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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庭环境相当不错,我爷爷是个资本家,我真的很好奇,像他这种据说曾经把纺织生意做到大江南北,有厂房十三间,工人上千的大资本家,是怎么撑过七十年代,没有被人游街批斗到死的。
到了八十年代,改革开放的风一吹过来,我那个见过大世面,心态与众不同的爷爷,就义无反顾的加入了南下淘金的大军,然后凭他的阅人无数,老谋深算,精通经营,成为了全中国第一批富起来的人。
到了九十年代,我那个爷爷就和奶奶离婚了,然后娶了一个比他整整小了二十三岁,却是真心喜欢他,愿意照顾他的女人,从此过起了乐不思蜀的新婚生活。当时家里的父母,叔叔什么的,也曾经激烈反对过,结果爷爷瞪起了眼睛,就说了一句话:“老子从来没有管过你们,你们现在还想倒骑到老子头上不成?看不顺眼,就给老子滚蛋!”
大资本家,就是大资本家,这一瞪眼睛,一发火,那气势,绝不是我那些叔叔能够抵挡的。更何况,在七十年代,奶奶为了保护自己,还曾经一度和爷爷划清界线,我想不能共患难,脾气又太坏,是爷爷和奶奶最终老来离婚的最大原因吧。
而我,就是从小被爷爷宠大的孩子。至于我最大的梦想,一开始是想当个科学家,又来是想当个老师,再后来又想当警察,最后有一次,无意中看了一部史泰龙主演的电影“第一滴血”,立刻就被那个手里端着一枝重机枪,在美国小镇上纵横无方,比长坂坡的赵云更牛逼的特种兵给吸引了。
从那个时候,我就立誓,要当一名特种兵!
SORRY,那个时候,中国还没有正规意义上的特种部队,网络上吹得神乎其神的中国特种部队大战越南特种部队,更是可爱得厉害。要知道,那时候,所谓的中国特种兵,更确切的称呼,应该叫侦察兵,他们在本质意义上,和常规野战军,并没有太大的不同,只是军事技术更好,体能更出类拔萃,受到的训练更严格罢了。
大家别喷我,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也是最大的缺点,就是心直口快,有啥说啥罢了。
所以,那个时候,我就立志,要当一名优秀侦察兵!
1991年,年满十八岁的我,终于踏进军营,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解放军战士。当天我们吃了难吃得要命的“下车面”,领到了第一套崭新的军装,被分配到了新兵连。而我们的班长,是一个从山区里钻出来的汉子,他当天晚上,把我们全班人集中到一起开班会时,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让我们轮流汇报,从家里带了多少钱。
如果我没有估计错误的话,这位班长大人,是想从大家带了多少父母的血汗钱这个角度入手,用至少两个小时时间,和我们谈谈三大注意八项纪律,革命军人要艰苦朴素,雷锋同志的袜子破了又破,都不舍得换双新的,这件的事情吧。
大家当兵,每个人带的钱都不同,城市兵,一般带了一两百块,农村兵,一般带的是三五十块,还有个农村兵,只带了三斤全国粮票,因为他娘告诉他,到了部队后,部队管吃管住管穿管睡,就连牙膏肥皂这些东西,都定时发放,这三斤全国粮票,足够用了!
我当时心里狂笑了三声,却一脸正经地坐在那里,我故意等到最后,全班人都报完了自己从家里带了多少钱,才慢条斯理的报出了自己的家底:“十五万!”
我清楚的记得,当时一片寂静,包括那个从边远山区钻出来当兵的班长,所有人都被吓愣了。过了好久好久,才终有人问我,“笑小小,你当兵带这么多钱干嘛?”
废话,当兵就是做人,当然是有钱好办事,有钱好交朋友,有钱才能让我混进侦察连!
本来想当天给我们这些新兵,上一堂艰苦朴素课的班长,足足坐在小板凳上一个多小时,愣是没有说出一句话,当天晚上,我清楚地听到,睡在我上铺的班长说梦话了,他喃喃自语的说,十五万,能买多少头牛啊?!
十五万能买多少头牛我不知道,但是十五万,足以让我在部队里混得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我天天请上级吃饭,我已经成了低级军官们聚会时,酒桌上必然存在的常客。我时不时就拎着名烟名酒钻进指导员,连长的房间。每次我懒得出床不想出操,就会躲进连长的军官宿舍,每次我犯了错误,班长想要批评我,处罚我,捅到连长那儿,连长都会轻描淡写的就帮我开脱了。
半年之后,就连团长看到我,都会对着我笑。那时候的人,真的不贪,吃过你几顿好的,拿过你几次说不上贿赂的好烟好酒,就会对你和颜悦色。都是新兵,别人还在给老兵洗袜子的时候,我已经可以不必请假,就大模大样的走出军营,出去闲逛了。
我甚至还通过团长,搞了一身迷彩服,和一双高腰海军陆战靴,把这些东西往身上一穿,走在大街上,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子,会偷偷打量我,那种感觉真是好极了!
在整个军营里,我玩得如鱼得水,但是只有一个人不喜欢我,那就是师直属侦察连的连长王大胡子。他说我就是一个纨绔子弟,说我就是驴粪蛋子表面上光。当我好不容易打通关节,可以混进侦察连的时候,他毫不犹豫,不由分说的就把我一脚踢回了原来的连队。
不过我不着急,他不喜欢在酒桌上浪费时间,他从来不收手下兵送他的礼物,这没有关系,我听说他是一个孝子,老娘又多年重病缠身,家里早已经一穷二白。如果我请爷爷帮忙,迂回作战打通关节,他就算是看在自己老娘的份上,也得收下我这个纨绔子弟,对吧?
再说了,我是有点玩世不恭,但这绝不代表,我进了侦察连,终于圆了自己的梦,在训练场上付出的努力,就会比那些农村兵少。
就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和计划,我继续在军营里玩着,直到,有一次,我穿着迷彩服,踏着高腰陆战靴,没有向上级报告,就走出了军营,出去逛街……
路边突然传来了一阵喧哗,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一群人围成了一圈。我大大咧咧的分开人群走了进去,结果正好看到四个流氓,才调戏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子看起来很漂亮,她明显被吓坏了,可是面对四个二十出头,显得孔武有力的男人,周围的人都敢怒不敢言。那个女孩看到我,看到我身上的军装,和代表某种特殊含义的陆战靴,她立刻扑过来,整整抱住了我的手臂。
而一个早就看过不眼的大爷,发现我的存在,立刻走过来,对我说:“解放军同志,这几个流氓光天化日,调戏好人家的姑娘,你快帮管一管吧。”
管,还是不管?
这个问题,根本不允许我思考,女孩子死死抱着我的手臂,她的眼睛里满是得救的喜悦,她信任我,她信任穿着这身军装的我。而周围所有人都在用鼓励的目光望着我,在这种情况下,我根本没有办法退。虽然我清楚地知道,以一敌四,我根本就是个菜!
看到我突然出现,再看看我身上代表特种兵的装束,四个流氓明显一惊,气焰也收敛了好多,但是双方一动手,在几秒钟时间,我就被打倒了。我到现在也不会忘记,周围所有人惊愕的面孔,还有那个女孩子根本无法适应眼前的变化,露出的无所适众,我更不会忘记,四个流氓一边在我身上狠踢,一边在嘴里说的冷嘲热讽。
“这就是解放军?”
“拷,还是特种兵呢,我操,要这就是特种兵,那我就是特种兵他爷爷了!”
……
他们的冷嘲热讽,比踢到我身上的脚,更让我难受。就在这个时候,四个流氓突然被人打倒了。
一双脚,出现在我的面前,我顺着脚往上看,我看到了一双充满不屑与鄙夷的眼睛,这双眼睛的主人,是王大胡子。
王大胡子只对我说了一句话:“你真给当兵的丢脸!”
说完这句话,王大胡子头也不回地走了。
从那一天开始,我打定主意,侦察连训练的时候,我就跟在一边照学。他们劈砖头,我也跟着劈砖头,他们十公里越野背重跑,我虽然第一次累得几乎晕倒,却用爬的动作,跟着他们回到了营地,就是在那一次,我终于在王大胡子的眼里,看到一缕鄙夷以外的情绪。
从此,我成了侦察连编制以外的旁听生。十四个月后,我已经可以单掌劈断七块青砖,在徒手格斗方面,我已经可以和王大胡子以外,任何一个侦察连的人打成平手。我达到了王大胡子招兵的标准,我终于可以成为一名侦察兵了。
但是我最终还是没有走进侦察连,我在部队已经两年,也是一个班长了。有了资格,再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