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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腹黑遇上鬼畜-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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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挖出来的。
  这个世界,真是疯狂的一片和谐。
  没过多久,五六也被挖了出来。情况不好,那时脸白得像鬼。这种时候,我反而没了上前的欲望,只是离得远远的,对着花娘快要散架的身子怔神。
  醍醐灌顶样,突然就明白过来,当初五六那通绝交样的电话,原来不是因为嫌弃我这个外人的身份,而是到老都记得,要护着我,不让我伤心。
  呵,傻孩子,真是,傻到家了。
  没了花娘,最难过的明明是他啊,怎么还能忍着心伤反过来替我安排后路?
  真是,傻得让人心疼。
  后来,所有人都离开了,好似忘记还有一具挖出来的尸首没有填埋,也忘记还有一个该回去的下人留在原地。
  挺好,这样,至少还有时间让我安置花娘。
  不过我没有把花娘再埋回去。冰冷潮湿的地下,任由皮囊慢慢腐烂,这种事实花娘肯定接受不了。一把火烧个干净,也能断了花娘所有牵挂,好走得安心。
  那个救了我一命并且充当了二十多年母亲的女人,去了。
  浑浑噩噩回到那家偏宅时,变故大得离奇起来。叶修礼再也没有出现过,那时似乎也绝了去抓的心,一门心思全部放到了五六身上。
  不,已经不是五六了。
  再度逃过一劫的五六,变成了痴儿,变成了那时的叶修砚。我还是躲在暗处,看着,没了动作。
  看得久了,却慢慢品出些别样的东西来。
  五六已经死了,彻彻底底地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不见。活下来的叶修砚,像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痴却不见蠢,孩子气十足,世界小的只能容忍那时一个人存在。
  甚至某天当我侥幸从他身边经过时,他赏了个正眼给我,眼睛里却干干净净又空空荡荡,短短一瞥后迅速转回那时的身上。
  他看着那时的视线,浓烈到满溢。
  那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眼神,说不羡慕是假的。都说妒忌能让人疯狂,我却成了释然。
  终于能放下从前继续前进的他,这样很好。
  我可以安心离开了。
  决定了,就没再犹豫。当天夜里悄悄离开时,最后瞥一眼有他身影的卧室,透过窗帘能看到他跑来跑去的身影。我知道他很开心,从来没有过的开心。
  我该放手才对。
  却是天知道,我竟能没出息到这种地步。离开那家却总不能拿出继续抬脚的勇气,最后也只能像个懦夫样隐蔽了身形藏在那家大宅外,日日夜夜的逡巡着,甚至还留恋忘返。
  花非花,不,叶仲文,你真是个废物。
  这种地狱天堂两重煎熬的日子,一直延续到来年开春。天一直都阴冷的厉害,人也跟着开心不起来。那时蛰伏许久后突然有了动作,居然还把他一道带出了家门,这是第一次。直觉就知有情况,我自然没带犹豫的一路尾随了去。
  上了游轮,还去了一趟公海,瞧了一出好戏,见了消失许久的叶修礼,甚至最后还经历了一场狗血的枪战。我一直藏在暗处,懒得动,只管看。反正那时是神,没有他摆平不了的事。
  哈,谁能想到,这次他居然真就没摆平。
  自己差点被射成筛子不说,连带着我的,不,是他的叶修砚都跟着受了惊。坦白说,看着那时身子一歪坠下埠口时我其实挺过瘾来着。
  可等到叶修砚跟着跳下去后,我就笑不出来了。
  如果不是我修养好,真想跳过去给他一顿拳打脚踢好让他清醒一下。
  淹死那时什么的,我没意见。可淹死修砚,那就不行了。当即冲出去下水救人,刺骨的海水真不是一般的刺激。好不容易抓着他的手浮上来,死小子却不安分,往死里挣扎着要继续沉底找那时。
  我恨恨,又无奈,唾弃自个儿一番后一手刀砍晕了他,然后咬着牙从水下顺便勉为其难地救上了那时。
  不用感谢我,顺手而已。
  之后,是一段让我差点呕死的之后。知道原来自己的行踪一直被那时握在手心里,甚至原来自己的存在也不过是多年前他布好的一枚棋子用以保证修砚的安全乃至于还要咬牙从自个儿脖子后剜出个什么追踪器,想要把那时碎尸万段的心真是从没有过的强烈。
  不过,随后的转机让我有些应接不暇。
  那时居然松手了?
  他亲自送修砚上了飞机,到我身边,然后果断后退没再跟过来。修砚疯了样拍打着舱门,中间还顺便甩给我几巴掌,这都不足以平复我的震惊。
  我震惊的是,那时居然就把修砚还给了我?
  


☆、章回 二十七

  最后停下来时,是在南方沿海的一座海景房前。
  虽然不想承认,但不得不说,那时挑选房子时真的很有眼光。装修得也异常温馨,怎么看都是从前五六喜欢的风格。乃至进了房子看了一圈后,我到底没忍住还是生了点羡慕嫉妒恨。
  明明是个二十年不曾出现的男人呢,居然就能把五六所有的喜好都琢磨得一清二楚,甚至连衣柜里提前准备好的衣物都是五六的号码。
  一点都不难猜到,这房子肯定早就挂在了五六名下。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呵。我努力N久才只能买得起半山上的公寓送给他,那时倒好,不过动动手指的呢,就能弄出这么一大栋谁瞧了都动心的海景别墅当度假屋。
  天晓得这样的房子他还准备了多少!
  好吧,我妒忌了,不过,不丢人。没办法,情敌强得不像人,我也没必要把自己逼成个僵尸不是?
  反正,那时再厉害,也不过准备了房子而已。而房子,是要住的。
  现在,我住进来了,他可以瞑目了。
  至于南青,放下我们两个后居然一句话不说转了身就往飞机里钻,我倒是纳了闷了。
  我说,你就没点什么要跟我说的?你们老板就没吩咐你什么?
  南青只是长长看了我一眼,然后咧咧嘴,笑了。
  他说,爷把他的命都交给你了,我一个下人,还能说什么?
  说完,人就走了,只剩我在原地被噎个半死。
  什么事什么人啊简直。
  都走吧,只留我们俩在这儿,哼,自在逍遥了去了。
  好吧,自欺欺人,我承认。
  当那时把人送上飞机的那一刻起,我就认定了,再回到我怀中的,只是我的五六,不是他那时的叶修砚。虽然有点捡了大便宜的嫌疑,但,既然人已经回到我怀里了,现在,我做主。
  可是,老天总是喜欢跟我开玩笑。
  自打跟那时分开起,五六小盆友就没消停过。在飞机上就往死里闹腾,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连带着看我时都跟看杀父仇人样。实在熬不住了,忍着心疼把他掐晕了一路带到了这儿,本想着尘埃落定什么的,哪知道小祖宗净跟我出些幺蛾子。
  前脚才把人放到卧室,我不过下楼找口水喝的,就听身后卟咚卟咚一阵响,扭头一瞧,差点没给气个半死。你说跑就跑吧,好歹穿上鞋啊!光着脚丫子就往外冲,都不嫌脚疼?
  我还嫌心疼来着。
  忙不迭追出去,可好,差点没跑折我两条腿。真是可以了,从前人精神时懒得路都不肯走的主,如今撒丫子一跑居然就让我追得几近断了气。
  嘿,长进了哎。
  不过,我是谁啊,能让他跑丢了不成?好悬把人扑住了,又不老实,一双腿扑腾地那叫一个起劲,中间还很带劲地踹中我小腿骨,嘶,要人命的疼。
  我没了耐性,干脆把人一把捞起了倒扛在肩上就往回走。
  你以为这就结束了?
  我告诉你,错了!错得离谱!
  有了一次就不怕第二次,小祖宗也够给我长脸的,几个钟头里居然就来了三次大逃跑,每次不跑断气都不带停下的。至于结果,自然是每次都被我逮个正着然后继续扛麻袋。
  几次下来,他不乐意了,赤红着一双眼死瞪着我,拳头攥的死紧。
  我更不乐意了。小祖宗,再这么折腾下去,我不累死才怪!
  所以,当我再一次把人从千米开外处逮住了往回扛时,终于认真又严肃地下了最后通牒。
  我说,五六小朋友,你给我记住了,要跑,等到明个儿天亮了吃饱了我陪你跑马拉松,今儿天都黑了,你要是再这么折腾下去,今晚就把你捆成粽子。
  五六不吭声,老老实实倒趴在我肩上。
  本来以为他是妥协了,走了几步忽地意识到,五六那两个字对他而言其实跟浮云样,说了估计也没用。没办法,我还是硬着头皮把五六换成叶修砚三个字,然后赌着气再说了一遍。
  结果,他还是没反应。
  我以为他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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