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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途,压着他结了婚,他才勉强收心在人前做个样子。他潘大少怎么会被人像条狗似地绑着躺在冰冷的地面上由着个看不清面目的男人问他一个乡下穷小子的事呢?这不科学。
男人等了五分钟,潘征宇还没从回忆回清醒过来,可男人的耐心终于告罄,他也不多废话,踩住潘征宇的右手,扯出小指头,掏出随身携带的刀,猛地砍下去。
一阵杀猪般的吼叫声从潘征宇嘴里发出,惊起无数林中觅食的鸟儿向远处飞去。
“唉哟,唉哟,疼死我了!”潘征宇在男人放开他之后,瞥见了地上那一小截断指,右手一阵阵剧烈的疼痛时刻提醒着他,眼前的男人不是在跟自己开玩笑,他能说到做到,会真的要了自己的命!
“大哥,大哥,我错了,贾召明是被我引过去,最后才死了的,我有罪,我检讨,可是他的死真的不关我的事啊,是孟宪川,孟宪川他踢断了他的肋骨,他才吐了好多血死了的,真不是我干的,我当时受了伤,脑袋流了好多血,昏昏沉沉的,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潘征宇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自己有多无辜,“还有,还有,处理贾召明尸体的也是孟爷爷派来的人,跟我没有关系啊,我真是不知道那些人把他带到哪去了,大哥,你要相信我啊。”
男人根本不信潘征宇的话,又或者潜意识里想让他多受点折磨,才好消他心头之恨,所以不过半日,潘征宇剩下的九根手指头也跟手说拜拜了,潘征宇嚎到最后嗓子已经再发不出声音,男人犹觉得不解气,将他扔进深坑里,一锹锹的土毫不留情地盖在潘征宇的身上。
处理完了潘征宇,男人将现场尽快处理好,还细心地移栽过来几棵灌木,都收拾妥当,才转身消失在密林深处……
孟宪川被警方派了两名警员寸步不离地跟着,虽然在第二天上班时被上司下属用异样的眼光打量了n久,但当小命都成问题了,脸面什么的也顾忌不了那么多了,所以他也尽量装做旁若无人的样子。孟宪川已婚,但妻子女儿前两年就被他送出国去了,只留他一个人住在c市,孟老爷子人在省城,没留在c市,孟宪川只每隔两个星期过去看望他老人家,所以现在位于宁山的半山别墅就他一个人住着,平时觉得这里人少清静环境好,现在感觉这里实在太偏僻太空旷了些。
是夜,孟宪川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当然不能少了身后两条尾巴,三人晚餐都是在市委食堂解决的,现在倒也不饿,只孟宪川工作劳累外加精神紧张一天了,现在早就困得不行,到家之后让两位警察自便,便洗洗睡觉去了。
两位警察职责所在,商量一人半夜,年长些的老刘先守上半夜,下半夜换小蒋。
夜色深处,一道身影敏捷地接近别墅,伺机而动……
孟宪川失踪了
从孟宪川的口中证实十五年前失踪的贾召明确实已经遇害之后,文沫对犯罪嫌疑人的分析也已经成型。
凶手男性,30到40岁之间,身体强壮,生性谨慎,与被害人贾召明之间有较近的血缘关系。贾召明被养父母抱养时年仅三岁,距离现在三十年前的人们普通想法便是养儿防老,如果贾召明是独子,在那个每对夫妻只能生育一个孩子的年代,没有人家会愿意将健康的男孩送给别人抚养的,所以贾召明的生身父母家中应当有比他大或者小一两岁的男孩,而且家境困难,有急于用钱的地方,贾召明的存在可有可无,才会被送给别人换取钱财。
但是贾家夫妻已死,在八十年代,抱养孩子是很丢人的事,说明他们夫妻身体有问题不能生,所以贾友绅从哪里抱回贾召明的,贾友绅和王金莲各自的父母亲戚都不知道,警方调查走访时这些人均声称是在贾召明来到贾家生活一年多后的新年,才被带到他们这些亲戚跟前认识的,虽然大家都心知肚明这么大个孩子哪来的,但顾忌着贾家夫妻俩的脸面,谁都没有仔细问来孩子的来历。
我国的《收养法》是在1991年12月的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贾家夫妻抱养贾召明的时间早于法律颁布实施时间,那个年代,民间的收养没有政府监管,当然更不会有任何书面证明材料,无迹可寻,连后来贾召明的户口还是因为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和上学需要才上上的,这就给警方寻找贾召明的亲生父母进而找出凶手带来了困难。
将近三十年前的事,年代太过久远,当事人都已经去世,凶手小心谨慎,从未在任何一个犯罪现场留下过指纹和dna物证,贾召明的尸身现在何方孟宪川也不知道。种种不利因素加起来,给警方的排查工作带来重重困难。
夏日的天长,刚过5点,外面的天已经亮了。趁着早晨凉爽的山风,一队约十二人的野营爱好者来到了蒙山山角下,带好随身行李,一行人开始往深山上爬。
蒙山是一座远离周围城市和村落的孤山,因为地处偏僻,山里又没有什么特产的飞禽走兽,所以一直人际罕至。山上没有人为踩出来的小径。一行人都扎紧裤腿。紧跟着前面的向导,小心往上爬。
南方的山,也许是因为雨水常年冲刷的关系,少有特别高而陡峭的。蒙山也只不过是来的人少了些,也不算险峻,一行人用了两个小时,就已经爬到山顶上了,按原来商量好的,搭帐篷的搭帐篷,拾柴的拾柴,挖烧火坑的挖坑,各自忙着。沉寂了很久的蒙山深处传来阵阵欢声笑语。
山顶上,凉风阵阵,虽然太阳渐渐升起,因为有树和风的作风,在这夏季的上午。让十多个常年待在闷热城市里的人们陡然觉得心情舒畅。
好时光总是匆匆,转眼已经到了夜间,没有污染的深山里,连星星都格处闪亮,大家三三两两随意或坐或站或躺或卧,喝水吃饭聊天,也许是心理作用,普普通通的烤肉,在这山野间烤熟后,都仿佛带上了树叶和嫩草的香气。一个字,美!
阿东和阿兰是一对情侣,他们因为共同的野营爱好相识相恋,这一次,也是阿东组织大家来蒙山的,踏青放松只是顺带,阿东真正的目的,是希望在他们共同好友的见证下,向阿兰求婚,从上了山,其他知情人便用各式各样的借口缠住了阿兰,放阿东自己去树的那边准备东西,直到夜里吃完晚饭,一行人故意表现得若无其事,实际上全都精神集中等待阿东的指示。
很快,阿东准备好了一切,拉着阿兰向树的那一边走去。众人远远地跟在后面。
穿过低矮的灌木丛,在一棵大树下,阿东拉着阿兰迈进他早就铺好的厚厚一层鲜花围成的心型内,在夜空中,涂了荧光粉的花瓣格外漂亮,再加上旁边几溜小彩灯发出各色灯光直射向上,映得整棵树都闪烁着七彩光芒,阿兰马上意识到阿东要干什么,高兴地紧紧捂住了嘴,不让自己发出惊呼。
阿东将阿兰拉到背靠树的位置,自己站在阿兰正对面,深情凝视,缓缓单膝跪下,打开一直攥在手心里的首饰盒,将钻石戒指递到阿兰的手边,说:“亲爱的,两年的时光,让我们从相识到相恋,我爱你的善良美好,爱你偶尔的小脾气,更爱你能包容我的所有缺点,请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一生一世地爱你,柳沁兰,嫁给我好吗?”周围的众人也开始起哄大喊:“嫁给他,嫁给他……”
阿兰喜极而泣,羞涩地点了点头,接过戒指,拉起仍跪在地上的阿东,两人紧紧地拥抱在了一起。
阿兰任这个高出自己一头的男人抱着,一脸甜蜜,周围的人嫌不过瘾,又有人起哄:“亲一个,亲一个,亲一个!”阿兰早就羞给了脸,却还是抬起头,想吻一下阿东。
“啊~~~”阿兰发出一声尖叫,瘫倒在阿东怀里,颤抖地伸出一只手指指着树上……
众人这才凑上前看清了树上的东西,那是一个人,一个死人!那尸体的头微微低垂着,脸上被虫子啃得露出一排牙齿,仿佛带着笑意盯着底下这群人。人们吓得慌忙收回视线,也不顾夜晚下山会出危险,连夜赶路。蒙山地处偏僻,山上当然不可能有手机信号,众人一是害怕,不想跟个死人在荒郊野外过夜,二是要马上报警,只能下山。
凌晨三点,文沫被手机铃声惊醒,在c市城北外一百五十公里的一座山上发现了一名死者,具体情况不明。
文沫用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洗了把脸提神,出去时邓立华和秦致辉已经在等她了。一路拉着警报高速行驶,在大山中来回穿梭,终于,两个小时后三人见到了第一报案人。第一个看到尸体的柳沁兰在经过了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