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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事情钱可以解决的。他那么孝顺他的妈妈,依旧娶了一无所有卖鸡腿
饭的女孩儿。他还说,女人一辈子就一次,于是让杨真真买很贵的戒指,
因为他想珍惜这个为了他留学的学费而卖鸡腿饭的姑娘。可能,人就那么
奇怪。当感情电波上来时,只需几个瞬间就能让你深深迷恋上这个人。我
想,我就是被这样的皓天给感动的。
他更像个人,有优柔寡断;有偶尔的欺骗还有贪心地想得到大家的
爱,终究他还是出卖不了他的良心,但凡他狠心些他便不会活得那么辛
苦。我是个喜欢看各种作品吐槽的人,但是往往又会为有缺点有小性格的
人所动容不已。我记得有人说过,有人气的人才能打动人。我想,钟皓天
在我心中就成了那么个特别的存在。比起其他的我喜欢的那些男儿们,这
个被人说弱懦又忧郁的男人,成了我心里的无可替代。
对他的期望、对他的喜爱、对他的心疼千言万语化作了一部《惊
叹》。有妹子说,《惊叹》与其说是爱情故事,不如说是皓天站起来浴火
重生的故事。我想,她真的点到我心坎里了。整部的小说,开坑便是为了
写一个我心中的钟皓天而整个过程中也寄托了我对他太多的感情。我以前
也写过小说,但是从未情动到流眼泪。在我写到他宿醉在陆励成家时,我
竟然自己哭得不能自已。我心疼皓天,我想起他活得太辛苦。为什么善良
的人,总是会活得比较辛苦?
原本,是没有自杀梗。这个烂俗的梗,是我怎么都抗拒避免去写的
狗血梗。可是,我当时写到他坐在海边。我感到了他的绝望,他那种绝望
都能侵入我的体内。我想,不行不能写。可是我真觉得他会跳下去,因为
他真的什么都没有了。于是,他就那么一步步走向了海里。我总觉得是冥
冥中,他在对我说,如果没有了陆励成他的天地都没了意义。浴火重生,
这个词太沉重却也是一种新生。当一个人绝望到什么都不剩的时候,他就
会释然。所以,钟皓天重生了。他知道,自己失去太多东西是因为他的贪
心、因为他的优柔寡断和他的自卑。他好好活下去,不是为了他人,为了
自己。这就是我惊叹的目的,为了他好好活一回。这也是同人的魅力,实
现了自己不能完成的夙愿。
陆励成,Elliott。从名字中,都能透出那股自信的男人。从提笔第
一章,我对他的印象仅限MV中模糊的影像。怎么处理这位男主角呢?当初
我对他定位是:精明的生意人、做事果断利落,但是我又想区别这个泛泛
的精英攻的形象,所以替他加了很多生活气息。比如,刚到上海诸多的不
顺、比如会有朋友之间的寒暄,让他更像个生活在我们身边的普通人而不
是无所不能的陆励成。
但是我要继续写下去,就必须去了解这个人物。于是拿来了原著,
花了一晚上看完了《时光》。这个人物,原本我想处理得更世故些、冷感
点更急功近利点。但是,有几点让我喜欢上了陆励成。不是对苏曼,而是
对他的家人们,还有他从底层一路自己一步步坐到了那个高层位子,没有
任何后台和背景关系。才三十多,这是何等优秀的男人。正是陆励成的出
身,让我对他肃然起敬。什么是人中龙,不是他开多名贵的车和出身多高
贵的血统,而是他能从艰苦的环境中脱颖而出。这样一个男人,谁能不爱
呢?何况,他并不避讳自己的身世,还带着苏曼去见他的家人。
所以,在我塑造陆励成时,我对他的刻画多了几分柔情似水。后来电
视版的片花出来,我想我并没有弄错方向。陆励成,实在是个优秀又深情
带着点霸道的好男人。那句陪你谈笑风生吃完这顿饭,把我整个心都融掉
了。对陆励成,我是越写越喜欢,越无法克制去把他塑造得有血有肉,希
望尽量往人的地方写,而不是一个普通意义的攻。
《惊叹》有许多放弃的梗没用,当时我想写陆励成更世故的一面,让
他带着钟皓天和安安去见何太太博得好感。我那时原本设想他不光如此,
还让钟皓天露出伤口博得何太太同情,不顾钟皓天的自尊。当时这个梗,
我反复推敲还是没有用。因为,陆励成给我的感觉并非如此冷酷。他虽是
个生意人,却是个有起码良心的人,这也是他不同于其他精英攻的特点,
比较温情。所以,我弃了这个我想了许久的梗。
还有安安和陆励成的相处,我起先想的是陆励成和安安之间较长时
间的磨合。甚至想到安安被他吓得尿裤子,陆励成太过霸道以至于皓天忍
气吞声。这些,我全部弃了重新构思下半部还是因为,我认为陆励成这个
男人有着太多的温柔和体贴,否则钟皓天怎么会爱上他呢?霸道,不是凶
悍欺负弱小,他也不削去欺负个孩子。当他爱上钟皓天那刻,他就应该清
楚,他爱上的是一个带着孩子的父亲。如果这点脑子都没有,那就不是陆
励成了。最后,我全部打乱重新写我的下半部惊叹。
钟安,这个孩子是小说中钟皓天的萌点之一却也是累赘之一。我还没
结婚,没有孩子。我不能体会做妈妈的心情,也不能体会做父亲的心情。
我本身更是孩子恐惧症,所以当我塑造这个孩子的时候压力不小。特别去
问了身边有孩子的人,得出结论其实安安真的还算可以了。我已经尽量把
他写得温和点,虽然有激烈的举动,但是孩子毕竟只是孩子,他才五岁什
么都不懂。从小被爸爸到处寄养,又单独关在幼儿园里,我想这样一个孩
子,能依然粘着钟皓天,已经算是乖巧懂事的了。我想,如果我从小就寄
养幼儿园一定会很害怕。
当初,我爱上钟皓天的另一点就是这个孩子的关系。这个世界上,没
有几个男人会为了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付出,钟皓天却做到了。说他
弱懦,说他不像个男人。但是他却做到了普通男人无法做到的事,他能把
这个没有血缘关系还带有先天病的孩子视如己出。在我眼里,他是那么伟大。
一路走来,感激大家追着《惊叹》。这个故事,途中有人离开,有人
进来听我说故事。
现在,我的故事说完了。
谢谢大家听完这个故事,再见。
赤雪碧叶 于
2013年11月1日 晚11:14
☆、编者后记
本文的作者,赤雪碧叶(此后请允许我称呼她为“叶叶”)曾经不止
一次地重复说过,创作惊叹的过程,让她爱上了雨。在这篇故事中也曾多
次出现对雨的描写,所以在接手这篇文的编辑任务时,我找到了之前曾在
网路上看到过的一个叫“Rainy Mood”的网站。连绵不断的雨,时重时轻
地敲打在土地和窗玻璃上,偶尔从远方传来一阵雷声……和着这些声音,
重新去读叶叶所写的这个故事,我想,我明白了她爱上雨的原因。
起初,我没想到这将是一个如此困难的任务,出于对她本人过早离开
这个世界的扼腕和心痛……我几乎是有些抗拒去点开『你是我心中一句惊
叹』这个文档。不想看到这些文字,重新读这篇故事对我来说几乎成了一
种折磨。这并不是一种刻意矫情的推诿,当然也不是造成我花了两个月时
间才完成本早就该完成的修文工作的主要原因(尴尬笑)。我感到很困惑
也很迷茫,为什麽我要做这些事不可,为什麽她不能自己完成呢?每当我
修改一个标点符号,更改某处的用词,或者为她提取段落中的句子时,我
就会想到——叶叶会这样做吗?她会觉得这样好吗?这个标题是她这一段
的主要吗?更不要说撰写楔子和番外……我不知道该如何去做。
我的这位朋友对这篇文真的十分重视,即使这只是一篇同人文,即使
这只是基于已存在的影视剧角色而进行的二次创作。但,当我们哪怕不那
麽认真地去读这三十多万字的时候,我相信大多数人可以感受到创作者本
人对这篇文的用心。
她在写这篇故事的过程中曾经翻阅过很多资料,切身实地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