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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粮?你确定会弄来军粮?现在朔方城远离关内道,运送军粮不易。折损更是高得惊人。十成粮食运到那里也就剩下不到三成,其余都被损耗在路上了,你如果有这本事,算你大功一件。”老牛听到这话,一下子有了做生意的念头,他才不管云烨从哪里弄粮食。只要军中有粮,李靖就不会跑到马邑那个地方就粮了。这对需要突然发起进攻的唐军和有利,毕竟朔方要比马邑离襄城近。关键是不用抢先进驻恶阳岭,这是一个极大的变数,需要认真对待。
“小子,你从哪里变出军粮,先给老夫说道说道,我好合计一下。”
云烨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四四方方的东西递给老牛,示意他尝尝。
老牛打开用荷叶包好的东西,放在鼻子上闻一闻,一股葱花的香味就扑鼻而来,咬一口,咸中带着一股甜味,味道不错,里面似乎还有肉粉,几口吃完,觉得口渴,喝了几大口水以后,发现刚才还在叫唤的肚子,现在竟然感觉不到一点饥饿,他吃惊的回头看着云烨问:“这是什么吃食,居然这么一小块就可以饱人?”
“小子在临出门的时候,做了一些这个东西,用了黄豆,小米,面粉,糖,盐,最重要的小侄加入了大量的蝗虫粉,把这几样食物蒸熟,再放在大石头下面压制成型,然后烘干,就成了这东西,您觉得怎么样?”云烨在坏笑,他这次出征,不是要去战场上显威风的,那是程处默他们的能力范畴,书院发展到现在,已经到了瓶颈状态,瓶颈的最细处就是没有学生,也没有足够的老师,更没有足够的名声来支持书院的发展,老李纲已经尽了全力,连压箱子底的关系都动用了,才有了现在的规模,如果自己没有足够的声望,李纲去后,书院就会陷入四分五裂的悲惨怕他们境地。
“出门的时候为何不讲?你不知这是贻误军机的大罪吗?”老牛涨红了脸,他才不在乎这饼里面加了多少蝗虫粉,他只在乎是不是可以填饱肚子,只在乎云烨为何这么重要的事要留到现在才说。
“您不是不知道军粮的选购是如何的严格,尤其是这种新军粮,不经过检验,云家如何敢私自向大军兜售,您吃的这块,可是小子的私货,准备自己吃的,您可不能把这么大的一顶帽子扣过来,小子胆小,经不得吓。”老牛一时口不择言,又拿军法吓唬他,云烨也憋了一肚子的火,好好的书院硬给我塞进来一条臭虫,没有找李二算账,还给他送好处?
“长脾气了是吧?敢对长辈这么说话,要不是看你现在已经定亲成人,老夫说不得又要揍你。”
“您放心,家里的妇孺都在没日没夜的做这东西,过些日子,说不定就会运到朔方,小侄也就是随便发发脾气,不会耽误大事的,在小侄看来,只有牵扯到书院的事,才是大事,其他的还不足论。”云烨彻底的厌倦了被人家利用来利用去,虽然后世有句名言说,你被人利用证明你还有利用的价值,如果没人利用,才是悲哀。这句屁话,云烨以前视为真理,现在却觉得这句话蠢透了。
“小子,小心啊,你这是心存怨望啊,在老夫面前说说,发发脾气没关系,在场面上千万不敢胡说,面具戴上了。就不要想着再摘下来,你既然有安排,老夫就随你折腾。看你的造化了。”老牛打马窜到队伍前面,大声命令全速前进,他是一个忠厚的人,不愿意听到任何关于李二的坏话。
平地起了一股大风。吹得旗帜呼啦啦作响,黄土迷人眼,大家低头前行,刚刚还是艳阳高照的天地,刹那间灰尘滚滚。硕大的雨点在风头刚过去,就砸了下来,地处平原,周边连一棵树都没有,众人只能强忍着冒雨赶路。
这次云烨是带队的军官,就没有办法和上次一样可以躲在马车里,雨水顺着铁甲的缝隙钻进衣服,只一会就全身湿透了。见了是的牛皮逐渐胀大。坐在马鞍子上就像骑在一块腐烂的肉上面,又滑又难受。
抹一把脸上的雨水,透过茫茫水线,影约看见老牛正在大声的呼喊,不知道在叫什么,直到传令兵通知。才知道老牛让大队辎重围成一圈,在马车上搭油布。让大家暂时避一下雨,雨实在是下的太大了。
不用云烨吩咐。云家的老兵早就准备好了,大张的油布撑开,暂时形成一个勉强可以躲雨的地方,还给牲口也披上油布,怕它们得病,众人缩在油布下发抖,云烨也不例外,身在军伍,就没有家里那么讲究了。
在不合适的地点,在不合适的时间,总有一些不合适的人出现,比如这位。
熙童被五花大绑着送到云烨这里,见到故人自然很欣喜,只是为何每次见到他,他都被捆得结结实实?难道说他命犯绳子?听老牛亲兵诉说才知道,这家伙单人独骑的立于马上,虽在大雨中被浇的狼狈不堪,英雄气依然不倒,面对军队还敢大声嚷嚷的,普天之下大概也只有这一位了。
听说是起来找云侯赎罪的,老牛自然不客气的让人给捆起来,然后就到了云烨这里。
关中人有时候没法子说,也不知是牛脾气,还是游侠故事听多了,总之就是从来没有把自己的命当一回事,现在云烨开始相信的确有两个家伙为了比谁狠,坐在酒店里一人一刀子的片自己腿上的肉下酒这回事了。
割股相下酒,谈笑鬼神惊他们会说什么?讨论谁的肉比较美味?适合烤着吃?还是涮着吃?有熙童的存在,云烨相信诗中描写的白痴加变态一定是存在的,而且在关中大地上绵延不绝。
“侯爷,俺熙童错怪你了,你的确是好人,没有他们说的那么坏,这条命你就拿去吧!”话说得轻松愉悦,似乎在说一头猪的命运,而不是自己的命,眼中有愧意,却没一丝害怕的样子。
八尺的大汉跪在地上腰板依然挺得老直,云烨估计他的腰就没有对别人弯过。
追了一千多里地,只是跑来送命,只是因为愧疚,这是一个多好的马仔啊,你看他身高体健,大眼大嘴的实在是战场上用来挡箭,混战时用来挡刀的不二人选,老庄他们就没法子和熙童比。
主意打定了,这样的手下不收,天理难容啊,老子今天终于可以用满身的正气收服一位真正的手下。云烨撩撩被雨水黏在脸上的头发,掏出小刀,割断了熙童身上的绳索,拍拍他的肩膀,用最低沉的声音对他说:“你千里来投,只为送命,大有古人一诺千金的豪侠风范,本侯甚为敬佩,如此义士杀之不祥,本侯自然不能干这种天怒人怨的事,你我的误会就此了解如何?”
“你不杀我?”
“这是当然!”
“你我的恩怨从此一并勾销?”
“见到你如此重义,谁又能下得了这个手。”
说完这句,云烨长身玉立等待熙童俯首归附,半天不见动静,回头看,却发现熙童高大粗壮的身影渐渐没入瓢泼大雨之中,还隐隐有歌声传来……
掩饰了自身的尴尬,云烨对老庄说:“这是一个真正自由的人。”
第3节 残破的朔方
程处默下了马缓缓步行,跨过一片低矮的灌木,眼前的世界似乎一下子就开阔起来,碧蓝的天空延伸到大地的尽头,半人高的茅草把崎岖不平的大地遮盖的严严实实,这里没有鸟鸣,也没有走兽,整个山坡下弥漫着浓烈的血腥气,就连最喜欢啄食腐肉的乌鸦也远远的躲开这片死亡之地。
拨开乱草,一具早已失去生命的年轻身体仰面躺在草丛里,一直狼牙箭穿透了他的咽喉,把他的生命永远的定格在这最美的年华。箭簇上的狼牙也崩缺了一块,似乎在嘲笑程处默的无能。
再往前走,地上的茅草被践踏得七零八落,相对的尸体也就更多了,全是赤身裸体的唐军,那些天杀得突厥人,不但杀死了他们,还剥走了他们的衣衫。
没有生还者,一共十二人,这是一伙的人数。
程处默从早上就开始找这一伙失踪的军人,直到下午才找到他们,可惜已经全部罹难。
都是他的生死兄弟,他的部下,昨晚出巡前还在和他说笑,说是回到长安后,请他们去云庄吃天下最美味的食物,喝最香醇的美酒,然后去燕来楼找最美丽的歌姬。
每一具尸体都睁大了眼睛,定定的看着蓝天,他们也许想要记住这人世间最后的美景。
战争使得一个人很快成熟,就如同程处默,他没有显露出暴躁,也没有特殊的悲哀,只是把兄弟们的眼睛一一合上,然后和其他的人一起,用工兵铲挖了个大坑,把他们埋葬在一起,没有竖碑,也不用竖碑,死在这里将不会有人前来祭奠。
远处有乌鸦飞起,隐隐有马蹄声传来,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