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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领之都的门口,朱福被换了身体,为了防止一些人带危险性物品进都,凡是进入王领之都的人都要被换身体,身体当然是专门定做的,不会出现任何问题。这样就大大减少了危险物品的进入。
因为再怎么检查都会有一些东西检查不出来,还不如换上一个安全的。
朱福以前没有换过身体,但心中过于急切就没有太在意新的身体,感觉使用也没有什么不妥的。
在一个大的城市中找一个人是相当困难的,朱福完全没有任何思路,只好找一间旅店暂住下来,白天再去转转找一点线索。
找了几天了,完全找不到任何线索。天黑了,朱福一个人在旅店中喝着酒,朱福的酒量不是很大,但喝了很多后依然是清醒的。
看来想求一醉也不是很容易的,因为经常走神,一杯酒要很久才能喝下去,可能是喝的太慢了,才没有醉。
不知何时酒桌前又多了一个身影,跟朱福一个造型。朱福扫视了一下周围,发现已经没有空位子了。看来想安静的醉一次都是很困难的。
朱福拿起酒瓶,自己到阳台喝去,可没有几口,那个刚才那个打扰自己的人又来了。朱福很想揍人,瞪着大眼看着来者。
“那个,兄弟,不好意思。打扰了,老板看你走后,也把我赶走了,说我一个人占一桌子太浪费了,让我到阳台上来。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喝闷酒,希望没有打扰到你。”
朱福看着对方脸色苍白,不像是能使出力气的人。朱福一看就不是好惹的,老板怕朱福喝多了闹事就没有赶他,但对方这柔弱的书生样,也就没有什么顾虑,直接赶走。大家都是有烦心事的,也算是同是天涯沦落人啊。
同样的身体怎么判断一个人是否强壮呢?看脸有用吗?在这个只能靠看脸的世界确实可以。比如一些人看外国人全部是一个样,但外国的人却可以很清楚的分辨出他们自己。
再比如大家看到双胞胎时都会感慨他们长得太像了,但他们父母可以很清楚的分辨出他们。其实不同时期自己看自己都会不一样的感觉,一个美女第一次看是美女,第二次感觉可能就是一般了。
“哎,同是天涯沦落人啊。兄弟也是有烦恼的人,就让这酒浇掉我的愁吧,希望酒醒以后一切都恢复正常。”“好,干杯。”呵呵,这人看样子柔弱,又好像很豪放,气质也很好,像是穷人家的孩子,却更像是贵族子弟。
第七十一章 算是逃亡
两人瓶中的酒都喝完了,可是依然没有醉的意思。“这酒是不是假的啊,我怎么还没有醉,我不从记得我的酒量有这么大。”
朱福心中依然在想着如何寻找紫烟的事,完全没有醉了的意思。“我以前没有喝过酒,不知道自己能喝多少。”
朱福又失神了,可能是脑袋中太久没有装下一些重要的东西了,这一有重要的东西,就让整个心都集中在那儿了。
“兄弟,就像你说的那样,同是天涯沦落人,我们也算是有缘,不知你有什么伤心的事,说出来我看能不能帮你分担一些。”
“好吧,你叫我朱福好了,你直接叫我名字,不要随便改了。我以前是个酒馆的服务员,就和刚才那个凶神恶煞的大胡子一样的职业。一个月前,认识了一个女孩,我们俩相爱,可是半个月前,她家人来了一封信让她抓紧回家,我们不得不分开。这么久一直没有收到她的信息,我太担心了,就出来看看,可到了她给我的地址发现她家没有人,邻居告诉我她被父母带到王领之都了,我就来找她了。可是找了几天完全没有消息,这么大的一个地方,我一个人人生地不熟的让我怎么找啊。”
“呵呵,兄弟听了你的苦恼,我真的是很同情你。相比于你的苦恼,我的烦恼显得太小了。我叫天天,你想怎么叫就怎么叫好了。我是个大家庭的长子,现在父母逼我相亲,说是已经帮我挑好了人选,让我尽量处理好和她的关系,明天就要和她见面了,我父母准备让我在过年之前结婚了。不知你女朋友叫什么名字,我在这地方还有点关系,我试着帮你找找。”
“好,那就麻烦你了。她叫紫烟,头发乌黑,留着长发。眼睛的瞳孔也是黑色的,个子大概一米六七。”
“那你形容一下她的相貌。”相貌这朱福就不大好说了,心中肯定有紫烟的相貌的,但要让他形容的话就完全不知道怎么形容了,就是让他在脑海中构思紫烟的相貌都有点问题,不是他看得不够多,就是有的人就是记不得面容,让他看到的话他一眼就能辨认出来,朱福形容了半天也没说出什么来。
“好,那我就帮你找找看,天也晚了,估计家里的人已经在忙着找我了。我得抓紧回去了。再见。”“再见。”
天天走了以后,朱福也没有喝酒的兴趣了,虽然天天已经答应他帮忙了,但朱福仍然不能放松,收拾了一下,回去睡觉了。明天再去找找看。
忙碌了三天依然没有消息,朱福开始感觉睡眠是件很痛苦的事情,以前即使是在吵也能很快的进入梦乡。
第四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是天天给他的,让他在今晚9点的时候到城西门口的牧场等,他已经遇到了一个叫紫烟的姑娘,确定是朱福要找的人,等到人后从牧场买两匹马离开这王领之都。
“过年前别回来就行了。祝你们幸福。”这是信的结尾。朱福以为天天忘记了,没想到人都帮找到了,心中对他的感激难以用语言表达。
朱福首先到了牧场看了一下,牧场不大,养的都是马,出城的人有许多人要买马,这儿的生意还是不错的。
朱福怕晚上出什么意外,就跟老板先预约了两匹马。回到旅馆后,朱福完全坐不下来,在房间里来回走动,想着要带什么东西,生怕有什么东西落下了。
其实朱福也没有什么要带的东西,也就几件随身的衣服。看着以前老板给的珠子,跟眼珠差不多大,发着淡淡的幽光,这些天都是心不在焉的,没有仔细注意。
天黑的特别晚,这个地方的人夜视能力还是相当强的,白天的光线也不是很强,总是灰蒙蒙的,到了夜间也不会很不适应。
出城的时候,朱福的身体被收回去了,随便给了一副身体,看来那身体是王领之都的人专用的。朱福在八点的时候就到了牧场,牧场的老板看见朱福很高兴。
老板说有事忙,今晚早关门,要是朱福再不来的话就买不到了。吓得的朱福一愣一愣的,朱福很害怕的想要是自己来晚了不就出大事了。
每一个黑影朱福都要过去看下,生怕一不小心错过了。但这样倒是把路过的人吓着了,他们还以为是什么打劫的人呢。
九点多一点的时候,一个窈窕的身影从远处匆匆走来,朱福可以确定那就是紫烟。虽然每个出城的人都会被换一副身体。
朱福赶紧走上去迎接。来的人还真是紫烟,两人相见,自然很激动。朱福在这一刻头脑相当清醒,没有过度激动,这儿不是个安全的地方,把紫烟带到停放马匹的地方,朱福带着紫烟快速来开了。
朱福本身记路的本事也不错,奈何天黑,许多东西看得不是太清楚,两人只好沿着大路向远离王领之都的方向赶。
天亮的时候,朱福二人来到了一个小村庄。村庄是个不大的村庄,朱福想与其逃得远远的,还不如找个不太远的地方。有句话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但留在危险的地方心中的紧张程度还是很大的,整日提心吊胆的,会让人崩溃的。在一个不太远的偏僻角落,想打听消息到附近的城市就好了,这样也比较安心。
朱福已经做好了在这儿住上一段时间的想法,“紫烟,我们就在这儿落脚把,这儿应该比较安全的。”“恩,我听你的。”
天亮后朱福才看清紫烟的面容,美丽的脸庞已经有些苍白,看来这些天她的日子过得也是很痛苦,朱福更不忍心带着她继续奔波。
没骑马想骑在马上应该不是很累,但真正骑马才发现身体是相当疲惫的,特别是长时间奔波,精神消耗还是很大的。即使是坐着马车,依然是很累的。或许奔波会让人产生疲惫吧。
天亮了,村庄的人基本上大门都开了,在乡村里,夜里可以做的事情不多,大家都不想浪费灯火,就很早的睡了,所以大家起的都比较早。
其实这样的作息时间是最好的,毕竟人都是这样进化过来的,身体比较习惯这样的生活。不过因为人的进化,等很多年后,人的身体可能就比较适应晚睡晚起的生活了。
牵着马到一家人的门前,这户人家房子比较大,有可能租到两间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