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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我今年十……六岁。”
她本来想说十五岁的,可是良知不准她说这种话,但十六和十五……看来,她的良知也不是太多。
海齐瞄了闪闪一眼。她有十六岁?看起来不像啊,她比较像十三岁,不过没关系,只大他两岁,他不介意娶比自己老一点点的女生。他在心底暗暗对自己说,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距离,财富不会分解爱情,所以闪闪绝对属于萧海齐。
“你在育幼院长大?”萧书临再问。
“对,我八岁进育幼院,大叔之前已经知道育幼院的土地要被卖掉,我们……没有地方可以住了。”她越说越可怜,只差没在眼底含上两泡泪。
“你还在念书?”
“嗯,没有,我、我开始打工了,育幼院供不起我们念书。”千万别送她回去念高中,身分证拿出来,什么谎都会被拆。
“你想住在这里吗?”
“我没别的地方可以去了,如果、如果大叔不反对的话……我很会煮饭、做家事的,我会尽快出去外面打工赚钱,赚到钱,我马上搬出去。”
十六岁能赚什么钱?援交吗?萧书临叹气。
他看著倔小子认真的表情,知道他绝对说到做到,一个搞不好,真会带闪闪离家出走,他可不希望十个月后,这对小夫妻抱著新生儿回来求他养。
“如果你打算在这里住,就不准出去工作,必须乖乖念书。”萧书临妥协。
“念书,嗯,不过……等明年吧,我今年没去参加学测。”她支吾其词。
谎话是这样的,说出第一个,后面就会一个接一个,除非想推翻之前的谎话,否则后面这几个,不想说都不行。
不管了,先熬过这几个月再说,说不定到时候,她就找好工作搬出去了。
萧书临静静望著闪闪一阵之后,“住在这里有一些规矩要遵守。海齐,你来告诉她。”
规矩?不会吧,又不是古代,他不会想要给她点守宫砂之类的吧。
“是,老爸。”海齐拉起闪闪的手,兴匆匆说:“我们的房间在二楼,三楼一整层都是老爸的工作室,你不可以随便上去。”
“没问题,我的好奇心很少。”她说谎,海齐才刚说完,她就想趁他们不在家时,到三楼一探究竟。
“每天用电脑上网的时间不可以超过三十分钟。”
“没问题,我对电脑半点兴趣都没有。”她说谎,前阵子她才学会网拍,正打算靠网拍赚钱。
“每天十点一定要上床,不可以熬夜。”
“没问题,我九点就睡到不省人事。”她还是说谎,每天不超过十二点,她根本阖不了眼,她有严重的失眠。
紧接著,海齐又提到几点好宝宝守则,她的回答是说谎、说谎再说谎,然后,在无数个谎言之后,她拿到萧家的居留证。
“海齐,你漏掉最重要的一点。”萧书临敲敲玻璃桌面,提醒他。
“哦,闪闪,萧家最重要的家规是什么,你知道吗?”
“什么家规都没关系,我一定会做到。”
“那就是,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可以对大人说谎。”
阿阿阿……两只乌鸦从她额头飞过去。
不过,这个、真的真的、难不倒她!只见闪闪笑咪眯说:“没问题,我这个人别的优点没有,唯一的优点就是不、说、谎。”
她说谎的功力已臻登峰造极境界,尔等凡人无法与之匹敌。
第2章(1)
住在萧家一个星期,闪闪大致摸透这个家庭的生态。
萧海齐十四岁,正在念国中,功课普普、运动普普,但长相和他老爸一样美味可口,所以学校里有不少女孩子追。
萧书临三十岁,是个建筑师,和学弟叶子合开建设公司,规模越做越大,目前聘用的固定员工接近千人,但他除了需要开会的特定日子之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家里画设计图,他喜欢设计甚于经营,就连室内装潢也做得吓吓叫。
不过,萧书临三十岁,海齐已经十四岁,这位萧先生的某方面功能肯定旺盛,否则十六岁的小爸爸……恐怕没几个人像他这么棒。
听海齐说,他老爸爱死了他老妈,要不是点点圈圈叉叉,他们绝对不会分手。
她对韩剧不感兴趣,所以海齐描述父母亲的爱情时,她选择发呆略过,但她想萧书临对海齐的老妈肯定是非常爱的,否则“花瓶”已经在这个家里进进出出好几年,没道理连更上一层楼的机会都没。
哦,想到那“花瓶”,她叫林静柔吧,就是又静又柔、温婉娴淑到名列世界前十的那种女生,还不能对她说话太大声呢,不然她会泪水汪汪投入男人的怀抱,控诉施压者的暴行。
花瓶小姐经常到家里帮忙打扫,不过实在多此一举,大叔聘了钟点女佣,每隔一天就会到家里打扫说,她也常烹煮食物给萧家父子享用,然后共度温馨甜蜜的家庭夜晚。
她以无比坚定的耐心,用细水长流式,一点一滴打动萧家父子。
至于为什么叫她花瓶?很简单,她老是抱著花束走来走去,也不管别人会不会对鲜花过敏。
问过海齐,对于林静柔有什么看法。
他顿了顿,才回答,“等我老爸对我老妈彻底死心之后,也许他会娶静柔阿姨吧。”
她有追问为什么。
海齐说:“老爸又没有其他女朋友,这几年,身边只有静柔阿姨一个人而已,不娶她不然要娶谁?”
这回答让她很不爽,那种感觉像、像……你看中某块五花肉,可是皮包里面钱不够,正计划要不要跑回家拿钱时,旁边一个欧巴桑顺手拿起你挑中的那块,掐掐捏捏,还询问小贩,这块肉要多少钱。
这个形容很难懂啕?
但意思就是,她也想啃几口的美味男人,已经有人先一步拿好筷子,在他的身边虎视眈眈外加画图圈,还挂了告示牌,标明:内有恶犬,闲杂人等勿入。
所以,她讨厌林静柔!
她的态度不是白就是黑,但萧书临的态度就不好认了。
说他不喜欢“花瓶”嘛,他又由著她天天上门来整东理西的,扮演著女主人的角色。说喜欢嘛,又没见他们有什么了不起的亲密互动?
整体来讲,最让人受不了的是,萧书临居然要求她喊花瓶小姐“阿姨”,阿姨耶,“花瓶”才二十五、六岁,她居然要喊一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女生阿姨,真扯!
都是她这张娃娃睑的错,二十二岁冒充十六岁还被嫌年龄灌水,都是她老爸老妈的错,没把成熟稳重生给她。
她超闷的,谁乐意喊情敌阿姨啊?这不是冤她吗?
萧家还有一只孬孬,孬孬是黄金猎犬,脾气好得不得了,连隔壁家的贵宾狗都敢跟它呛声,也不想想,孬孬一张嘴,就可以把它的小脑袋咬碎。但他们知道孬孬不会,贵宾狗也知道孬孬没那个胆,不然,“孬孬”当假的吗?它是彻头彻底、真实无伪的孬。
像她,她没它那么孬,哼哼,她找到工作了,在菜市场卖衣服。她强得咧,自从老板用了她后,业绩增加两倍半,有了菜市场经验,她计划先不把钱寄回去给阅阅,等存够十万块,就自己批衣服来当老板。
当老板,钱不必分给别人赚,发财的机会比员工高,当完小老板当中老板,紧接著当大老板,她不怕苦不怕难,发誓总有一天要赚到很多钱,把育幼院里被送出去的那群小家伙一个个接回来。
闪闪从菜市场回家的时候,在车站附近碰到海齐,她小跑几步地追上他。
“海齐,你为什么在这里,下午不上课吗?”
她看看手表,一点十分了,收完摊子回家,这个时间对她来讲很正常,但对一个念国中的小孩很不对,不会是跷课吧。
“我昨天跟你讲话,你都没在听。”海齐不满,嘟囔几声。
他看著她的马尾巴上面沾到东西,顺手帮她抓下来,闪闪以为他在跟自己玩,也动手揉乱他短短的头发。
海齐笑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从第一眼开始他就超级喜欢闪闪。
说是因为她漂亮嘛,也还好啦,美女满街跑,不差她一个;说她可爱嘛,学校里追他的女生,可爱级的排排站,可以绕操场三圈半,她真的没有比较特殊。可他就是超爱她,没道理。
这个说不出口的“没道理”,让他发誓兼决定,将来非娶闪闪当老婆不可,谁都别想劝阻他,青少年有青少的执著,不能随便侵犯。
“真的哦?对不起啦。”她笑出两个甜甜的大酒窝。“那你再说一次。”
看见闪闪的酒窝,他满肚子的火气消失得无影无踪,她前辈子一定是灭火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