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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他当年娶得正妻是沈樱,而他如今依旧记得的……是他娶的小妾。
他见到穆槿宁的时候,已经是新婚第二日的清晨了。他推门而入,她哪怕是一根发丝都不曾紊乱,鲜红艳丽的嫁衣在她身上,并非格格不入……他当下看她的眼神,并非厌恶不耐,他对自己,对穆槿宁,都说了谎话。
他不喜欢她身上的一袭红艳,其实,并非不喜欢,而是——身着红色嫁衣的她,实在不像是他记得的那一个少女。她,从塞外回来的她,便是那一夜,让他惊艳了双目。
她太干净了,太整齐了,那一整夜,怕是端端正正坐着,厚重层层叠叠的嫁衣之上根本数不出来几道褶皱,她看他的眼神,更无半分闪烁疲惫。或许,穆槿宁对秦昊尧来言,的确是个旧人。沈樱才是最得宠最风光的新人。
今日今夜,也完全是他们的好日子。
她不过是个可有可无的陪衬。
新婚之夜……。她要独自熬着过,就像是桌上的红烛,她等待,炽燃,直到……熬干了内心最后一滴眼泪。
他猝然睁开双目,天际的烈日焕发出一圈圈的光华,照的人头疼。
他喜欢的,是她的娇艳,他厌恶的,却也恰恰是她的娇艳。当下,他以为,人人都以为,她将童真献给了一个无名无姓无权无势的塞外匹夫,若是当下没有念儿,没有裹在她身上的厚重谎言,他,或许会对自己的心坦诚,他曾经觉得身着嫁衣的穆槿宁,太美太美……美得摄人心魄。
她身上的红色,她红颜的双唇,都会让他想起她的过去,她身上发生的一切一切——他的狭隘,他的自负,他的骄傲,让他用双手推开了她,用眼神伤害过她,用言语刑罚过她。
其实呢……他被蒙蔽的不只是双眼,更是心。
他知道的,是她经历过的多少?!他猜测的,又有多少是真,多少是假?!
他,根本不了解她。
熊大荣一身厚重甲胄,他迈着大步伐从远处走来,一脸憨厚的笑意,武夫的面孔之上,并无任何一分精明。
浑厚有力的声音,从远处就传了过来,他朝着骑在马背上的俊美男人一低头,遥指着天际的烈日,笑呵呵道。“王爷,明日我们就该动身了吧,这天气正正好,白日又长,三日之内必能回到京城了,总算能回去了,我可想死家里的饭了——”
“熊将军,你是想念家里的饭,还是想念家里的妻女啊?!”小将周宗端着午膳而来,如今大获全胜,秦王下令今日酒肉聚集,给所有将士们吃几顿好的,他专程给秦王送来丰富的饭菜,这三个月,秦王素来是有什么吃什么,跟将士毫无两样,从不特殊。他跟秦王与熊大荣将军都是几年的属下了,对不拘小节的熊大荣将军,自然也没有了拘谨,大胆地将他的话当成是打趣的谈资。
“小混球,你也敢调侃老子?!”
熊大荣一把就将瘦小的周宗的衣领提了起来,怒睁着双目,板着脸教训他。
打了胜战的军中,仿佛气氛都平和轻松许多,唯独秦王的眼中,秦王的身上,仿佛不曾有任何的喜悦。
他落在任何人眼中,依旧那么疏离,冷淡,漠然,仿佛输赢胜负,不在他的意料之外,更不会影响他。
“明日,熊大荣,你带人回京。”
秦昊尧的目光,直直落在远方苍穹,一只孤鹰高傲飞翔着,在远山之上旋绕几圈,最终消失不见。
他面无表情,却又万分坚决刚毅,丢下这一句话,已然是发号施令。
“王爷不回去?”
熊大荣跟周宗两人,几乎是异口同声,他们都不无诧异,毕竟领军打了胜仗的人是秦王,秦王更有资格也有立场风风光光带着几千将士回京,接受荣耀跟封赏。
“本王还有一个地方要去,晚几日回京。”
黑眸一暗再暗,无人可以窥探他此刻的眼神,他调转马头,倨傲的面容之上,没有任何的喜怒。
除此之外,他不需要对任何人,再做出多余的交代。
……。
正文 140 秦王得知真相
“这里便是郡主曾经生活过的地方,爷。”
足足在路上耗费了两日时间,除了王镭作为可靠信任的随从,他不曾从军中带来任何人护卫,两人换了轻便的常服,来到最终的目的地,是丘垚城最偏远的一个小镇,鸣萝。
当年穆槿宁在一年之后获得自由,成为一个普通百姓,便是搬离了官服,在这儿活着。
“吁——”秦昊尧勒住缰绳,骏马不再往前走着,王镭曾经来鸣萝盘查过,当然更加熟悉,绝不会出错。
但他看到的时候,还是不无错愕,黑眸半眯,俊颜上不快淋漓。
“这里?”
秦昊尧的浓眉,满是狐疑,不禁紧紧皱起,他不是不曾预料过她的艰辛生活,却从未想象出是眼前这一幅惨淡光景。
面前的一座小屋,甚至不若寻常人家的低矮平房,是一间破败不堪的屋子,面对的是无人的旷野,屋顶上盖着稻草,连一片瓦片都没有,前几天下了一场暴雨,这屋内满是水洼,想必最怕的是绵绵阴雨的时候,古旧的木门之上,还贴着一副春联,看上去有些时候了,连鲜红的颜色都变得浅淡,“春日祥和幸福年,彩灯高照平安门。”上面潇洒的字体,是他并不意外更不陌生的,连一副几文钱这般廉价的春联,都是她亲笔写的应景迎节,他对她当下的贫困潦倒,仿佛更深入了解了几分。
很多事,不亲眼看到,或许根本无法体会的那么深刻。
而,一切,仿佛才恰恰开始,真相现实,像是一把尖锐的刀子,他越是靠近,他却已然预知,越会被刺的更深,更痛,更苦不堪言。
但事已至此,他既然花费了时日要专程来揭开一切未知的谜底,他便不是轻言放弃的优柔寡断。
秦昊尧黑眸扫视眼前的景致,从马背上一跃而下,拍了拍周身的灰尘,面色冰冷,他突然想起刚回到京城的时候,他初遇崇宁,她跟随着傻子郡王在街巷上拾捡铜板,一文都不放过的耐心仔细,毫不介意任何人的目光,那般坦然面对,竟也是被生活所逼衍生的从容淡然。
这种地方,也能住人?
他不得不正视,从官府脱离了官婢的身份走出来的穆槿宁,跟街头流浪生活的乞丐,又能有何等区别?!郡王府虽然并无真正权势,至少她也是被当成大户小姐供养出来的,要她这样的小姐,如何在塞外生活?当下的她,一无所有,并不可耻,理所应当。
“推门。”
两个字,他的嗓音冰冷的不带一丝感情,王镭点头,走到秦昊尧的身前,推开门去,古旧的木门,发出吱呀的苍老声音,他迈过低矮的门槛,这屋子并不大,一眼望过去,就看到了尽头。
这个屋子的家俱布置,简单的太过让人寒心,只有一张方桌,两张木椅,一张靠窗的木床,再无其他。窗口上贴着几张红色窗花,仿佛是唯独让这间屋子有丝毫人气的物件,也是斑驳褪色。
他闭上眼,眉头始终无法舒展开来,一股湿漉漉的霉味迎面而来,根本嗅不到在这里生活过的任何片段。过年的时候,她也曾经在王府中亲自剪了窗花,让下人贴在窗户门楣,他不曾忘记。
那一朵朵鲜红张扬的红色,曾经让他眼前一亮,他在她的眼底看到对将来的希冀,偏偏此刻的暗红破碎的窗纸,却烧红了他的双目,让他根本无法忘记她开怀时候的绚烂笑靥。
那种眼神,那种笑容……让人无法抑制心痛。
这个屋子,并无任何的古怪,古旧的屋子,墙角甚至已然开裂,仿佛只需一场暴风雨,这一个容身之所,就要全部倒塌崩离。
塞外的乡野之地,的确是贫瘠的让人无法习惯,这样的生活,不只是贫困潦倒而已,而是——几乎不让人察觉到生活下去的希冀,枯燥乏味的仿佛扼住人的脖颈,让人苟延残喘,活着,就只是活着而已,并无别的意义。
她并不常常提起在鸣萝的生活,就算说起,也只是只字片语,一句带过,平淡,安静,知足。
那些话被他听到的时候,刺耳,而如今他亲眼所见,更刺眼。
虽然过着这般无法忍耐的贫瘠生活,但她在秦王府内,却从未跟他撒娇讨要过任何一件精致不菲的玩意儿。
她当真是变了。
这样的环境,生生扼断了她过去的脾气品性。
仿佛被千斤巨石压着,他的心受了重击——人人都说她背弃他,是因为贪恋荣华,她根本毫不在意,秦王府内的生活都足够让她餍足满意,她如何又会对后宫的荣光更加艳羡贪恋?!
可,难道要她相信,她进宫是因为在皇上的身边,比待在他的身边更快乐?!
他有他的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