打闹,她分辨得出培文高亢的笑声。夜里的八里桥路比白天更热闹。她听见蔬菜倒进油锅那种爆裂的声音,鼓风机的声音,还有奇怪的不知哪里传来的汩汩水声。
老顾微笑起来,是那种缺乏幽默感的人硬要说笑话时的笑容:
“他不会是对你一见钟情吧?”
“我们一早就认识。”
“他冒着危险把巡捕房的情报告诉你,一定是对你有特别的好感。”
夜里六七点钟的时候,人的反应总是比较迟钝,她茫然的望着老顾。
他的皮鞋是用白色和棕色两种颜色的皮拼成的,他一定在穿着上花掉大把时间。他蹲下身,提起裤腿,重新系好袜口上的松紧带。打一个结,翻下袜边,让它遮住那根紫色绒线,单单让它垂下一绺来。他的确相貌英俊,比船上那会更有吸引力,他也知道自己对别人有这种吸引力。他会让别人觉得自己很迟钝,很沉重。他一步跳下台阶,转身,用胳膊肘抵开弹簧门,倒退着隐身进门,伸出头来朝她招手。
他对她说:“如果同志都像你这样美丽,我也巴不得参加革命。”他说话这样大声,好像忘记这是个很小的餐馆,让她忍不住伸手按住他挥舞的手,阻止他说下去。
老顾严肃起来:“你想想看,有没有可能让他为我们所用。当然,一切要看他在法租界巡捕房到底有没有真正过硬的关系,如果是那样,对我们工作的开展将会有极大好处。”
离开餐馆前,他再次警告她,你绝不能再回贝勒路。如果暂时你找不到住的地方,我来想办法。“当然啦,”他说:“你们的组织会有更安全的地方。”
楼下店铺里一阵响动,拖动椅子的声音,纸箱翻倒的声音,林培文咯吱咯吱踩着竹梯,脑袋在楼板上冒出来。
老顾厉声喝问:“什么事?”
他嘿嘿笑:“有只老鼠。”
冷小曼像是对周围的动静毫无感应,她愣愣地坐在桌旁,手里还握着那杯早已冰凉的茶水,那股伤感像是从手心一直蔓延到心里。
⑴Avenue Albert,今之陕西南路。
⑵餐馆名可能借用自黑海边的那座港口城市。
二十
民国二十年六月十四日夜晚九时整
事实上,特蕾莎并不认为小薛在说谎,她相信他的说法。在上海生活那么多年,唯一让她捉摸不透的就是那些帮会。他们无所不在,无孔不入。她想到那天夜里,在礼查饭店的床上,她看到他满身瘀伤。她怀疑小薛在说大话,帮会首领怎么会拿他当朋友。她猜想人家对他拳打脚踢,逼迫他监视她。她再次心软。
她一直都喜爱他,喜爱这个身上带着栀子花香的混血私生子。她也喜欢他拍的照片,那些怪异的照片里充斥着尸体上的伤口、散发着酒臭的呕吐物、女人的胴体。她觉得那些照片其实包含着一种洁癖,一种无害的快活情绪,一种古怪的安全感。
如今,由于小薛以这种奇怪的方式切入她的生活——她真实的另一面,这段韵事也好像变得更加真实。这个家伙——这个混血的私生子的形象从那些黑夜里苍白赤裸的男性胴体中浮现出来,几乎是脱颖而出。不再仅仅意味着某个古怪的姿势、某种让她兴奋也罢讨厌也罢的体味,或者某件带有个人印记的器官——她阅人无数,抚摸过各种长相独特的玩意。有的形状像鹰喙一样弯曲,有的可以把包皮无穷无尽地拉长,像是一只长筒袜。
她对自己说,只要一次心软,就会一直心软下去。她本可以直接杀掉他。她甚至不用自己开枪,她有忠心耿耿的保镖,在白俄社区的帮会里,她有几个信得过的朋友。
那天她拿枪顶着他,枪管快意地戳进他的下巴。眼看着他都快掉泪,可她还是狠心把枪管朝他颌骨缝里戳进去。这是必要的惩罚,她手里使着劲,耳中听见他又是干咽又是咕哝,心头涌起强烈的怜惜之情。她赤条条跪在床上,腰窝里还是汗津津的,嘴角却带着刑讯逼供者那种残忍的微笑。她还称职地用另一只手玩弄他,清晰地感觉到他的惊恐,他的委屈和无奈,他的不肯轻易就范。他忍不住还是硬起来,在特蕾莎看来,这足以证明他的屈服,这就好比他在象征性地缴枪投降。
那一刻,有股让她无比陶醉的柔情涌上心头。她猜想自己是那一瞬间爱上他的。后来她又想,这多半是因为她还从未想过这个问题,直到她把要不要杀掉他这个选择题放在自己面前。三年多来,他们每个周末都到礼查饭店床上幽会,如果她想多来一次,还可以给他打电话。她很容易就能得到他,再也见不到他的念头从来没有在她脑子里出现过。这对她是一种崭新的体验。他从一具能给她带来简单欢愉的男性身体转变成一个复杂的真人,他嫉妒她有别的男人,他卑劣地监视她。他甚至还前所未有地变成一段故事情节:别人把他抓过去,拷打他,让他来监视她。
不久,她就开始时不时把这个新的情人形象拿出来,在头脑中审视一番。这样一来,他就变得越来越可爱。她拿枪捅着他下巴的时候,他不是吓得都连尿都快憋不住啦?事后她抚摸他的时候他可不就是这样老实交代的?可就算是这样,他不还是说他爱上她啦?
她自嘲,觉得自己终究不过是个女人。就像她的朋友玛戈那样,爱这个字是她们命中注定的魔星。尽管她曾千辛万苦,从战争、饥荒和革命中幸存下来。她并不那么容易上当受骗,她见识过虚情假意。她懂得在这块租界里,什么东西都有个价码——只要你出得起价钱,你可以连真带假全买下来。正因为这样,她才接受小薛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