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一早就知道,当那队大狼群从树丛中跳出来的时候,我们已经走不脱了,所以也没急着要跑,那只会引起狼群更大的兴趣,只是有点后悔,当初为什么不像才让大叔说的那样,也点一盏油灯,也许大草原上的佛会给我们指示,告诉我们今天不应该出来打猎。
不出来,就见不到那群狼,也就不会引起我强烈的好奇心,格桑也就不会坚持非要进大林子不可,也就不会现在还呆在这个地方了。
当大狼群出现的时候,我就知道一切都晚了,反正是来不及逃了,所以我也并不惧怕,只是问格桑:会爬树吗?我们比比吧!
格桑点点头,忽然又说:小时候爬过两次,没爬上去,我们草原上的牧民可是马背、牛背上长大的,不是树上长大的。
我才没闲功夫和他说这些,猛地一托他屁股,低喝一声:上去!
格桑知道大事不妙,借着我向上托的力,双手紧紧地抱住了树杆,用力向上一窜,真他妈的笨,竟然窜上去之后,双手没有抓住,身子又猛地向下一滑。
我只好再托住他,用尽力气把他往上顶,死小子,才十多岁就长了一身的壮肉,死沉死沉的,逃命的时候都跑不快,也不晓得减肥,还说以后去当兵?
我用足力气,连托了几次,才把格桑顶上去,他双手抓住了一根树杈子,使尽全身的力气,才翻了过去。
第四十八章、第一声枪响
这时候,大狼群已经向我围拢了过来,围成了个半径不足三米的圆圈,看起来附近乌鸦鸦的一片都是狼头。
虽然天色已经黄昏,草原上的气温也降了下来,林子里就更显得阴冷,但我的衣服还是一下子就湿透了。
我从来没有体会过那种与狼群面对面的对峙,在战场上被枪打死,还能死个痛快,但是要我成为狼群的猎物,看着自己身上的肉被一块一块地分割下来吞掉,我是绝不能忍受这样的死法。
狼群在向中心收拢,就像渔夫撒下的网,它们已经在收紧网口,准备享受猎物了,看着二十多头狼流着口水盯着我,那种凶残的眼神让我也从心底里有一点发毛。
我当时确实也有些后悔了,虽然自认为曾经勇猛无比,但好奇心让我必须负出一部分代价,我现在除了裤腿子上绑的那把尖刀,没有别的武器可以防身。
但是,我现在根本就没有机会去抽出那把尖刀来,狼群已经伺机待动,只要我稍稍弯低一点身子,或者我略微扭动一下身体的任何部位,狼群就会一拥而上,把我活活地撕成无数碎片。
我的心情有点紧张,但我却不能表现出有丝毫的畏惧,曾经无数次的临阵对敌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只要我胆怯了,狼群也就会立即扑上来。
而现在,那些狼对我还存在着最后的警惕,它们不相信,我在它们的面前竟然还能表现得这么大胆,就有些迟疑,没有向我进攻。
狼,是一种疑心很大的动物,利用狼的疑心,我镇定下来,用力捏紧拳头,寻找第一个准备向我下口的狼,虽然尖刀来不及拔出,但我的铁拳也足可以打碎一头狼的脑壳。
狼群似乎准备行动了,集体向中心迈了一步,我也准备行动,浑身的细胞都紧张地收拢在一起。
“砰”的一声枪响,狼群只顾着盯紧我,却忘记了树杈上坐着的格桑。
格桑开了枪,这小子倒也不赖,在危急关头,竟然枪法大有进步,子弹打中了一头大狼的鼻梁骨,可惜子弹的威力不够大,枪的射程也不足够远,从高高的树上往下射的时候,侵彻力已经大大的减弱。
那头狼的上半截嘴巴被子弹打断了,鼻梁骨戳在外面,血淋淋的,因为嘴巴烂掉了,出声漏风,嚎叫的也就特别难听,狼群受到了惊吓,集体后退了两步。
我急忙一矮身,抽出裤腿上的尖刀咬在嘴里,借着下蹲的力道猛地向上一窜,十指抠住树杆,两脚一蹬树身,又猛地向上窜了一大截。
弯腰、抽刀、咬刀、上树,不过用了五秒钟的时候,我已经超出了狼群的最佳攻击范围,狼群再度向大树围拢来的时候,我已经安安稳稳地坐在树杈子上了。
格桑瞧得直竖大拇指,赞叹着:阿哥,你真比猴子还要灵敏,两只手就像长在树杆子上一样。他一边夸赞,一边翻过我的手掌来看。
我的手掌上还留着摸枪磨下的厚厚的茧子,十个手指头也长着粗粗的皮,那是在特种部队时练功磨下的,那时候,整天折磨我们的除了簸箕,还有一个请来的教员。
那个大个子家伙据说曾经是少林寺的武僧,另有一套折磨我们的办法,我很多功夫都是和那个教员所学,这十个手指头上的厚皮就是和教员学练铁砂掌时留下的。
格桑惊奇地问我:阿哥,你的手上怎么长着这么厚的皮,像一层铁甲?
我笑了一笑,故意想缓和一下紧张的气氛,就哄他说:没办法,你大哥是个粗人,粗手粗脚的,就长这样了,所以到现在都还讨不到媳妇。
格桑一撇嘴,说:谁说我阿哥讨不到媳妇,是那些女人没有运气,给我阿哥,都看不上眼呢!
我笑了笑,摸摸格桑的头,夸他的枪法有进步了,格桑很开心,不相信地问我:真的吗?我的枪法真的有进步吗?
我说:那当然,你大哥是谁,名师出高徒嘛!来,高徒,把枪给师父看看。
格桑很高兴地把枪递给我,我又补充了一句:就是这枪不太好,刚才那一枪本可以打碎那头狼的脑袋的。
格桑嘀咕着:要是大黑跟我们一起来就好了,这些狼也就不敢这样猖狂了。
我说:大黑挺着个大肚子,能来吗?再说了,今天是咱们俩犯了个错误,不应该把责任迁连到大黑身上。
格桑吱唔着点点头,虽然他心里也知道不应该在黄昏时分还进大林子里打猎,但是又有些不大心甘,觉得这只不过是个失误,或者说是运气不好。
其实,在茫茫的大草原上,草原狼是最常见不过的动物了,在大草原上放牧的牧民们常常隔三差五的遇见狼,只是那些狼也并不常袭击人类,除非是它们找不到食物的时候。
按理说,现在是秋天,正是草原上野兔子野鼠最肥嫩的时候,狼可以找到很多入肚的食物,在狼们的大脑中罗列着一份季节食物餐单,到了相应的季节,它们就会在大脑中按季节和路线来搜寻最适合自己吃的食物。
但是,今年的秋季似乎有些不寻常,比往年要冷一些,可能,某些动物也预感到今年的冬天不会好过,行程路线会有些提前或者退后,再或者就是改变了往年的路线。
于是,狼群为了在冬季来临前抢夺尽量多的食物,已经不在乎所谓的领地限制了。
大狼群闯入小狼群的地盘,胜者为王,只要抢到食物就是真理,毕竟要维持那么大一个家族,头狼的任务也很艰辛。
我和格桑在讨论这些问题的时候,下面那只断了上半截嘴巴的狼一直在嚎叫着,呜呜咽咽的,像是在嚎啕大哭一样,我不知道那只狼为什么要那样悲哀。
格桑说:它活不成了。
我想起我刚到多吉大叔家时,大叔曾经说过的故事,就点点头,赞同格桑的话,因为这只狼失去了生活自理的能力,也丧失了他的攻击力,头狼不会再需要他了。
如果头狼任慈一点的话,会把它从狼群驱逐出去,如果头狼凶狠,那么这只狼就只有死的下场。
第四十九章、子弹不多了
我们很不幸运,遇到了一群凶残的大狼群,那只断了嘴巴的狼被几头大狼围住,头狼可能是忍受不了它的哭嚎,就先下了口,一口咬在它的咽喉上,血顺着头狼的嘴巴往下流。
我第一次亲眼见到同类之间可以这样互相残害,终于明白,为什么人类要把那些凶残而又没有同情心的人比作是“狼子野心”、“狼心狗肺”了,我有点寒意,因为这种自相杀害的残忍。
但是,当我想到人类之间也会因为利益的驱使而互相利用互相加害的时候,我心里的悲哀就更深重了一层。
狼,根本不忌讳在人类的面前直白地表露自己的凶残,而某些人类却要带着虚伪的面具,嘴里说着仁慈,手里拿着刀子。
这是悲哀,有些时候,某些人类或许还比不上动物……
阿哥,我们怎么办?格桑望着树下久久不肯离去的狼群,心里有些发毛,我感觉到他的身子都有些僵硬了。
格桑不会爬树,更怕从树上掉下去,只要他掉下去,马上就会被狼群撕成碎片,所以格桑就紧紧地抓住树枝,手心都紧张得出了汗。
我告诉格桑:没关系,别怕,最多咱们在树上耗一个晚上,明早天一亮,狼群就会撤退,再说,那时候大家就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