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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神红茶-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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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是我。”10分钟后,她在电话那端的开头就是如此简单。
  『你的电话只有你,我的电话可未必只有我喔!』
  “我相信你一定会乖乖地待在电话旁等我的,不是吗?”
  她的笑声透过话筒,反而有种稚嫩的感觉。
  『你说对了。』被她的笑声感染,我也轻松多了。
  不晓得是因为电话线可以提高她声音的温度,还是电话中的她原本就不冷,我觉得跟她在电话里聊天是很安全的。
  所谓的安全,是我不必担心我脱口而出的任何一句话,会引她射来一支冷箭。曾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忘了我们只能算是不熟的朋友,或甚至连朋友也谈不上。有点像是入了戏的男主角,当他情不自禁地搂住女主角并发誓一生一世爱她时,却忘了在导演喊Cut后,她可能只是别人的黄脸婆,拥有与他无关的喜怒哀乐。
  或是急着坐Taxi去宾馆和有钱人幽会。也许她甚至会抱怨刚刚男主角的拥抱太紧。
  我只记得她打电话来时,刚过午夜12点。
  这时的Cinderella应该已经换去一身的华服,脱掉那双玻璃鞋。没有华服和玻璃鞋的伪装,Cinderella才叫灰姑娘,而非她自以为的高贵公主。而当我挂上话筒时,仙女的魔棒失效,我才知道已经发生了什么事。
  “早上10点整,台北火车站西三门口见!”记得她是这么说的。我却忘了我是如何答应的。
  我甚至忘了我是否有答应。
  我只是看看墙上指着四点的钟,然后计算着还剩下几个小时的睡眠。
  我知道她不喜欢等人,所以我提早到西三门等她。但不喜欢等人的人通常会有个坏习惯,就是会让人等。就像会嫌饭不好吃的人通常都不会煮饭的道理是一样的。
  『嗯,你好。』我打声招呼。
  “唷!这么客气?好像我们是陌生人一样。”她歪着头微笑着。
  『去哪?』我问她。
  “你听我的?还是我讲你听?”
  『那还不是都一样。』
  “当然不一样呀!一个是请求,一个是命令。”
  她煞有其事地说着,好像很认真地在区分两件容易混淆的事。
  “不过不管是请求还是命令,只要让我当家就好了。”她笑得有点狡猾。
  『好吧!当家的,您作主就行。』
  所以,我发现了跟她在一起的好处:我永远不必担心要去哪里杀时间的问题。她总是可以临时想到要去的地方,然后挑选出当时她心理的第一志愿。俗语说:万事起头难。起了头后,以后似乎就不难了。从那天起,上至看电影逛街,下至坐那班4:55的火车,我们都会在一起。这样算约会吗?有时我心里会闪过这个问题。如果从旁人的角度,我们可能像是不做肢体接触的恋人。除了我们的肢体一直没有交集外,其它情侣们约会时该会出现的现象我们都有。
  唯一缺乏的是,我们从不争吵。理论上,争吵是不好的。但矛盾的是,人们的感情通常要累积到一定程度,才有资格争吵,也才会争吵。我常怀疑,是否应该说是我们根本吵不起来,而不是没有争吵的机会。她讲话的语气像冰,脾气也像冰,生气的样子更像冰。既使我有熊熊的怒火,恐怕也无法使冰块燃烧吧!?
  每当早上起床后,深夜睡不着,下午无所事事时,我总是会很理所当然地想到她,就像口渴时会想拿杯子倒水来喝。如果爱情的本质像口渴的欲望,那么她只是我解决欲望的过程?还是我满足欲望的方法?换言之,她是杯子?还是水?
  我也常想起一句话:“何自有情因色有,何缘造色为情生。”为何你会对她产生感情呢?那是因为她的样子已经深印在你脑海。为何你的脑海里会有她的样子呢?那是因为你已经对她产生感情。原来生命的本质是个回圈,连爱情也是。而当我惊觉时,我已陷入了回圈。唯一可拉我跳出这个回圈的,只有她的水晶耳环,或者说是她抚摸耳垂的动作。
  但就像流行歌曲里所唱的:“爱与不爱都需要勇气,于是我们都选择了逃避。”她逃避心理对他的思念,我则逃避她有男朋友的事实。如果在周玉寇面前不能提到黄义交,那么“他”就是我们之间唯一的忌讳。有一次,她模仿电影“流氓大亨”中,钟楚红的对白:“爱过一次,元气大伤。”这是她最接近忌讳的一句话。但也只有这么一次。我忘不了的原因是因为她也忘不了抚摸右耳垂。
  “如果,只是”如果“,你真的喜欢我的话,你会告诉我吗?”
  『假设,只是“假设”,你没有男朋友的话,你会喜欢我吗?』
  “”如果“你喜欢我,”假设“我又没有男朋友。你会告诉我吗?”
  『“如果”我喜欢你,“假设”你又没有男朋友。你会喜欢我吗?』
  在如果与假设之间,我们同时坚持着嘴巴的最后一道防线。
  也许,我和她跟典型的情场男女一样,谁也不愿意先松口。好像先松口的人会背负先沈沦的耻辱,或是冒着被嘲笑的风险。就像传说中的鹬跟蚌,互不相让的结果,便是等着渔翁来造成两败俱伤的场面。可惜情场上永远只有鹬跟蚌,从来就没有渔翁。所以我和她不仅都不是赢家,连输得一败涂地的权利也没有。
  不知道是第几次我们同坐那班4:55的火车,我只记得那天仍是个周末。那次她的话似乎特别多,多到竟然还 露出她的腰围。在火车快到桃园,我正准备等她头壳坏去也 露胸围时,她突然转移话题问我:
  “听过”4:55“这首歌吗?”
  『我没听过。是中文歌吗?』
  “是英文老歌,它是”爱你一万年“的西洋原曲。”
  『喔。好像有印象了。』
  “想听吗?”
  『好啊!』
  她拿出CD随身听,把耳机的一端放入她右耳,另一端放入我左耳。
  “准备好了吗?要注意听喔!”
  我点点头。
  她用食指贴近嘴唇,比了个“嘘”的手势。
  然后按下了PLAY键。
  【Yes I saw you at the station Long distance smile You were leaving for the weekend Catching the 4:55 With you new……】
  “好听吗?”听得正入神之际,她拔掉了我的耳机。
  『很好听。为什么突然想到这首歌?』
  “你很聪明的,自己想想。”
  『我只是聪明,而不是通灵。』
  她彷佛故意忽视我的抗议,只是淡淡地笑了笑。
  后来我才知道,她要表达的是歌词中的第三句和第四句。因为两天后,她从桃园中正机场离开台湾,到了美国。那是我最后一次跟她同坐那班4:55的莒光号。她没有说再见,也没有说bye…bye。当然更没像灰姑娘般,留下玻璃鞋。
  虽然这是可以预期的结果,但这种结果发生时,我还是无法接受。我想莫名其妙的开始势必要伴随着莫名其妙的结束。甚至当我用“开始”来形容我和她之间,根本就是莫名其妙。因为我们可能未曾开始。也许,我跟她不是不能开始,也不是不想开始,而是不敢开始。
  她在美国的日子,我仍然口渴。每当用杯子倒水喝时,我都会想:她是杯子?还是水?曾经认为她只是杯子,于是想换杯子来喝水。但后来发觉,即使她只是杯子,我还是会固执地当她是水。因为如果换了杯子,我就不想喝水了。我想,我将会因为这种变态似地坚持而枯萎很久。
  “喂。讶异吗?”一星期后,我却又听到她的声音。
  『当然讶异!你一切好吗?』
  “还好,快适应了。”
  『你走时怎么没告诉我?』
  “告诉你干嘛?你又不会跟我一起出国,那么何必知道。”
  『起码我可以去机场送你啊!搞不好我们可以在机场来个 泪而别。』
  “少无聊了。快把笔拿出来,我念电话号码给你。”
  『May I speak to Cinderella?』这是我第一次打国际电话,我练了好久。
  “This is Cinderella speaking… May I have your name,please?”
  『You can call me Number one!』
  “What do you mean?”
  『你可以叫我第一名啦!』
  “Shit!是你怎不早说!”
  『你听不出我的声音吗?』
  “你的英文那么烂,谁听得出来!”
  虽然我们仍能很轻易听到彼此贴心的问候,但我们的距离,已经不仅是空间,还有时间和气候,甚至是心情。
  “我们真的离得好远,远到足以让你听不到我的心跳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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