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慌忙起身,下意识地摘下床头的弯刀,高叫:“快!速速传令!全军……”话音未落,却被帐外呼声打断,只听陈霖华惊慌的喊道:“督帅!万不可赴援呐!”
他一头冲进帐来,模样狼狈至极,只见他赤着双脚,单薄的内衣只套了左边的袖筒,露出右胸嶙峋的肋骨。
阿赤儿双眸充血,急急忙忙地披挂盔甲,疾声喝道:“友军有难,我岂能见死不救?”
陈霖华顾不得礼数,顶撞道:“不!那不是救人,而是陪死!醒醒吧督帅,敌人不是旁人,是刘枫!刘枫啊!他岂能不留后招对付督帅?夜袭前营,既已成功,如何会有使者杀出重围?他这是围点打援呐!”
他一语惊醒梦中人,阿赤儿猛然停止了动作,问道:“那……如何是好?”
陈霖华急上一步,把住阿赤儿双臂,沉声道:“唯今之计,只有下令全军坚守后营,派出小队骑兵营外游走,将前方退下来的溃兵往两侧驱赶,绝不能让他们冲乱我军阵脚!此刻已是四更天,再坚守一个时辰天就亮啦,敌军必然退去!只要守住后营粮草不失,我们有的是机会再觅胜机!”
阿赤儿沉思片刻,怒吼一声,将金盔狠狠掼在地上:“来人,传我将领,全军……固守!”
※※※※※※※
天空破晓,狄军前营迎来了血色黎明。刘枫立马营前,马蹄踏着残破的狼旗,眼前是一片焦土,满目疮痍。鼻间嗅着呛人的烟火味,竟觉胜似花儿的芬芳。
昨夜一战很完美,再挑剔的统帅也找不出一丝不满,疾风清扫很彻底,深夜袭营很突然,将士战斗很勇敢,新制定的作战方案正一步步实现。
唯一的遗憾,武破虏来信中报告的叛徒,那个内奸,居然是——卧龙岗别驾彭万胜。(彭萬胜,此人三字名,中间一数字,笔画同样多……)
这多少让刘枫有些疑惑,因为动机。他没有害自己的动机,逐寇军灭亡对他没有任何好处,自己重用于他,待他不薄,他也没理由心怀怨恨。
刘枫唯一想到的可能:从前如意洞的衰败,正是源自盘蛇岗的崛起,可仅仅这样也还是勉强。可惜的是,这个疑惑已经没人解答了。武破虏在军议后的宴会上,用子母鸳鸯壶敬了他一杯慢性毒酒,就算他没有被烧死,只怕也已经毒发身亡了。
数以万计的兵士正在原地休整。他们扎堆而坐,有的人在清点血淋淋的耳朵,一只只拿起,又一只只放下,脸上的笑容仿佛是孩童在摆弄心爱的玩具;有的人望东而跪,痴望天际旭日朝阳,带着自豪的神情喃喃自语,他们在告慰天上的亲人:昨夜,又为你们报仇啦!
余下更多的人,他们瞪着布满血丝的双眼,兴奋地谈论昨夜畅快淋漓的厮杀,他们取笑彼此两天前的怯懦,同时却也夸赞对方昨夜的勇武。
奶奶的熊!原来堵在山外人多势众的敌人,竟是如此的不堪一击,早该他娘的杀出来啦!他们说着笑着,自己也没有发觉,在这一夜之间,他们距离真正的百战精锐,又跨出了一大步。
—文—红巾军严酷的训练让他们更加强壮,可真正的战士,需要一股彪悍的气质和一颗无畏的心灵。而这两者,是战场与地府的交界处所独有的特产,不去那里走一遭,或者去了回不来,那都是成不了精锐的。
—人—夜袭敌营,以少胜多,杀得五万狄军弃营而逃。对于一名战士来说,确实是值得回味一生的荣耀和谈资。他们都已迫不及待,急着想要告诉远方化险为夷的亲人,昨夜自己是多么勇敢,多么英雄。
—书—然而,现在还不是时候。因为晨晖下的那个男人,他的嘴角还挂着神秘的微笑,眼眸里映着初升的朝阳。他还不满足,他还要带领我们夺取更多的胜利与荣耀!
—屋—南方尘嚣滚滚,马蹄隆隆。罗三叔率领4000铁骑驰骋而来。行至跟前,他翻身下马,单膝跪地,沮丧道:“主公,虎军坚守营盘,未曾赴援,末将无机可乘,特来请罪!”
刘枫下马将他搀起,“三叔何必懊恼,无法扩大战果虽然可惜,可过了今日,难道你还会缺仗打么?”
罗三叔大笑起来,刘枫也笑,笑声却殊无欢畅,似乎有些沉沉的东西藏在里面,耐人寻味。
两人笑了一阵,渐渐沉默了下来。刘枫替他紧了紧胸甲束带,从身上解下一只陈旧的布包,交在他手里,伸手在布包上拍了拍,轻声道:“将军,此行千难万阻,一切拜托啦!”
罗三叔将布包小心地系于腰间,一撩披风,郑重伏下身子。朔风骤至,他背后宛如张开了一对血红双翼,猎猎招展,昂扬欲飞。“臣,甘为殿下效死!”
四千骑兵尽数下马,跪地齐呼:“甘为殿下效死!”
殿下……是啊,从今天起,他不再是红巾大帅。他,将用血与火昭告天下,地狱中的霸王,杀回来了!
刘枫眼眶渐红,他双手抱拳,深鞠一躬,“诸君!请受本王一拜!”这是他首次以此自称。
罗三叔哈哈大笑,翻身上马,把手一挥,“上马!”
众骑兵跃上马背,铠甲铮鸣,哗啦一声齐响。惊动了背后的步兵,他们突然意识到,分别的时刻已经来临。一个接着一个,他们全都站了起来,自觉列成整齐的方阵,即便重伤躺卧的伤兵也奋力昂起头颅,目视这些即将深入敌腹,九死一生的袍泽。
刘枫挺直腰杆,微笑望向他们,双臂一展喊道:“去吧,勇士们,本王命令你们,将南国水乡搅个天翻地覆!”
“谨遵大王钧令!”四千骑兵轰然应诺。罗三叔提缰抱拳:“殿下保重!末将告辞了!”
刘枫肃然回礼:“祝君凯旋,来日再聚!”
罗三叔挥起马鞭,“出发!”钢铁长龙闻声而起,打马呼喝之声聚成一波澎湃的声浪。
刘枫凝立如山,纹丝不动。步兵们锵然抽出兵刃,柱刀半跪,齐声唱起雄浑的逐寇战歌,为勇士们壮行。
——————
男儿带吴钩,
谈笑斩人头,
只手片刀颈间过,
冷看血迸流。
——————
男儿挟强弓,
昂首射长空,
飞鸿一箭贯天日,
再射破苍穹。
——————
男儿舞长槊,
死生分对错,
尺锋吐信染红缨。
何问福与祸,
——————
男儿披铁衣,
涂血似丹漆,
甲破膛开见铮骨,
汗青留忠义。
——————
男儿跨龙驹,
誓把外敌驱,
壮志何惜身与命,
尸血筑沟渠。
——————
刘枫静静听着,默默看着,细细品味这首歌的涵义:冷酷、豪迈、英勇、忠诚、不屈。是啊,有了这些,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不再是白进红出的草莽匹夫,也不是快意恩仇的绿林豪侠,更不是命博前程的乱军流寇,他们是十三年前纵横天下、为国为民的无敌王师——逐寇军!
这不是理想中的开局,更不是原本计划中的一部分。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这一刻,是完美的时刻!
父亲,母亲,你们听到了吗?睁开眼吧,你们的儿子,出发啦!
歌声中,四千铁骑奔尘疾驰,呼啸而去。血红披风汇成了一片火海,与东方的朝阳连在了一起,越烧越远。隆隆蹄声震荡耳膜,宛如滚地殷雷,又似轰天战鼓,仿佛下一秒就会骤然爆发,化作一声巨响,震撼天地。
第124章 【得而复失】
狄军后营,帅帐内冲出一股愤怒的咆哮,“你!你可真是我的好兄弟!”
阿赤儿立在原地,耷拉着脑袋,像个孩子似地闷头挨骂,丝毫作声不得。
昨晚,狼军死战半夜,苦苦等候,奈何援兵不至,最后只得弃营而走。事实证明,红巾军根本没有扩大战果的打算,一门心思将前营砸了个稀巴烂,随后扬长而去。
是役,狼军折兵过半,速柯罗身为督帅大将,也险些陷在里面。为了掩护他逃走,麾下仅存的万夫长拼死断后,结果被一员使棍的贼将活活砸成了肉饼。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眼前这个口口声声叫自己大哥的人,他背信弃义,他见死不救!他……我要杀了他!速柯罗想到恨处,一把拔出弯刀,在满帐惊呼中,当头劈向阿赤儿。
阿赤儿不闪不避,却猛抬起头,直视对方的眼睛。目光仿佛无形的屏障,将凛冽的刀锋硬是挡在额前寸许,速柯罗自己也吓了一跳,气急败坏地喊道:“你傻啦!为何不躲?”
阿赤儿目光丝毫不动,“大哥,做兄弟的对不住你,被你砍死也是应该的,我不会躲的!”
“你……你……”速柯罗气得瞠目切齿,胸膛起伏,突然暴喝一声,弯刀呼啸飞出,狠狠斩在中梁木柱上,刀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