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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财女-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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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绢,能认出来的就是自己人,认不出来她就会小心几分,可她没想到,画这个标记的金珠居然不知道这事。

“记得,我画的东西怎么可能不记得,只是没想到你们居然这样用,也不怕人冒充。”金珠看着手绢上的金猪直乐,她要忙的事情太多,往往交代完一件事后就会被别的事情转移了注意,等绕了一个大圈回来再看时,最初的那件事早就变了模样,还好,她多数都还记得。

“没人敢冒充,秋河说了,发现有人敢冒充,直接剁了手,虽然至今没发现有这样的人,但以奴婢看,要真发现了,秋河他们真敢那么干。”冬梅越来越喜欢秋河那一群人,做事干脆利落,没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条条框框,只认一个理,不害人不惧人,可人若要害我,绝不手下留情。

“咦,冬梅,你最近和秋河他们走的很近嘛,他连这些话都跟你说了?”金珠惊奇,自从秦娘子死后,冬梅的转变很大,有些让金珠不太适应。

“嗯,秋河他们是好人,奴婢没了以前那些心思,他们对奴婢就一天比一天好了。”冬梅不知道秋河是如何知道她的内心,那双星辰一样的眼睛仿佛能看穿一切,她心无杂念的跟他说话,他就会什么都对她讲。

“哦,原来是这样,好了,先收起来吧,我们好像到了。”金珠和冬梅站在一条走廊中说话,正说着,对面房门就开了,一个袖子高卷着的中年男人从里面走了出来,一脸横肉双手上有血,不像是个大夫反而有些像是个屠夫。

“你们两个是什么人,怎么进来这里,外面没人看着吗?”中年男人的声音很大,并没见他刻意大声,金珠还是觉得耳朵被震得嗡嗡响。

“你是文大夫吗?”冬梅还没收起来的手绢重新展开,“这位是我们家二小姐,来看那个受伤的小贼,他没事吧?”

“我是文大夫,”文大夫往手绢上一看,立刻满脸堆笑,“哎呦,原来是财神娘娘来了,快,里边请。”

“财神娘娘?我什么时候有这么一个外号,我怎么不知道?”金珠一听就乐了,这个外号好啊,财神娘娘,也就是最有钱的神仙,要真是就好了,随手一点就能点石成金。

第四百五十六章 文大夫

“二小姐自然不知道了,这是我们私底下对你的尊称,没对外说过,呵呵,快,里面请。”

文大夫高兴,声音又大了几分,金珠不由的一龇牙道:“文大夫,你中气好足啊,说话的声音都比人家吵架大,你是不是练过啊?”

“哈哈,没有,我就一大夫练什么练啊,别看我拿着刀,只能切切药材,连鸡都不会杀。”文大夫忙压低了声音,可依然比别人大三分,他边说话边往里让。

“真的假的,你如果不说自己的大夫,要在外面看见,我一准认为你是杀猪的。”金珠见文大夫豪爽,说话间也开起来玩笑,可说真的,这话不是玩笑话,真在外面遇见,问一百个人都没人会说文大夫是大夫。

“呵呵,这话早就有人说过了,要不是因为二小姐,说不定我现在还真在杀猪。”文大夫神情一暗,似乎想到什么不愉快的事,抬眼见金珠看着他,又忙摇摇头道:“不说了,那都是过去的事,现在只要想着往后的好日子就行,二小姐,你这边来,成乐送来的人在这里。”

金珠正奇怪,进门并没有看见屋里有人,却见文大夫在墙上一撩,一块和墙色一样的布帘子就撩开,露出里面的一间屋子。

“可以啊,这布是谁弄的?”金珠走上前,没往屋里走,反而看向那块布。

文大夫脸一红,道:“不是谁弄的,我以前在这屋里弄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弄得四处脏得要死,人懒又不想收拾。索性将墙涂上颜色,还连着布帘一块扔在涂墙的颜色中,后来挂起来一看,嘿,别说,还有一种暗屋的意思。有人进来不注意看还发现不了,我一直就留到了现在。二小姐,你可别笑话我。”

金珠闻言抬头,却发现文大夫红了脸,这让她十分惊奇,那么大的一个人。怎么会面对她一个小姑娘不好意思。

其实金珠并不知道,文大夫一直没见过她本人。所有关于她的事情都是听说。

成乐的嘴又最能吹,金珠被他塑造成一个无所不能的财神形象,这才导致文大夫私下给金珠取了一个财神娘娘的称呼,他从没觉得金珠是个小姑娘,即便今天看见了真人,给他的感觉依然很高大。所以才会面对金珠对布帘的质疑红了脸。

“呵呵,没事,你这块布让我想到了一个赚钱的新点子。我回去弄出来算你一份。”金珠呵呵笑着摇头,转身进了屋。

文大夫却傻眼了,成乐说的果然没错,金珠还真是个财神娘娘,他这块布帘挂在这里很久了,看见的人没有几千也有几百,可从来没人说过,看见这块布帘子就有了赚钱的点子,真是神了。

屋子里有一张床,上面趴着一个人,整个背都裸露在外,上面敷着一层黑乎乎的药,看不真切那人的伤势究竟如何。

“文大夫,这就是那个小贼吗?”金珠转头问文大夫,却见他双目放光的看着她。

“是是,二小姐,你刚才说的那块……”文大夫的脑子还在那块布帘上,听见金珠的问话,随口应了声,就想仔细问问那个新点子究竟是什么。

要知道他以前差点饿死,可这块布帘子一直放在他眼面前,怎么他弄出来能赚钱的东西他自己不知道,却让金珠看一眼就想到了。

“他的伤势究竟怎么样,有生命危险吗?”金珠道。

“生命危险?不不,别的病我没什么把握,这种程度的伤却不算什么,这小子只要在我这里好好躺在十天半个月,他这点伤就能好了。”瞧见金珠走到床前,仔细看着小贼的背,文大夫才回过神,忙拍着胸口保证能将小贼治好。

“他整个背部的皮肤真的全烂了?”

黑乎乎的药从小贼的脖子一直延伸到他的腰部,覆盖了整个背部,而且那些黑乎乎的药中,似乎还有些其它颜色,那些应该是血水混和在药中的颜色。

金珠仔细看过,这种混合的颜色也几乎布满了整个背部,如果她的判断没错,小贼整个的背部都被炸伤了。

“那当然是真的,整个背就没一块好皮,全都烂了,这伤要换在别人手中,只有等死一条路,幸好成乐及时送来我这里,这小子还真是命大。”文大夫道。

“整个背部的皮肤全烂了?”金珠回头吃惊的看着文大夫,这样的伤势在上辈子都是重伤,要在无菌的环境下医治,可能还有植皮才能治好。

她转头四望,文大夫这间屋子可谓简陋之极,别说什么无菌环境,连最起码的卫生都无法保证,她还能看见墙角的乱扔的垃圾,和房梁上垂落下的蛛网,这样都能治好如此大面积的伤势,如果文大夫没有吹牛,他这一手医术可真是高,太厉害了。

“文大夫,你这一手治伤的本事,是家传还是师傅传授?”金珠又动了别样的心思,眼睛闪闪发光,看向文大夫的眼神就像看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

“都不是,以前要饭的时候遇见一个老乞丐,受了伤,偏自己够不着,无奈之下让我帮忙,我就偷着学了点,想着治伤这种事学到手总有些好处,尤其是我们那样的人,受伤可是家常便饭,自己会治伤,至少不会那么容易死掉。”

文大夫回忆起以往,眼中的神色逐渐黯淡了下去,那应该是他最不愿意想起的往事,可金珠问了,他还是往下说。

“老乞丐伤好了就要走,偏那天他倒霉,遇见了一个不讲理的人,说他挡了路,让人打了他一顿,没死,可也没办法动弹,没办法,他只能将一手治伤的本事传给了我,我找药治好了他的外伤,可内伤就没办法了,他没活多久就死了,也就是这样,我学会了一手治伤的医术,除这以外,别的医术我也不会。”

金珠不由叹气,虽然这个治伤本事听起来像是故事,可偏有些能人还真隐藏在不起眼的地方,又或许是久病成医,乞丐嘛,天天被人打是常事,治伤也能了常事,从中发现一种特别有效的办法也很正常。

“文大夫,你这手本事想不想找个传人?”金珠不知道文大夫有什么样的想法,只试着问了句。

“二小姐,难道你想学?”文大夫眼睛一亮,他一直为没办法帮金珠的忙而内疚,不像成乐他们,手里忙的事都是和金珠有关的事,他说了几次想帮忙,成乐都说等等看。

这次好不容易接了受伤的小贼,听说是和金珠有关,不能死掉,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算保住他的命,其实并没有他说的那么轻巧,不过要真能换来金珠对他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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