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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岑凯伦
声明:本书由(。。)。
第1章
在一个绿色的房间里;银绿色的墙壁上,挂着一幅巨型相片。
照片里有五十岁的马永安,几间工厂的老板,马林如冰,四十二岁的中年美妇;妇女会的活跃分子,难得的也是个好母亲。
二十四岁的秋诗,洋行总秘书。二十三岁的爱诗,空中小姐。二十二岁的梦诗,大学刚毕业。十六岁的小丽诗,还在念大学预科。
马家的四千金都是大美人,秋诗温柔,清秀,眉目如画。爱诗绝艳,热情,浪漫。梦诗清丽脱俗,肌肤如雪,是四姊妹当中最漂亮的一个。至于小妹妹,一张红红的小脸,两个小梨涡。她活泼,健康,俏皮,甜蜜。她在马家,是最深受宠爱的一个。
下课回家,丽诗把书本一扔,倒在一张“欧化牌”的真皮椅里,她伸长了腿,舒舒服服地吐了一口气。
女管家端姨由里面走出来:“丽诗,你下了课去了哪里?司机接不到你。”
“庄妮搬了新居,去看看。端姨,今天有什么好吃的?”
“厨房焗了芒果蛋糕。你回房间换去校服,我给你准备。”
“唔!不,”丽诗到处看:“程世浩呢?”
“怎么叫程世浩?叫老师!”
“什么老师?大家一块儿长大的,他有什么了不起?”
“不叫老师就算了,但是,他大你四岁,总该叫声世浩哥哥吧?”
“什么哥哥妹妹的,肉嘛!”
“你这孩子,真不听话。”
丽诗站起来,走过去,缠着端姨撒娇:“丽诗听端姨的话。”
端嬉又怜又爱地抚着她的头发:“快去换衣服,和大姐一起吃下午茶。”
“大姐回来了?”
“早回来了……”
秋诗换上家常便服,有人推门进来。“有事吗?”
爱诗转着水汪汪的媚眼:“想向大姐借双灰色的高跟鞋。”
“你自己有!”
“我那双是粗跟厚底的,今年流行细跟薄底。”
“妈那天买鞋子,你也要了两双。”
“是紫色和彩蓝色。今晚我穿银灰色的晚礼服,灰鼠披肩,应该穿灰色鞋子的,是不是?”
秋诗打开鞋柜,把一双全新的高跟鞋拿出来,交给爱诗:“别像上次一样,还鞋子时候,少了鞋跟。”
“不会,决不会,上一次是跳通宵嘛,这一次担保完整无缺。”
“好吧!”秋诗微笑挥一下手。
“谢谢大姐。”爱诗刚走出去,碰见梦诗,梦诗盯一眼她手中的鞋子:“又占大姐的便宜!她的新衣新鞋你哪一样没用过?”
“关你什么事?又不是向你借。”
“我可不像大姐好商量。”
“才不用你的东西,冷血动物,哼!”爱诗回到自己的卧室里,把手中的高跟鞋一扔,反正不是自己的东西,才不可惜。
爱诗坐下来化妆,把那张脸弄得艳光闪耀,这时候,有人敲敲门进来。
“干什么?小鬼。”
“我不是小鬼。”丽诗鼓起了小嘴。
“好,好,叫你小仙女。”
“那还差不多。”丽诗说:“端姨叫我告诉你,下面来了两个人……,’
罗拔和彼得都说约了你吃晚饭,端姨无法应付他们,叫你到下面一次。”
“两个人就应付不了,笨蛋。”
“你不应该骂端姨!”
“对,忘了她是你干妈。好吧!就叫她聪明蛋吧!”爱诗开始更衣:“有一次,我同一时间约了六个男孩子,我只不过略施小计,就把他们一个个打发掉。”
“你是恋爱专家,谁能比你。二姐,你可要快一点,罗拔和彼得已在吵架。”
“讨厌!”
丽诗走出去,经过父母的房间,被马太太叫住:“丽诗,进来!”
“妈,等会儿好不好?我忙。”
“小孩子,忙什么,进来。”
丽诗拉着校服,移着脚步进去。
马太太拉住她的手,柔声说:“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下了课就要把校服换下来!”
“我……”
“你在学校又玩又跳,把一身尘都带回来,穿着校服吃东西,那多不合卫生?”马太太捏一下她的脸:“快换了衣服去做功课。”
“程世浩还没有回来!”
“干嘛连名带姓的叫人家?他是你的补习老师,又是你的世兄。”马太太说:“世浩的爸爸和你爸爸是好朋友,世浩的父母死了,我们照顾他。这孩子有志气,不肯平白接受我们的恩惠,他替你补习,赚取自己的学费和住食费,他没有占我们半分便宜,你是不应该看不起他,知道吗?”
“知道!”
“别老找他麻烦,做个乖女孩,嗯!”
丽诗点着头。
“世浩学校有事,要迟些回来,你自己先做功课,他回来替你改。去吧!”
丽诗吐着舌头走出去。在马家,她就只怕母亲一个人。
她回房间换衣服去了。
不一会,梦诗进父母的房间。
“妈,我想跟你商量。”
“很好,坐在妈身边!”
“我找事做,你都知道了?今天接到通知,全部被录取。”
“你真是个很有天份的孩子,那几份工作,你喜欢做哪一样。”
“各有优点,各有好处,我不能决定!”
“你办事有冲劲,口才又好,我认为你比较适合在酒店工作。”
“你喜欢我做公关部经理?”
“好不好?”
“也不错!那是一间国际性的酒店,”梦诗很爽快,站了起来:“我决定了!”
“怪不得你爸爸说你应该是男孩子。”
“妈,你和爸爸会不会因为生了我们四姊妹,感到遗憾?”
“不,我和爸爸为拥有你们而感到光荣。只要是自己的骨肉,男的和女的根本没有分别,何况,你们都那么出色?”
“妈,你真好!”梦诗在她脸上吻了一下:“我把决定告诉表姐。”
“应该,她一直很关心你!”
马太太看着女儿的背影,发出了安慰的微笑。
现在,她最担心的是秋诗。
自从两年前秋诗的未婚夫坠机失事,秋诗就闷闷不乐,两年里,从未见她真心真意地笑过。
最可怕的;她从此之后,不敢再交异性朋友,她很忧郁,很孤寂。
八时五十分,马秋诗回洋行上班。
何经理的秘书玛莉(隶属秋诗管辖)迎上前:“秘书长,早安!”
“为什么不叫我马小姐?甚至叫我秋诗?”
“那对你太不恭敬。”玛莉是最会奉承的,可惜,她工作少,说话多,秋诗并不喜欢她。
“依照我的意思去办,就是恭敬。”秋诗说:“十时开会,你代我通知何经理。”
“对了,今天新总经理上任,听说总经理是个年青又好看的公子哥儿。”
“不要过问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事。”秋诗挥一下手:“去工作吧!”
秋诗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两年了,办公桌上空放着一只精致的小花瓶,可是瓶子里不再有玫瑰。
送攻瑰的人呢?秋诗倒在办公椅上,捧着头。
突然有人敲门。
“进来!”
“马小姐,早安!”进来的是秋诗的助理贝蒂;一个少说话多做事的好女孩。
“早!”秋诗匆匆抹一下限角,提起精神:“你通知副总经理,副经理十点钟在会议室开会,还有,董事长陪新总经理来的时候,通知我。我要留下来等华氏商行一个电话。”
“是的!马小姐。”
贝蒂出去,秋诗不敢再胡思乱想,她进总经理室,检视一切,经过装修,总经理室已焕然一新。
今天来的新总经理,是董事长的儿子,一直在新加坡分行工作,直至最近老总经理退休,他才由新加坡赶回来。
听说他才三十二岁,不知道是什么样子。
她正在想着,对讲机响了:“马小姐,董事长和总经理刚进门。”
“我立刻来!”秋诗拉了拉身上的黑色套装,她匆匆走出去,在大办公室,看见董事长身边站着一个很有风度,黑皮肤,高鼻梁的男人。
他绝对称不上英俊,但气宇轩昂,自有吸引人之处。
“秋诗来了!”董事长对她一向很有好感,霍英平随着父亲的呼唤,他回转身,看见秋诗,很快,被她的古典美吸引住了。“欢迎你,总经理。”她略微一弯腰。
他伸出了手,稍迟,她也伸出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