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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不见,至今仍有“娼盛方能繁荣”之说广泛流行!
不过需要说明一点:宋代的“妓”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妓”,买艺不买身或者两样都卖一般靠自觉,顾客想干点邪事也不是那么随便,这要看哥们的动员能力与经济能力如何了。
她们之中的“名妓”,应该相当于现代歌星、舞星或影星、“超女”之类的吧,“官妓”大约就是纳入国家编制的文艺工作者了。
宋时高僧、名妓在官方的地位不相上下,或许名妓的地位要更高些,高僧出入的门第最大不过宰相,名妓则有时需要皇帝亲自登门拜访,大宋皇帝徽宗进入名妓李师师的闺房,甚至需要开挖绝大土方的地道工程,可见在皇家的眼里高僧不如名妓。
而杭州则是高僧、名妓人才辈出之地,恰这两类高人都属苏东坡最爱结交之列,歌妓娱乐感官,高僧陶冶精神,在苏东坡看来,感官的生活与精神的生活,是一而二,二而一不可或缺的两种,两者都是人生的诗歌,处世的哲学。
苏东坡撮使一个高僧和一个名妓见面的故事较为有代表性。
杭州大通禅师乃一持法甚严道行甚高的老僧,谁要见他必须先依法斋戒,谁要说女人能进他的禅堂?大概就如同杭州人听到西湖水干一般嗤之以鼻。
可是有一天,苏东坡与朋友们去逛庙,其中便携带了一个妓女陪游(不知道这种陪算作第几陪?),到了高僧禅堂,大家都住脚看着东坡,谁不知道高僧的习惯?东坡与此老僧相交甚厚,此时突发孩子气:我偏把女人带进去,且看你会如何?
不消说,大家凭着人多易“浑水摸鱼”,带着那个妓女进了禅堂,向老僧敬拜之时,把个老和尚气得几乎要砸了木鱼:这小青年可恶!竟然如此荒唐,!
东坡却笑嘻嘻的面对大和尚老友的不悦,反而建议:倘若老禅师肯把手中的木缒借给妓女一用,自己便立刻写首曲儿向老友谢罪。
老和尚看来也是好奇的凡心未泯,结果用手中的木槌向苏东坡作了交换,苏东坡当场挥毫,作了一小调由那个妓女唱给了大家:师唱谁家曲,宗风嗣阿谁,借君拍板与门缒,我也逢场作戏莫相疑。
溪女方偷眼,山僧莫皱眉,却愁弥勒下生退,不见阿婆三五少年时。
法相庄严的大通禅师被这类似戏台上小丑的独白给逗的大笑起来,苏东坡后来向别人夸口,说他与妓女俩人向老和尚学到了“密宗佛课”。
无法考究这与妓女双修的“密宗佛课”是哪些大法,甚至连这宋人笔记中所载的此事真伪都极难判断,只不过由此得知:和尚与妓女既有表面上的矛盾之处,又容易经“高人”调和得以妥协,归于融洽和谐。
这高人自然就是喜欢与这两个行当的从业人员打交道的苏东坡了,但苏东坡也并非专做和事佬,有时也怒开杀戒,为其中一方主持正义。
杭州的和尚也未必全是大德高僧,也有痴情淫僧,不能称为善男!
西湖的妓女更不同范规大家闺秀,惯于慷慨施舍,无法视作信女。
有一个妓女结交了一个淫恶双兼的和尚,而那个和尚就撞到了苏东坡的手里。
杭州通判任上,苏东坡大多干得是法官的活路,东坡的具体法庭业务我们后文还要专篇叙述,这里只谈与和尚、妓女有关的案子。
灵隐寺有一个了然和尚,最喜欢去勾栏院与妓女们同参欢喜佛,后来迷上了一个叫秀奴的妓女,但是嫖娼总是件费钱的事情,妓女们也不会把自己捐在募化箱。终于,了然和尚最后的钱财花尽了,沦落为“鞋儿破、帽儿破、身上的袈裟破”的破和尚,秀奴便不再接见这位衣衫褴褛的和尚情种了。
了然大烦!烦愁之下,借酒解忧,没小心喝高了,醉熏熏之下去找秀奴,结果自然吃了闭门羹,这下了然和尚由大烦转为大怒!趁酒劲闯了进去,将秀奴痛煸一顿之后,竟然还不解气,把秀奴小姐给杀死了。
这人命官司就是苏东坡主审的,了然和尚对秀奴爱情颇为另类:不惜纹身表达对秀奴的情感,一支胳膊上刺有一副对联:“但愿同生极乐国,免如今世苦相思。”
苏东坡宣判和尚死刑时不禁想起了这副对联,索性把判辞写成下面这个小曲儿格式:这个秃奴,修行忒煞,云山顶空持戒。只因迷恋玉楼人,钨衣百结浑无奈。毒手伤心,花容粉碎,色空空色今安在,臂间刺道苦相思,这回还了相思债。
天才诗人的另类判词如果宣读在今天庄严的法庭上,估计非让他立马下岗不可。
但这类的词曲使苏东坡显得诙谐可爱,咱老百姓喜欢。
还是那了然和尚没弄明白自己这和尚与秀奴那妓女身份的商人实质,及之间关系的商业内涵,蛀光了老本还想与商贸伙伴保持业务往来,哪能不吃闭门羹?
也怪妓女秀奴不晓事,赚钱不能太黑心,货物既然卖给了识家,总要有些商业道德吧?赔光腚的商人如同输红眼的赌徒,那是要掀了赌桌找庄家拼命的,可怜赔上了卿卿性命啊!
但宋代西湖妓女像秀奴这样的嫩雏毕竟占少数,大部分还是些商业高手,才情并茂,世间“超女”!
二十三、西湖妓女添诗韵
据可查到的记载,中国的娼妓制度,创始于春秋时期的管仲,老管发明出此等妙招来激励安抚他的士兵,这大概是人类最早的“慰安妇”吧?
从此,政府办妓院成为了惯例,称之为:官妓。到了苏东坡的宋代,已经进化为官妓与私娼并存、争相斗艳、各领风骚的时代。
中国的传统发展自有其规律,任何行当都会分出个三六九等,操同业的哥们儿、姊妹之间也是等级森严。做“鸡”当然也会不例外,那高级的“名妓”与普通娼妓大为不同,这些“大姐大”的社会地位几乎不亚于高官公卿。
但是,她们也并非纯靠一脱成“超女”、姐姐尽芙蓉,大部分也是才艺双绝,有些竟在中国文学史上显露头角,重重涂抹上一笔!有些自己本人就是诗人,有些与文人的生活密切相关。
这一中国独有的阶层,与中国歌曲、音乐史的发展,及诗歌形式的变化密不可分。中国诗歌经文人亦步亦趋、呆板生硬的模仿时期之后,诗歌已成了一连串的陈词滥语,这时往往是名妓们创新形式,再赋予诗歌蓬勃的新生。可以说音乐与诗歌是她们发挥天赋的特殊领域。
但演奏乐器与歌唱却受良家女子所歧视,原因是那些歌词大都离不开爱与情,被道德学家们认为对情窦初开的少女大为有害,结果音乐歌舞便完全由歌妓保存流传下来,从这点上说,妓女行当,对人类的“非物资文化遗产”的抢救延续居功至伟!
出现了这样一种必然现象:良家女子们在孔老夫子的教导下,才艺天赋逐渐退化,蜕变为只知在家相夫教子的保姆;而妓女们经过残酷的优胜劣汰反而进化为集才艺于一身的“超女”,你说,那些花心且挑疵的男人们内心喜欢哪类?
这种自然规律发展的不公平在代代延续加剧。到了苏东坡的年代,生活里,酒桌上,公务间,已经离不开这些女中“超人”,与歌妓们相往来,已经是官场生活的一部分。
这种现象也不仅见于东方文明的国度,西方的苏格拉底时代,名女人阿西巴西亚参加男人的宴会就极为正常了,宋代歌妓们在酒席间招待应酬,为客人斟酒,为大家唱歌,大部分人们没有认为她们有什么下贱之处。宋代“三陪女”的境遇要比今天的同行们宽松的多,今天是要打着许多诸如:洗头、按摩、卡拉ok、陪舞、公关之类招牌的。
她们之中不乏颇有天赋者,那些爱读书、能写作、擅歌舞的,多为官员、名人、文人、学者所收藏眷养,虽非金屋玉食,但待遇一般也不差于今天宠物狗们多少,虽然命运没什么区别。
宋代的清规戒律大面子上极为严格:女人不得参与男人的社交活动!而男人在外面混事对异性又有需求,这样也就只好在那些职业性的才女中去寻觅快乐了。
但大多时候,这种调情逗乐属虽然风流但却无邪性质的,不过是戏谑而已,也算是宋代的“夜总会”吧,歌妓唱的曲子当然离不开情爱,或轻松,或世故,或系痴情苦恋,或系假义虚情,暗示云雨之情,明言鱼水之欢,都属正常剧目。
当时杭州的诗人为歌女们写诗填词亦属业务本分,即便是颇负众望的正人君子,为某名妓写诗相赠也是寻常事。就连贵为宰相的韩琦、欧阳修都曾留下有关妓女的诗篇,甚至端肃严谨的宰相如范仲淹、司马光诸例先贤,也曾写有此类情诗。再甚至精忠爱国的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