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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清羽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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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的夙未央摇了摇头,一言不发地策马前行。擦肩而过时,他忽然从袖中弹出一颗药丸。韩庚张手接住,讶异间,夙未央已经远去。……

向北行进了十里,众人绕过一座山丘,一杆大旗突然出现在眼前。三丈高的旗杆顶天而立,彷佛要刺破苍穹。黑色的旗帜上写着两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左武。旁边是两个带圈的红色小字:第一。

暮色下,巨大的旗帜在风中猎猎飞舞,黑色的旗面与旗上血红的大字交相辉映,无声中透出令人生畏的肃杀与威严。

左武军第一军团与寻常军队布营完全不同,大旗之下就是帅帐,座落在一座鱼脊状的山丘上,位于整个军营的最前方,周围看不到任何防护。这样的布置完全是建立在对主帅的强大信心上,可以想像,这位左武卫大将军是如何自信。

一名文士打扮的中年人立在帐下,向众人长揖为礼。

“大将军麾下参军,文泽,见过太乙真宗诸位教御。”

说着他挺起身,从容说道:“大将军在帐内恭候。军中简慢,还请诸位见谅。”

“文参军客气。”

诸人略一见礼,蔺采泉等四人随即前往帅帐,剩余的弟子由文泽安排歇息,韩庚则拉着一脸不情愿的月霜离开。

看到程宗扬一身的现代装束,文泽也是一愕。程宗扬连忙道:“我是个过路商人,路遇劫匪,幸好被蔺真人收留。”

“哦,”

文泽拱手道:“幸会幸会。”

他踌躇片刻,然后道:“还剩一顶帐篷,就请程兄委屈一夜吧。”

程宗扬当然不奢望有星级宾馆住宿,能不睡在野地里已经是托福了,闻言连声道谢。

经过长年风沙洗礼,牛皮制成的帐篷已经显得陈旧,但捆紮仍十分用心,帐篷内无床,只是铺着被褥,程宗扬没有心情多看,钻进帐篷就一头倒在铺盖上。

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只待了一个下午,却像一个月那样漫长,他这会儿早已疲惫不堪,只想好好睡上一觉。

就在程宗扬昏睡过去的时候,一层肉眼难以察觉的白光从他身上流淌出来,缓缓渗入身下生长着青草的沙土中。那些青草紮下帐篷时已经清除过,只留下沙中的根茎。与他身上的白光一触,埋在沙里的草茎重新生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抽出绿叶。

程宗扬对身边的异状毫无所觉。下午所经历的一切在梦中重现,凶猛的半兽人,坚毅如石的秦军,格斗搏杀……衣甲破碎的月霜,风姿绰约的卓云君,蔺采泉、商乐轩……被射杀的段强……还有他,孤零零站在伏满尸体的战场中央,每一口呼吸,都充满了令人心悸的死亡气息……

第五章

“程兄一场好睡。”

帐外一声大笑使程宗扬惊醒过来。

参军文泽踏步进来,将手里的托盘摆在地上。

程宗扬这才意识到天色已经是夜间,如水的月光泄入帐内,洒下一片耀眼的银霜。

“咦?”

看到程宗扬身边茂密的青草,文泽不禁露出讶异的目光。

程宗扬也一片迷茫,他不记得自己是睡在草丛里,可这会儿席下的青草已经有半尺深,几乎盖住了他的身体。愣了一会儿,程宗扬疑惑地问道:“草原上的草都长这么快吗?”

文泽摇了摇头,用奇怪的眼神打量了程宗扬一眼。

程宗扬苦笑道:“别这样看我。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也许是此处水脉有异吧。”

文泽放开此事,笑道:“程兄一路远来,想必是劳累了。军中无酒,些许肴饭,程兄慢用。”

木制的托盘里只有一小碗粳米,却放了两大块煮过的肉块,另有一碗肉汤佐餐。餐具是一支切肉的铜匕,一双木箸。程宗扬在飞机上只喝了两口咖啡,这会儿正饿的难受,当下毫不客气地吃了起来。

饭肴入口,程宗扬觉得有些不对。粳米吃起来索然无味,分明是放了不知多久的陈米。那两块肉不知是什么动物身上的,份量够足,却又粗又硬,而且一点盐都没加,完全是白水煮出来的。

文泽解释道:“程兄莫怪。我军出塞已三月有余,菜蔬稻米已经用尽。这点粳米还是省下来的。连大将军平时也吃的白水马肉。”

马肉?程宗扬还是头一次尝到马肉的滋味,这多半是一匹老马,味道有够难吃的。他勉强吃了几口,便放下匕箸,“多谢文参军,我已经吃饱了。”

文泽却没有离去的意思,他拂衣在程宗扬面前跪坐下来,说道:“看程兄相貌,也是六朝人士?”

程宗扬心道:来了。大军在外征战,营中突然来个陌生人,作为参军,文泽肯定要探明他的底细。

程宗扬飞快地想着,把他给蔺采泉编的故事重新演绎一遍。文泽听得极为认真,听说他是商人,问道:“程兄平常在何处经商?做的是什么生意?”

程宗扬这会儿连一个地名也说不上来,只好含糊道:“在六朝内陆,过了大雪山就是。”

文泽含笑道:“程兄的服饰与我六朝多有不同,不知来自哪个部族?”

程宗扬看看自己的衬衣,硬着头皮道:“阿玛尼。”

文泽拧眉思索,阿玛尼?莫非是盘江以南的部族?

程宗扬灵机一动,拉开背包,拿出皮夹,“这是我们贩卖的皮货。”

文泽突然间目露精光,沉声道:“程兄的货物可否借我一观?”

程宗扬没想到他反应这么强烈,不就是一个皮夹吗?还是空的,一分钱都没装──装了他也用不了啊。

程宗扬把皮夹递过去,文泽却没理会,而是拿起他的背包,学着他的动作,小心翼翼地把拉链拉开,合上,然后再次拉开。他重复开合着拉链,目光越来越炽热。

拉链!程宗扬明白过来,吸引文泽目光的不是那只皮夹,而是背包上的金属拉链!

在程宗扬那个世界,人类大规模使用拉链也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这种现代人已经习以为常的物品,以其方便实用而改变了人类的生活,与原子能的应用一起,被称为上世纪最重要的十大发明。

看着文泽闪动的目光,程宗扬有种梦幻的感觉。一支古代军队的文职军官,认真审视着一条二十一世纪生产的拉链,那感觉就像看到张飞吃麦当劳,杨贵妃跳迪士高。

“奇思妙想!巧夺天工!”

文泽连声赞叹,“以铜为牙,对列为链,机关一动,链牙便即啮合。开闭自如,天衣无缝!”

他抬起眼,心悦诚服地说道:“程兄的制艺好生了得!”

程宗扬一阵惭愧,在他的世界里,身边的拉链随时可见,但他从来都没有仔细看过,对拉链的结构一无所知。而文泽一眼便看出其中的关键,这份眼力和敏捷可比自己强多了。

文泽仔细审视良久才恋恋不舍地放下背包,“敢问程兄,此物是何名称?”

程宗扬挠了挠头,“拉链。”

“一尺需多少银铢?”

银铢?程宗扬对这个世界的货币一无所知,犹豫着比了两根手指。

文泽苦笑道:“在下每月俸禄也不过五个银铢,一尺便需两个银铢,未免太过昂贵。”

程宗扬连忙道:“那就一个银铢好了。”

文泽沉吟片刻,“既然如此,程兄能否卖给我五千条拉链,每条长两尺。另外再提供三尺拉链一千条。”

程宗扬对银铢的价值一无所知,他犹豫片刻,小心翼翼问道:“请问文兄,一匹战马需要多少银铢?”

文泽笑道:“程兄也作军马生意么?边塞之地,一匹战马不过十二银铢,贩往内陆,可卖到五十银铢。”

程宗扬飞快地计算了一下,心里一阵狂跳,十二尺的拉链就能换一匹战马?

这生意也太暴利了吧?他虽然不知道拉链的制造工艺,但成本绝对不过超过一匹战马的百分之一,至少是一百倍的利润!

一段名言出现在程宗扬的脑海中:一旦有适应当的利润,资本就大胆起来。

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死的危险。

这可是一百倍,百分之一万的利润!程宗扬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那条拉链,真是没想到会平白无故被自己碰上这么一个大商机,但问题是,姑且不说自己赚这些钱有没有意义,眼下又要如何采买原料?怎么制造生产?

程宗扬道:“文兄为何需要这么多拉链?”

文泽坦然道:“我军所用的铠甲多是皮甲,披挂甚是不便,如在腋下加一条两尺长的拉链,披甲时就不需再行绑系。还有这些帐篷,一遇风雨用皮条缚紧也难以遮挡,若有拉链便可密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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