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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深一步分析。鄄城在今山东西南,曹魏时属衮州济阴郡;而洛水则是在陕西洛川,两处相隔十分遥远。曹植在一篇名字叫《感鄄赋》的文章里,却只字不提鄄城,反而大谈特谈渡过洛水时的经历,这就好像在《北京游记》里只谈黄浦江一样荒谬。
除非《感鄄赋》醉翁之意不在酒,别有所感,这个鄄字另有含义。
心细的人可能会发现。在《三国志》里,这个地名一律直书“鄄城”,如《程昱传》载“张邈等叛迎吕布,郡县响应,唯鄄城、范、东阿不动”。可到了范晔写《后汉书》的时候,每提到鄄城,却都写成了“甄城”,其下还特意标明注解“县名,属济阴郡,今濮州县也。‘甄’今作‘鄄’,音绢”。
“鄄”字与“甄”字形几乎一样,从垔(yīn)。“鄄”字读成绢,而“甄”字在当时并不读“真”,按照许慎《说文解字》的记录,甄字居延切,与“鄄”的发音基本一样。《史记》里,既可以写成“晋伐阿、甄”(《司马穰苴传》),又可以写成“膑生阿、鄄之间”(《孙膑传》)。可与《后汉书》同为例证,证明甄、鄄二字,从两汉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可以通用互文的。
曹植既然志不在鄄城,“鄄”又和“甄”通用,那么《感鄄赋》其实等于是《感甄赋》。而这个“甄”字究竟指的是什么,指的又会是谁呢?
黄初元年,甄妃触怒曹丕,因此失宠;就在同一年,曹植莫名其妙地写了一篇《出妇赋》,中有“痛一旦而见弃,心忉忉以悲惊……恨无愆而见弃,悼君施之不终”之句,句句暗扣。其时曹植本人没遭遇什么变故,突然发此感慨,又是意有何指?
黄初二年,甄妃在凄惨中去世;就在同一年,曹植的监国谒者灌均给曹丕上了一份奏折,密告“植醉酒悖慢,劫胁使者”。于是曹植被贬为安乡侯,次年又被远远地撵到了鄄城。到底是什么事情能让曹植心神大乱,以至于醉酒闹事到“劫胁使者”这么失态?
如果这些证据都还是捕风捉影的话,那么接下来的事实,却是板上钉钉:曹丕与甄妃的儿子曹叡即位之后,下诏改《感鄄赋》为《洛神赋》。若不是怕有瓜田李下之讥,对自己母亲名节有损,我想曹叡也不会特意去关注一篇文章的名字。
可见曹植写赋借洛神之名缅怀甄妃一事,基本可以定案,只是没有李善说得那么夸张罢了。他利用自己的才华玩了个鄄、甄互换的文字游戏。也许这时候会有人要问,你绕了一大圈,除了论证出曹植确实对甄后怀有感情以外,岂不是一无所得吗?
并不是这样,这只是一个开始。
证实《洛神赋》中的洛神为甄妃后,另外一个巨大的矛盾便缓缓浮出水面。
曹丕是识字的,文章写得极好,与曹操、曹植在文学史上并称三曹。曹植在甄、鄄二字上玩的这么一个浅显的文字游戏,曹叡尚且看得出来,何况曹丕。前面说了,曹魏对藩王的限制,是极其严苛的,稍有举动就会被无情打击。面对这么一个小心眼的哥哥,曹植还敢写这种东西,莫非他不要脑袋了么?
事实比猜测更为离奇。《感鄄赋》面世之后,史书上没有记载曹丕对此有任何反应。要知道,在前一年,明明曹植只是喝醉酒,监国谒者都要打小报告给曹丕,曹植这次公然调戏到了自己媳妇头上,曹丕居然无动于衷,实在太不符合逻辑。
当两段史料产生矛盾时,要么是其中一段史料是错误的,要么是两者之间缺乏一个合理的解释。
《三国志》的记载是可信的,而《感鄄赋》也是真实的。既然两者都没问题,那么只能是解释方法的错误。也就是说,围绕着《感鄄赋》,甄妃和曹丕、曹植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夫妻二人加一个精神第三者这么简单。
简单介绍一下甄妃的生平。她是中山无极人,名字不详,后人因为《洛神赋》里洛神别名宓妃的缘故,把她叫做甄宓。严格来说,这是不对的,不过为了行文方便,下文姑且如此称之。
甄宓生得极为漂亮,十几岁就嫁给了中原霸主袁绍的儿子袁熙。袁绍失败后,曹军占领邺城,曹丕闯进袁氏宅邸,一眼就看中了甄宓,欣然纳入房中。甄宓为曹丕生下一儿一女,即曹叡和东河公主。后来曹丕称帝,宠幸郭氏,甄宓年老色衰备受冷落,屡生怨谤,竟被赐死。死时被发覆面,以糠塞口。再后来曹叡即位,杀郭氏以报母仇。
表面来看,甄宓与曹植之间没什么纠葛,两人年纪相差十岁,最多是后者对一个成熟女性的青春期憧憬罢了。
好在曹植是个文人,文人总喜欢发言议论,所谓言多必失。在反复查阅中,我终于在曹植写给曹叡的一封书信中,发现了一条微弱的线索。这条线索非常晦涩,可当我们把它从历史尘埃中拎起来时,它所牵连出来的,却是一连串令人瞠目结舌的真相。
曹植是一个有雄心的人,他对自己被软禁而无所作为的境况,感到非常郁闷。史书上说他“常自愤怨,抱利器而无所施,上疏求自试”,意思是曹植觉得自己的才干没有得到发挥,上书希望能为朝廷做点事。
曹丕是指望不上了,侄子曹叡也许还有得商量。于是,在曹叡即位后的第二年,曹植给曹叡上了一道疏。在他的这份疏里,曹植挥斥方遒,慷慨激昂,嚷嚷着要杀身靖难,以功报主,实在是一篇文采斐然的好文章。其中有这么一句:
〖臣闻明主使臣,不废有罪。故奔北败军之将用,秦、鲁以成其功;绝缨盗马之臣赦,楚、赵以济其难。〗
这句话不太好理解,里面一共用了四个典故。“奔北败军之将用,秦、鲁以成其功”典出秦将孟明视和鲁将曹子,这两个人屡次打了败仗,却始终受到主君信赖,后来发愤图强,一战雪耻。“绝缨盗马之臣赦,楚、赵以济其难。”其中盗马典出秦穆公。秦穆公的一匹马被山贼偷走,他非但没生气,反而说吃马肉不喝酒容易伤身体,于是送了坛酒给这些偷马人。山贼们很受感动,在秦、晋交战中救了秦穆公一命。因为前句已经用了秦,而秦君为赵姓,所以这里用了赵字互文。
以上三个典故,都是古籍里常见的。真正有意思的,是第四个典故:“绝缨”。
绝缨这个典故出自楚庄王。据《说苑》记载,楚庄王有一次宴请众将,日落不及掌灯,席间漆黑一片。有人趁机对楚庄王的姬妾动手动脚,姬妾情急之下扯下他的冠缨,告诉楚庄王说只要点起灯来,看哪个头上无缨的,就是骚扰者。楚庄王却吩咐众将把冠缨都扯下来,然后再点起火把。数年后,楚庄王表彰一位杀敌极其勇敢的将军,将军坦诚就是当年绝缨之人,为了报答主君宽厚之恩,方舍身杀敌。
臣子给主君上书的时候,典故是不能随便乱用的,否则就是诸葛亮所说的“引喻失义”,让人怀疑你对主君老婆起了不良念头。曹植对甄宓的感情,性质上与绝缨一样,都是对自己主君的老婆心怀不轨。对此曹叡心知肚明,还亲自改过《感鄄赋》的名字以避闲话。现在曹植突然不避嫌疑,堂而皇之地甩出了这个典故,颇有点向曹叡示威的意思。
紧接着这个典故,曹植又写道:“臣窃感先帝早崩,威王弃世,臣独何人,以堪长久!”这句话就近乎赤裸裸的威胁了:“我兄弟曹丕已经死了,曹彰也挂了,我算什么人,居然能苟活到现在。”重点就在于“臣独何人”四个字的正话反说,明明是在向曹叡强调:我是因为有特殊理由,才能活到现在的。而这个理由,曹叡应该是十分清楚的。
曹植怕自己这份奏章不被通过(原文“植虽上此表,犹疑不见用”),不忘最后补了一句:“呜呼!言之未用,欲使后之君子知吾意者也。”这句话表面上是递进关系,其实是一个伪装了的虚拟语态。不是“就算我的奏章没被采用,也好歹能让后世之人知道我的心意”,而是“如果我的奏章未被采用,那么后世之人可就会知道我的心意了”。
在这封信里,曹植用“绝缨”这个典故,明里暗里是在提醒曹叡:我和甄宓之间发生过类似“绝缨”的事情。对照接下来那两句语带威胁的口吻,所谓“绝缨”事件恐怕不是什么儿女私情,而是不能宣诸于口的极秘之事,这件事不仅牵扯到曹丕、曹彰之死,而且还是曹植这么多年来的保命符,是足以掀动曹魏朝野的大炸弹。
所以曹植才在最后来向曹叡开出条件:如果“言之未用”,那么我可就要“使后之君子知吾意者”。
曹植不愧是一代文豪,这封信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