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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岚无语。
华斯老头谆谆告诫:“然然啊,不要抱轻敌心理,这个噬血进化者非常可怕。”
唯独雪花赞美:“我信!哼,要不是你们来了,然然肯定能打中他的,我看到了。”
钢岚和华斯老头面面相觑,他们都知道这雪花有预言异能,她都这么说了,这可靠性就高了。
“难道真能打中?”钢岚疑惑,随后找到解释,这应该是小孩子开枪没有章法,误打误撞吧?
华斯老头却是亲眼看到孙然开枪的,他感觉这不是玩闹,便道:“然然,你以前练过枪法?”
“这么近,还要什么枪法呀?主要是这家伙太笨了,躲避动作就那么一个,虽然是比较快,但我提前把枪口等在那里,他自己就会撞上来。只要一个小小的预判就行。”孙然不以为然地道,然后又甩了甩手腕,摇头道:“这把枪不好,后坐力大,威力却小。还有,我真得练枪法了,要不然,刚才最后一枪应该能把他留下来。可惜就是距离远了,我打不准。”
钢岚听了这一番话,就知道这小家伙肯定非常有枪法天赋,立刻道:“想练那就练,组织里有的是枪,你想怎么练就怎么练,你也得有个自保的本事。”
这回华斯老头没反对,但还是嘱咐:“但可不能把我给你定下的功课落下,武器设计比练枪重要。”
孙然随这老头怎么说,儿大不由爹,更何况这老头还不是他爹呢。武器设计嘛,也是要学的,但枪法嘛,更加要练。
在这个世界,既然他的身体素质不行,拼不过那些身体异能的进化者,那就用科技弥补嘛。
“我能一起练枪吗?”雪花弱弱地道,她觉得自己挺喜欢这酷酷的武器。
“练吧,练吧。”钢岚同意,他已经看出来了,只要孙然在哪,这小姑娘就会跟着,而且小姑娘拥有罕见的预言异能,组织没理由拒绝她。
定下这事后,钢岚就在小木楼里就近保护三人,在噬血进化者没抓住之前,他要一直守着组织里的这三个宝贝。
大概三个多小时后,刚才出去跟踪的进化者回来了,带回了一件血衣,一条手臂,手臂上有一个爆炸性的创口,骨头几乎碎尽了,就剩一层皮连着,这是被孙然的枪打中的后果。
“队长,跟丢了,只找到这些。”队员们都很惭愧。
钢岚紧皱眉头,心有怒气,但他知道这不是队员们的错,大家都是尽力了,整个战斗过程,没有一个人退缩。
他强忍着怒气,缓声道:“好了,今天就先这样。先休息,明天继续找!”
以前他没这个底气,等上一夜,对方早就跑没影了,但现在,他有个能预言的雪花,而且从这个噬血进化者的行径看,这是个睚眦必报的主,他今天受了这么重的伤,绝对会回来复仇!
孙然可不管钢岚队长的这些烦心事,对方要再来,他再拿枪打他就是了嘛。
他拿了几把合尺寸的枪,叫人扛上一箱子弹,就和雪花去地下室练枪去了。
钢岚不得不亲自陪着,当起了保镖,同时也教两个小家伙各种用枪技巧。
华斯老头也跟着,他已经将孙然看作他的弟子,并且认定孙然以后肯定是要继承他在进化者联盟中的地位的,是衣钵传人。作为武器设计大师的弟子,手上没有称手的武器,那出去就是丢他的脸啊。
所以老头非常地上心,而孙然练枪的时候,也会时不时提出许多奇思妙想,时常惹得老头称赞。
于是,这一老一小,就这么在练枪的实践中,开始了独特的传承。(未完待续……)
第六百一十四章 黑玫瑰和白兰花
一个月时间,进化者联盟一直没抓到藏匿的噬血进化者。对方就像凭空消失一般,完全不见踪迹。
至于雪花的预言能力,经过反复验证,得出结论,这小姑娘的预言能力的发动一般只针对身边的人和事,关系越近的人未来的画面显现的越多,而如果关系到她自己的安危,那几乎就是百分百发动,其他的就得看运气。
而且,她看到的未来并不是不能改变的,而是一个事情发生的最大可能性。如果没有任何干涉的话,这个可能基本上就会发生,如果出现强有力的干涉,那么这个未来就会被改变。
显然,这噬血进化者正在修养,或许是逃了,死了,都有可能,总之他应该是在干一些和雪花无关的事,因为小姑娘的预言能力一次都没有发动。
这一个月,联盟是一通好找,几乎将a市翻了个儿,每个人都累的和死狗一样,都有些灰心,不过这些事完全不影响孙然和雪花在地下室练习枪法。
雪花已经练得很不错,五十米的距离,虽然未必能命中要害,但肯定是能上环的,也就是基本上能命中目标,尤其是打移动靶,她的预言天赋就显出了效果,预判能力超级强大,随机移动靶的命中率极高,几乎是百分百,因为雪花的枪口从不去追移动靶,而是在它可能出现的位置等着就成。
至于孙然,则是真正练出来了。
他本来身有强大武技,手稳,心稳,拿上枪,一个月时间疯狂地喂了几万发子弹。就练成了指拿打哪的绝技,移动再快,出现再突然轨迹在随机的靶子,只要在手枪射程之内,一枪过去,必中红心。
这一个月。孙然的专用枪已经打造好了,有两把,一把纯黑,外表鎏刻着许多流畅美丽的花纹。另一把纯白,与黑玫瑰一样的精致,但枪身材质细腻温润如象牙。
孙然一拿到实物就爱不释手。
“给他们起个名字吧。”华斯老头道。
“一把黑的,一把白的,黑白无常?”
“不好听。我觉得黑的应该叫黑玫瑰,白的应该叫白兰花。”雪花发表建议。
“这名字好。艺术品一样。”华斯老头赞同,拿过孙然手里的枪,就用激光笔将枪名铭刻了上去…。。这个秀气的名字就定了下来。
枪的外型很好看,性能也是一流,因为特殊的结构设计,开枪时天然消音,只有微弱而有质感的‘噗噗’声,开上十几枪。枪管也不会发烫,只是有些温暖而已。开枪的时候也非常稳定,就感觉手里握着一团棉花,有震动,但后座力推过来的时候,却极其柔和。
因为这两把枪中,子弹壳中火药爆发的几乎所有能量都被转化成了子弹头的动能。声音,热量,震动等等额外的能量损失几乎全部被避免掉了。
于是,在这种大师级的设计下,两把枪的有效射程达到了800米。和一般警用狙击枪差不多,威力就更不用说了,使用破甲弹,十厘米的钢板能一枪穿透,如果是用特质的銥合金碎裂子弹,碎片能把钢板都扯成破布口袋。总之没有异能者的身体能挡住这枪的攻击。
这就够了,孙然对这两把枪非常满意,就是名字不太喜欢,黑玫瑰和白兰花,太秀气婉约了。
除了这两把猛枪,在华斯老头精益求精的设计要求下,他和孙然一起设计,最终得到了一个配合双枪使用的战术外套,外套颜色纯黑色的,猛地一看,就是一件普通皮衣而已,满大街都是。但它功能极多,防火防弹防震的,有自净功能,关键时刻,能迅速变为风衣形状,把人一裹,一拉兜帽,手雷身边爆炸都能安然无恙。从高处往下跳,外套能自动变形成滑翔翼,外套里还有很多暗囊,装着各种小装备,种类应有尽有,并且可以随时改进。总之这披衣服逼大了,就已设备装载平台。
装备上双枪和外套,试了几下,孙然叹口气:“老头,这种神器穿在我这个武器设计师身上,太暴殄天物,我看,我还是转职成战士吧?”
华斯老头瞪眼:“不行,这些是给你保命的,可没让你去冲锋陷阵。打生打死那是粗人干的活。咱们是靠脑袋吃饭的人。”
“可是最好的武器设计师不是应该出在战场吗?自己能打战,才能设计出最适应战场的武器嘛。”孙然反驳,他最终目标是成为此世界最强大的战士,但也不会放弃武器设计。只是,武器设计这个本事,他一早就将之定位为他成为最强战士的辅助而已。
华斯老头顿时无语,理是这个理,但进化者战斗危险至极,动不动就完蛋,一个设计师多难培养呀,不带这么浪费的。
最后没办法,他脸一板,准备顽固到底了。
就在这时候,队长钢岚过来了,他带来了一个消息:“我们又发现了他的踪迹。”他就是噬血进化者了。
“什么情况?”孙然立刻关注,华斯老头吹胡子瞪眼睛,你说这抓人的事,叫人去抓就去,跑这里说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