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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有时自私得可以,他不得不承认。
“我明白,一开始你就说得很清楚,可是我以为经过这一年,你的想法至少有点改变了。”李春婷咬着下唇,愀然不乐地说:“你好坏,干嘛没事跟我说这些?我不想知道也不想听,我只要你回来。”
“春婷……”他捂着额头,有些头疼。
她就像一头慵懒爱撒娇的小猫,你如何能期待向来受人疼爱的宠物变得成熟且懂得思考?
“你是不是交了女朋友?”她开始尖叫。
“没有。”他的耳膜都快被她的叫声穿破了,不得不制止她的尖叫声,他低沉断然地道:“好了,难道你打这通国际长途电话是来向我尖叫的吗?”
李春婷一惊,随即泪汪汪好不委屈,“讨厌,你明知道我想听你的声音。”
他的语气柔和了下来,“春婷,你不要胡思乱想,我现在还没有成家安定下来的念头,无论对你还是对其他人,你现在烦恼这个未免太多余了。”
“谁教你迟迟不愿意做我正式的男朋友。”她气恼的回了句。
他不禁笑了起来,“好了,别再耍脾气了,乖,我还有很多报告要看,有空再打给你。”
“哼,你总是这么说,没良心的家伙,回去半年打没几通电话,平均一个月还不到一通。”
“我保证,有空就打。”
说好说歹,他总算得以挂上电话,就在这时,笔记型电脑突然当机了,他只好关掉电脑,等待一分钟后重新开机。
他是个闲不住的人,随手取过桌上最新出版的校刊。
天文学社有几个学生的文章刊出来了,身为指导教授的他自然很高兴,便趁此空档翻阅起校刊。
看完了几篇文笔青涩却用心考究的投稿,他满意地微笑,顺手又翻过一页,蓦地几行文字跃进他眼底——
相思是一种最香甜的苦涩,梦里梦外,欲醒还醉……想了是心痛,忘了是心伤,几次挣扎,却依旧逃脱不了,如果可能,我愿世上有失忆水,单只忘情还不够,我要统统把你忘记了,不只是对你的情,还有你的笑容,你的呼吸,你飞扬的发梢,你身上那淡淡阳光的温暖味道……一寸一寸的记忆,全部忘了……
他被这短短的文字震慑得几乎无法回神也无力思考,胸口像是被什么力量重重一捶,心脏紧紧地悸跳了起来。
好一种缠绵入骨的相思滋味,醉也不是醒也不是……他不禁揣想起写下这短短诗文的人,究竟有过什么样的一番苦恋故事?
是个女孩子吧,笔触如此细腻,连他都有些为之心恻恻了。
出自探究与本能,他好奇地搜寻着作者的姓名。
沈云秀。
他脑海像是闪过一丝什么,隐隐约约模模糊糊的记忆。
片刻后,杜默摇摇头,他遇过太多的人与事,一时半刻要搜索也难以搜索起,不过——
“沈云秀,这名字怎么好耳熟?”他有些迟疑的微蹙起眉,哺喃自语,“沈……云秀?”
唉,罢了,那不重要。
第三章
终于再也忍不住,沈云秀做了她生平最冲动也最勇敢的一件事——鼓起勇气到杜默的欧洲史课旁听。
很傻吧?她自己也觉得很傻,偏偏还傻到提早一个小时到,缩在最后面最角落的位子里,一颗心怦怦乱跳,拚命在“逃走”和“留下”间挣扎着。
她被自己的矛盾拉扯得头晕眼花,直到杜默在众人的欢呼声中含笑走进来,她才回到现实里。
手指颤抖着抓着像是随时会飞出去的笔,她头低低的死命盯住雪白的笔记本。
在不时响起的笑声和低语交谈声中,沈云秀知道他的课上得很精采也很成功,只可惜她满脑子乱糟糟的,连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不不,其实她是将他每个音调都紧紧捕捉并熨贴在心上的,只是他的声音魅力凌驾了他说的文字内容。
“好,现在我来抽问,你们对欧洲历史里的哪一位人物最有印象也最为喜爱?说得好的同学,今天午餐我请。”杜默深邃带笑的眸光搜寻全场,在一张张充满期待的脸孔中,他一眼瞥见了一个自始至终低头未语的清秀女子。“就你了,身穿淡紫色上衣的同学。”
众人惊呼,又是失望又是迷惘,纷纷转头左顾右盼。
谁?谁是那个幸运儿?
沈云秀在纸上胡乱画着一团又一团的毛线球,心思情思乱纷纷,根本没有注意到众人的目光齐齐朝她投射而来。
直到杜默修长的身躯来到她面前,她才猛然意识到四周怎么鸦雀无声?
她匆促地抬起头,差点吓傻了。
杜、杜默?!
沈云秀开始呼吸不顺,脑袋缺氧起来,她的脸渐渐涨红了,“杜……不,副教授,有……什么事吗?”
所有的人又嫉妒又羡慕,既好气又好笑地大声鼓噪起来。
“不算!不算!她不专心,丧失资格!”
人人都想赢得这个跟英俊幽默又年轻有为的副教授的午餐约会,尤其是为数众多的女同学。
沈云秀的脸色逐渐褪白,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事?几时犯了众怒?
杜默原想从善如流,把机会让给其他学生,因为她的确没有专心上课,而他最不喜欢这样的学生。
既然选择来听他的课,就该给予师长和自己最基本的尊重,否则她大可以去修其他课。
但她的眼神竟是那么瑟缩凄楚,就像无意间跑进丛林里的小白兔,他没来由地心软了下来。
他举起手制止了鼓噪,语气温和地重复一次他的题目,“请你回答我,你最喜欢欧洲历史中哪一位人物?”
她有一丝措手不及,而四周的同学们也许是捉弄人习惯了,开始酸溜溜地消遣起她来。
“杜教授,她不会回答的啦!”
“是啊,看她呆呆的样子,好像连题目都没弄懂,你还是别把时间浪费在她身上了。”
在沈云秀的生命中,有很多时刻她都选择了妥协和退缩,可是面对这些学生恶作剧般的嘲讽声,却激起了她的愤怒和勇气来。
不知道为什么,杜默总觉得她有点面熟,他也不想太过勉强她,正想要转身改问其他同学时——
“威廉·华勒斯。”一个轻柔却坚定的声音清晰响起。
大部分同学脸上都带着茫然,课堂内响起低低的交谈疑问声。
“威廉·华勒斯是谁呀?”
“我怎么知道?”
“笨蛋,就是梅尔·吉勃逊在『英雄本色』里演的主角啦!”
“原来如此……”
杜默有一丝讶异、双眸直盯着她,缓缓地点头,“苏格兰的民族英雄威廉·华勒斯,为什么?”
“我佩服他浓烈的民族之爱和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领导苏格兰勇士击退强大的英格兰军队。”沈云秀左手用力掐住颤抖的右手,深吸了一口气,迎向杜默深邃的眼眸,“虽然到最后依旧敌不过命运巨轮的推进倾轧而壮烈牺牲,可是他代表了热血、勇敢和自由、他用生命在热爱的土地上烙印下了永恒不灭的印记,苏格兰人会永远记得他,并深深地为自己的民族骄傲。”
所有的人都不由得听痴了。
“我欣赏威廉·华勒斯,是因为他并不想要推翻英格兰君主自立为王,他只要英格兰人别来并吞侵掠他们的语言、文化和土地,他不是个权威的霸王,而是个真正的英雄。虽然古今中外的历史在在告诉我们,英雄的下场往往是一阕壮烈的悲歌,却永远留在我们的记忆与血液里,让我们知道除却贪婪、自私之外,人性还有宽恕、勇气、善良与爱,也让我们对人性永不失去希望……”她一口气说完,呼吸有些急促,粉白的双颊也有一丝绯红。
杜默的眸光闪闪发亮,激赏之色溢于言表,“很好,你赢得今天的午餐了,我对于你的感想与发言非常满意,你叫什么名字?”
沈云秀一愣,激动的情绪顿时不见了,回复了错愕和退却,“午、午餐?”
她是不是漏听了什么?
周遭的同学忍不住热烈地鼓起掌来。
就在这时,有人发现了她是谁。
“啊,她就是沈云秀呀!国文系有名的才女,上一届诗词比赛的冠军,她以一首‘蝶恋花’和一阕‘临江仙’获得压倒性的胜利,听说五个评审都给她极高的评价。”
“原来她就是沈云秀啊!”
“她长得挺飘逸秀气的,有男朋友了吗?”
“色狼,那可是学姐耶!”
四周开始传来耳语,众人并热烈地讨论着。
沈云秀连耳朵都滚烫起来了,觉得尴尬得可以。
“对不起,我……走错教室了。”她最怕成为众人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