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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格坎普命令胡佛,在遗弃之地寻找一个叫做雷的骷髅,并且和雷联合在一起,到熔岩峡谷去寻找火焰晶石。
“怎么知道就是我呢?”听完胡佛的叙述,雷疑惑的问道:“遗弃之地的骷髅领主不计其数,难道就只有我一个叫做雷吗?”
“我不知道,我的主人给我提供了位置,让我在这里等待,而你来了,恰好叫做雷。”那个伯格坎普还真有点先见之明。
“卡米拉又是怎么一回事?”雷的契约主人叫做卡米拉,这是一个秘密,就连穆法沙都不知道他的主人的主人叫做卡米拉,伯格坎普是怎么知道的?
雷之所以没有对胡佛发动攻击,耐心的听她讲故事,主要是因为胡佛提到了卡米拉。
知道卡米拉的名字,就应当和卡米拉有着某种联系,因此雷几乎已经相信了胡佛的叙述。
“不知道,我的主人传过来的信息很不完整,似乎他的状况很糟糕。”胡佛说道:“我的主人告诉我,他正和一个叫做卡米拉的人类在一起,而卡米拉拥有一个骷髅魔宠,名字叫做雷。”
伯格坎普的信息出现的突然,消失的也很突然,胡佛只接受到了有限的信息,就失去和伯格坎普的联系。
对于胡佛的解释,雷并没有全信,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个胡佛并不想马上消灭雷,因此胡佛不是雷当前最重要的敌人。
“怎么合作?”
“不知道,我的主人命令我听从你的指挥。”
胡佛有些愤愤不平,她是这一带最强大的骷髅领主,却要听命于一个连死神镰刀都没有进化出来的小领主的命令,的确有些不公平。
但是主人就是主人,伯格坎普根植于她灵魂深处的烙印是无法抗拒的,她必须服从雷的命令。
雷没有想到竟然有这样的好事,不需要通过战斗,本地区最强大的骷髅领主就会对他表示臣服,这也就预示着,他已经成了这一区域的王者。
这一区域的骷髅兵实力有多强大,雷计算不出来,但是雷知道,在这一区域仅黄金骷髅的数量就不下十万。
这么强大的实力,如果是在人类世界,足可以建立一个强大的大帝国了。
不过这并不是雷最感到高兴的事情,雷最高兴的是又找到卡米拉的消息了。
自从雷和卡米拉之间的灵魂联系被阻断之后,雷曾经焦虑过,彷徨过,他不知道失去空间坐标之后,自己所作的一切努力还有没有意义?雷甚至怀疑过,是不是卡米拉已经死了。
毕竟,在雷最后一次见到卡米拉的时候,雷感觉到卡米拉正处于一种十分危险的境地。
可是联系虽然中断了,但是契约烙印还在,这个烙印成了雷支撑下去的动力。
现在,卡米拉终于又有消息了,虽然是间接的,胡佛也不能提供任何关于卡米拉现状的信息,但是雷的心中再次燃起希望的火焰。
“主人,我的军队已经带来了,我们这就出发去熔岩峡谷吗?”根据伯格坎普的命令,胡佛很不情愿的开始称呼雷为主人。
胡佛带来的军队极其强大,仅黄金骷髅的数量就超过三万个,另外还有一百一十四名骷髅领主。
按照伯格坎普给胡佛的指示,是要求雷率领骷髅军团攻击熔岩峡谷的火焰恶魔部落,夺得至少三公斤的火焰晶石。
火焰晶石,是一种存在于熔岩中的结晶体,是十分珍贵的火系魔法材料。
火焰晶石十分适于储存火系魔法能量,佩戴没有经过加工的火焰晶石,可以抵御上千度的高温或者免疫四级以下火系魔法的攻击。如果经过炼金术士加工成火焰晶石魔法装备,则可以最多抵挡四次以上六级火系魔法的攻击。
雷虽然不知道伯格坎普为什么需要火焰晶石,但是他却知道,火焰晶石对于他来说同样有用。
火焰和高温是大多数不死生物的克星,高级黄金骷髅甚至不能抵御四级火系魔法的攻击。
六百多年前的那场大火雷依然记忆犹新,骷髅们在烈火中挣扎哀号的场景雷看得太多了。
雷甚至曾经亲身感受过火焰的折磨,在他还是一个弱小的低级骷髅的时候,曾经多次被人类的亡灵法师召唤,参加人类的战争。
每一次战争,不死生物们都会受到烈火的攻击。
特别是光明法师释放的神圣火焰,那简直成了不死生物的噩梦,只要被沾染上一丁点,就有可能被烧成灰烬。
因此对于胡佛的建议,雷可以接受,毕竟雷还有可能去人类的世界,拥有一些抵抗烈火的装备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
不过,在去夺取火焰晶石之前,雷还有两件事情要做。
首先是接受猜霸古墓内传承之火的洗礼,其次雷还想攻击泰蒙的领地,把泰蒙的灵魂献祭夺取过来。
可是,当雷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胡佛却给了雷当头一棒,这两件事情他都不能做了。
猜霸的传承之火属于巨人火焰,雷只是一个普通骷髅,因为身体构造的限制,无论雷拥有多么强大的力量,都不能开启传承之火中的记忆。
而泰蒙原来是胡佛的手下,目前已经接受胡佛的征集,加入到胡佛的大军中来,成了那一百一十四名骷髅领主中的一员。
既然是合作关系,自然不宜毁灭,雷心中很失望。
当雷看到身后的副领主烈火的时候,雷突然眼睛一亮——自己的骨头不行,可是烈火的骨头可以啊!
烈火的身体属于猜霸,而猜霸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骷髅巨人。
“烈火,你马上进入古墓,接受传承之火的洗礼!”
《骷髅兵的后宫》 第二卷 天使圣女的悲哀 第五十三章 穆法沙的担忧
烈火已经走进古墓,而在古墓外面竟然有上千万骷髅为他警戒。
上千万骷髅站立着,一动不动,也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如果他们得不到主人的命令,他们可以这样站立几十年,甚至几百年,一直到他们的的灵魂之火燃烧殆尽为止。
这就是不死生物的悲哀,也是不死生物的优势所在。
没有任何生理需求,只知道绝对服从主人的命令,这不是任何一支人类军队可以做到的。
然而就在这样一支军队中,却有一匹骷髅骨马不安分守己,他就是具有魔龙灵魂的骨马穆法沙。
作为一个生存了数千年,并且保留了生前记忆的不死生物,穆法沙的智商在这支军队中绝对可以排在前十名之内。如果让穆法沙自己排名次的话,他甚至认为他是最聪明的。
聪明有聪明的好处,但是也有缺点,那就是渴望表达自己的意见,哪怕是明知道自己多嘴可能会遭到严厉的惩罚,他也会忍不住说出自己心中的想法。
穆法沙现在心中就有很多想法,因此他感觉到焦躁不安,尾巴来回晃动着,一次又一次的抬头看他的主人。
终于,穆法沙实在是忍不住了,用灵魂交流的方式小心翼翼地说道:“尊敬的主人,我有一句话,不知道该不该说?”
穆法沙等了一会儿,发现雷既没有发怒,也没有阻止他说下去的意思。
穆法沙受到极大的鼓舞,侃侃而谈道:“主人,您是知道的,我是一个聪明的龙,我在人类的世界生存了好几百年,我的知识和经验十分丰富。我的经验告诉我,您很可能上当了,这个胡佛不是什么好东西。”
雷依然保持沉默,灵魂之心一点波动都没有。
穆法沙继续说道:“据我分析,胡佛这个家伙一定是派遣了间谍,侦察到了一些主人的主人的相关信息,因此才编造了这样一个谎言,来欺骗你的。她的目的十分邪恶,就是要让你充当马前卒,去对付那些可怕的火焰恶魔。当您得到火焰晶石之后,她就会露出狰狞的面目,杀死我们,夺取火焰晶石。因此我认为,我们不应该和她合作。”
“不合作,难道要和她对抗?”雷终于开口了:“不错的选择,我对你的忠勇感到很满意。我现在就给你一个机会,冲上去,杀死胡佛吧。”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开玩笑,穆法沙连一个中级黄金骷髅都打不过,怎么敢对强大的骷髅大领主发动攻击呢?穆法沙即便是再笨蛋,他也知道凭借雷目前所拥有的力量,根本不是胡佛的对手。
“我的意思是我们可以逃走。”穆法沙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您现在身边有几百万人马,要想阻挡一下他们很容易,布论特他们都有马,我们可以驼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