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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公英的晴与雨-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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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安地低头绞手指,子墨的声音说:“你没什么要问的?”
“啊?”她再次惊诧。作为妹妹的话,这时候应该问什么?那是谁?你女朋友吗?你爱她吗之类的?只是她和子墨岂是这种推心置腹的关系?她咂吧几下嘴,差一点问“你们有没有那个”,话到嘴边变成:“你们有没有在床上……”
子墨神色不明地瞪着她,她觉得额头汗都要下来了,恨不得把脑袋缩到肩膀中间。她嗫喏:“呃……那个树干后面多不舒服……”
“噗。”他终于笑,侧着眼看她,停了停说:“我不喜欢别人碰我的床。”
她正坐在他的床沿上,闻此言第一个反应是要跳起来,子墨却在此时探过身,越过她的头顶,伸手去床头。他湿湿的头发滴水下来,落在她白色的裙摆上,一滴,两滴,三滴,晕成一小块水渍。他浴袍敞开处的胸膛,几乎在她鼻尖上低空飞过,她可以闻到他身上薄荷味的须后水味道。
她紧张得一动不敢动,最后他从枕头底下抽出一本书扔在她怀里:“你们女孩子不是都爱看什么琼瑶亦舒吗?看纳博科夫那个变态老头干什么?要是无聊,就先看这本。”
她举起来一看,是《天龙八部》,一个男人和他一群妹子的情史,只是纠结了一圈,原来没一个是亲生的。
当然,这书其实讲的是人的欲望和执念。如果执念太深,结果总是会一无所有。
总之那天她从秦子墨房间里出来,劫后余生地惊叹自己的好运气。后来她总结,那厮在那方面的兽欲满足之后,通常对她比较和颜悦色。

少年子墨的烦恼

只可惜好景不长。
又是某个悠长下午,她抱着书去大橡树的背后,走到一半,想起那天站在玫瑰花丛后面时失落了自己最喜欢的玳瑁发卡。
夏天的玫瑰开得正盛,错落有致的一丛一簇,每朵都有各自的姿态,全部骄傲地昂着头。她伏在花丛底下,一寸一寸地找她的发卡,粘了一手泥,白裙子上也拍了几个掌印。
“我可以帮你吗?”有人卷着舌头问。子熙抬头一看,原来是负责收拾花园的少年园丁。
“我的玳瑁发卡不见了。”她说。
少年园丁皱起了眉,迟疑地摇头,她这才想起,这个墨西哥来的园丁的英文不好。
她指着自己的头发,做了个夹子的动作,他象是明白了,点点头,咧着嘴露出齿如编贝,笑得单纯可爱。
子熙想站起来,只是蹲得久了,脚上发麻,“啊呀”一声,差点栽倒在地,慌乱中伸手一抓,抓在玫瑰的茎上,一阵撕裂的疼痛。
少年园丁一下慌了神,冲过来一把抓过她的手,看了一眼伤口,把她的手指放进嘴里吮吸。
这一个悠长的下午终于快要走到尽头。夕阳烧红了天边的云层,四处环绕着玫瑰的馥郁芳香,不远处的大橡树顶着天空,沙沙沙,在风里歌唱。少年古铜色的皮肤,覆盖在汗水之下,在阳光里闪光。
她的脸,当然是“腾”地在一瞬间烧红。
据说西班牙裔都是浪漫得不怕死的民族。子熙后来想,当时的情况是,少年郎咬着小女孩的手指,小女孩红着脸娇羞无限,少年不做点什么,委实有负此情此景。
总之少年园丁陶醉在此情此景中,鬼使神差地俯下身,温柔地亲吻了她的侧面。
“嘭”的一声,一只拳头从空中飞来,击在少年园丁古铜色的鼻梁上,立刻将他掀翻在地。秦子墨以战神般傲慢的姿态,叉腰站在他们中间。刚才他一定是站在大橡树的背面,所以他们两人都没看见他。此刻他脊梁挺直,拳头依然紧紧攥着,双眼聚集盛大的怒火。
少年园丁惊惶地站起来拔腿就跑,只留子熙站在原地和战神对峙。他比她高出一头还多,需仰视才见。平时对子墨她以躲为主,此时不知哪来的勇气,直视他,带几分视死如归的无畏。
他盛大的怒火在她的对视下暗下去,再暗下去,最终归于冷漠。他勾一勾嘴角说:“看不出来,小小年纪就学会勾引男人了。”他冷笑,双手使劲拍掉泥巴,“还是家里的园丁。有其母必有其女。不对,你倒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在后来的日子里子熙常常后悔,当初怎么没跳上去扇他一巴掌。凭什么?他秦子墨不知和多少女人行过禽兽之举,她不过对异性好奇了一下。凭什么她就该被他羞辱被他轻贱?
后来白晓琪精辟地分析,只准周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乃是天蝎男的通病,盖因他们缺乏安全感。
可惜子熙当时没有白晓琪那样的星象学家在侧,不能从精神上战胜子墨,她只知道她被他羞辱,被他轻贱。她转身离开,越走越疾,白裙子在夕阳底下舞动,眼前雾气蒸腾,很不争气的眼泪,和蒲公英的翅膀一样,在风中飞扬。
记得子墨刚到的那天下午,天气放晴,她跑到大橡树底下,抓了一把蒲公英许愿,“希望子墨哥哥能喜欢妈妈,还有我。”吹一口气,蒲公英飘散在风里。多么不切实际的想法。
被他羞辱,被他轻贱,一直是他和她历史的主旋律。
后来她顶着桃子眼吃晚饭,妈妈问:“怎么了?哭过了?”
她不敢讲实话,只好说:“在花园里被玫瑰花刺到了。”
“这么娇气。”母亲冷冷地责备。
对面的子墨低头切盘子里的烟薰三文鱼,眼睫毛也没抬一下。还是父亲轻轻拍母亲的手:“女儿可不是就要娇养?子熙,吃完了饭别忘了上点药。”
她听话地点头,但最终拒绝上药,肉刺留在指尖,钻心地痛。父亲和子墨去了东海岸,参观麻省和纽约的几所学校,一周之后回来,她的手指还在发炎。她把手藏在背后,用左手吃饭。
直到父亲和子墨回国的前夜,又是一场瓢泼大雨。说来奇怪,温哥华夏天甚少下雨,偏偏子墨在雨里来,又在雨里去。
晚饭后她照例打算低调地躲进房间,不料有人在过道里拎住她的后领。子墨几乎是老鹰捉小鸡般拎她进了他的房间,把她按坐在他的床上。
他不知从哪里找的医药箱,扯出长长的纱布,往她的手指头上绕。
“你的书我没找到。”他闷声说:“我今晚去亚马逊上再给你订一本。”
“不用了,”她说,“那本书太难,我不想看了。”
“子熙……”他抬眼,他眼里的迟疑她看不太懂。“哼。”他半晌才冷哼,眯起眼睛似笑非笑:“手指头受伤,多惹人怜爱。你的花样还挺多,长大了还不知会变成什么妖怪。”
她没太听懂。现在连他拐弯抹角嘲讽她的话也愈发高深了。
不管什么意思,反正是嘲讽。她回到自己的房间,把所有的纱布统统扯下来,扔进了垃圾桶。
刺还留在肉里,手指头裹成肉粽子又有什么用?治标不治本。
子墨走了,而她青春期对异性最初的萌动,拜他所赐,就这样成了手指尖上的一根肉刺。她任由那根肉刺在皮肤里溃烂,以便记住他给她的屈辱,这样才可以全心全意地厌恶他。正如纳博科夫所言,我们仅仅用伤口说话,伤口自有它创造的能力。
后来子墨给她寄了一整套亦舒,整整齐齐地叠了一小箱子。她摸不清子墨寄那些书的用意。最上面的那本是《喜宝》,记得里面最有名的那句话是“最希望要的是爱,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爱,钱也是好的。”那句话怎么看都象是对她们母女的嘲讽,让人联想到子墨高抬起下巴对她的睥睨。
他看她们母女的眼神向来如此,好象看到阿玛尼白衬衫下摆上的一块酱油渍子。
那些亦舒她还是一本不落全部看完了。幸好有了那些书,才令她的中文突飞猛进,使得她回国之后不至于象进入盲人的国度。
她原以为这一辈子会在加拿大与母亲相依渡过,不曾想风云突变,家里起了变故,她大学毕业那年,才随着子墨回了国。

初夏时光

颂阳在周五的下午等到子熙的电话。她问:“你生日什么时候?”
他不明就里地答:“七月十八号。”
她似乎很雀跃:“这么巧?好啊,那周六请你吃饭。”
他好奇了一夜为什么,第二天见到面才明白。她带他到“银沙”海鲜自助,餐厅店庆,生辰十八日者半价,只此一天。
门口排着长龙,大概全城十八日出生的都来了。他们站在队末,子熙踮起脚尖往前张望,他窘迫:“这么多人,要不换个地方?”
银沙全国连锁,楼下自助,楼上单间,平时环境幽雅,走高端路线的,难得店庆才会人多。本来也没什么不好,只是不巧,银沙是华悦餐饮名下产业,老爸是老板,大哥是总掌柜,这家是旗舰店,齐颂平常常出没的地方,多走两步只怕就会被认出来。
子熙好脾气地笑:“说到请你吃最贵的啊。我同事说,什么银沙,看看价格,叫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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