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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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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晚,他的笑就出现在我梦中,尽管他的五官模糊,但那种特别的笑十分生动。而后他的笑时常在我梦里进进出出,随意地进进出出。我想我首先是在梦里被他俘虏的。
  我们约时间吃了一顿饭,没过几天又喝了一次茶。在接下来的半个月里,几乎每隔一两天都会见上一面,他给我打电话,或者我给他打电话,不用找什么特别的理由,我们都知道有什么发生了,但谁都不先点破。
  我们谈到了各自的生活。我的家乡远在千里之外,我的父母老实本分,他们做梦也没想到生了个这么不安分的女儿。七年前,我考上了这儿的一所大学,书读得不怎么样,荒唐事却没少做,而且至今还是没有找到我一直在苦苦寻找的一个我和我的家人都能接受的浪费时间的方法。眼下我有一个半同居性质的男友,就是各自有自己的住所,不吵架的时候就住在一块。我们交往了五年,近三年一直在讨论分手的问题。
  木头有家室,他的太太是个与时代同步伐的强女子,文化大革命的时候,风华正茂的她卷起袖子,一头扎进了那场声势浩大的运动中;改革开放初期,她是最早下海的那一拨;九十年代中期,生意做得红红火火的她又在百忙中抽空搞了一段婚外恋,并头脑发昏地想要和那个比她小8岁的男人结婚。当然没有结成。这之后,她安静了下来,要想折腾说实话也有点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反正钱也赚得差不多了,该实实在在考虑考虑以后的生活了。她给家里换了一套居住面积和居住环境都更好的房子,给儿子换了个好学校,也许她还想给自己换个丈夫。跨入新世纪后,在她眼里过于老实本分因此没有味道因此这么多年来看在眼里就跟没看见一样的丈夫,突然散发出某种迷人的光泽,她猛然醒悟,这样的男人才是可以依托终身的男人,所以她又做起了新好太太。
  木头比我大23岁,他的儿子比我小1岁,木头结婚的那一年正好我出生。
  木头比较喜欢之江路上的一馨茶馆,那儿的顾客不是太多,而且距我的住处很近,如果约好是二十分钟后见,那我还有一刻钟的时间可以收拾我的脸蛋。
  我到的时候,木头已经在那儿了。他从来没让我等过。我怀疑他约我的电话就是在茶馆里打的。他就坐在我们常坐的那个角落,身旁的墙上有一副“闲散生活笔数支,逍遥岁月茶一壶”的字画。他在笑,不是我第一次见他时的那种礼节性的笑,而是由衷的,笑容是从看我的眼睛里流出来的,有爱怜,有欢喜,还有一点点不易被捕捉的羞涩。
  我在他对面坐下,要了一杯龙井。他问在接到他的电话之前我在做什么,我说在等你电话。木头看着我的表情,大概以此判断我的回答的可信性。我十分肯定地冲他点点头,他又笑了,于是我也笑。
  “昨晚睡得好吗?”
  “还行,怎么啦?”我有些摸不着头脑,问,“是不是我有黑眼圈?”
  “不,我只是随便问问。”木头的眼光一点一点从我的脸上移开,滑过我搁在桌上的手,滑过桌面,最后停留在他面前的的那只茶杯上。他双手捧着茶杯,看着杯中的一片茶叶从水面一点一点飘落到杯底,我也在看那片茶叶,同时猜测着他想对我说点什么呢。
  “我昨晚几乎没有睡着,事实上,这些天我一直睡不太安稳,突如其来的幸福让我不敢相信,怕睡着了醒过来发现这其实只是一个梦。我这样说你也许会笑我的。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受,那就是想一个人想得睡不着觉,即使是和这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也还在想她,就像现在。”
  木头仍然低着头继续说着,他的脸上有一种淡淡的令我感动的忧伤。
  “这些年的生活让我以为自己是个不会爱的人,早没有了爱的能力和激情,我以为我这一辈子也就这样了,遇见你,我才知道根本不是我想的那样的。我似乎一直在等待那么一个合我意的人的出现,我等呀等,等了五十年,这个人终于出现了。我觉得我真是幸运,因为在我已经不期望的时候,我要等的人竟然出现了。”
  木头不停地说着。当他终于抬起头来的时候,我看见了他发红的眼眶里滚动的泪水。我的心不由地一紧,我害怕男人的眼泪,尤其是一个五十岁男人的眼泪。我觉得那是有重量的,而且是我难以承受的重量。
  我决定找格子谈一谈,开诚布公地谈一谈。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们应该痛下狠心把三年前就该解决的事真正解决掉,然后开始彼此新的生活。
  格子在电话里问我谈什么。我说你知道的。电话那头传来了一阵猛烈的咳嗽。我问,你的气管炎又犯了?在一阵更为猛烈的咳嗽过去之后,格子说,我们分不了手的,你是知道的,我们是一对冤家,我们不可能分手的。我打断道,我必须见你,我们见了面再说吧。
  格子说了一个地方,是广远大厦底层的麦当劳,那儿离我家和格子的单位差不多远。挑一个嘈杂的地方谈分手的问题,可能不是一个聪明的选择,却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今天要和我说的就是那个我们已经讨论了五百遍也没有解决的问题。”
  格子是从单位里溜出来的。他在一家网络公司做运行。他是个好职员,工作努力,与同事和上司都相处得不错。但他平均每个月会在上班的时间从公司里溜出来两到三次,每一次都是因为我觉得我们必须马上分手,片刻也不能等了。
  “是的,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们分手吧。”
  “没有了?”
  “是。”
  “我说过这个话题我们已经讨论过五百遍了,一百遍在你家,一百遍在我那儿,一百遍在街上,一百遍在电话里,还有一百遍在我们各自的梦里。”格子今天的心情看来不错。
  “我是认真的。”
  “我觉得在我们以前说过的那五百次中至少有两百五十次是认真的,问题不在态度上。我说过我们是一对冤家。我早就想通了,我们是分不了手的,你不要再折磨我了,也不要折磨你自己了,回去吧,睡一觉,我下班后给你打电话,听话。”格子掏出电话来看了一眼时间。
  “这一次不一样——”
  “除非你又爱上了别人。”
  “是的,我爱上了一个人,所以,我们必须分开。”我感觉我要说的话被分解成了一个一个单字,把它们从我嘴里蹦出来特别困难。
  格子盯着我的眼睛,同时脸上刚才还明亮的色彩一点一点在暗下去,暗下去。我首先低下了头。格子伸过手来一把抓住我的手腕。我想挣脱,反被抓得更紧了。我倒吸了一口冷气,差点叫出声来,他实在太用力,并且还在加力。我说放手,你弄疼我了。
  “那人是谁?”
  麦当劳里的音乐开得很响,那个红得发紫的周杰伦正在唱《简单爱》。在他还不怎么出名的时候,我和格子就断言这个唱歌和说话都口齿不清的家伙总有一天会火的,因为他实在太有才华了。这样的人不出名只有一种原因,那就是不走运。
  我和格子的生活习惯和趣味爱好是那么地接近,也可能是在一起的时间长了磨合的结果。我们都会在固定的时间去健身,星期六看德甲,星期天看意甲和英超,会为抢电话线上网而石头剪子布,都喜欢尝试各种稀奇古怪的饭菜和饮料。惟一不同的是格子从不喝酒,滴酒不沾,所以他清醒的时间要比我多,身体也比我来得健康。另外,我们都喜欢那个尖锐叛逆的张震岳,我们在一起听他唱那首好玩的《放屁》,然后齐声数,一共有四十三处“放屁”,数完,我们笑作一团。
  我们在一起生活得像亲人像姐弟就是不像恋人。曾经我投入地爱过这个比我小一岁的男人,他如水晶般通透单纯,他灿烂的笑容,他狂热奔放不顾一切的爱。甚至我现在还爱着他。但有一天,我突然发现我骨子里并不能接受一个比我小的男人,尤其是我的年龄越大对这种年龄的差异越在意。我不能忍受他像我一样贪玩、懒散,说到底,我希望和我一起生活的是个比我成熟给我安全感的男人。
  这几年,我和格子都对别的异性动过心,但最终都因为对方的疯狂举动又回到了原地。格子曾经把一个刚对我有所表示的男孩约到一家餐馆,就像《有话好好说》里那个说话结巴的姜文那样,说着说着从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纸大信封,里面是一把刚买的菜刀,张小泉牌的,他问那个男孩和我拉过手没有,是哪只手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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