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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逗魔王外传 (第一部)-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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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发觉这红酒有问题,这食物可能也有问题的话,自己说不定说吃下去了。而且在品味那一小块猪排时巴迪斯突然觉得舌头有点发麻,这点发麻的感觉很是细微可以说几乎是觉察不到。

但是巴迪斯的舌头可是非常敏锐的,他对自己的那条舌头可是非常自信的。如果只是喝了红酒或是只是吃了那篮子里的食物都不会让人中毒但是如果同时吃了篮子里食物和喝了红酒,那么这种毒就会不知不觉的进入到人的体内并在不久后就会发作。

就算是他们在还没有吃完这些东西时毒就发作了并被人发现,一般情况下也没人会亲身尝试这食物或是红酒有没有毒的,就算有人来检验这种毒,如果是分开来检查酒和食物也是不能在其中发现毒素的。

这毒看起来不简单。下毒的人看起来更不简单,其实用不着这么麻烦,镇上的监牢看守也好,治安队的群人也好,就算是治安官他们哪个人会去关心罪犯的生死?根本没没必要把事情搞得这么复杂。

直接用普通的毒药就行了,搞得这么麻烦想起来下毒的人也是一个心思细密的家伙,不过这毒有点怪,话说既然下毒了,为什么不下致人死地的毒呢?这毒看起来最多是让人疼到没丧失活动能力而已。

最好的证明是车上的那几个人还活着。只不过是疼得昏死过去罢了。那些吃剩下的食物和那瓶红酒可要带回去卖给那些喜欢研究药物的人,他们就喜欢研究稀奇古怪的东西,自己还能从他们身上在赚到点钱。

希尔维在马车上感觉到自己太运气太好了真和团长说得那样“随便走到哪都能踩到狗屎”一样幸运。不过他也知道那个买下自己“尸体”的名叫巴迪斯的老头可不是什么好人。现在自己可以说是一个“死人”了。

那么行动起来也方便了很多,如果真的越狱了那还有很多麻烦,现在那些麻烦也随着自己的“死”没有了。不过让他心里不舒服的是自己身上的捆着的绳子。

自己都已经“死了”还有必要把自己捆起来吗?那个巴迪斯小心得也太过头了,现在只能等巴迪斯到达他的目的地趁机会想办法在逃走。

“总算回来了!”巴迪斯在回到自己所在的学会后感觉松了一口气。想到今天的事就觉得自己很幸运。

黑魔法人体研究学会,一个可以说是非法的魔导士协会,他们主要研究的是人体的器官移植,和人体的改造,他们自称是在进行伟大的事业,是发掘人类身上的未知秘密。

他们把买来的人进行解剖,将有用的器官移植给那些因为纵欲过度的富商或是贵族,又或是将一些健康的器官移植给得了那种只要更换器官就能治好的绝症患者。

他们自认为是伟大的,他们每救活或“治疗”好一个人都能说明他们的伟大。为了取得好的器官他们通过各种手段去收集,大部分人都是通过人口贩子里那里买一些健壮的奴隶。

虽然国法规定禁止奴隶买卖,但是奴隶买卖历史是由来已久的,就算早在三百年前圣王和所有的国家达成协议不在进行奴隶买卖这种侵犯他人尊严权力的陋习,但是还有些国家对圣王的命令表面上服从暗地里还在进行着。

巴迪斯在学会里也算是有点地位,他主要研究的是人体改造,所以对于他来说活人也行,

死人也行,特别是他在尸傀儡上的造诣非常得高,在学会里他如果排第二的话,没人敢说是第一。

所以他主要还是通过购卖尸体来进行研究,至于对活人的研究他年轻在当学徒时也干过很多,大概是所谓的报应吧,自己的老师因为非法的人体改造被魔导士协会发现了,所以派出了号称魔导士协会的“猎犬”黑魔导士处刑团让所有魔导士都闻风的恶魔级魔导士。

自己也差点就死在那些人的手里。所以之后他在也不敢用活人做试验了,他对黑魔导士处刑团的恐惧已经深入到自己的灵魂当中去了。

尸体改造和活人改造不一样,他自认为改造尸体最多也只是对死者的不尊重还谈不上什么丧心病狂,比起学会里那些把活人的内脏强行切除的家伙,自己可以说是最正常的一个人了。

其实在学会的其他人眼里巴迪斯就是一个心理不正常喜欢玩尸体的变态老头。还有人传自己亲眼看见过巴迪斯一边烤着一只人手一边在喝红酒的传言。

在学会里的人都是一些黑户魔导士和黑户佣兵一样,都是未在魔导士协会注册的,而且他们研究的魔法范围又属于反人类的行为所以管这种未注册又进行非法研究的魔导士叫做黑魔导士。

第二十八章莱恩的父亲

 “霍斯先生,这次我们的任务就是那个豪宅吗?”

问话的是这群黑户佣兵的头,他组织了一个10人队的佣兵团,但是这个佣兵团并没有在佣兵协会注册,其实在镇上像他这样的佣兵团多了去了。

大部分的佣兵都是通过安德烈的酒馆来找任务做的,但也有一些品性恶劣的家伙他们是被安德烈拒之门外的。而这个佣兵团正好是被安德烈拒之门的佣兵团之一。

被问话的“霍斯”并没有说话,他只是点了点头。

并做了一个手势意思是让他们马上进攻这所豪宅。

“霍斯”找到他们并开出每个人30个金币条件让他们这群佣兵为自己工作,工作的内容就是进攻在镇外的一所豪宅。将里面的人全都杀光,抢到的财物四六分成,佣兵团占六,做为雇主的“霍斯”反而占四,这样的价钱这样的条件,让那些佣兵都是热血沸腾。

这次的任务其实说好听点是任务,说白了就是抢劫杀人。这种事那些佣兵也不是没有做过。所以他们欣然接受了。虽然雇主是一个带着面具话也不多的怪人但只要有大把的金币谁在乎这点小事。

“兄弟们和我一起上,把里面的人全杀光,里面的金币全是我们的了”

这群佣兵个个都早已按捺不住,一个个兴奋的冲了过去

“霍斯”听到那个领头人说,“金币全是我们的了”时眼中寒光一闪。他并没有和那群人一起冲出去,他还呆在原来的地方,小心的观察着前方的,手摸向了背上的那张黑弓。

“那群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就让他们先去试试住在我家里的人是什么来路吧”

此时的“霍斯”拿下了面具露出了一张英俊的脸。

“莱恩到底是怎么了把家里的钱都拿去干什么了”桑达斯看着空空的钱袋内心十分痛苦。去商会自己在镇外的房子已经被卖了,明明没有到期限商会就做出这样的决定,明明是没有商业道德,但是商会的人问自己有没有钱赎回房子,如果有钱赎可以去治安官那里告他们,

如果没有钱来赎房子,那么就免谈了。就连自己的房子卖给谁了商会居然都不告诉自己说是要保密

。回来之后莱恩就向自己要了剩下的金币说是有重要事情要办,桑达斯正为没钱赎回房子而苦恼。而莱恩又提出要拿钱出去用,问他把钱用到哪里去,莱恩也不愿和自己说。

看着莱恩拿钱出去的样子,莱恩长大了有自己的想法这很正常但是桑达斯心里总觉得莱恩和自己的关系越来越疏远了。

“霍斯,你为什么死得这么早,如果你还活着那么你的妻子也不会郁郁而终,那么莱恩

就全有一个健全的家庭。现在的莱恩对我这个当爷爷不理不睬的样子让我多伤心啊,我

又舍不得打他骂他,他是我唯一的亲人也是你唯一留给我的了。我的儿子霍斯啊。”看

着儿子画像的桑达斯自言自语着,眼泪不知道不觉中也流了下来。

桑达斯本来只能算是一个小地主,有几块田地用来收租,生活过得还算不错,自己的妻子因

为在生霍斯时大出血过世了,自己可以说是又当父亲又当母亲,而霍斯却是一个坚强又善良的孩子,从来不让自己操心,家里的老仆人费斯夫就是在霍斯还小的时候“救”回来的。

霍斯十分好学礼节,文化,武技样样都十分优秀。

他当时就被镇里推荐去参加骑士的考试,霍斯并没有辜负大家的期望,以第一名的成绩入选了皇家骑士团,成为了一|奇|名可以伴随在国王身|书|边的皇家骑士,从一个小镇推举出来并获得入选皇家骑士团的资格这在当时是多么大的荣耀啊。

这和霍斯自身的实力有很大的关系,他是一个货真价实的骑士并不是像有些人那样通过贿赂才考官获得试题通过笔试的部分或是用钱买通自己的对手让他们故意输给自己通过比武考试。

在面试时霍斯用匕首划过自己的手腕用自己的鲜血起誓,永远忠于国家时,考官们都惊呆了,一般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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