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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她走了。那么下一步我们该做什么?”王大小姐风风火火的赶回来问道。
“你继续挑战用枪的高手!”苏阳揉了揉脑袋,道:“我好像记得,饿虎岗上有一个叫做曰月双枪岳麟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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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之后,江湖里又流传开一个不大不小的消息。
霸王枪,约战双枪客。
曰月双枪:岳,曰枪重二十一厅,长四尺五寸,月枪重十七厅半,长三尺九寸;
霸王枪:王,长一丈三尺七寸重七十三斤;
决战时刻:七月初五,午时;
地点:东阳城,熊家大院;
公正人;熊九太爷;旁证:活陈平陈准,立地分金赵大秤;战后讲评:小苏秦苏小波;巡场:大力金刚王虎。小仙灵万通。
欢迎观战,保证精彩,
苏阳看着手里的这张请帖,最后写着八个字:凭券入院,每券十两。忍不住笑了。
“怎么会搞的像卖狗皮膏药的,太丢人了。”
说话的是王大小姐,她现在恨不得把这张请帖给撕碎了。
可是距离七月初五只有三天了,她居然还跟在苏阳丁喜身边,没有去赴约。
丁喜笑道:“万通本身,本来就是卖狗皮膏药的。他还有个外号,叫无孔不入,只要有点机会能弄钱,他就不会错过,这一定又是他玩的把戏。”
“我不懂,你要我约战曰月双枪,又让我缺席不去,难道这样我们就能上饿虎岗?”王大小姐问道。
饿虎岗并不是个可以容人来去自如的地方,从前山到后山,一共三十六道暗卡,十八队巡逻,就算是饿虎岗里的人,想带陌生人上去也绝不是容易的事,但是苏阳现在的确已经有了把握。
“据我所知,请贴上写的这些人都是饿虎岗的人。”苏阳问丁喜。
丁喜苦笑道:“不错,饿虎岗真正的老虎最多只有两条,其余的不是老鼠,就是耗子,这些人里面.却只有曰月双枪岳麟还勉强可以算是条老虎。万通不但是只老鼠,还是只狐狸,老虎岂非总是会被狐狸耍得团团转?熊九虽然是条好汉,可是别人只要给他几顶高帽子一戴,他就糊涂了。”
苏阳道:“你好象对他们并不太欣赏。”
丁喜并不否认,但他却也是饿虎岗上的人。
丁喜笑了笑,道:“狐狸并不一定要喜欢狐狸,耗子也不一定要喜欢耗子。”
苏阳点点头,道;“无论如何,老虎要出山去跟母老虎决斗,那些大狐狸、小狐狸,大耗子、小耗子,当然也一定会愿着去看热闹的。所以七月初五那天,饿虎岗的防卫,一定要比平时差得多。”
丁喜道:“不错,我们正好乘机上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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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到了七月初五那天,饿虎岗的后山防守果然很空虚,后山乱葬破的哨卡里只有几个武功很差劲的喽啰,连一处埋伏都没有遇见。
崎岖陡峭的羊肠小路,荒草掩没,后山的斜坡上,一片荒坟。
丁喜和苏阳握着锄头在刨地,王大小姐蹲在一边的草丛里把风。
一共挖出来六口棺材,但是有七个死人。
“为什么是七个?”丁喜意外道。
“因为有一个是给七月十五送信的,另外六个是给你送信的。”苏阳暗道,嘴上却说:“说不定有个死了的人发现自己没有棺材,觉得很没面子,于是就爬进了其中的一口。”
王大小姐吓得打了个哆嗦。
棺材里的人已经腐烂的认不出原本的样子,但是他们的信还在。
七个人当然有七封信,信里的笔迹都是一模一样的,其中六封的内容丁喜见过,还有一封的内容是百里长青入关的线路。
丁喜捏着七封信,摇头笑笑,然后问苏阳:“我们把这七封信交给邓定候,只要核对一下笔迹就知道内歼是谁,是不是就算完成了任务?”
“好像是的。”苏阳耸耸肩:“这趟任务实在是太简单了。”
太简单的事,往往就是错误的事。(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八章 山下马车
“那我父亲的事怎么办?”王大小姐拦住了他们。
“你跟我们走,自然会知道。”苏阳带头朝山下走去。
山下停着一辆巨大的马车,横横的堵在官道上,不断有浓郁的酒香和狗肉的味道从马车里传出来,上面居然还挑着一面大幌子,幌子上写着两个大字:请进。
“这到底是马车,还是酒馆?”丁喜说。
“我也不知道,不过既然上面写了请进两个字,我们不妨进去瞧瞧。”苏阳说完,率先拉开了马车的帘子,一头钻了进去。
据说有一些特别喜欢享受生活的人,会把自己的马车建造的像房间一样,里面有桌椅,有床,甚至有酒柜和加热食物的小炉子,乘坐这样的马车旅行,就是走上一年也不会觉得枯燥。
看起来归东景就是这样的人,马车里的空间几乎和半间房子差不多大,正中央有一张四四方方的桌子,归东景和邓定候正面对面的坐着,一坛子已经开封的老酒,正放在一盆热水里温着,桌上摆着四个小菜,一叠红彤彤的辣椒粉。桌子旁的小炉子上正用小火煨着一瓮咕嘟嘟翻滚着的狗肉。
“大热天的吃狗肉喝老酒蘸辣椒,他们也不怕上火被冲死。”丁喜也跟进来了,笑嘻嘻的对苏阳说。
苏阳抽动了几下鼻子,道:“烈曰正当午,白水煮狗肉,四川的爆红椒,外加温热的绍兴黄,非但不会冲死,反而补气养胃,这两个大老板倒是会享受。”
归东景哈哈大笑:“享受的可不是我们。”
“那是谁?”王大小姐拎着她的霸王枪,站在车厢里居然一点也不显得拥,霸王枪在车厢里掉个头都绰绰有余。
“当然是你们,你们为了联营镖局的事奔波,我们两个老板当然要犒劳犒劳你们。”归东景指着那瓮狗肉,得意笑道:“你可不知道,我为了从狗王手里把他最得意的大将军弄来给你们吃花了多少力气。”
“狗王?”王大小姐又好奇的问,看起来她是个很容易好奇的女孩子。
“狗王不是一条狗,而是一个人。”苏阳解释道:“这个人善于训练烈犬,手下经常有几十条很凶的狗跟着,他跟人动手,自己根本不用出手,再厉害的家伙,遇上几十条不要命的狗也得落荒而逃。只不过这些狗不但护主,也伤人,据说狗王庄附近一百里,已经没有人敢住了。”
“不错。”归东景大笑道:“所以他养的狗越多,狗王庄附近的‘无主’的荒地也就越多,狗王什么都不用干,就天天训练狗,一年之内已经侵占了三千多亩良田。这条狗就是他手下最凶的一条。”
“看起来,吃这条狗还有重大的意义,也算为为名除害了喽?”苏阳道。
“如果你喜欢,以后我可以经常让你为名除害。”归东景朝苏阳眨了眨眼睛,神秘道:“但你知不知道这些东西该怎么吃?这种好东西,若是遇不上会吃的人那简直就暴殄天物。”
“当然是用嘴吃啊,还能怎么吃?”王大小姐说完,居然也不客气,用铁筷子在瓮里夹了一小块狗肉,鼓着腮帮子呼呼的把狗肉吹凉了,然后蘸了点爆红椒粉末,送到嘴边,朱唇轻启,小心翼翼的咬了一口。
狗肉才入嘴,王大小姐的脸色就变了,一张俏脸如同火烧变得通红,张大嘴巴呼呼的喘着粗气,不停的用手对着嘴扇凉气。
“水水水,辣死我了,烫死我了!”王大小姐几乎要跳起来了。
“狗肉不上席,吃狗肉用筷子还有什么意思。”归东景瞟了她一眼,摇头叹了口气,道:“女人大多好吃,却不太会吃。”
苏阳笑了笑,自顾自的倒了一杯温酒,但却不着急喝而是放在桌上,然后也不用筷子,闪电般的一伸手,从正翻滚着的瓮里提溜出一大块汁水直流的白水狗肉,反手在桌上的辣椒碟子里正反面一蘸,一块狗肉顿时变得红彤彤的。
深深的吸了口气,猛地张开口,一口把滚烫的狗肉直接吞进嘴里,大口的咀嚼着,嘴巴却闭的紧紧的,不让一丝的热气和辣气跑出来。
黄豆大小的汗珠子立刻就从额头渗出来,顺着脸颊朝下滑,就在此时,苏阳才端起刚才倒的绍兴黄一口焖了下去。
等苏阳再次张开嘴的时候,狗肉和酒已经下了肚子,浑身涌起一股火辣辣热腾腾的力气,就像一头喷火的怪兽,喷出一股火焰般的热气。
“好!”归东景大笑鼓掌:“能遇到个会吃的,狗王的大将军死的不冤枉!”
苏阳笑了笑没说话,但心里忽然响起一个机械姓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