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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让她更想不到的,是慕容老师接下来的表现。
“你叫什么名字?”
女老师大胆地凑近少年,迫使他站起来回答:“秋收。”
“秋天的收获?”
“嗯。”
他依旧目不转睛地盯着丝巾,自然也包括老师起伏的胸口。
“好名字!”慕容老师再也不避讳了,已看出他并无恶意,“几岁了?”
小麦感到有些恶心——老师就像在菜场里询问蔬菜几毛钱一斤?
“十八岁。”
终于,他的眼睛从丝巾上转开,老实害羞地回答。
“你还真是个帅小伙子!”
这回轮到慕容老师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只差抬起少年的下巴看个仔细。
秋收低头从她身边逃走,转眼他已变成了猎物,美丽的女老师变成了老虎。
接下来的几天,慕容老师经常出入小超市,每次都是晚自习后,这样不会被学生们看到——她却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学生,正在学校大门边偷偷观察。
隔着月光下的南明路,小麦看着超市灯光下,慕容老师凑近少年说话。每次她都只买几样小东西,却要停留半个多钟头,有意无意地把发丝掠到少年脸上。老师浑身散发成熟女人的魅力,举手投足间的风韵,绝非小麦和钱灵这些小姑娘所能比拟——别说是秋收这样的乡下少年,就连本地的年轻小伙子,也经不起这样诱惑。
田小麦为她感到耻辱。
老师不该这样,秋收也不该这样——她居然还感到一丝嫉妒,既为了老师也为了少年。
八点,小超市早早关门。慕容老师却还赖在店里不走,似乎与秋收越聊越起劲。少年的表情很是害羞,恐怕自从妈妈在这里被杀害后,他就再没有跟成熟异性接触的机会。他坐在收银台上,手里端着一把吉它,低头调着琴弦。慕容老师期待地坐在一边,手托下巴姿态妖娆。
躲在马路对面的小麦,视线穿过黑夜的玻璃,落在秋收青涩紧张的脸上。十八岁少年穿着廉价的衣衫,细长的手指拨动琴弦,弹出一阵简单节奏,唱出了一首歌。
完全听不清歌词,但很快从旋律中听了出来——《我是一只小小鸟》。
她听过这首赵传的歌,还记得开头几句:“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小小鸟,想要飞却怎么样也飞不高。也许有一天我栖上了枝头却成为猎人的目标,我飞上了青天才发现自己从此无依无靠……”
没错,他就是这样唱的,尽管吉它弹得并不怎么样。但在这样一个春天的夜晚,荒芜原野的月光下,孤独的关门的小超市里,少年声情并茂地抱着吉它,用尽全力弹响一根根琴弦,随同忽快忽慢的节奏摆动身体。
慕容老师一动不动地坐着,她看少年的目光已变为迷恋,仿佛这个小小的超市收银台,已化作万人注目的舞台,齐声欢呼抱着吉它的少年。
弹到最后的副歌部分,秋收的声音越唱越响,甚至盖过了吉它声,小麦依稀听到几句:“所有知道我的名字的人啊你们好不好……世界是如此的小我们注定无处可逃……”
最后一个音符弹罢,秋收放下吉它,累得大口喘气。慕容老师掏出手绢,替他擦去额头的汗,却令少年百般尴尬,低下头不敢看她。不知他们又说了什么,老师走出小超市,回头给少年鼓掌:“偶像加油!”
慕容老师消失在夜色中,小超市终于熄灭灯光,再也看不清那会弹吉它的少年。
月光,照耀荒野中的小麦。
第二十二章
2010年,12月10日。
今天,是男友的生日。
镜子里是个二十八岁的女子,总算化上了一些彩妆,每次眨眼都会放射电光。她在恒隆广场精心挑选了三份礼物,分别给男朋友和他的父母。
不过,无论衣服如何搭配,脖子总感觉缺了什么?小麦看着镜子里的美人,摸着微微跳动的颈动脉上,轻轻一捏就会要了自己的命。
她像患了强迫症似的,从抽屉里拿出那条丝巾,迷人的神秘的带着死亡气味的紫色的丝巾——幸好杀死钱灵的不是这一条。
把丝巾缠在脖子上,打了个别致的花样,镜子里的田小麦终于完美了。
她请了一天假,出门坐上出租车,开车的照例是邻居老丁,两天前就预约好了——第一次去男朋友家,千万别打不到车而迟到。
来到虹桥的一栋老别墅门口,周围全是富人区,单这栋房子起码值一千万。
她小心地提着礼物下车,按响别墅大门外的门铃。门里响起一阵狗叫声,白马王子为她打开大门。里面是个宽敞的院子,种满各种漂亮的植物。两条憨态可掬的大松狮,从后院窜了出来,本想给客人来个下马威,却在盛赞的指挥下,乖乖地向小麦摇起尾巴,露出蓝色的舌尖。她从小都没机会养过宠物,开心地摸着它们厚厚的毛,似乎也即将成为一家人。
她与男朋友手牵着手,走进富丽堂皇的客厅——不知有多少年轻女孩,想挤进这样的家里,心底不禁有了紧迫感。
男朋友的父母早就虚席以待,盛先生新吹的头发不输少年,盛太太喷的法国香水格外浓郁。遥想这对夫妇年轻时,必是众人羡慕的神仙眷侣。茶几上放着新鲜的进口水果,盛太太为小麦泡起正宗的大红袍——有人专程从武夷山进贡来的,全因盛赞的外公离休前在京城身踞高位。
小麦拿出精心准备的礼物,这是她最近几年来,第一次在网下买的贵重物品。三份礼物分别送到盛赞和他父母手中,每个人都心满意足,并不在于价格多贵,而是买得恰到好处。
盛太太高兴地把小麦拉到身边,送给她一条白金手链。小麦估不出手链值多少钱,摇着头不敢收下来。还是盛赞硬把手链塞给她,严肃地说:“你要是不收下来的话,我妈妈就要生气了哦。”
小麦忐忑不安地戴上手链,全身家当合在一起,都不及手上这根细细的链条。
盛先生诚恳地说:“小麦,以前的事情,我向你道歉!这是我的错误,不该干涉你和盛赞间的感情。自从你们分手以后,我发现盛赞一直闷闷不乐,每次在家里都吃得很少,几乎不再与我们说话,我就知道我错了。”
“伯父,请别这么说!”
她一下子被感动了,转头看着盛赞帅气的脸,想起他为自己茶不思饭不想,既欣慰又难过。
“那天有幸看到了你,我想是命运给我们家的安排,也是给你们两个人的安排——你真的出乎我和我太太的意料,我们非常喜欢你,不仅仅是你的外表,还有你的谈吐和教养,但最重要的是你的真诚。”
“其实,伯父伯母,我还有许多你们不知道的缺点。”
这回轮到盛太太说话了:“小麦啊,我看人一向极准,无论是谁只要和我接触几分钟,无论伪装得多深,我都能看出这个人的品行。请相信我那么多年的眼光——否则,我也不会嫁给盛赞的爸爸了。”
盛太太说罢看了老公一眼,算是当着未来儿媳的面秀恩爱?小麦忍住心头激动,确信自己深得男友父母喜欢。不过,她看得出盛赞很畏惧父亲,这大概是他唯一的缺点。
第一次品完正宗的大红袍,接着是盛太太亲手下厨的家宴。他家有个专门的餐厅,够放两张圆台面。她陪着男友父母为他庆祝了生日,也知道他在吹灭蜡烛前,为自己也为她许下了什么愿望。家宴过程其乐融融,小麦说起工作上的趣事,几次让盛太太会心一笑。盛先生也说起自己过去,也是普通人家出身,文革年代当知青插队落户,夫妻俩在艰难环境中相遇。那时,盛赞的外公还未恢复名誉和地位,全靠这对小夫妻自己打拼。
家宴之后,盛赞牵着小麦的手上楼。男朋友有一套独立的书房和卧室,地上铺着昂贵的波斯地毯,书桌上有一张年轻人的黑白照片,却又不是盛赞自己。
“他是谁?”
“是我爸爸过去的照片,那时他还是个知青呢。”
“简直就像电影明星啊。”
“不过,我长得像妈妈。”他从背后抱住了小麦,深情款款,“今天开心吗?”
“我还是感到奇怪,为什么他们以前不准我们交往呢?”
这句话让盛赞有些泄气:“干嘛要刨根问底?还没有原谅我?”
“请把原因告诉我。”
“好吧,我们家一直都不喜欢警察,倒不是觉得地位配不上他们,而是觉得警察总是与犯罪与死亡打交道,所以警察的孩子受到这方面影响,心理上会不同于普通的孩子。”
“荒谬!”
可是,仔细想想并非没有道理,小麦就因为是警察的女儿,人生才会与其他孩子如此不同。她过早地失去了自己的妈妈,失去了家庭的欢乐,对父亲充满了怨恨,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