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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千年,一世倾城bz-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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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这个念头刚刚转进脑海里,还没有来得及实施呢,斜边便有一只漂亮如世界顶级手模的素手,将我的高脚杯轻轻地端了过去。然后,手的主人红唇微启,含着杯沿,极优雅地抿了一口,碧色的大眼睛半眯着,敛着万种风情,乜斜着那个面色苍白、口水长流的男人,“我帮她喝,好不好?”
  “他已经没钱了。”我有点头疼地看着她,接口道:“算了,不要太难为客人。”
  说完,我双手往前一摊,笑吟吟地看着男人道:“先生,现在可以打赏我小费了么?”
  眉眼弯弯,分外天真。
  送走了净身出门的客人,我回到吧台,严严地喝了一杯白开水,然后,去洗手间,呕吐。
  酒不醉人,可会让人的胃很不舒服。
  吐完后,用清水漱口,再抬头时,却发现盥洗室里又多了一个人。
  酒红色的长卷发,鹅蛋脸,大大的、如混血儿般的碧色眼睛,还有一张任谁都想吻一下的唇。
  烟视媚行。
  所谓美人,当如是也。
  “明知道喝酒会吐,干嘛还要喝。”她靠近一步,贴着我的后背,用极低醇的嗓音问:“你可别说,你是看上了那些小钱。”
  “好几万呢,怎么是小钱。”我嘻嘻地笑了笑,“更何况,还能顺道促销店里的酒。多好的买卖,干嘛不赚?”
  她又走近了一步,几乎贴到了我的脸,那只漂亮的手,已经顺势勾住了我的下巴。
  “锦夜,你不是还忘不了他吧?”她吹气如兰,唇已经咬上了我的耳垂。
  我满头黑线。
  “小爱!”
  “嗯?”
  她的脸正往这边游移,眼见着越来越近了。我赶紧往后一折,手挡在脸前,赶紧阻止她,“我不习惯被女人吻。”
  她愣了愣,然后妩媚地笑了笑,娇俏可爱,“你怎么知道我想吻你?”
  无语。
  这么明显的动作,难道当我是未经人事的纯情高中生?
  “那——我变成男人吻你好不好?”
  她的话音一落,脸部便隐隐地有了变化,本来大而妩媚的眼,变得狭长妖冶,轮廓也变得愈加清晰,唇色淡了下去,极优美地抿了抿。
  我不得不、再次甩了甩额头上的黑线。
  “小爱。”
  “怎样?是不是很帅?”‘她’喜滋滋地问:“现在可以吻你了么?”
  “穿着裙子的男人,我会觉得恶心诶。”我的视线往下,用藐视的目光,扫了一下‘她’的红色吊带裙,“你知道的,我对人妖很无感。”
  她撇撇嘴,终于心不甘情不愿地挪开了,在挪开的同时,又重新变回了女人。
  不然,这个样子出去,要么引起全场女士尖叫,要么,引起全场男士暴打。
  我又对着镜子,擦去她刚才不小心留在颊边的口红,叹息道:“小爱,你该定性了。”
  再这样男女不分哦,不,公母不分,以后拎着鸟笼的老爷爷问起来,我多难回答啊。
  “干嘛要定性,这样多好。”小爱无所谓地耸了耸肩道:“这个样子,无论我看上了男人还是女人,都可以很方便地勾搭上啊。”
  “何必勾搭,像你这样的妖孽,无论你是男是女,是人是猫,他们都会被你秒杀的。”我笑着恭维了她一句,见她眯着眼,一副很受用的样子,顿时将笑容一敛,一个爆栗打在她头上,“混什么呢,干活去!”
  没错,小爱是一只猫。
  更准确地说,是一只还没有定性的猫妖。
  它没有性别,只因为它还没爱上过谁。
  有一天,它如果爱上了一个人,或者一只妖,它才会找到属于自己的角色。
  小爱是我的猫。
  可我不是妖。
  也不是人。
  锦衣夜行的生意,在午夜时是最火爆的,可过了凌晨两点,客人便开始慢慢散了,凌晨四点的样子,店开始打烊。
  今天跳钢管舞的女孩没来,小爱替她跳了一晚,在踢走无数个前来献殷勤的色鬼后,她踮着脚坐在高脚椅上,软软地倚在我的肩膀上,手指卷着我的头发,有一下没一下地拨弄着,先是安静了一会,然后嘟嘴抱怨道:“人真是讨厌的生物。”
  我笑,“不一定的,你只是白天不太爱出去罢了。其实,他们在白天,看上去还是不错的。”
  只是,夜晚降临后,人在黑夜的掩护下,免不了会放纵一些。
  一旦放纵,便会露出许多隐秘的缺陷。
  如罪恶,如贪婪,如自负,如好色。
  “可是白天想睡觉诶。”小爱在我身上蹭了蹭,邪气地笑道:“白天要躺在你腿上睡觉。”
  我伸手推开扭得像麻糖一样的她,淡淡道:“可我明天要出门,你自个儿躺在屋顶上晒太阳吧。”
  “厄,你要出门?”小爱眯着眼,别有意趣地望着我,“该不会想偷偷摸摸地去见上次认识的那个人吧?”
  “八卦。”我翻眼,丢下一句话,然后端着我的白开水,离开了吧台。
  留下小爱在身后大呼小叫,哀鸣不已。
  早晨七点钟,准时起床,刷牙洗脸给小爱准备早餐。待一切准备妥当后,我把准备好的早餐端到了小爱的房间,摸了摸它柔软的毛皮,笑眯眯地吩咐它,“我出门了,无聊就看电视,记住,不要抓沙发,我前几天刚刚花了一万多块买来的。”
  它懒懒地翻了个身,不理我。
  我知道,我去见那人,小爱并不高兴。
  其实,我经常会与很多男人约会,有时候甚至也与女人约会,当然,跟女人只是吃个饭而已,小爱从来不觉得什么,却独独不喜欢他。
  不喜欢他的理由有两个:
  第一,不够帅。
  第二,他姓林!
  第一个理由,纯粹是嫉妒。
  第二个理由,很致命。
  林家的人,照理说,我应该躲得远远的。
  可我认识林丹青的时候,他看上去一点都不像林家的人——直到现在,他都不像林家的。
  林家的人,鲜有他这样干净剔透的人儿,像露水一样。
  我没办法不注意他。
  特别是,当他穿着一身白色运动服,轻快地向我跑过来时,简直像一幅赏心悦目的画。
  “锦小姐。”还未跑近,便听到他明朗的声音远远地传来,“不好意思,迟到了。”
  “你没迟到,是我早到了半小时。”我笑眯眯地望着他,盯着那张让我一度惊为天人的清秀脸蛋,又忍不住花痴了。
  小爱在我认识林丹青的那晚,苦口婆心地谏言我说,锦夜啊,你要克制住自己的花心啊,虽然林丹青的眼睛是有那么一点像他,可是,林丹青哪里及得上他的十分之一帅?为这样一个不够帅的男人冒险去接近林家,你是不是找死啊是不是找死。
  可我从来没有觉得林丹青的眼睛像他。
  林丹青的眼睛,干净得就像一汪湖泊,还是高原从未受过污染的湖泊,清澈见底,怎么可能会与他相像呢?
  而且,我也不觉得自己花心。
  爱美之心,人人有之嘛。
  “你上次答应借给我的笔记,不知道有没有带来?”他很纯洁地望着我,开口问。
  我还是目不转睛,色迷迷地看着他,一面点头,手却迟迟地不去包里取讲义。
  开玩笑,如果讲义给他,这到手的美男,岂不是就这样飞了?
  我又不是笨蛋。
  “现在已经中午了,不如一起吃个饭吧。”我抬头看了看天色,如此建议道。
  林丹青倒也爽利,点点头,也不催问讲义了,微微一笑,“那我请锦小姐吃午餐吧,附近刚好有一家日本料理刚开业。”
  我笑眯眯,没有异议。
  林家的财力,在此不必多言,让他请一顿大餐,也只当杀富济贫了。
  等走到林丹青所说的那个料理店前,我抬头看了看面前装帧精美的门楣,正暗忖这家店是不是也是林家的产业呢,迎面突然走来一个人,高挑挺拔,西装革履,还未走近,已经引得路人频频侧目。
  还有几个胆大的小女孩,赶紧举起相机,对着他‘卡擦’‘卡擦’连拍了起来。
  端的是三百六十度,无一死角。
  我却没有一点看到帅哥的感觉,只是死盯了他身上的那套看着便老贵的西装:靠,一定又是拿我的信用卡刷的!
  是的,小爱走了过来。
  准确地说,是身穿西装,黑发碧眼,俊美绝伦,一脸邪气的男生小爱,漫不经心地踱了过来。
  等走到我们面前,他冲我倾国倾城地一笑,碧色的猫眼,在阳光下折射着层次叠叠的光线,勾魂摄魄,“嗨,锦夜,好巧。”
  我无语很久。
  好巧个屁,与其让他当这么一个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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