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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丽思中国游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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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卜君看到菜全上了桌子,也不说请,就看到傩喜先生不知道拿筷子的方法那种为难情形直乐。本来这是很有趣的。
  菜虽颜色不同,傩喜先生却不知道一样名字。只以为那蒸盆便是人人所说的“中国杂碎”,他先以为中国人吃饭必定是只一种菜,这菜便是在美国流行的“中国杂碎”,就又疑蒸盆以外全是日本菜。
  “老朋友,有这一味‘中国杂碎’也够了,何必又弄出许多日本菜?”
  哈卜君就只笑。老朋友要故意窘人的神气傩喜也看出了。
  傩喜先生用一只手拿一只乌木筷子试攫取那蒸盆里的圆鸡蛋,看看挟着了,又滑掉,就索性用筷一戳,把鸡蛋戳得。
  然而不敢吃,他把它平平稳稳放在自己身边的空酒盅里,望着那热气蒸腾的鸡蛋不说话。
  “老朋友可真苦了。”
  “你以为我没到过中国就不懂拿这东西规矩吗?”
  到哈卜君为他解释用筷子的方法,以及把菜名一一点给他时,他才明白这桌上全是中国菜。
  “那吗,朋友,我还得到这儿来好好学习一个礼拜!”
  “不,”朋友哈卜君说不。“到中国去不学拿筷子也成。如今讲究吃大菜,用刀叉的很多了。这吃大菜并不觉得舒服,中国人是同我们西洋人一样好奇的。吃饭也不过是一种顶好的玩意儿罢了,所以我们今天不一定要每一件菜上桌时主客各得喝一杯酒。”
  于是他们随随便便的用菜,喝了两杯高粱酒,吃了点炸酱面。当到要吃饱时哈卜君说到鱼翅是中国人的上等菜,傩喜先生就又多夹了几筷子鱼翅吃。
  把饭吃完了,傩喜先生又为哈卜君所指点着看了许多中国的艺术。如象一张纸上用朱砂随意画上一个丑脸相人拿一把剑头上飞一蝙蝠的“钟馗”,或者坐一个船在水中垂钓的隐士,或一个跛子神仙,哈卜君皆从旁作一种解释。看完了许多画又去看中国的古板书。
  待到把哈卜君宝物普遍领略过一番以后,回家途中的傩喜先生,已是俨然游过中国一次了。
  第二天,阿丽思小姐便得到这样一封信!
  可敬的小姐:我是在好久以前就得到你的信了,我为了忙着竟找不出一个回信的空闲。
  这事我希望是可以原谅的一种罪过。
  关于去中国一事,我也正有此意思。我的忙便是忙到调查到那地方以后的一切。如今已全明白了。如果是你相信我这人诚实的话,我简直可说已经到过一次中国了。这全得敝友哈卜君的大方。他那里简直就是一个压缩了的中国。
  如今我正筹备我的费用,一俟有把握,便当飞电相告。
  (再:送信的人问我要酒钱,我已经把过他三镑了。
  我把这事问过哈卜君,据说这个神的当差大概是到过中国的。)你的忠仆约翰·傩喜这个信使阿丽思小姐十分高兴。不过觉得送一次信得花三镑酒钱,一天祈祷上帝帮忙的人在地球上又不知有许多,虽说这是中国的规矩,然而似乎总太贵了点。从这事想来,在中国当牧师的当然也有好多方法瞒到上帝找钱,不象爸爸那么穷了。
  但是她又想起邮局也要用钱买邮票,何况一个神的差人不把多一点酒钱面子怎么好看。
  中国是个面子重于一切的国家!
  第二章
  关于约翰·傩喜先生在阿丽思小姐的上一次奇境漫游中,所说到的约翰·傩喜先生的性格,有些是已经被记述这个旅行的人弄错了的,有些则简直疏忽了。在此实在有提一提的必要。
  傩喜先生是一只正直的兔子,有着乡下绅士的一切美德,而缺少那乡下绅士的天生悭吝,这是应当知道的。象这类兔子的人格,近来在一切的绅士中,早已成了稀有的同时也渐渐也成为新式绅士引为笑谈的一种“人”格了。
  他年纪有了四十五岁,有些人情世故知识却不及其年龄一半。爱洁净是凡为一个孤身兔子绅士的习惯,但这个他却在爱身体体面以外且爱行为的体面,这一点事上是值得引起那些刻薄的绅士非难的。傩喜先生遇事爱体面,把一年所有的收入,一千二百镑金洋,全花到一种不明不白的耗费中去。
  只是一个孤身老头,却不想娶妻,也不同一些有钱寡妇来往(这是其他绅士顶不以约翰·傩喜先生为然的一种固执)。拿来钱就花,这似乎是不免应该在一种社会批评下得到不好名声的。然而约翰·傩喜先生却不顾虑到这些事情上来。自己所欢喜的,还是仍然作下去。喝一杯儿酒,到老朋友处谈谈闲天,有戏看遇兴致好时也看看戏,不论古典的希腊悲剧,还是最现代喜剧。想到别处城里去玩玩就一个人带了钱包走去。
  爱漂亮体面的动机,就只是爱漂亮,不象其他绅士,收拾打扮为的是到佃户家去同佃户女儿作乐。碰到穷人要他帮助的,总是答应下来,看这人所需要是什么事,设法去帮忙。
  无聊时节爱看一点小说,这小说也不拘是十四世纪或十九世纪的,不拘谁个名家的小说,都能够在一种意外情形下博得这良善的兔子一点眼泪,(他无事就把那个和平正直的心放在一本书上,让这一本书的一些动人情节动人语言摇撼着,揉打着,于是他就哭了又笑。)
  他不吸烟,酒是刚才已经说过,喝也只喝一点儿,其实这一点儿也就能够把这兔子成为更可爱的了。
  我们知道,凡是象这一类型式的绅士,在同一情形下,不但经常为人私下议论说是“好”或“不好”,且有人疑心到他头脑是有什么毛病的。约翰·傩喜先生也就免不了这种社会批评。然而这在三种批评下,人热却很愿意同这个绅士发生一点较深关系,因为只要同他发生关系总可以占点便宜又是谁都明白的事。所以我们也可以说,在约翰·傩喜先生背后说他坏话的,不过是想在他身上叨光不如所愿,或所叨的光不够所需而起的一种责难罢了。
  他住的地方,不能说是城里,也不能说是乡里,原是介乎两者之间的。当日选择到这个地方住家,大约就是为的一面进城方便一面下乡又容易的缘故。他凭为生活费用的,不是田地,不是房产,更不是挖窖发的洋财,这笔钱只是一个不相识的孤僻古怪的乡绅给他的。这不相识的人给他这一笔年金时已早死去了,到后所委托的律师慢慢的才把他访到。
  访到了以后,问明他的姓名底细,经过许多地方人证明这便是那位不相识的死者所欲给遗产的约翰·傩喜先生,于是他就把这钱一年一年的领用到如今。他为这个也从不向人去表示特别骄傲过,他心中即或想到这件事,总以为这原本是十分平常事。把一些用不尽的钱送一个虽不相识却为人正直的面生人,也是合理应当的。说到这奇怪年金来源,似乎又得顺便把这个兔子以前的身世稍稍叙叙。
  先是穷,穷到自己也莫名其妙。自己是一个光光的身子,如其他光身汉子一样。没有父母,象是远房叔叔伯伯之类也找不出一个。谁也不能说明他的来到那个镇上是什么一种原因,自己则当然更不明白。
  他第一次晓得他的身体不是天所有,也不是一个父母所有,是自己所有,——说是自己所有就是说知道肚子饿了应当要去自己找东西吃时,他只有五六岁。为什么又晓得是五六岁?那又是一件不可解的事了。当他第一次感到要找东西吃时,他到镇上一个饭馆子门前,见到有两匹狗在那里争一块面包,约定下来谁打赢谁吃,面包就放在他的面前请他作证。
  两只狗子是当真就打起来了。
  他看着这一对狗尽打,明明见到另一个爬不起来了,谁知却永远得不到解决。他想,只要不拘一个谁打败,他便可以把这面包送给那胜利的狗,回头向胜利的分一片儿充充饥的。天夜了,可还不能得到解决。他真不免有点慌张,在互相咬打着的狗,自然顾不到这个。
  “喂,要打就快一点打完,朋友,你把他那一只脚啃一口不就把他拉倒吗?”
  他见到这个方法已为另一只狗注意,就又把其他冷眼旁观所见到许多有隙可乘的机会主张供献给两只狗。可是到话一为他所说出以后,这方法也就过时无用了。他又为帮助一只狗擒另一只狗的一个顶妙的方法呐喊,可是他呐喊时同样却也给了另一个狗增加气力。
  他自以为是尽力在帮助那一个占上风一点的狗的忙,却料不到那势弱的狗经他一喊也以为是一种友谊的鼓励而奋起了。若是这地方他没有在场,也许早就解决了,有了他,则两只狗为一种英雄虚荣所驱使,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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