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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古怪无比的时,这些被砍断了手足,被砍下头颅的骷髅,竟然还会活,他们找到自己被砍掉地手足和头颅,接了回去,然后,红色的光芒像流水一样从两个眼眶里流淌下来,像细线一样缠于伤口处,缠得密麻。如此一来,他们又活蹦乱跳,又可以活动了。
这把夜风他们都看得一呆,这些骷髅,是什么怪物,竟然是如此的可怕。连断手断头都能接回去,那不是杀不死。
“快走。”见到那些骷髅已提着刀冲来了,孟宛烟还是一记的碎手玉,玉刃狂斩而下,最先冲上来的几个骷髅被斩得倒下。
见到这样的情况,他们立即向前飞奔,不向和这些骷髅缠斗。如果再继续下去,他们怎么样都缠不过这些骷髅。
孟宛烟他们使出了飞纵术,而夜风是使出了轻功,向前面飞奔而去,说到逃跑。骷髅就快不来了,他们只能在地上跑,和常人相比起来。没有多少的区别。
一眨眼之间,这个十三小队,被夜风他们甩到了远远的身后。
夜风他们一路狂奔,不再停留,一口气,是跑了几十里的路程,最后。大家才停了下来喘一口气。
夜风他们不由相视了一眼。不由感到苦笑,来到黑暗帝国。还真是让他们大开眼界了,骷髅会说话,而且这些骷髅还是杀不死的。
在这个时候,夜风为何在腾夜皇临死地时候叮嘱自己,绝对不能让黑暗帝国入侵,也明白,为何像孟家和祁家这般实力雄厚的家族千百年来都守在风洞口和九转十八弯,原来,黑暗帝国实在是可怕,如果真的是让这些骷髅入侵月华大陆,那后果的确是可怕。
这也幸好千百年来,黑暗帝国的骷髅没有入侵过一次月华大陆,不然的话,惨烈地战争,绝对是避免不了,这些骷髅以杀不死的又没有疼痛感觉的优势,绝对会让人族的军队吃大亏。
就在这个时候,一阵阵轰隆隆的声音响了起来,连大地都会发抖。
夜风他们不由相视了一眼,不由有些惊悸,又是怎么了?
片刻之后,只见是灰尘扬天,只见千军万马向夜风他们狂奔而来,前后都涌现了骷髅,眨眼之间,把夜风他们包围住了。
眼前的景象,把夜风他们都看得傻眼了。
骷髅,成千上万的骷髅,而且,还有骷髅骑兵,只见四周到处是骷髅把他们围得密密麻麻,水泄不通,近有万众。
有普通士兵模样地骷髅,有手提重盾的骷髅,也有弓箭手一般的骷髅,还有就是骑着战马的骷髅,不过,他们的战马和人族地战马不同。
准确一点来说,他们所骑的,是死亡战马,只见那马,是骨架构马,上安有马鞍,有铠甲护着,这些死亡战马,眼眶里一样是冒着红色的光芒,像是火舌一样吞吐,它们地四蹄冒着黑烟,一看,就知道这是来自于冥界的死亡之马。
骑士死亡战马上的骷髅等级似乎更高,他们全身被铠甲所包裹着,有点像是人族的骑士。
此时,四周近万的骷髅他们那眼眶上所冒着的红光望着夜风他们,就好像是有千万双眼睛望着他们一样,这像是骷髅聚会,让人看得心惊。
虽然夜风他们都不是胆小的人,但是,被这么多地骷髅围着,从来未见这样场面,在心底里,多少都有些冒寒意。
“我乃是河源郡第五军团大将军,你们是何等人,竟敢入侵我们黑暗帝国,伤我们兄弟!”此时,一个骑着死亡战马,全身被铠甲所包裹着,双肩特别宽大,身子特别魁梧,眼眶中地红光也特别明亮,手持着一把巨大铁剑的骷髅喝道,他地声音就像是打雷一样,说起话来,上下颌的牙齿相碰,格格作响。
夜风忙是站了出来,说道:“我们乃是月华大陆的使者,代表着月华大陆各种族,英雄王凌霸前辈之名,前来拜见贵国的黑暗帝君。刚才,遇到贵国士兵,不给放行,言辞间有所冲撞,就要动手杀我等,我等,只得是还手自卫,得罪之处,还望见谅。”
“少废话,入侵我国,伤我兄弟,纳命来。”这个将军火暴得紧,大叫一声,整个人就是飞下死亡战马,一剑狂劈过来。
夜风一惊,忙是一举起左手迎去,“铛”的一声,夜风架住了一剑,但是,被强大的冲击力震得连后退好几步,左手发麻,好强的膂力。
此时,其他的骷髅兵都冲杀上来,他们不像人族那样,在冲锋陷阵之时会大叫大喊,大叫“杀呀、冲呀”之类的话,但,他们会磨牙齿,只听到他们的大嘴一张一合,听到一阵阵格格的响声,好像是有千百万人敲砧板一样。
孟宛烟和两侍儿娇叱一声,迎了上去,孟宛烟左手是七绝指,指劲斗气狂扫,右手是碎玉手,只见是玉刃犹如千百道刀光一般斩砍而下,她的碎玉手所过之处,都能听到骨头断裂的声音,喀嚓,喀嚓的作响。黄金甲人最是英勇,刀枪不入的他,完全不无视那些骷髅兵的攻击,他长驱而入,一阵的乱砍,许多骷髅兵被他砍成好段,散落得一地都是白骨,这样的场面,实在是壮观。
而攻击夜风的将军,见夜风左手竟然敢接他的巨大铁剑,双眼的红光大亮,大叫道:“好样的。”此时,他眼眶中的红光就像是流水一样向全身流淌下来,他眼眶中的红光,比普通的士兵是强上许多。
片刻之后,他的上半身的胸部,已经被红色的光芒所包裹,好像是鲜血涂在身上一样,同时,红光也包裹了他双手和巨大的铁剑,整把铁剑看去,像是一把血剑。这模样,看去实在是有些恐怖。
见到这模样,夜风吃惊不少,隐隐约约中知道,这些骷髅又眼的红光就好像是人族的斗气之源,眼前这位将军红光包裹着自己的双手和胸膛,就好像是人族的斗气护体一样。
“吃我一剑!”骷髅将军大叫,红光闪闪的巨剑狂劈而下。
夜风沉喝一声,左拳轰了上去,玄青色的光芒包裹着他的左拳。
“铛、铛、铛……”这个将军是一员猛将,下剑是像狂风暴雨一样,夜风伤势刚好不久,功力还没有恢复,被这个骷髅将军一阵的抢攻,使得夜风被逼得节节后退,最要命的是,这骷髅是没有感觉的,就算夜风用贯日璀星梭射入他的胸膛,他都一样没感觉,一样是对夜风狂砍。如果是换作人,被贯星璀星梭射入体内,早就没有命了。
这些骷髅那是十分的古怪,被斩断了身子了,他们会拿起来嵌回去,眼眶中会流出红光,把伤口包缠好,又继续地战斗,就好像是杀不死一样。
夜风被骷髅将军逼得节节后退,孟宛烟娇叱一声,手中玉掌圆转一切,代夜风敌住了这个骷髅将军。
“看我的。”夜风双手一扬,只见是蓝雾滚滚,使出了见血封喉的毒药——蓝焚心。
但是,只见那些骷髅从毒雾中来回穿梭走动,一点都不受影响,如果是人中了这毒雾,早就是毙命了,要命的是,这些是骷髅,他们根本就是不怕毒药。
夜风虽然是一身的毒,但是,见这样的情况,那是英雄无用武之地,他的毒药根本上就是用不上。
第十七卷
第九章 美侍娇昵
“刺它们地眉心。”此时清儿这娇婢娇叱道,她食指光芒一闪,犹如是一把长剑刺出,只听到“喀嚓”的一声。她一记七绝指射中了一个骷髅地眉心,从脑后穿过,(手机看小说。
只听到“哗啦”地一声。这具骷髅立即散架。全身的白骨散落得一地。它眼眶地红色光芒迅速消失,此时,这散落于地的白骨不会再动。不像以前一样重新地组合。
原来。眉心之后,是骷髅的灵魂之火藏纳之所。对于骷髅来说,灵魂之火就是他们地生命,只要是灵魂之火不会熄灭,他们就不会死,就算是大部分地骨架毁了都能重活。若是灵魂之火被灭,那必死无疑,同时,灵魂之火越旺盛。那就说明这个骷髅地力量越强大。
清儿这个传儿是胆大心细,被她看出了端倪。一击成功。击灭了骷髅的灵魂之火。
见这样地情况,大家都为之心一喜,特别是孟宛烟。她是娇叱一声。十指灵动,斗气犹如是狂蛇乱舞。随着孟宛烟地七绝指使出。只见是斗气分为十道喷射而出。
“啪、啪、啪……”只听孟宛烟是一一击碎了骷髅的眉心骨,击灭了灵魂之火。灵魂之火一熄灭,骷髅顿时散落于地,不能再重组。黄金甲人得到了夜风的命令,犹如是闪电一般。一剑刺出。犹如流星掠空,白马过隙,只见剑光一闪,就是一具具骷髅倒下。
虽然是如此。但是。在场地骷髅不少,特别是夜风和清儿、彤儿三个人,功力颇弱。已经大战了这么久,眼前地骷髅还是杀这不绝,此时已经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