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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夜里,在他洗澡的时候,她做好消夜在房里等他。她的手艺相当不错,才吃几次,他就爱上她的义大利面。
为不教岳父起疑,他们会一起进入房间,她把宽大的床铺让给他,而自己缩起身子,窝进沙发里。他们每天都在演戏,而且越演越有默契。
眼下,她又要求他笑了。
“Please。”她软声说。
他笑了,在两人走近时。
“小乖,你要吃胖点,不然早晚让大乖压垮。”父亲伸手,匀悉把手交出去,两手相握,她坐到父亲身边。
“没办法呀,大乖像吹汽球一样拚命长大,我怎么吃都赢不了它。”匀悉甜甜笑开。
“你啊,要加油。”
“好,加油加油,明天请徐秘书帮我到加油站买两桶汽油。”匀悉摸摸父亲瘦骨嶙峋的手臂,该加油的是爸爸呀!病魔把意气风发的男人折磨成这模样,教人伤心。
“小乖,答应爸爸一件事情?”他看看女儿再看看女婿。
“嗯,一百件事也没关系。”她的慷慨大方并非一朝一夕。
“下学期,别回学校念书。”他知道自己的要求过分,但谁让匀悉是“小乖”呢,她的乖全世界都能为她作见证。
“为什么?”
“你到公司帮霁宇,从头学起,夫妻同心,事业才会发展得更好。”他看霁宇一眼。
“好。”没有疑虑,匀悉同意,父亲要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
她的“好”引来霁宇皱眉,她说话又不算数了,她要介入经营权?霁宇冷笑,蒋士豪毕竟信不过他。
“我答应爸爸,可是有附加条件。”匀悉说。
“什么条件?”
“我要留在家里,直到爸爸恢复健康,才到公司上班。”这是她的缓兵计。
“傻小乖,爸不会好了。”碰碰女儿的长发,这么漂亮的女儿呵,是他和妻子最大骄傲。
“错,病魔打不倒意志力坚定的人。”她说假话蒙骗自己,每说一次,她就信一分,她认为说满一百次,爸爸就会变成病魔打不倒的那个人。
“爸会尽力,但你先到公司实习,好不好?”
这回霁宇猜错,蒋士豪把女儿送到霁宇身边,是希望他们培养感情。
“不,我想跟爸在一起,徐秘书不是说霁宇很棒吗?才短短两星期,他已进入状况,您不也很赞赏他,公司有我没我都一样。”匀悉急道。
“我又没说霁宇不好,我是希望你有一技之长,将来生活才有寄托。霁宇,替我教导小乖,她被我惯坏了,惯到什么事都不会做。”后面几句,他越过匀悉直接对女婿说。
“是。”他没反对或赞成,只是接下指令。
“很好,就这样决定,我累了,先回房休息。”
蒋士豪说完,护士推轮椅过来,霁宇帮忙抱他坐进轮椅里,方坐正,他拉住霁宇的手臂,在他耳边说:
“我猜,小乖到公司只会做做样子,不会认真公事,请善待她,小乖是个好女孩。”
霁宇发怔,蒋士豪的话不在他预估中,难道他安排匀悉到公司,不是要监督他?
“是。”他答。
几日相处下来,他当然知道她有多善良,他不禁心软心动,问题是他不想改变现状,更不想纵容自己在她的单纯可爱中迷失。
父亲离开院子,匀悉歉然地对霁宇说:“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
“我会遵守承诺,绝不干涉鼎钧经营,请给我一个不会打扰到你的工作。”她说得诚恳。
匀悉的话让他想发笑,原来她父亲了解她,比她所知的还多。霁宇盯住她晶亮双眼,不禁想问,怎样的环境才能养出这样的纯净心灵?
下一秒,他摇头,企图摇掉自己的愚蠢念头,他想转身离开,却发现声带造反,它竟自作主张,向匀悉提问。
“为什么你叫小乖?”
他在同她聊天?她微微惊吓,这是不是代表他们之间……感觉升温?
“小乖是妈妈取的,以前我们家养一只大狗,妈叫它大乖,叫我小乖,她要我们两个比乖。爸爸下班回来,她就告诉爸爸,大乖如何如何、小乖怎样怎样,然后由爸爸决定,要把带回来的礼物送给谁。有时候,我得到的礼物是香肠,懂吧?那是要送大乖的,是我太棒了,才拿走它的礼物……”
猛地住嘴,匀悉发现自己太多话。
“大乖不是它?”霁宇指向德国牧羊犬。
又一次的声带造反,霁宇怀疑自己的控制力。
“不是它,以前的大乖死了,爸见我伤心,带了新大乖回家,那天,爸爸搂住我说:”小乖,你迟早要学会面对死亡,不管情不情愿,死亡都是人生课题。‘“匀悉顿顿,接续话题:”后来它取代旧大乖,可它一点都不乖,又皮又捣蛋,但时间过了很久很久,我还是慢慢接纳它、喜欢它……人的感情可以被取代的,对不对?只要时间够久。“匀悉喟叹。
霁宇没发表意见,但她浮上雾气的双眸告诉他,新大乖并未取代她心中的旧大乖。
匀悉看一眼沉默的霁宇,腼腆笑笑。
“对不起,这个话题很无趣。进去吧,我今天煮了莲子汤,味道还不错……你吃饭没?”
“没有。”
“很饿吗?我替你做义大利面好不好?”
“好。”霁宇答得毫不犹豫,他想这盘面已经想了整整一天。
第三章
尸位素餐指的就是她这种人,她什么事都不必做,只要待在办公桌前。
那么她的办公桌在哪里?答案就是——霁宇身边。
这是徐秘书的安排,她以为霁宇会大力反对,没想到,他半句话不说,让她进驻。
为不影响霁宇,她自动躲进董事长休息室,尽量不碍他的眼,不教他感觉自己的存在。
待在休息室里,能做什么呢?
看书、睡觉、发呆、唱歌,或者……吹长笛,她以为这里的隔音设备和家里的音乐室一样棒,于是放心大胆地吹起长笛。音乐存在,无聊寂寞离开,有了音乐,悲伤离家出走、忧郁躲回阴暗角落,音乐是她最好的朋友。
办公室里,霁宇同一份公文看过三次,还看不懂它在说什么,不是员工语文程度太糟糕,而是匀悉的音乐让他注意力不集中。
她真的很行,一把长笛吹得出神入化,难怪能报考台北市立交响乐团,若她愿意的话,到维也纳交响乐团发展也难不倒她吧!
要他对音乐动心是不可能的任务,可是匀悉让音符活了起来,一个个音符,敲击他的听觉与心情,不自觉地,他的脚板跟著节奏打拍子;不自觉地,他哼起熟悉的一两段。
她很开心吗?大概吧!从她自床上清醒之后,一直很开心。
之前,匀悉习惯把大床让给霁宇,自己窝入沙发里睡觉。昨夜,她有点小感冒,早早睡了,也许是沙发不符合人体工学,她睡得极不安稳,还频频咳嗽。
于是,霁宇把她抱起来,放到床上。
她睡得很沉,没发觉自己被搬动,小小的手、小小的脚缩成团,像只温驯的小猫。而他,不习惯和人同床,从小到大,霁宇不曾让任何人分享他的床铺,因小小震动就会让他从梦中惊醒。
至于昨天……可能是工作太累,累到察觉不到任何震动,也可能是匀悉的身体太娇小,小到不管怎么翻动都让他感受不到。
总之,早上匀悉醒来,精神奕奕,仿彿感冒是别人家的事情,霁宇则一如平常,刷牙换衣,吃完早餐进公司。偶尔,想起她的咳嗽,翻出自己常吃的喉糖,递给她一颗;偶尔让秘书端进热茶,逼她喝下。
看她愉悦的模样,霁宇想,也许前两个星期她睡得不好,只是没告诉过他。那么,往后呢?她不咳嗽的夜晚,要不要让她躺到自己床上?
自己床上?是鸠占鹊巢吧!霁宇自我嘲笑。
念头一转,有这么严重吗?
需要浪费那么多的时间去考虑这种无谓琐事?反正她那么小,又碍不到他的睡眠品质,反正他累到躺到垃圾堆也会一觉天明,既然如此,她睡不睡床,一点都不重要。
不想她了,认真工作,下午要挪出时间到医院接回父亲。
霁宇企图专心,却频频让她的音乐打断注意力。
他起身,跨开大步走到休息室前,打开门,预计用简短一句,恐吓她的长笛声。
可惜,人算与天算的差距颇大,在来不及用一句话叫她安静之前,他先让她的陶醉背影给迷惑。
只是背影,怎会有表情?
但他就是在她的背影里看见她的表情,看见她陶醉、看见她的心在乐音徜徉快意。有这种人吗?有,霁宇在匀悉身上见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