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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与共韶光-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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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恩,还记得我跟你说起的,我的那个故事吗?我爱上一个年纪比我小的男孩子,为了他自甘堕落,吸毒,双料自杀,你一直问我,那个男孩子到底是谁,现在我告诉你,那个人近在眼前,他叫乔景琛,对,我说的是阿琛,你的好朋友阿琛,当年我不顾一切爱上的,比我小三岁的男孩子……

永恩把信搁下,阿琛?竟然是阿琛?老天啊,还能再复杂点吗?趴到桌上半晌,永恩想起莫莫走之前给她留下的短信里说,会给她写信,不是邮件,而是笔写的那种,应该在那时候,莫莫想跟她说阿琛的事情,但没机会或者不知怎么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永恩打开信继续看。

 “永恩,我第一次邂逅阿琛,他还是高中三年级的学生,短短的头发,清爽的笑容,他是我一位做模特高中同学的男友,准确说是刚交往了三天的男友。那时候觉得乔景琛是个奇怪的小孩,应该是位过早纵情风月声色犬马的有钱阔少,可眼里总带着几分落寞。他不象一般的纨绔子弟,也不象十八九岁的青春少年。当模特的同学告诉我说,阿琛和每位女友的交往最多不过十天,因为乔景琛认为每个女人的保鲜期最多就是这个样子,虽然如此,因为他生得潇洒,出手阔绰,人也十分懂情调,所以仍有成堆的女人趋之若骛。

女人还要算保鲜期而且算的这么短,荒谬又残酷。可这样一个男孩子的眼里为什么总有一丝挥之不去的落寞,我清楚的看见,即使在灯火迷离的歌台舞榭,他也显得寂寞,而更为荒谬的是我,我为这个小男生心动。有一天,我精心打扮过,找了十几家酒吧pub,终于在一家叫红狐的酒吧找到了景琛。我站在他面前对他说:“让我做你的女友好吗?”他不无轻佻捏捏我的下巴说,好啊,不过只有七天。我那会儿暗中发誓,我不会只做他几天的女朋友,我要他爱上我。可惜,我高估了自己,一个星期过去,我没能让他爱上我,却无奈的输了自己。阿琛从不发脾气,从不没风度,永远优雅,永远照顾朋友,可也永远把自己包装得密不透风,我在他的神秘莫测中迷失找不到出路。

乔景琛跟我提分手的时候我不答应,他貌似温柔却冷淡嫌恶地告诉我,他最讨厌爱情游戏,我苦苦相求,他越逃越远。我不甘心,所以拼命的糟蹋自己,吸毒,自杀,心里想,如果哪天他知道我为他疯狂或许会对我有几分怜惜,可每天混混噩噩的过日子,根本没机会再遇到阿琛,再说也日渐自惭形秽,不能去找他。

直到泰哥救了我,泰哥说:“如果你不爱自己,如何让那个男人爱上你?”我开始努力振作,对自己说,忘了他吧,可心里又有个小小声音说,活得精彩点,活得漂亮点,活得开心点,活给那个寂寞的浪子看,哪天遇到他就说,看,没有你我可以活得更好。可惜我又错了,当我重拾自己,学成回来,甚至骄傲自己有个象泰哥这样的未婚夫的时候,再重遇他,却发现他已经不认识我了,多讽刺!多讽刺!!多讽刺!!!

这张信纸到这里空半截,永恩心里忽悠悠好像也空了半截,又有愤慨,MD她季永恩怎么就从没看见过乔景琛的落寞,丫夜夜笙歌花天酒地,整个一花心萝卜好吗?可怜的莫莫,她是怎么个火眼金睛法,见识到季永恩没见识过的琛少。迫不及待,永恩翻开另一页信纸。莫莫的信写得一段一段,有时是水笔有时是圆珠笔,这张纸上居然是铅笔。纸张也很随意,有时信纸有时就是一张背面打着医学数据的打印纸,看样子莫莫很忙,或者对她来说,写信给永恩就是个在孤单异乡,在纸上发泄相思的由头。

 “乔景琛已经不认识我了,好不甘心,我想要他记起我。再次精心装扮过,我来到琴bae,事隔经年,再次寻他似已轻车熟路,不费心思,我坐在他面前,笑着看他,他也看到我,我以为我们象所有猎艳的男女那样开始彼此诱惑,永恩,我想和他再玩一次,一期一会,五天,七天,或者十天,而再玩一次的结果呢?我是不是可以潇洒离开?我给自己的答案竟是不能,最可怕的是我知道不能但我仍然想和他在一起,我是只扑火的飞蛾,宁愿烧死自己,也要飞到那堆叫乔景琛的火里。而让我幸免于难的是,乔景琛认出我是季永恩的师母,猎艳的游戏难以为继,想想情何以堪。

一期一会在日本茶道里的解释是一生只有一次。
永恩啊,我对阿琛而言,或许是巫山无数流云中不复记忆的一段云;可是阿琛对于我是一生只有一次的爱情,一生只有一次的狂热。我的运气很好,在我风华正茂的时候,遇到个好男人,我生命里最美的一段云,从此,别的男人在我眼里黯然失色,就连泰哥也不能超越阿琛在我心中的地位。

最终,流浪的琛会属于谁的?我路过他的生命,带给了我潮起潮落。我路过他的天空,吹起了漫天烟火。我路过他的沙漠,眼见到大雨滂沱,却找不到可以逃离的骆驼。每一次仰望蓝天,都可以看到他的轮廓,每想起一次,心都会狠狠的堕落,我在自己的记忆里看着他的背影执着,他是我的心魔。”

莫莫的信写到这里就结束了,末尾没署名日期,或者她没写完,或者她根本没想寄出,已经不重要了,莫莫现在不需要这些,她埋在印度的泥石流里,尸骨无存。永恩握着莫莫的信,心内无数悲凉,好男人?到这个地步,莫莫仍认为乔景琛是好男人?原来他才是害得师母莫莫避情离开此地以至于惨死于他乡泥石流的重要理由,贱,贱,贱,贱,贱人!!!!

手机响,永恩机械性接听,是杀千刀的乔景琛,欢快中有期待,“喂,疯丫头,我们回来了,有带礼物给你,你可以出来吗?我们在老地方。”

老地方,琴bar,莫莫再见阿琛的地方,永恩恨透了他欢快的声音,恨得想要掐死他,回应,“等我,我马上到。”放下电话走出门拦的士,一路怒火烧的她心头乱跳浑身发抖,直至目的地到达该付车钱的时候,永恩才象活回这个世界,她没带钱包,没拿手机,没换衣服,就穿着直身的棉布睡袍和拖鞋。

永恩无奈,对司机说:“我有朋友在里面,我去拿钱给你,你在这里等我。”

司机不相信,打量永恩,“小姐,你是出来见朋友的吗?”

唉,这只认衣冠不认人毫无慧眼的破烂世界,永恩下车,“师傅,我真有朋友在里面,要不麻烦你跟我进去拿钱……”正与的士司机交涉纠缠,一只手拍她肩,“什么事情?季永恩?”永恩回身,是南极冰,猝不及防,顿时失语,只顾发怔。有多少天没看到他了?二十六天零十五小时,他站在夏日黄昏的夕阳里,身上带着海浪椰风的味道,看起来黑了些,壮了些,依旧清俊无伦,隽隽斯文,漫不经心一派悠闲,他不知道他在水清沙幼的海边冲浪拾贝之时,她有多想他,又多怕想他。

多数看出来光少是个能帮永恩付钱的主儿,司机冲他喊,“这姑娘出门没带钱。”

阿光掏张票子给司机,不等找零,抬手示意司机快走,看着永恩,眉头皱起, “你怎么穿成这样?是离家出走的吗?”

永恩定定神,“没事,知道你们回来,出门急,忘了带钱包。”这个理由不怎么像样。可外面好热,空气好闷,永恩出院后就没怎么出过门,一时适应不良,看起来摇摇欲坠更不像样,要求,“拜托,能进去再说吧,外面好热,我快要晒化了。”

阿光忙扶住永恩,“慢点。”他低声咕哝,“你看起来真糟,我担心琛会被你吓死。”

永恩没吭声,能吓死那个乔景琛也不错,她死都不想放过他。

正如南极冰所言,琛少见到永恩吓到跳起来,把永恩扶去坐,“你怎么样?哪里不舒服吗?看起来都要晕倒了。”连文少都被吓倒,“阿彼跟我说你瘦好多我都不信,敢情真的。喂,季永恩,你不是在静养吗?怎么把自己养成这这德行?你看起来比住院的时候还丑。”

如果是平时,永恩会注意并介意暴君文的措辞,是丑哦,被一个纨绔子弟笑话丑根本就是奇耻大辱,可今天没跟文哥炸毛。她没炸毛,大家都有点毛。琛哥几近无措,“永恩,你怎么不会活蹦乱跳耍贫嘴了?这么没精神?”琛征求大家意见,“要不要送她去医院?”

永恩强忍着煽阿琛几巴掌的冲动,“刚才在街上站了一下,很热,过会儿就好。”

“能吃点什么吗?”阿琛关心。

永恩无所谓,口吻随便,“热牛奶好了。”

阿彼比较懂得怎么照顾永恩,拉她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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