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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哼一声,自己伸手倒酒,面色平静地喝下去。
“喂,重阳。”另一名的狐朋狗友也凑过来,很怀疑地看他,“你是有点不正常。算一算,自从认识那位小黑小姐到现在,没有一年也有多半年了啊,你到底追到她了没有啊?”
他再哼了声,将酒杯举到眼前,沉吟不语。
“我昨天打电话给了许恋恋,我轻描淡写地帮你问了问啊,小黑姐姐对你印象真的很不错呢,我敢打赌,如果你放手去追,不怕追不到,就怕你追到了不想要!”
“别胡说啊。”他皱眉。
“那你到底对人家有没有意思啊?”
“有意思怎样,没意思又怎样?”他笑一声。
“如果有意思呢,你就放开手脚去追好了啊!”王大连几乎要晕过去了,“如果没意思,就算了嘛!你就还做你的白重阳,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不要总这么爱情小说的文艺男主角好不好?
这样一会儿笑一会儿叹几乎算是优柔寡断的白重阳,他们弟兄们实在看着难受啊!
他将举在眼前的酒杯收回来,依然不笑也不恼,只静静地将酒喝下肚去。
“重阳——”
他拎起酒瓶帮一帮狐朋狗友一一倒满,笑着举杯,“来,为了感谢大家对白某人的关心,请满饮此杯!”
话音未落,立刻倒了一大片。
他笑笑,将酒又一次地一饮而尽。
“白重阳啊白重阳,你让咱们说你什么好哩!”
他还是笑着,倒酒,仰首,饮尽。
其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要说什么了。
第2章(2)
是,他是很莫名地为那位小黑小姐心动了一下下。
是,他是兴起了想追小黑小姐的心思。
是,他随意或故意地寻找着各种可以与小黑小姐不期而遇的机会。
是,他向来雷厉风行,打定主意便立刻会执行到底,不达目的绝不善罢甘休。
是,他其实很讲求效率,更讲求速度。
是,他谈过的几位女朋友从来是喜欢了就喜欢,不喜欢了就分。
是,这一次,他已然拖了许久。
是,这一次,他优柔寡断至极。
是,这一次,他竟然不知道,他要如何做,他想要如何去做了。
因为,那位小黑小姐不同于他以往所交往过的任何女子。
因为,那位小黑小姐真的很与众不同。
因为,那位小黑小姐性子太好,太过纯良。
因为,那位小黑小姐笑眯眯的模样,已经在不经意间悄悄占据了他的心。
因为,这一次,他想认真地来过。
因为,这一次,他知道,如果认真了,等待他的,将或许是,一辈子。
所以,这一次,他不知道自己想要的,真的是这样吗?
这样,认真地谈一次恋爱。
这样,认真地谈一次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
他,不知道,他是否已经做好了,准备。
恋爱的准备。
结婚的,准备。
他,真的不知道。
却,跃跃欲试的心,已然等不及了。
暗暗再一声叹息,他伸手,打开车中的音响。
流畅的音乐立刻流泻出来。
我们越来越爱回忆了,是不是因为不敢期待未来呢?
你说世界好像天天在倾塌着,只能弯腰低头把梦越做越小了。
是该牵手上山看看了,最初动心的窗口有什么景色,不能不哭你就让我把你抱着,少了大的惊喜,也要找点小快乐。就算有些事烦恼无助,至少我们有一起吃苦的幸福。
……
是周华健的《一起吃苦的幸福》。
那一次,他第一次在她的小书店所听到的歌。
坐在副手席的人很诧异地看了看他。
“怎么,只许你喜欢,就不许我听啊?”
他笑着,在红灯的间隙瞅这些时日搅弄得自己心神不宁的罪魁祸首一眼。
“你这话很挑衅啊。”她也笑,左手支在车窗上,眼则望着窗外,“好歌人人喜欢,只是很奇怪你也会喜欢听老歌而已。”
“好歌人人喜欢嘛,你管他是新的还是老的?”他拿她的话回答她,“你呢,怎么会喜欢这样的老歌?喂,提前说明啊,不许再打太极过来。”
“可就是很喜欢听好歌呀,是好歌不管新的老的,就是很喜欢听啊。”她却笑眯眯地玩起了太极推手。
他故意重重呼一口长气。
“好啦,其实只是很喜欢那种感情而已。”她坦白,跟着轻轻唱了几句,才又接着往下说,“每一次听这首歌,总觉得心里酸酸甜甜五味杂陈,有一点绝望,可又忍不住心喜有所期待……哈,你别这么看我,我只是随口说说而已。”
“想要这样一段感情,却又怕现实的重压下,真的际遇起伏,最终烦恼无助?”
手沉稳地把握着方向盘,他边随着车流缓慢前行,边与她讨论听歌的心得体会。
“耶,你真的很会抓啊。”她笑,瞅他的确比自己白了许多的面颊,挑挑眉,“小白先生,请问这首歌你最喜欢的是哪一句?”
“都挺喜欢的。”他也随着哼几句,然后笑起来,“不过若说要挑一两句的话,本人还是比较喜欢歌名。”
“一起吃苦的幸福?”她沉默了下,转头望向车窗之外,轻轻笑出声来。
“请问小黑姑娘在笑什么?”
“没笑什么。”她耸耸肩,“只是很感慨而已。”
“那么请问小黑姑娘在感慨什么呢?”
“……一起吃苦的幸福啊。”她很理所当然地回答,“现在一起享受幸福似乎很司空见惯,但一起吃苦的幸福却是很难得,所以,不得不感慨啊!”
他一笑,恰好歌曲完毕,便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这一次,他因公事要进京城,而她,则恰好也要进京城淘书,一群狐朋狗友互通有无之下,《当小黑遇到小白》,于是开始上演——他借了朋友的车子,而她,则搭他的顺风车子。
车子很顺利地一路出了外环,排队上了高速,他专心开车,她则依然手支车窗,静静听着歌,偶尔饱满的双唇无声地动了动,却是在跟着哼歌了。
他笑着偶尔扫悠闲的她一眼,不知为什么,心情真的很好。
突然就想起了去年的那次秦皇岛之旅。
就是他突然对她感了兴趣、也老天帮助,相互认识了的那天,大概中午的时候,他们一行人逛到了那段老长城前,许是天气太热、也走了许多的山路很累的缘故,等他慢慢顺着斜斜的石砖一路爬到长城的第一个烽火台时,停下来喝水顺便抬眼去找他那些狐朋狗友的身影,中午毒辣太阳下的长城上,却几乎是空空如也,能如他一般不惧热地自找罪受的也就小猫三两只,一帮向来娇生惯养的狐朋狗友如他预料,一个也找不到,笑着摇头喝水之际,却又瞧到了那个一身整齐长裤淡粉色长袖薄衫的女子。
大大的太阳下,没有遮阳的伞,没有太阳帽,甚至连遮眼的墨镜也没有,只素净着一张红彤彤的脸,微抿着唇,手中拎着一瓶水,赤脚上还是那一双不太合脚的拖鞋,就那么慢悠悠地向他这里攀爬过来。
他不由微愣了下。
她抬头,手遮在额头上,向左右望了望,然后站直身子,瞧到了他,便笑了笑,接着还是不紧不慢地走着。
他也有点想笑,索性就靠着城墙,等她慢慢过来。
“好勇敢啊!”等她走近了,他笑着打声招呼。
“反正也走到这里了啊,不爬多可惜。”她停下来,拧开瓶子喝一口水。
“你朋友呢?”望着她脸上细密的汗珠子,他随手从拎着的塑料袋翻几张纸巾递过去。
她轻声道了声谢,接过来,很自在地抹抹额头,再抹抹面颊,然后将纸巾攥在手中,长长地呼一口气。
“她啊,正躲在阴凉里,说是预备着给我放鞭炮庆祝我终于爬过长城了呢。”
“你从来没登过长城?”他有些惊讶,“我记得我上学的时候,不管高中还是大学,每年学校都会组织春游秋游的啊,去天安门看升国旗去八达岭爬长城是几乎每个学校必备的节目吧?”
“哈哈,或许是吧!”她耸耸肩,不甚在意地笑笑,用力吸口气,继续踩着拖鞋顺着越来越陡的砖路往上爬。
他怔了下,而后跟上她,慢慢走着。
一时没有了话题,他却没有觉得有什么不自在,也不认为两个其实并不怎么认识的人同走一路却无话可说是否有些尴尬,只刻意地放慢了步子,同她肩并肩地走着。
大大的太阳依然顶在头上,却不觉得有多么热了。
一路没有再说什么,然后爬上了第二座烽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