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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来说,一条血淋淋的胳膊,有什么美感?
“花娘死不死,我无所谓,但是你不开心,那就有所谓了。这个世上,除了你,没有人可以忤逆我。他忤逆了,下场就不会太好。但是,我不会让他就此死掉,那太仁慈。现在,修砚,叶修礼的命就攥在你手里,你要怎么办?”
本来像是踩着死神尾巴的六九,听到修砚两个字时却挣扎着抬了头看过来,眼里有的,除了愤怒,还是愤怒。
所以我就说嘛,就算我们俩是兄弟,也没见得有多亲。
我弟弟,早死了。
“他是叶修砚?那花非花,是谁?”
嘶哑的嗓音,真是跟我这哑了的人有得一拼。
“无关紧要的人。”那时伏在我耳边轻笑。
笑就笑,吹气什么的,可以免了不?
六九也笑了。
“呵,原来你一直在骗我。我以为你爱的是叶仲文,实际上是叶修砚。你从来都不相信我。”
“正是因为我相信你,所以才更坚信如果你知道他是你哥哥,你会第一时间杀了他。”
尼玛,说话就说话,别咬我耳朵!
“修砚,想好了吗?要他死,还是活?”
那时候,我唯一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那时在把好人证戴了十几年后突然又在我面前换上了本来面具?为什么宁愿让我更恨他而说出一切事实而不是继续扮演我幼时记忆里的好哥哥。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因为我第一次的自杀未遂让他惊恐到六神无主方寸大乱乃至彻底忘了前三后四的行事风格乃至整个事态最后完全失了控。
都说爱情能让人疯狂,神如那时也免不了俗。
他爱我,爱到疯魔。当我安全时,他就是神。
当我崩塌时,他也跌进了深渊。
原来他从来没有骗过我,他的力量,只来源于我。
当我可以重新爱他的时候,是在我们坠入海底的瞬间。
可那个时候,我想到的,是他的弱点,成了我最后一张王牌。
那时,你输了。
☆、四十二
后来,六九肯定没死。
开玩笑,如果他死了,那我怎么死?
不过,话又说回来,死罪难免,活罪难逃。他杀了花娘,我总不能让他太舒服。所以,把他从架子上解下来并且包扎好伤口后,我示意那时可以继续将他关在地下室了,当然,手脚带着铐子,一天十分钟的放风时间。
这种结果,我觉得,令人很兴奋。
至于我?
自然是开始了被圈养的生活。那时是个合格的饲主,上上下下把我伺候得舒坦,当然,夫夫生活也很和谐。那时好像要把攒了二十多年的用度一气儿消耗完样,一天二十四个钟头里,我会说有十二个是用在啪啪啪啪上吗?
这样也没什么不好,至少我一直享受着,当然,被干到指头都废了时不算。
但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的是在六九每天到院子里放风时跟那时来一发,尤其喜欢趴在偌大的窗户前来一场真人秀。六九当观众,某种程度上来讲,会让我快感加倍。
我也不会告诉你,看着六九日渐扭曲的脸时,我是有多么地兴奋。
反正我已经是个哑巴了,想说也说不出来。
对于我哑掉这事,那时沉默了三天后鼓捣来一仿生发音器,一端塞耳朵里,剩下听诊器样的东西直接贴脖子上。我试过张嘴说话来着,结果嗓音就跟变了调的八音盒样,诡异地高亢且尖锐,不是人类的耳朵能享受的质感,但好歹能让我开口说话。用了一次我就表示还是做哑巴来得让人舒坦。
那时却不依不挠。
其实,他那点小心思我能不知道?还不就是嫌我床上一点声都没有,感情就跟奸尸样。没声这事,他肯定特嫌弃,否则也不会每次都拿手指头来狠狠戳弄我舌头。
后来实在抵不过他,回头再办事时就戴上了,可好,叫了两声后直接导致我瘫死床上三天爬不起来,那时却滋润得像是迎来了第二春。
第四天上,能爬起床来后我办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害人不浅的玩意拍烂了扔进马桶再也不见。
然后那时又弄回来一箱子。
尼玛。
你赢了。
以上。
这就是我们俩的糜烂生活,嗯,异常和谐。至于其他的什么情仇啊家债啊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在这幢宅子里没命存在。人嘛,其实都这样,披上一层皮是一种活法,扒了一层皮,就成二样。
而没扒皮之前,和谐是可以假装的。
于是,日子就这么被我肆无忌惮地挥霍着,一直到了小年夜。
小年夜,算不得什么隆重节日,但是对那一帮土埋脖子上的老古董们来说,是要好好聚会一下的。这种时候,那时就该扒下一层皮来做回他的当家了,六九也有了出牢房的机会。
他们俩回去聚会,而我,继续糜烂在郊外的宅邸中。
实在是闲得无聊了,就躺床上数自个儿头发打发时间。头发已经长得有点天怒人怨了,也没人想着给我来一剪刀。哈,说来好笑,明明知道我被限制着不能二度自杀了,那时还是紧张过度,直接导致整幢房子里找不出一点可以稍微算得上带尖的东西。
啧啧,真是幼稚。
难道他就不知道,倘若我真要自个儿动手了,窗帘都可以撕成上吊绳吗?说起来哦,记得从前看了部动画,好像叫小鸡快跑来着,里面一肥得流油又喜爱织毛衣的母鸡,死到临头时还记得给自己织条上吊绳来着,哈哈,哈哈哈。
好无聊。
来个人陪我死一死呗。
啊不,玩一玩。
然后,真来了。
那会我正睡得迷迷糊糊的,就觉着房间里多了个人。睁眼看也只瞧见个大致轮廓,不过就那一身酒气还有脚趾头也感觉出来的狠毒,嗯,脚趾头在说,来的是六九。
啧,居然坚持到小年夜才下定决心踏进这房间,是我太低估了他的心理素质吗?
六九不说话,也不动,下神样。我打个呵欠,示意他我醒了,该干嘛就干嘛吧,别浪费时间了。
要不回头那时挣开那一帮子杂七杂八的主赶回来,大家就都郁闷了。
结果还是沉默。就在我考虑着要不要戴上那纯粹是为了促进床上情趣才存在着的发声器时,六九终于舍得开了尊口。
“从我有记忆里,那时就是我的全部。他教会我一切,把我按照他的喜好打造成他的专属物,就连六九的名字都是他给的我。”
哦,我不知道。
“我努力活着,按照他的喜好活着,侍奉着他,拼命让自己变成他的左右手。”
嗯,是不是他的左右手,我不清楚。但代替了他的左手这事,我信。忘说了,那时是左撇子。
“赫家养了我二十年,对我不坏。可是为了他开心,我血洗了赫家。想着,这样,我就能满足他所有的要求,永远只属于他。”
借刀杀人嘛,那时从小就学得滚瓜烂熟也用得烂熟的调子,不用说,我懂。
“可我居然只是个替代品!”
悲催孩子,被蒙在鼓里半辈子,也够可怜的了。嗯,摸到发声器了,戴上。
“准备杀了我?”唉,声音还是那么难听。
就跟被踩着脖子的鸭子样。
“就不怕杀了我后那时也让你生不如死?”
“我得不到的,别人也别想拥有!”六九近前一步来,眼里赤红一片。
“杀吧,反正我也觉着自己活不久了。不过,在这儿?”
“我没那么傻。叶修砚自己逃脱不知所终,那个结局才算圆满。”
“哦~~~”
我恍然大悟。可怜孩子,是不傻,知道移花栽柳了。可问题是,那时也不是傻子唉。我们俩做的交易,别人又不知道。说我自己逃脱?
真当那时傻子啊?
不过这话我才不会告诉他。反正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借六九的手杀了自己,那时要怨也怨不到我头上,回头清算起来,他可没理由再去找大花的麻烦。
至于六九,是死是活就跟我没关系了。别怨我这么没良心,我说过,在心里我弟弟早死在二十年前了,现在活着的人,不熟。退一万步讲,假设五六还活着,大概会婆妈一点心软一点想个迂回的法子找找退路。
不好意思,现在掌权的是叶修砚。
所以嘛,咱们,开始?
只是没想,六九居然会把我带回了叶家废墟。三度踏上那个地方,感觉不是一般的微妙。不过,眼下我关心的,是他准备怎么个了结法?
“秘密,向来是见不得天日的,所以,你知道要如何来掩盖秘密吗?”
“六九,你不能把我埋了。要埋,至少先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