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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久些,眼睛会忘记自己本来的作用,接着是声带,最后,大脑中主管情感的三叉神经会退化到让你忘却人类的基本反应,回到远古世纪。
可是,听觉会越来越敏锐。
直到某天,变成真正的地下生物。
是的,生物,非人。
算起来,我比较幸运,没在地下呆太久。不知道过了几天,我被挖出来了,伴随而来的是另一个透露我消息的人永远长眠地下。
哥哥把我挖出来了,还让我彻底远离了那些软体虫子与腐肉所带来的梦靥。他救了我,却不知道我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是呵,有谁会信呢?一个五岁的孩子,心能有多大?又能对所谓欲望了解多深?
可是,谁能知道,一个马背上夺来江山的族系,骨子里流着的怎么可能会是纯粹干净的血?
老爹在教会我懵懂无欺的同时,也教会了我怎么用枪。
这些,哥哥不知道。他只知道,要帮我摆平一切,他更不知道,重新回到地面上的那一刻起,我把他当成了活着的唯一希望,最后一根稻草。
如蚀骨之蛆。
他把我送去了自认为安全的孤儿院,在我心里,那是抛弃。
这辈子,我最恨别人背叛我,抛弃我。
是的,我恨着。我恨老爹没能活下来,恨他抛弃我。我恨那个从没见过面的娘,恨她没能活下来,恨她抛弃我。
我恨哥哥,恨他,抛弃我。
一个五岁的孩子,心碎成两块,一块都是恨,一块都是爱。
我爱他们,爱到发疯。
活着的叶修砚,视力不好,有幽闭恐惧症,见不得黑,不能看见一切软体有脚没脚的动物,夜里不能睡觉,一个人活着。
换了名字的五六,视力凑合,不喜欢门,很懒,记性不好,但是有哥哥跟养母。
于是,我变成了五六。
没有人知道那个懒得出奇并且成功活到二十六岁的五六,身子里住着另一个恶魔。那个恶魔,喜欢做变态,喜欢被变态折磨,喜欢毁灭。
什么都不知道的所有人,却喜欢逼着我把那个恶魔放出来。
一具身子里,怎么可能容下两个灵魂?
你死,我亡,就那么简单。
于是,二十六岁那一年,我让叶修砚活了,把自己逼到绝境上,然后给了自己一刀。
你以为这些是我的遗言?
恭喜你,答错了。
如果我死了,怎么可能让故事的后续继续摆出来?
说这些不过是为了给之前用几万字的话描述的所谓过去来一个总结而已。
真正的精彩,永远都是后续。
那一刀,死的,是可怜又可悲的五六。
我说过,我叫叶修砚。
是的,活下来的,是脖子上顶了一个洞并且声带永远毁掉的叶修砚。
叶修砚的命,向来被那时攥得死紧。
他不点头,没有人可以夺走,神也不行。
那时,是神。
我?
我叫叶修砚,今年二十六岁,是个喜欢被男人干的变态。
并且,现在就被男人干着。
☆、四十一
醒来时,第一反应是,啊,居然戳脖子都死不了。第二反应是,唉,哥哥你可不可以动作幅度小点?这么个动法是会死人的。
第三反应就是,哦,原来已经没法说话了。
那时在我背后,看不见他的脸,可他压在我蝴蝶骨上的手可是往死里的凉狠。
都说人在极度愤怒时四肢是热的,而极端的恐慌下,手脚是凉的。可眼下是在办着事,冰火两重天什么的,真是苦了他了。
转念一想,忽地又让我琢磨出来,感情是怕我真死透了才用这么种滑稽法子让我醒?
哥哥你可真能耐。
啧啧,居然是被疼醒的,真有创意。
东想西想的,倒没发觉那时是什么时候退出去的。回过神来时,我已经被掉了个躺在床上了,正面对上的是一张平静的脸。
真厉害,明明都气得方寸大乱了,还能面瘫样,到底是用了多大气力才轴住自个儿的面部神经?
“声带被你那一刀捣烂了,满意了吗?”
不满意。我要捣烂的是颈动脉,碍着声带什么事了?还有,绷带缠太紧了,脖子挤得难受。
“平日里再怎么任性我都随你,想要杀了我,我的命就给你。但是,谁允许你拿自个儿的命开玩笑了?没有我的允许,包括你自己都不能拿走你的命。”
所以我就说嘛,我的命都不是自个儿的,真是…
悲哀。
不过,眼下没法说话,我也懒的说,也没得说了。我死,你不允许,那就瞪大眼看着吧,一千种死法里总有一种被我试验成功,有本事你就想出一千零一种法子来制住我啊。
这会的那时,却跟我肚子里的蛔虫样,居然就能猜到我在想什么。
“还在想着怎么自杀?你完全可以试试看。你敢试一次,我就在花非花身上捅一刀,你死不了,他却可能会死。不要想着找法子支走他,两年前我派去的医生救他一命的同时已经在他身上植进了追踪器,就是他跑到天涯海角也逃不出我的视线。”
那时你不是人。
那时忽地就笑了。
“如果一个花非花不够,再加一条人命做筹码,好不好?”
这个时候的那时,有着那日我从树上偷窥进黑色房间时瞧见的那个那时的身影。温柔地残酷着,谈笑间有着让人战栗的畏。
那时从桌上拿起了一把匕首。嗯,如果他手法够准力道够足,我是不会感觉到痛的,死得也算比较舒坦。
哈,开个玩笑,这辈子最不可能的幻想就是他那时拿刀捅我了。
他把匕首扔到了我面前。低头大略扫了一眼我就知道了,这是当初在山里六九甩来的那把,刀柄上有篆字的花纹。
其实,这把匕首是我老爹的,随身带了很多年,喂足了精血,所以刃口阴寒又锋利。弟弟出生那天,老爹把刀子送给了弟弟当礼物。
刀子在六九手里。
或者,我们干脆这样来说好了,两年前,当我发觉六九其实是死里逃生的叶家人,我的堂弟叶修礼时,我做出了留在深山的决定。
如今倒好,本该相亲相爱的弟弟,成了情敌,还有牵制我性命的定时炸弹。
情敌?当我什么都没说。
“当初让他去见你们,为的就是给你提个醒,时候还不到,尽量自保。聪明如你,也该猜出他的真正身份。六九,叶修礼,二十二年前被我从叶家火海中救出来,换了身份后送去赫家做了养子,顺便发挥他身为一枚士卒该有的作用。”
兄台,怎么说他也是我堂弟,可不可以在提及他时不要说得这么没人情味?你怎么不连带着说他暖床也不错?
忘了忘了吧,我什么都没说。
哦,对,我就是什么都没说,现在已经是准哑巴了,你说句给我瞧瞧?
“想不想知道他现在什么样子?”
不想。我心里自个儿弟弟早死了,那个没有一块长起来又顺便帮别人暖床的家伙,跟我没关系了。
我们不熟。
那时可不管我熟不熟,自动上前来捞起我身子就往外走。虽然我只是伤到脖子没缺胳膊少腿的,可是…
可是大哥你先给我穿件衣服行不行!
答案是,不行。
尼玛,我居然就那么光明正大地一路遛着鸟进了地下室!好吧,其实没那么夸张,外面还披了件浴袍。可这跟没穿有什么分别?里面空荡荡的不说,这装扮摆明是在讲我刚刚跟你们老大办完事!路上往来的守卫们虽说看见了也立马别过头去当看不见,我还是有种想要把他们的眼珠子挖出来捏碎的冲动。
然后,在地下室里瞧见了被绑成耶稣受难状的六九。
哦,准确地说,是我弟弟,叶修礼。
说起来,我其实对一个光着身子绑在十字架上的弟弟没什么兴趣,大家又不熟,他还当我是该诛的情敌来着,更何况,他的腕子上还有横七八落的伤口,怎么看都有种微妙的暧昧感。
说那时喜欢重口味什么的,我真是一点都不意外。
“当他背着我偷偷开了那一枪后,我便把他锁了进来,用你爸爸留下的那把匕首,在他胳膊上划一道,然后,让他安静地听自己的血滴声,以便来欣赏着死亡来临前的快感。可是,你知道的,血小板凝集总是那么地快,而我要做的,就是在他伤口自动止血后再来一刀。”
那时,你敢更变态一点吗?
我别开脸,坚决不看。血淋淋的东西,向来让我反胃。那时却不准我不看,生硬地从背后环拥住我,手也蛮横地钳制住我的下巴逼着我去看。
坦白来说,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