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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腹黑遇上鬼畜-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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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用了二十三年的时间冲破了牢笼挣扎着侥幸着活着到了这个世上,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跟我爱着的男人长相厮守。我只想要他。
  老天却妒忌我到发狂。
  叶修砚,知道为什么我穷其一生也想要压制着你不让你出现吗?因为你太可怜。
  耳语样的声音在耳边响,我立起身来四下里寻找着,却找不到一个近在咫尺的人。愣了愣,忽地就反应过来,那个声音,是五六。
  五六在脑子里,跟我说话。
  五六说,你太自私太残忍太极端,你想要的只有那时,放在这个世上却等于全世界。你该知道的,现实怎么可能让你如愿。叶修砚,你要记住,二十三年前你本就该被抹杀,所以,在你毁掉一切前,把身体还给我。
  我乐了,我说,五六,你有什么资格评论我。你霸占了这身子二十三年,你以为自己做成了什么。你害死了花娘,抛弃了那时,甚至还像个男妓样趴在别人身下婉转承欢,你算个什么东西。
  五六叫嚣着,至少我还算是个人,叶修砚,我比你这个疯子强太多。
  我说,五六,属于你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你已经死了,没资格再滚回来评论我的人生。死了,就是死了,乖乖地死着,别再出来丢人现眼。
  后来,五六的声音再也没有出现过。
  当我以为他终于彻底放弃时,他跳出来给我最后一句遗言。
  他说,叶修砚,你记住,这具皮囊一毁,死的就不仅是我。
  他说,叶修砚,当你死掉时,我们就全完了。
  然后,五六再也没有出现过。
  我扭头去看天空,夕阳坠到了边。
  


☆、二十七

  南青回来时,是在半夜。
  虽然没有料到他会回来,只是对他的回来也没多意外。应该有留心处理过身上的伤,至少看起来衣冠楚楚的,不像是曾经游走在生死边缘样。
  当他回来时,我正因为腿麻而打算换个姿势继续蜷缩在沙发上。
  他见了我也没多说话,只是沉默地打开随身带着的包,沉默地将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摆上桌。一把枪,一盒甘草糖,以及,看起来似乎应该属于花非花的一截手指。
  南青说,爷,叶修礼说,糖是你爱吃的,他请客。枪,是为了明天的对决,没有子弹。花非花的手指,是你的邀请函。
  我说,谢谢。
  南青看了我一眼,最后沉默地站起身来。他走到门边,低声对我说,您好好休息,我明天来接您过去。
  我说,南青,你觉得我好看吗?
  他没有回头,沉默了小会后低声说,好看。
  我把手捂在左眼上,说,那这样,你还觉得好看吗?
  他很快地扭头看了我一眼,接着别开脸,还是低声说,好看。
  我放心了。
  我说,那就好。你知道的,那时最喜欢的就是捧着我的脸笑,然后带着十二分的喜欢小心翼翼地亲我的右眼。既然你一个外人都觉我只剩一只眼也不难看的话,他应该也不会嫌弃我变成独眼龙。
  南青猛地转回头来,甚至还在最短时间内冲我扑了来。不过,他再快也快不过我。所以,当他扑上来抓住我的手时,我已经有足够的时间抠出自己的眼珠来。
  脸上有点湿热,掌心里的珠子上也粘了不少白花花的东西。那玩意,应该叫神经组织什么的。触感不太好,看着也有点反胃。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不觉痛。
  南青半跪在我跟前,像是看到鬼样。
  我笑,把眼珠子举到了他脸前。
  我说,南青,你知道吗,其实叶家人能坐稳当家百年,不是靠天性里的警觉亦或者那点小算计,更不是靠莫须有的债券。每个宗家里出生的子嗣,天生就是重瞳。藏在右眼里的第二个瞳孔,看穿了世间一切丑恶事,所以才能独活。那不是礼物,是诅咒,诅咒着叶家的子子孙孙,令叶家人在享受着荣华富贵的同时人丁凋零。世代单传的一脉,毁灭只是朝夕间呢。结果,当上一任当家出世时,出世的,是双生儿。你有没有听说过被诅咒的双子?
  南青僵硬着唇角,什么话都没说。
  我只能厚着脸皮把看相不算太好的眼珠子强硬着塞进他手里。
  我说,你把我的回礼还给你的主子。你告诉他们,明天我一定会准时赴约。也一定请你告诉他们,二十多年前就该落幕的戏,是时候画个句号了。
  然后,南青走了,带着我的眼珠子,脸色铁青地走了。他走了,我起身去浴室收拾狼藉。其实刚开始用一只眼睛看东西时,不适感还是明显得很,至少去浴室的短短一截路让我跌跌撞撞了好几步。等到进了浴室对上镜子时,看着里面血淋淋的半张脸,眩晕感无形里重了几倍。
  也不过维持了小会。
  实际上,几分钟后,我清清楚楚地看到自己仅存的那只眼中,瞳孔开始扩大,分裂。不得不说,人体真的是一种很诡异的存在。就像这藏在最深处的瞳孔。
  就像,被五六强行掩埋了二十三年的叶修砚。
  我笑,叶修砚笑。
  我说,那时,别以为你帮我安排了后路我就不恨你。等我解决掉手边的恩怨,马上就找你算账。
  


☆、二十八

  隔天一早,南青准时出现在我面前。
  大约对我半个脑袋上缠绷带的新形象有些适应不了,他只是看了我一眼后就坚定地扭了头去看别处,到底没肯再正眼看我一下。
  我表示没关系,不介意。
  然后,出发。
  一路上都很安静。也是第一次坐上副驾驶的位置,感觉有点奇怪。中间在等红绿灯时,看着那路口有点眼熟,仔细回想,才隐约记起来,好像是去往五六曾经拥有的半山公寓的必经路。也是这么一想才发觉,不过一晚的功夫,脑子就像被人切掉一半样,居然莫名其妙里就丢了大半的记忆。
  我甚至发觉已经彻底溃烂的指节再掐下去时居然完全没了感觉。
  不是多么值得庆幸的事。
  车子最后停下时,是在荒郊野外。空旷的原野,有废弃的厂房孤零零地耸立,跟我很久前的梦该死的相像。下车前,南青突然递来一张照片。下意识接来看,竟然是张全家福。
  年轻英俊的叶景墨,端端正正坐在藤椅中,唇角挂着经年不变的痞笑,怀里还抱着襁褓中的婴儿。九头身的叶修砚站在一旁,笑得眉眼都皱成一团。叶修砚的身后,是他的二小叔,左手搭在叶修砚的脑袋上,右手扶着叶景墨的肩。他的指间,有一点暗绿隐隐约约。
  没有当家主母,也没有婴儿的母亲存在。可是,那就是一张名副其实地全家福,并且看起来异常的合适。
  我有些意外。记忆里,从来没有这么张照片存在过,现在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南青给了我解释。
  他说,这是那爷曾经时刻带在身侧的照片。去日本前,他给了我。他交待,如果某天他不在了,这张照片就还给你。那爷说,当年拍这张照片时,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终有一日,要堂堂正正地站在你身边,而不是透过镜头看着你。
  我说,谢谢。不过,照片还是要麻烦你帮忙保存。如果哪天我也不在了,希望你帮忙塞进我口袋里一起随着尸体烧掉。
  南青迟疑了一下,还是把照片收了回去。
  他说,好。
  然后,我只身一人进了厂房。
  叶修礼在等我。
  同样空旷的厂房,他坐在正中央一把孤零零的椅子上,脚边趴着死活不知的花非花。我走过去,在距离十步之遥时停下,不远不近的,刚好能瞧清他眼底的黑影与手间把玩着的枪。
  奇怪的是,我居然还看到了一种叫孤单的悲凉感在他脸上弥漫。
  他说,哥。
  我点头,笑着回应,小礼。
  他微微歪着脑袋看了我一下,也跟着笑了笑,然后当着我的面把手伸到了耳朵后。随着一声轻微嘶响,他撕下了脸上的皮。
  那是我第一次真正看到他的脸。支离破碎的脸,狰狞到极点。可是,透过那些个的伤痕累累,我仅存的眼睛自动捕捉了影像汇集成脉冲信号传递到大脑,中枢神经做出反应后又传输信号到眼前,一瞬间里,我眼前就有了一张清晰的轮廓。
  我看到了自己的脸,在十步之遥处,对着我笑。
  所以说,这个世上奇怪的,其实还有血缘这种东西。
  他说,南青告诉我,海哥哥已经死了。
  我点头,嗯,死在了日本,没留下全尸。
  他垂下眼,指尖神经质样摸索着枪口。
  他说,哥,我爱他,你知道的。可是,他也爱我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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