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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对于曾静之如此不客气,却不甚介意,说“曾讥诽止朕一人”,吕留良“上诬皇考(康熙)之盛德”,“于本朝祥瑞事迹概隐匿不书,而专造作妖诬,布其私愤”,“谓我朝曰‘清’,曰‘北’,曰‘燕’,曰‘彼中’”,“称满、汉之兵,齐跪永历马前”,“此吕之罪,所以为至大也”。
雍正发明了一套神权理论,说皇帝是天所指派的,天只问某人的“德”,够不够当皇帝,并不问此人出生在什么地方。“舜为东夷之人,文王为西夷之人,曾何损圣德?”“我朝既仰承天命,为中外生民之主,凡所以蒙受此抚绥爱育者,何得以华夷殊视?” 雍正说,写文章的人“著劝戒于简编,当平心执正而论,对于外国人受大统之君,其善恶尤宜公平书录,细大不遗。。。。。。。外国之君,信其是非不爽,直道常存,亦必愈勇于为善。”“若故贬抑淹没.略其善而不传,妄载以诬其恶,以为中国之君既生中国,自应享有令名,不必修德行仁,自臻郅治之隆;而自外国人承大统之君,以为纵能夙夜励精,勤求治理,究竟无载籍之褒扬,为善之心因以自怠,则内地之苍生其苦岂有底止耶?”这些话,是雍正的真心话,颇能动人。
关于清兵入关,窃占北京与华北的经过,雍正抄袭多尔衮的理论,说清朝得天下于李自成之手,不是得之于明朝之手。而且明朝自“嘉靖(世宗)以后,君臣失德,盗贼起于四方,疆圉无宁,其时可谓之天地闭塞。本朝定鼎以来,扫除穷寇,文物日盛,黄章白叟,一生不见兵革。。。。。。尚可谓之昏暗乎?”“我朝之有造于中国,大且至矣!”
《细说清朝》五○、彻底集权
曾静、张熙所崇拜的吕留良,在他的遗著之中,除了强调“夷夏之防”以外,也竭力主张恢复封建,实行井田。
先于吕留良的顾炎武(亭林),以经学大师而一生为复国奔走,写过《郡县论》九篇,洋洋洒洒,说“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古之圣人以公心待天下之人,胙之土而分之国,今之君人者尽四海之内为我郡县犹不足也”。他而且提出了一个“寓封建于郡县”的口号,建议让成绩优良的地方官世袭。他的言外之音,是希望清朝皇帝广建诸侯,分掉清朝中央的政权,然后反清复明的志士便可以在这些诸侯身上打主意。
因弹劾酷吏田文镜而反遭雍正之怒,被充军到阿尔泰(新疆北部)的谢济世,在雍正七年向当地的驻军首长平郡王福彭呈献自己的《古本大学注》,痛论程、朱不是儒学的正统,很受福彭的重视。与他同时被充军在那里的一位广西同乡陆生枬,也写了一部《通鉴论》,共十七篇,拿给福彭与振武将军锡保等人欣赏。 谢、陆二人的思想,和顾炎武与吕留良的差不多,都是说封建好,专制不好。陆的文章更加露骨:“封建之制,古圣人万世无弊之良规,废之为害,不循其制亦为害。。。。。。。”“(君)愈尊,权愈重,则身愈危,祸愈烈。。。。…(圣人)虽有国事,第存乎纲领,不人人而察;但察铨选之任,不事事而理。”
锡保把谢、陆二人的活动,秘密报告雍正,也把二人的著作缴了上来。雍正读了,勃然大怒,交朝中的王大臣议罪。结果,谢济世罚当苦工,陆生弃斩首。
雍正这时候正在想把他的帝国更进一步地统一起来,把他的君权作更高一层的提高。
他自从即位以来,便已向八旗之中半独立的“下五旗”开刀。他怎能听得进“广建诸侯”的一套说法?
所谓“下五旗”,是镶白、正蓝、镶蓝、正红、镶红五个旗。
与“下五旗”对称,是直属天在的“上三旗”:正黄、镶黄、正白。
当年努尔哈赤以“遗甲十三副”起家,联络若干女真部落,创造了一个相当大的汗国。这汗国实际上是一个部落联盟,分成八个旗,每一个旗自有旗主。旗主对下有完全的统治权,对上向努尔哈赤效忠。
努尔哈赤很精明,把这八个旗,全以自己的子侄为旗主。其中皇太极兼掌了正黄与镶黄两个旗。
皇太极死后,多尔衮以正白旗旗主的资格,联合同母弟多铎所主的镶白旗,而且勾结了两个黄旗内部的若干份子,于是抢得了实际政权,先当辅政,后当摄政,终于自称“皇父”,把顺浩皇帝当作儿子看待。
多尔衮死后,他的正白旗被顺治拿了去。于是正白旗从此被“天子自将”,和正黄、镶黄一齐称为“上三旗”。
在谢济世与陆生枬二人向福彭与锡保大谈其恢复封建的主张之时,福彭正是镶红旗的旗主,而锡保正是正红旗的旗主。这怎能叫雍正不生气呢?
福彭的爵位是平郡王。他的父亲叫纳尔苏。纳尔苏的太太,是曹雪芹的姑母。纳尔苏的曾祖,是代善的大儿子岳托。
下五旌的旗主.在最初是 其后是
镶白:多铎
正蓝:莽古尔泰
镶蓝:阿敏
正红:代善
镶红:阿济格 多尔博一支的多锌子孙
多尼一支的多铎子孙
济尔哈朗的子孙
萨哈璘一支的代善于孙
岳托一支的代善子孙
锡保的爵位是顺承部王。锡保的祖父是勒克德浑。勒克德浑的父亲是代善的第三个儿子萨哈磷。这时候,其他三个“下五旗”的旗主,可能是:
镶自旗 辅国公塞勤
正蓝旗 信郡王德昭
镶蓝旗 简亲王神保住
这三人均不及平郡王福彭与顺承郡王锡保之重要。
本来,福彭的父亲讷尔苏,比福彭更有力量,曾经被康熙的太子胤礽殴打过,显然是皇八子胤禩的一党。雍正在雍正四年将他革去爵位,叫他的儿子福彭继承。
简亲王神保住的父亲雅尔江阿,也是在雍正四年被革去爵位的,和讷尔苏同时。
传说,曹睿u;tiao'是在雍正六年被抄家的,曹羁赡芤彩鞘芰粟盏那@邸
雍正从即位的时候起,便颁了“上谕”,禁止下五旗各旗旗主对担任政府官吏的旗员勒索。
他又把都察院的满洲人御史调派到八旗去,每旗二人,稽察一切。从此,各旗的内部行政,在实际上被中央直接管理。下五旗的半独立主权,名存实亡。
过去,康熙也曾经以此一旗的旗员,充任另一旗的“都统”,但是当都统的多多少少要受制于该旗的旗主,与本人所隶属的一旗的旗主。
雍正却直截了当,以此旗的旗主兼充彼旗的都统,弄得彼旗的旗主无法抗衡。
康熙以来,除了镶蓝、正红两旗为济尔哈朗与萨哈璘一支的代善子孙所占以外,其余的三个下五旗(镶白、正蓝、镶红)常被插入若干新封的人,每一个新封的人总要占去一个参领(甲喇,等于五个佐领),或几个佐领(牛录,牛录是含有三百个壮丁的单位)。于是这三旗的完整性也丧失了。雍正,不消说,也是采取分割各旗的政策,而变本加厉。
每一个满洲的旗,在原则上包括五个参领,也就是二十五个佐领。事实上,各旗的大小并不划一。佐领分为两种,一种是所谓“旗分佐领”,其份子称为旗分人员,简称旗员,对于旗主很像西洋封建时代藩臣之于藩主,旗主有大的“圈地”,旗员有小的圈地。另一种是所谓包衣佐领,那便是相当于农奴的集团了。
雍正规定:下五旗各旗主对于包衣可以照旧享受“主人”的权利,对于旗员则只能用为“护卫、散骑郎、亲军校(小军官)、亲军”,不许用作仆从,管家务,供差役。倘若要在旗员中调人充任这些贱役,就必须专案奏请。旗员当了京官侍郎以上,外官县知事以上,旗主不许挑选他们的子弟当侍从,或管带包衣的“下官”。
各旗彼此之间,也不许发生横的关系。这一旗的旗员与包衣,不许到别一旗旗主那里去当差。上三旗的旗员包衣,更绝对不许“在诸王门下行走”。
雍正精力过人,喜欢办事,而不怕繁琐,可说是天生的一位大行政家。他自奉甚薄,较康熙有过之而无不及,虽致力于清查逋赋、欠赋、增收关税、盐税,却只是为了充裕国库,不是为了一己的耳目之娱(宫室),口腹之欲(饮食),或穷兵黩武,好大喜功。他把整理财政的所得,用在免赋、赈灾、浚河、筑堤等项目上。
如果他不是皇帝,而是一位宰相或“大学士”,以他那一种综核名实的作风与政绩,其值得后人的歌颂,也许要超过张居正。 我们不可忘记,他是十八世纪上半期的人(即位于公元1722年,逝世于1735年)。那时候,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具有所谓责任内阁制的政府,除了英国以外。甚至在英国,责任内阁制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