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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寇-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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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矢锋阵到了,伴随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狠狠撞入义军的防线。

“哗!”义军的阵营就像一锅煮沸的开水,前排血浪翻滚,后排人头攒动。整整十万人的军阵,在三千铁骑的冲击下乱成一团。

阿赤儿拔出弯刀,临空虚劈:“传令!绿营兵出击!”

除了三万铁骑,他手上还有四万汉人组成的绿营兵,现在该他们上场了。

这是胡人的惯例,先用铁骑冲阵,再派绿营兵掩杀。

这不仅是因为绿营兵战力羸弱,更重要的是,每一次这样的战斗,都是一次威慑施压,可以让这些低等汉兵们都看看,反抗大狄是什么下场!

讽刺的是,出这个主意的人,深受大狄海天皇帝宠信的右相黎昕照,也是一名汉人。

随着命令下达,四个绿衣绿旗的巨大方阵缓缓开动,在胡人军官的催促下,奔上屠杀同胞的修罗场。

一刻钟后,四阵先后接敌,冲天的惨叫声中,无数人当场被砍死,更多的人在混乱的战场上垂死挣扎,求救声、哀嚎声、呻吟声,全都混杂在一起。

谁也无法分辨,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声音,但这种声音却足以让心志不坚者为之颤抖。

这股声浪传至后阵,仿佛成了撤退的军令。无数身穿义军号衣的农夫,毅然扔掉锄头粪叉,甚至是木棍,撒开脚丫转身就跑。

恐慌在曼延,对生命的渴望压倒了一切。军官们呼喝着砍倒一个又一个仓惶的身影,却丝毫无法阻挡汹涌的人潮。他们可以选择,要么死在自己人手里,要么转身一起逃跑。

随着最后的勇士发出绝望而不甘的吼叫,除了拔地而起的尸堆,再也没有任何人去阻挡追兵。

溃兵相互推搡,互相践踏,踩着一地的死人和活人亡命奔逃,丢在路上的号衣和武器撒了一地,没人去拣,生怕一弯腰的功夫,便耽搁了逃生的时机。

红土地上,惊惶的面孔不时闪烁,飞溅的鲜血四处泼洒,奔跑的身影忽然扑倒,恐怖的惨呼不绝于耳。

十万大军,一触即溃,一溃千里,犹如江河崩涌,一泻不可收拾。

“哼!不堪一击!”另外的两名万夫长,塞勒坤和科德穆异口同声。

“胜之不武啊!”陈霖华微笑道:“义山军原本只有三万人,忠勇军更少,只有一万五千人,其余的都是这三年来从各地强拉的壮丁,不仅战力奇差无比,军心更是危如累卵,这种饮鸩止渴的做法,真是愚蠢至极!”

“陈参军不必过谦!设计两年,汇其主力,毕全功于一役,皆是先生的功劳!”如今的阿赤儿,对自己的智谋深有自知之明,虽然对方是汉人,可却是他的谋主,得到了他的充分尊重。

陈霖华原本是大华朝的兵部侍郎,自忖精通兵法,智计过人,屡次上书朝廷自请随军出征幽燕,奈何皇帝昏庸,朝纲败坏,根本就没人想要收复幽燕,他纵有满腹经纶,冲天抱负也未得施展。

亡国后,他流落南方,一家数十口竟先后死在路上,只剩他孤身一人。两年前他被阿赤儿捕获,看中了他,礼为上宾,多年来的颠沛流离,已使他心灰意冷,早没了年轻时的忧国忧民,既感阿赤儿诚心,又想国破多年已然无望,更恨前朝帝昏臣庸,致他家败人亡,索性破罐子破摔,半推半就地做了他的幕僚。

那时的阿赤儿,正为义军的游击战术扰得焦头烂额,不知不觉间,三万铁骑折了一半,后来有了他的谋划,再加兑现诺言,将少族长的位置让给了夜于罗的幼子摩柯尔,使部队再次得到补充。此后一切便顺理成章起来,直至今日功德圆满,将义军诱入了死局绝地,因此对他倍加倚重。

陈霖华看出阿赤儿脸色有异,小声道:“督帅还在担心那个刘枫么?”

阿赤儿无声点头,“他既是叛军共主,眼看主力就要被消灭了,他再不出手,更待何时?”

话犹未了,西方忽然传来隆隆的马蹄声,滚滚烟尘漫天扬起。

阿赤儿浑身一紧,急扭头望去,颤声道:“是他来了么?”

遥望片刻,陈霖华一手扶住他肩膀,大声道:“督帅莫惊!并非来敌,是速柯罗的旗帜,荆州狼军来抢食啦!”

阿赤儿心下稍安,随即大怒,吼道:“我等劳心劳力,谋划逾年,方有今日之果!岂容他人染指?塞勒坤!”

“末将在!”

“拦住他们!”

“是!”

“科德穆!”

“在!”

“随我绕过去,将败兵往南方赶!”

“得令!”

“驾!”众将打马散去。须臾,最后的两支骑兵方阵缓缓开动。

第088章 【三人同行】

兴统一十五年的夏天格外炎热,过了七月,日头就愈发毒了,哪怕是在深山密林之中,那闷闷沉沉的热风,憋得人透不过气来。

程平安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抬头看天,林叶茂密,没瞧见太阳,他还是忍不住咒骂几句,呸地吐了一口,嘴里干,啥也没吐出来,恨恨低头接着赶路。

手里的弯刀愈发沉了,可他不敢扔。这五岭穷山恶水的,万一蹦出个剪径蟊贼啥的,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弯刀在滴血,就像他的手臂,虽然用号衣撕成布条缠了,可已浸透了,一滴汗水趟过,撕心裂肺的疼。

程平安抽着脸微微皱眉,真他娘的亏大了!鞑子千军万马都逃过了,偏偏栽在“自己人”手里,那个被他捅穿肚子的,穿的可不就是义山军的号衣么?眼瞅着倒了,翻过来没死透,挨了一下儿狠的,真真是大意了。

他回头看了看,后边的林二亦步亦趋地跟着。小身板儿又瘦又薄,风吹得走,一指头就能戳倒,暗暗摇头,好人当不得,若不是为了救他,自个儿也挨不了刀子,可谁让老娘成天儿念叨“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呢?

想到老娘,眼眶一下红了,想他老程家,做岭南周家的佃户已过三代,虽是穷苦人家,却也饿不死。

年上鞑子来了,自个儿背着老娘就跑,不也活下来了?可恨那义山军,还道他们是杀鞑子的好汉,没跑,这下可好,烧了房子毁了田,将他拉了壮丁,这叫老娘怎么活呀?

豆大的泪珠子,未及淌下便被他借着擦汗一并抹了,又是一阵痛骂:义山义山,我草你八辈儿祖宗!想让老子当炮灰,老子就着浈江一个扎猛子便溜了,去他娘的义山!

忽觉有人轻轻拽他,猛一扭头,脸上恶狠狠的神情未退,林二吓了一跳,中了箭似地跳开半步,哆里哆嗦地道:“程大哥,我…我走不动了……”

程平安心里有些嫌他,却又瞧着可怜,闷声不吭靠了棵大树坐下,刀往地上一插,剥下湿透的粗布夹衫,三把拧出一滩水来,又充当毛巾抹了把脸。

放下时,眼前多了一双白生生的小手,掌上托着块干巴巴的炊饼儿,“给!谢谢大哥救了我!”

程平安瞄了他一眼,手白得跟白面馍馍似地,脸蛋儿却抹成了灶头。他一早就看出来了,这林二其实是个女娃子,否则那溃兵抢了包裹不走也不杀,爬她身上捣鼓个啥劲儿?

可他老娘说过,有些事儿呀,看破了别说破,日子才好过!如今老娘不在了,可她的话还是要听的。

接了饼儿就吃,又干又硬几乎割破喉咙,一咬牙就着血沫子吞了。不吃不行,一会儿还要接着赶路呢。

“大哥,喝口水吧!这回是谢谢大哥没有扔下我!”林二笑得很甜,看来是个有良心的,有啥好东西都舍得拿出来报答恩人,别看只是一张饼一口水,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山野林,比金银财宝还珍贵哩。

看着眼前的羊皮水囊,程平安心中感慨:老娘的话果然是有道理的,若非救了这女娃子,自己没吃没喝的,如何熬得过去?更何况……她还给自己指了条明路!

刚要伸手去接,忽听脚踩枯枝的劈啪声响,半个饼儿往林二手里一塞,整个人拔刀而起,瞬间摆开架势,脚下丁字步,单刀立门户,只这一股子气势,便不是个寻常庄稼汉。

事实上,他还真不是个假把式,家里是种地的,可他邻居家却是个军户,男丁抽去当了兵,老爷子自个儿在家闷得慌,没事儿就教他武艺,三五年下来,倒也有了几分火候。若非如此,他在义山军里还真挺不过来。

来人脚步沉稳,疾徐有致,步伐间隔竟似丝毫不差。练家子!程平安愈发警惕,握刀的手只攥出一把汗来。

林二机灵得很,早躲到一棵大树后头,只探出半个脑袋,大气不敢喘。

只见来人三十多岁,一身猎户打扮,身躯高大,孔武有力,一张长脸生得鼻直口方,神情坚毅,一对招子晶亮,一眼瞧见俩人,也停下步子凝视着他们。

程平安紧盯着他,斜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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