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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女皇商-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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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嘭!”

随着碗与碗之间发出的清脆的声响,包括周子喆,众人皆一仰而尽,随即又发出满足的叹气声。

一碗酒下肚,周飏再次挑眉道:“这又是什么酒?味道有些像葡萄,我说你怎么总能弄出这么些奇奇怪怪又让人印象深刻的好东西出来?”

喝了凉水镇过的酒,陆黎诗也来了兴致,“可不就是葡萄酒么?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咱虽没有夜光杯,但有好酒在,差那么一点又何妨?正所谓遗憾也是一种美嘛!”

这诗一出,周子喆立刻鼓掌道:“好诗!陆小姐果然博学多才!”

周飏自然也被陆黎诗这随口一来的诗句给惊到了,听到这话便笑问,“你倒是说说,这诗是怎么一个好法?”

周子喆又饮了一笑口酒,而后道:“细品这酒中的滋味,除了甜最大的感受就是涩,对爱喝酒的人来说,好杯配好酒绝对是一桩美事,这便是甜,然陆小姐的诗里说道‘欲饮琵琶马上催’,想喝喝不到,岂不酸涩?再来‘醉卧沙场君莫笑’,这是将领们的豪气云天,快意不羁,实为甜,最后那句‘古来征战几人回’,又何尝不是一种无奈的苦涩?此情此景,再回想这酒入喉后的感觉,真真每一句都对上了,如何不算是好诗?”

听完这番剖析,周飏很是满意的点点头,“不错,一段时日没见,你的学问又长进了不少,今晚准你多喝几碗。”

又偏头看了看身边的女子,这女人,不光心灵手巧,还能有如此的文采,想他今日若是不来,怕是没办法听到这等绝好的诗句呢。

毕竟是孩子,听到来自自己尊敬之人的表扬当然会开心,陆黎诗望着这会表情变得生动起来的周子喆,笑了笑,孩子嘛,活泼一些才惹人爱不是?也是因为这样,想要解释其实这诗不是出自她的话也就此收住了,她并不想做那煞风景的人,

信儿虽然听不懂诗,但也觉得这样的周子喆很可爱,就示好道:“小公子,您喜欢吃什么?我帮你烤可好?”

周子喆闻言刚想委婉的表示由周飏来就好,就听到陆黎诗和周飏异口同声的说道:“你别太宠他。”

这个短句一出,两人皆是一愣,同时转头看了看对方,又同时正过头道:“想吃什么自己动手。”

很明显,同步率如此之高的默契,暂撇开陆黎诗不说,即便是向来以脸皮厚著称的周飏都略有些不自在。而陆黎诗也不知是不是酒喝多了的原因,竟微微的红了脸,好在天黑了,加上有篝火的映衬,红的也不是那么分明。

至于这事的核心人物周子喆,那小脸就红得十分的看了。

其实他也并非想完全依赖大皇叔来帮他烤,只是他……都不会啊,平日吃饭也都是有专人帮他加好菜放在碗里,他直接吃就行了,谁想现在要自己动手,其实他也不是不能学,可现在有这么多外人在,等人家发现他什么都不会,岂不是要笑话他?

陆黎诗瞧出了他的“委屈”,低头扫了扫,就拿出两根鸡腿,并将其中一根递给了他,“来,您像我这样烤,这里有很多调味料,有盐巴,有孜然,有果酱,有蜂蜜,自己喜欢吃什么味道就刷什么上去,很好玩的。”

周子喆闻言不由得充满感激的望了她一眼,也忘记了她之前对他的“不敬”,接过鸡腿就认真的照着学。因为是第一次烤,怕烤得不好,陆黎诗翻个,他就翻个,陆黎诗撒盐,他也撒盐,反正陆黎诗做什么动作,他就做什么动作,虽然有些麻烦,但真的很好玩。

过了些许时间,两只色香味俱全的鸡腿就都烤好了,然周子喆正内心激动的准备尝一尝自己第一次亲手烤的鸡腿,瞟眼看到陆黎诗竟将她烤好的那只递给了她的父亲。

微微一愣,想到了什么,周子喆就将自己手里的递给了周飏,“叔叔,这是喆儿给您烤的,您尝尝吧!”

周飏打量了他一会,继而笑着摇了摇头,“这是你第一件自己独立完成的作品,难道你不想好好感受一下其中的滋味?我的也烤好了,你自己吃吧。”

这孩子,能从普通人家的生活中学到各种东西,很不错,看来他这次带他来是对的。

周子喆闻言大喜,二话不说就啃了一大口,细细咀嚼了会,真觉得比以往他吃过的任何食物都要好吃一百倍呢,于是三下两下就将一整只鸡腿给干掉了,然后还自己去找别的东西来烤。

陆黎诗见他接受“新”事物很快,也懂得去常识新事物,这样的性子很好,只要不走歪路,云阳国将来能有这样的国主是百姓之福。再则,这人吧,凡是都对“第一次”记忆犹新,而她之所以会这么对他,自然也是想让他念着这件旧事,往后多少都会容她一些。

耸了耸肩,就开始给自己烤吃的,瞟眼看到被切成片的红薯,勾了勾嘴角,“阿忠啊,作为对你帮忙买菜的答谢,我来给你烤个红薯吃吧?”

阿忠听到这话差点把手里刚烤好的鱼给弄掉了,瘪了瘪嘴,便讨好道:“我说小姐啊,您……真的不用那么客气,能为小姐办事,那是小的的无上荣光,您瞧,小的这刚烤好呢,就不劳您费心了!”

周飏隐约捕捉到了些什么,不由得问道:“莫非这红薯有何玄机?”

陆黎诗掩嘴一笑,接着就把这个关于红薯的真人真事给说了出来,当然,毕竟两个当事人都在,她只挑了些能说的来说。然等她讲完这故事,除了那俩当事人低头装死外,其他人都笑开了。

俗话说得好,饭桌上是最能畅所欲言,且不分尊卑的地方,也就因为这样,大家吃着喝着,又是行酒令,又是猜谜的,渐渐的就暂时的忘了自己的身份,只涂个尽兴,开心就好。

几轮酒下来,陆黎诗发现周子喆已经醉得靠着周飏睡着了,犹豫了会便轻推了下周飏,周飏偏头看陆黎诗,陆黎诗指了指周子喆,周飏想了想,觉得这样回去不好,就问陆黎诗有没有能让周子喆暂时睡会的屋子。

陆黎诗也觉得等酒醒再回去比较好,就打算抱周子喆去司徒的房间休息,结果被周飏先一步将人给打横抱了起来,陆黎诗无法,唯有在前面带路。而司徒和阿忠见这俩大人带着一个孩子离开,也不知道该不该跟上,彼此互看了一眼,最后皆决定装作没看见。

到了司徒的房间,陆黎诗先一步将被子铺好,等铺好后周飏再把周子喆给轻轻的放在了床上。

陆黎诗见他没给周子喆解开衣裳就盖上了被子,不由得微微皱眉,“您这样不好吧?这一醒来就要去外头吹风,会着凉的。”

周飏笑,“一个男孩子,哪那么精贵?外头就是马车,不碍事的。”

陆黎诗紧了紧眉头,显然很是不赞同,又见他竟一屁/股/坐在了床边,真不打算帮周子喆解开衣服,瞪了他一眼便自己过去帮忙解了。

周飏也不阻止她,就那么在一边笑着看她动手,望着她那认真又小心的模样,不自觉的加深了嘴角的笑意。

果然女人都有着与生俱来的母性呢,平心而论,当一位“母亲”在照料孩子的时候,那画面真真美得让人移不开目光,试想等她将来真成了母亲,会不会比现在更紧张孩子呢?

陆黎诗第一次给位太子爷宽衣,肯定紧张,也没注意到周飏在看她,待到给周子喆脱了外衣,且重新盖好了被子,又瞧了瞧他那红扑扑的小脸,无意识的就柔柔的笑了起来,也无意识的坐到了床边。

想到什么,便对周飏说道:“您还别说,这有血缘关系的人吧,不管隔了几代,长得还是有相似的地方呢,您瞧,他的眉毛和嘴巴和您长得很像呢,还有睫毛也是,都是又长又浓密,还都往上翘呢,真好看。”

当一个女人夸一个男人好看,不知别的男人怎么想,反正周飏是觉得怪怪的,就凑过去找茬道:“哪里像了?这孩子长得像他娘亲多一些,老实说,我还嫌他长得太过秀气了,没点男子气概,要是我的儿子长得和他一样,我都不好意思带出门。”

陆黎诗挑眉,“那要是女儿呢?”

周飏闻言也笑,“要是女儿的话,必须天天带出去显摆啊,好让所有人都羡慕我有个漂亮的女儿。”

陆黎诗嗤笑一声,“哪有您这样的父亲?亏您好意思说!不过我觉得吧,您要有这样漂亮的一双儿女,更应该带儿子出去,女儿必须藏家里呢。”

周飏又笑,“为何?”

陆黎诗答:“您想啊,这女儿辛辛苦苦的养大了,到了年纪一成家,那就是别人家的女儿了,要是我的话,我才舍不得让她那么早嫁人,肯定多留在身边几年;至于儿子就不同了啊,带出去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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