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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斐蓝的脸色微变,阴沉地说:“你别管我了,你每次出手都没得了好,还让殷权给整治得这样惨,你还不死心?”
“我要是认下了忍了那才不是男人!凭什么我痛苦着,他们却甜蜜的逍遥,除非殷权把程一笙借给我治好病!”莫习凛几乎是出气似地说。
白斐蓝笑了,“治好了,你肯还给殷权?”
“没准她还不想走了呢!”莫习凛自大地说。
“你就做梦吧!我看你这个梦是实现不了!就算你在这儿,就能成功?”白斐蓝反问。
“这不是有你呢!”莫习凛轻飘飘地说。
白斐蓝摇头,“我这次可是见识了殷权的本事,不敢保证!”
“这可是你的地盘啊!你还怕他?再说了,你就真的甘心你的心理医生事业?”莫习凛不嫌事儿大地煽风点火!
、第四百一十七章 他来了
程一笙与殷权到了伦敦的时候是上午,由于在飞机上殷权帮她倒了时差,至于是怎么倒的,当然想让她睡的时候,把她折腾累了,她自然就睡了。于是此刻下了飞机,程一笙并未感觉到难受,反而精神还很好!
相比于大溪地,伦敦还是比较冷的,殷权特意在她的旗袍外面套了件粉紫色的中式小褂,脚上一双绣花短靴既不会累人,又和她的旗袍相配。
程一笙笑着说:“老公你都快成我的造型师了!”
从婚礼之后,她的服装包括鞋子配饰都是殷权一手包办,什么时候穿什么衣服,全是他说了算。
殷权很喜欢在异国的大都市,看到她展示东方的美,一群外国人好像没见过世面一般地盯着她看,有的女人还赞叹着,这样的感觉很不错。适时的时候,他喜欢让人看到她的美,这样他倍有自豪感。
“走吧!”殷权拖了她的手走出机场,坐上已经等候他多时的车。
殷权的蜜月,那可不是两个人的事儿,他要去什么地方,肯定会有人先过去打点好一切,包括吃、住、行,这样等他过去让她好好享受便好了。
过不多时,车子停了下来,程一笙抬头去看这喧嚣的牌子,惊喜地看向他说:“是伦敦有名的集市?”
殷权每次都能合她的心意,从来不带她去什么奢侈品店购物,就算要买东西,也是去那种比较有特色的地方。
殷权知道她口味特别,所以很少去带她买什么钻石之类的,要是买的话,那肯定是个大的!
程一笙看到这熙攘、摆着琳琅商品的大棚子,兴奋得不能自已,转过身捧着他的脸,踮起她的腰在他脸上亲了一口。怎么能不高兴?如果说以前她是靠在书上、电视上认识这个世界,那么现在有了殷权,她是在真实地触碰着这个世界,这可不是一般男人能够做到的。
有财力让你环游世界是一方面,能让你舍得放下拼搏得有了成绩的事业,又是另一个方面。
“走吧,没让你在飞机上吃,在这儿慢慢填饱肚子!”殷权勾着唇,心情很好,看到她因为自己而开心,他的心情当然会好。
这是伦敦最有名的历史悠久的食品市集,一进门就能看到夸张的大面包,估计可以有半个人那么高,你可以买整根也可以切开买。程一笙感叹道:“也不知道这面包怎么做出来的?真是好大!”
“想吃么?我们买点尝尝?”殷权问她。
程一笙指着另一处的长得很像汉堡但是又跟汉堡不同的东西说:“我们吃这个吧!看着很好吃!”
干巴巴的面包有什么好吃?这个夹着东西的看起来更加可口。
殷权带着她往那边走,说道:“里面夹的是香肠跟熏肉,你眼光不错,这家店可是老店了,在一级酒店大堂都有的卖,可是他们并未放弃发家的集市,为了保证口味与质量。”
程一笙跟着说:“我听说过这个,看起来我真有眼光呢!”
她美滋滋地挑了汉堡,殷权对她说:“你那点饭量,一个就饱了,我们分吃一个,你尝尝就好!后面还有更好吃的东西!”
汉堡很美味,程一笙与殷权一边吃,一边往前走,接着她又买了猪肉热狗,刚才的汉堡自然就由殷权给消灭了。热狗没有吃几口,她又被素食汉堡给吸引过去了,这素食汉堡的卖相太好了,忍不住买了一个,油炸的不腻,她看向他点头说:“老公,完全不输荤的,真好吃!”
殷权没等她咬两口就夺过她手中的东西,指着前面说:“你看那口大锅,不想尝尝?嗯?”
程一笙向前看去,来了兴趣,两人没走几步,那香味儿越来越浓郁,走到跟前才看到这锅是口超级大的平底锅,当然没有锅柄,这么大的锅,也没人能拿得起来。上面烤着的也不知道是什么肉,不过看造型像是鸭肉。
殷权看牌子,说道:“是鸭丝汉堡!”说着买了一个。
程一笙对他说:“这造型让我想起来驴肉火烧!”
这是长面包里夹着鸭肉丝。
程一笙咬了一口品尝,点头说:“真好吃,比刚才的热狗还要好吃!”她把汉堡举到殷权面前说:“你咬一口尝尝。”
殷权正在消灭她刚才吃的素食汉堡,见她的汉堡递了过来,便咬了一口,果真比刚才的汉堡都好吃。他心想还没走多远自己已经快饱了,后面实在不行只能分开,让后面的钟石等人一起给帮着吃了。
如果单是他的话,尝尝其余的就不要了,但是跟她在一起不行,她是属于对自我要求严的那种高素质人群,不管有多少钱,都不会随意浪费食物,殷权对于她这种行为其实很欣赏。
再往前还有新鲜的蔬菜跟海鲜,程一笙站在卖蔬菜的摊位前感叹,“殷权,我头一次见到紫色的菜花,好稀奇!”
殷权探过头说:“我们住的酒店有厨房,你看中哪样的菜,可以买些回去,我们自己做!”
程一笙回头,扬起大拇指说:“好主意,这才像是度假嘛!”
其实她每到一个地方都有点流连忘返,想去体验当地的风俗文化,毕竟这样的机会也不多!
这里的酒种类繁多,还有热红酒,四处飘着香,但是殷权担心她肚子里已经有了小宝宝,所以并没把她往那边领,免得看着眼馋。
伦敦的天气多变,出了集市就下雨了,下得还很大,殷权原本想去附近再逛逛的,现在他干脆放弃了,晚上还有活动,没必要弄得那么疲惫。
两人回到酒店,殷权订的酒店在泰晤士河畔,距离大英博物馆和皇家歌剧院不到5分钟的步行路程,程一笙在房间里就可以看到泰晤士河,还有巨大的摩天轮,很是美丽。
外面下着雨,很冷,所以她没有去阳台,不过在窗前站了很久,到了新地方,激动的心情还没有平复下来。
下午的时候,两人小睡了一会儿,晚上程一笙想做饭来着,毕竟在集市买了不少的东西,但是殷权却从柜中拿出旗袍,放到床上说:“换上衣服,我们去参加宴会!”
“宴会?”程一笙意外地问。
的确,程一笙以为殷权要把蜜月的两人世界进行到底,突然间参与这一大群人的活动,让她意外极了。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殷权点头,说道:“先换衣服,我去安排一下!”说着他把给她准备的饰品也都拿了出来。
程一笙看这衣服饰品又是她所没见过的,她真心感叹,殷权给她制造出了一个浮华世界,在习惯了享受这么好的高品质生活,离了他,似乎连活都活不下去,真是把她给宠坏了。
旗袍是真丝的,料子很薄,很舒服,浓郁的绿与红,真叫一个浓艳,程一笙想到小时候小孩子们时常说的“红配绿,狗臭屁”,可这旗袍,就是红与绿相配,真是让人无语。
但是这旗袍穿上了,却让她有一种惊艳的感觉。
怎么说呢?这样的效果真是太难以言喻了。
殷权进来的时候,看到她已经穿戴好了,当然不可避免的眼前一亮,他忍不住内心激荡,走到她面前,拉着她的手,低声赞叹一句,“真美!”
程一笙忍不住问他:“我们到底要参加什么宴会啊!”
殷权低声说:“今天是个大场面,世界上有名的首富都有可能出现!”
“啊?”程一笙瞪大眼睛,她就想为什么他会安排宴会,这宴会必不一般。
殷权看她瞪大的双眸,看起来分外的可爱,他不由笑着说:“不过不用紧张,反正你只是个小人物,不会有人关注你的!”
程一笙虽然是名人,但是和那些人比起来,还真是小人物了,她是毫无压力的。
“不过殷权,你怎么能进的了那样的宴会?”程一笙问。
“有钱什么不可以?”殷权微微地笑了,言语间带着张狂与放肆,可这些在他身上却不显突兀,反而有一种男性魅力,沉稳中不失男人的野性与霸气。
程一笙是很喜欢他这种目中无人的,从来不会失掉自信,这样的男人,怎么可能有女人不去爱?
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