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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毓却笑意厣厣地看着她,才想揽上她的香肩,她便滑溜地闪了开去,皮笑肉不笑地道:“你可别打我的主意。”
想轻薄她,没门儿!
“盛夏,你这样穿着别有一番风味。不如这样吧,从今往后你与我在这里过隐居的生活。若是你答应,我保独孤城生命无忧,如何?!”天毓笑意厣厣地看着眼前的小女人。
即便是身着粗布衣裳,叶盛夏也有一股迷人的风韵。她举手投足都吸引他的视线,他想这辈子再也找不到一个女人令他如此心动。
“切,我喜欢过热闹的生活,这样跟你窝在山沟沟里,我才不干!”叶盛夏朝天毓轻皱俏鼻,毫不犹豫便否决了他的提议。
她喜欢锦衣华福,更喜欢山珍海味,她要过锦衣玉食的生活。
跟天毓在这里隐居?一定闷死了。
“你不是很喜欢独孤城吗?为了保护他,你也该答应我的要求。”天毓淡笑道。
“他有能力保护自己,才不需要我婆妈。告诉你吧,天毓,就算你和独孤月联合起来也别想能要他的小命。我还活着,他舍不得死去。”叶盛夏不置可否地道。
看着身上的这套衣裳,非常不习惯。不过,她喜欢这套衣裳上的皂香,淡淡的,很好闻。
貌美太后变成丑陋村姑(2)
“盛夏,现在我才确定你很喜欢独孤城。”叶盛夏提起独孤城时的眉飞色舞,令天毓莞尔。
看到她开心,他发现自己也很开心。
“虽然我不愿意承认这件事,可我的心里确实有他。我最烦他女人多,自己一堆女人还跑来招惹我。”叶盛夏提起这个便咬牙切齿。
所有男人当中,只有天毓洁身自爱,也没见他传出什么花心薄性的骂名。
真怀疑这个男人以前是不是只喜欢男人……
思及此,叶盛夏疑惑地看向天毓,上下打量他。
天毓被叶盛夏看得头皮发麻:“你做什么这样看我?”
叶盛夏皮笑肉不笑地凑近天毓:“我知道了,你喜欢男人,你喜欢的男人是独孤月,是我导正了你的性取向!”
天毓脸色微变,俊颜微褚:“我才不是喜欢他——”
“看看看看,被我说中了你的心事吧?你就是喜欢他。才不是……这可是女人说的话,你是受,哈哈,我太聪明了。”叶盛夏认为天毓是心虚,才会脸红。
天毓的脸更红,叶盛夏笃定自己猜对了,好不容易才忍住笑意道:“放心吧,咱们国家民风开放,喜欢男人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现在你该知道,女人也可以喜欢是吧。从今往后,你找一个正常女人来喜欢,再生儿育女,将来再和我家的宝宝结为亲家,多好啊。”
天毓蹙紧了修眉,眼睁睁地看着叶盛夏出了室内,跑到门前跟村里的小孩玩泥巴。
好半晌,他才鼓足勇气到了叶盛夏身后,将叶盛夏自地上拧起,端正颜色道:“虽然我以前对月是有点遐想,但我发誓,不是你想的那样。自从遇到你后,我发现自己喜欢的是女人。”
“喜欢女人是好事。”叶盛夏挣扎着自天毓手心下来,想和孩子们玩耍。
几个小孩都说她长得好看,令她喜上眉梢,她还以为自己穿上这套粗布衣裳就变丑了。
“盛夏,我再说一次,我是真心实意喜欢你,对月只有朋友之情。”天毓还在纠结,不满地将叶盛夏拉到自己身旁,很严肃地说道。
叶盛夏点头,抿唇一笑:“喜欢我这个大美人,代表你很正常,放心吧,我不会笑你。”
她微掀的唇角,却有笑意掩饰不住。
貌美太后变丑陋村姑(3)
天毓知道自己的形象在叶盛夏心里一落千丈。
想必此后叶盛夏想起他,定会先想起独孤月。事实上,他对独孤月确实没什么。刚开始只是觉得独孤月长得比一般人好看,后来便起了相交的心理。
再加上他生性淡薄,不太喜欢和女人打交道,与独孤月相处的时间长了,自己也有些混乱,以为自己喜欢上了一个男人。
在后来遇到叶盛夏,他终于发自己是个正常男人,喜欢的依然是女人。
却怎知叶盛夏会突然窥知他曾经的一点不为人知的小秘密?!
直到孩子们都跑了,叶盛夏偶一抬头,发现天毓还维持原来的姿势,垂头丧气地坐在矮凳之上。
这个男人,真是别扭。
她蹭到他身旁,轻拍他的肩膀道:“天毓,我们这样躲下去也不是办法,不如你送我回京,如何?”
她想知道独孤城到底在哪里。
这么长时间没有他的消息,说不担心是假的。
若是独孤城没事,为什么一直不曾来找她?
可是独孤城说过,今时不同往日,他能保护自己,而她相信他的能耐。
这样的矛盾心理让她坐立难安。
时间流逝得很快,眨眼间,一个月过去,她和独孤城失去联系这许久,她也不知道独孤湘在哪里,是否安好。
“你是被我绑来的女人,你还想我送你回京?!”天毓瞪向叶盛夏,这个女人的算盘打得很响,她完全忘了自己的身份。
“你跟独孤月反正已经反目,现在他一定恨你入骨,不如投靠我,做我的保镖。你送我回京,凭我太后的身份,一定封你一个大官做!”叶盛夏笑嘻嘻地道,不觉得自己这样有什么不妥。
天毓该识实务,独孤月那人小气得要死,天毓和独孤月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成为好朋友。
说到底,她也是为了天毓好。
“原来你还想回京做你的太后!”天毓的声音渐冷,怒视叶盛夏。
“我本来就是太后啊,身份多变,有什么不可以的。”叶盛夏见天毓生气,知道自己的游说落空。
她美眸一转,或许可以再想想其它办法。
天毓这人就是死脑筋,一点也不懂得转弯,不解风情的死木头。
跑路(1)
天毓看向搭在自己肩膀上的素白小手,叶盛夏这个女人是唱的哪一出?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绝对是形容现在的叶盛夏。
叶盛夏朝天毓挤眉弄眼,天毓冷笑道:“你这是在诱…惑我吗?如果你的唇角不一起抽搐,效果可能会更好。”
叶盛夏抚上自己的双唇,不是吧?她好歹是暖香阁的老鸨,这魅惑男人的伎俩应该有长进才是。
现在这样的情况,她以为用美人计最好。
天毓喜欢她是勿庸置疑的。所以,她决定使用最强的招术,那就是美人计,迷得天毓晕头转向,而后乖乖地送她回京。
叶盛夏决定再接再励。
她挽上天毓的手臂,摇了又摇,她娇嗔地吊着嗓子、拉长尾音撒娇:“天,毓……你就陪我回京嘛……”
天毓受不了地唇角直抽搐,叶盛夏也觉得自己有点恶心,话说一半就没了下文。
这回不待天毓取笑,叶盛夏便自觉地端正颜色:“我还是做自己吧。那个,你不是喜欢我吗?如果你喜欢我,就该为我所想,做我所要。喜欢一个人,看到她快乐就对了,是不是?”
改天她一定要在媚术上面下苦功夫,今日就算了。
“盛夏,我确实想看你快乐。可你要知道,我是月的朋友。朋友有道,我不能因为你而背叛他!”天毓同样端正了颜色,一板一眼地回道。
“你少假了。之前在画舫你就可以把我交给他,既然你没交,就证明你不想我落在他手上。他已经对你有了异心,你同样不信任他,你以为这样的你们还能若无其事地做朋友?我不管,我就是要回京,你不送我回去我就一哭二闹三上吊!”叶盛夏朝天毓吼道。
NND,软的不行来硬的,就不信搞不定这个男人。
“我去休息,懒得理你。”天毓不理会叶盛夏,直接遁走。
“天毓,给我回来——”叶盛夏话音未落,天毓的身眨眼便去至田间,再定睛一瞧,那人已消失在树林之中。
说走就走,速度还真不是盖的。
叶盛夏恍了一回神。
既然天毓放她一人在此,她不跑路就对不起自己。
跑路(2)
思及此,叶盛夏不再细想,打算先跑出这个鸟不拉屎的小村庄再说。
叶盛夏打算来一个优雅的跑路。
她回屋找到所有的碎银装好,在村里的大伯大叔买了一头戴小孩的驴子,自己屁颠屁颠地坐上驴子,往村口处而去。
不料村口早有人在等候,那人一袭白衣,笑得是见牙不见眼,总之就是碍眼。
她回头看向方才天毓去至的树林处。
明明是两个方向,怎么一眨眼,天毓就跑到了她前面?!
“天毓,你知道吗,我只要一想起我在暖香阁赚的那些银子我便痛心疾首。银子是拿来花的,为什么我赚的银子都没用到实处?”叶盛夏仰天长叹。
否则她可以顾一辆漂漂亮亮的马车,而不是乘坐这匹老爷毛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