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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泄密-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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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朋友对我家有救命之恩,前两天对我说他需要一些内部资料,求我帮忙,我不好拒绝,突然想起你是这方面的行家,只好来求助于你,不知能不能给我个面子?”面对蒋玉川那难以拒绝的笑脸,袁华露出了为难之意。身为军人的他知道,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小事,把内部资料提供给境外的人,摘不好就是触犯法律。
  为消除他的顾虑,蒋玉川向他保证仅此一次,绝对不会被别人知道。临分手的时候,蒋玉川将一个装有1000美元的信封塞到了袁华的手里。
  揣着这烫手的1000元美金,袁华回到家中。
  一边是似乎和自己并无太大关系的国家秘密,一边是无以回报的“友情”和无法抗拒的美金,给还是不给?
  他手握美元,妻子兴高采烈的穿金带银的身影和明月楼里花天酒地的生活在他的脑海里不停闪过。被金钱和享乐腐蚀了的他,此时已无力拒绝!
  过了几天,袁华找了一本部队的资料汇编拍了两个胶卷,交给了蒋玉川。
  已然上了套
  在这一次交易之后,袁华心理还有些后怕,担心会被人发现。几个月后,单位里依然风平浪静,而蒋玉川也很久没有跟他联系,袁华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
  但是正当他准备转业的时候,蒋玉川又找到了他:“我以台湾军情局的名义命令你两天内拿到某某两个军区的文件资料,同时。你可以得到相应的报酬。”
  这时,袁华才恍然大悟,原来蒋玉川原名张强,是台湾军情局特务,他前面对袁华所有的活动都是在台湾军情局的授意下做的。袁华明白自己已经被牢牢地套住了。现在他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去坐牢,要么就苟延残喘,在还没有被发现的时候,替台湾间谍搜集情报,维持自己现有的生活。而袁华是没有勇气去坐牢的,更何况还有金钱的诱惑在面前摆着。
  他再次死心塌地地选择了金钱。
  1997年9月,袁华转业到某国有公司,1999年4月,任该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在这期间,袁华又先后与蒋玉川交联多次。
  经查,袁华在担任军队作训股长和某国有企业办公室副主任期间,与蒋玉川先后交联数十次,多次向蒋玉川提供各军区、银行系统及其他文件近百份,其中密级文件就有数十份。袁华共接受蒋玉川提供的酬金数十万元(其中大部分已追缴,上交国库)。
  袁华将上述文件资料提供给台湾军情局,直接泄露了中央对台工作方针、原则和我军的战略任务及存在的问题,对我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如果可以重来
  对于袁华的窃密、泄密行为,国家安全机关早有觉察,为了人赃俱获,安全机关对其进行了长期的跟踪调查,终于在袁华、蒋玉川再次在明月酒楼进行罪恶交易时将他们抓获。
  2001年2月,袁华被以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对这严正的审判,袁华其实早有思想准备。这一天到来的时候,他甚至有些释然。因为这5年来,他身上的十字架背得太重了!他说:“如果可以重来,我是绝对不会因一时的贪念而把自己逼上绝路的。”
  可是,走过的路,有多少可以重来呢?
  女骗子与机要参谋
  邓所贤
  机要连里的可疑女人
  那是一年的秋天。边防某团政治处主任带工作组到新疆某边防连检查工作,发现该连电台房里住着一个女青年,引起了他们的重视。经了解得知,此人叫张艳,是该连机要参谋李勇的表妹。已在连队住了近一个月,还在机要室住了20多天。据李说,张艳是某军区原政委的干女儿,在某部队当兵,不久前考入南京政治学院新闻系,入学后发现患有肾炎而暂时休学治病,待治好病后再复校。这次来新疆,是帮李勇办理工作调动一事。由于将李勇的商调函错发到了别的部队,这次张艳来是想把情况了解清楚。再重发调函。
  根据连队的反映和对张艳的初步观察,工作组认为张艳有可疑之处,于是,派人前往某军分区。经该军分区干部科调查,证实没有收到过任何有关商调李勇的函件。与此同时,工作组向军区保卫处汇报了张艳的情况。不久,军区保卫处回电话说军区原政委没有干女儿,某部队也没有张艳这样一个女兵。至此,初步可以确定张艳是一个身份不明的行骗者,为了彻底查清她的真实情况,特别是要查清其在机要室居住期间,对密码秘密有无造成威胁,经上级同意后,工作组将张艳带到团部驻地看管审查。
  骗术并不高明
  经多次给张艳做工作和商请有关单位协查,初步查实了张艳的基本情况。张艳,1974年生人,陕西省渭南人。初中毕业后在家待业,期间曾打过工、卖过票。因不甘长期过农村生活。开始在外找关系,想当兵或谋个职业。
  李勇,也是陕西渭南人。有一次李勇回原籍探家,在市场吃早点时,碰到与自己相识的女青年和张艳一起吃早点。女青年把张艳向李作了介绍,并说张是当兵的,此后,张艳、李勇二人再未见面。
  这一年的3月中旬,张艳以出去当兵为由,向家里要了200元钱,来到乌鲁木齐她的一个大姐家,谎称她是来学习的。20多天后,无所事事的她只好又返回家乡。碰巧的是,在兰州站。
  她发现了准备回家探亲的老乡李勇。交谈中,张艳告诉李,自己是当兵的。李觉得张能当上女兵,家里一定有过得硬的关系,就问张是不是在部队里有关系。张随口谎称认识某军区政委,并编造了如何成为某政委于女儿的经过。李当时就信以为真,提出让张艳设法将其调回渭南。经李几次请求,张佯装答应,说回家后告诉其父亲帮助办理。回渭南后,李勇带着水果等物品先后三次去过张艳家。张艳也去过李勇家两三次,他们还一起去公园游玩、照相。期间,张艳谎称调动之事其父已答应办,并把事先找人以其父亲名义写给某政委的信拿给李看,谎称要把信邮走,其实张在回家的路上就把信撕掉了。10月初,张从老冢赶到李所在团部驻地,自称是李勇的表妹。当时,李勇在医院看病,得知张到来后,迅速出院回团,把张带到自己所在的连队。最初,李勇将张安排在机要室外间住,李住电台房。张艳到连队后,李在饭桌上向连里干部介绍说张是其表妹,是某军区政委的干女儿。
  由于机要室外问和工作间经常不锁,张在机要室住宿期间,除李、张一起在工作间闲聊、听录音机之外,张独自一人也多次在工作室听录音机、写信。张在机要室住了20多天,因机要室太冷。要求调换住处,李勇又将张安排在电台房住宿,李和电台的战士住在机要室。张在站期间经常到班里与战士闲谈、玩耍,还乘车去过边境。张艳在连队机要室住宿,随意出入班排,连队干部无人过问或干涉,直至工作组上站后才发现问题。经对机要密码进行清查核对,未发现泄密问题。经调查了解和本人交待,张在站期间无其他越轨行为。
  应吸取的教训
  张是一个刚开始流窜社会的闲散人员,此次欺骗李勇所以能得逞。主要是抓住了李勇想托关系离开边防的个人主义思想。张艳行骗的目的只是为了财物,没有发现其他的政治背景和窃取我密码秘密、军事秘密之目的,对我密码秘密也没有构成危害。鉴于上述情况,军分区对其进行了多次教育、没收了军装等物品之后,令其速回原籍。
  李勇被骗一事在部队中产生极坏的影响,所暴露出的边防一线连队在机要工作建设中的问题,也是值得引起重视的。
  1。个别机要干部事业心差,不安心机要工作。认为边防机要干部低人一等,无出路,缺乏奋斗进取精神,是被骗上当的思想基础。
  2。丧失警惕,违反机要保密纪律。机要工作条例规定机要人员不得乱交朋友。李勇为了达到个人目的,置机要保密纪律于不顾,在不明张艳的真实身份的情况下,擅自带张上站,并安排在机要室住宿,还主动替张炫耀假身份,起了保护伞的作用。
  3。思想麻痹,执行机要保密制度松弛。李勇安排张在机要室住宿期间,为了张的方便,机要室外问的门一直不锁,里间工作间的门也经常不锁。张经常一人在工作间看书、听录音机。实际上机要室在此期间一直处于失控状态。由此可以看出机要工作的规章制度在李勇的头脑中松弛到了,何等程度。
  4。连队干部管理松懈,对机要保密工作思想麻痹。李勇擅自带张艳上站,在长达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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