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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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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郑岩守灵的那天,几乎平时从不来往的亲戚来凑热闹,在这里打了一夜的麻将。我能想象郑岩的灵魂漂浮在半空中,还不忘记弯着腰贪婪地看人家出什么牌的那副下作样子。是巧合么?我偏偏就在这个房间里输给了那个人渣。不,不对,我只是输了这个回合,我不可以这么快泄气的。让我好好想一想,空气中那种“嗡嗡”的声音越来越清晰了,是你吗?是你回来看着我吗?你来欣赏我的狼狈相,因为我直到你死也不肯对你低头?我才不会求你保佑我,你安心地待在你的十八层地狱里吧。等一下,有件事情不对头——方靖晖是怎么拿到我的那些文件的?我的房产证,我的房地产公司的收据,还有我在中国银行兑换外币的凭证。他有什么机会拿到这些东西?好吧,他只来过我家里一次,就是那天晚上。我的重要的文件都放在卧室里——那天晚上,在给他热牛奶的时候,他问过我,“可不可以让我进去看一眼儿子——就看一眼,不会弄醒他。”然后我就让他进卧室去了,他走进去关上了门,前后不过两三分钟而已,他出来的时候眼睛红红的——我当时还在心软,完全没有想到别的地方去。没错的,我的那些东西都放在了一个文件夹里,就在郑成功的小床旁边的那个抽屉里——我们曾经是同床共枕的人,他知道我通常会把文件放在床头柜里面。

天哪。

我站起身,穿过客厅,经过了专心下棋的三叔和小叔,拿了我的车钥匙走了出去。我想一个人静一静,就一会儿。静一静就好了,静一静我就有力气了。我甩甩头,赶走那些“嗡嗡”声。你也一样,好好看着吧,郑岩,我永远不会像你那样允许别人来打断我的脊梁骨。好好看看我这个踩着男人往上爬的女人怎么把我踩过的那些男人们踩死在脚底下。踩成泥。请你睁大眼睛看清楚。爸。

第七回 醉卧沙场

我总是在最糟糕的时候,莫名其妙地发现,其实我还是喜欢活着。没错,就是活着。比方说现在,我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店里,恶狠狠地打开一罐啤酒,在雪白的泡沫泛滥之前,用我的嘴唇截住它们。它们在我的舌尖上前仆后继的粉身碎骨,那种酥麻的破灭,就是活着;比方说刚才,我失魂落魄地冲进了这个属于我的地方,拧亮墙角的一盏灯,一片漆黑之中,江薏送给我的老钢琴幽幽地浮现出来,就好像在那里耐心地等了我好久,我咬着牙注视它,突然无可奈何的一笑,那种酸涩的经绷着的视觉,就是活着;比方说比刚才在稍微靠前一点的刚才,我像是颗燃烧弹那样冲出了三叔家,冲到了楼底下,我让我的车勇敢的在马路上一次次地超过他那些个半死不活的同类,老头作证,我有多麽想把方向盘稍微偏上那么一点点,那种强大生猛的没法控制的,想死的欲望,就是活着

啤酒让我清醒。我闭上眼睛,倾听着它们在喉咙里慢慢滑行的声音,他们不紧不慢的蔓延着,抚慰着我身体里面那些灼热的内脏。一定有办法的,等我脑子更清楚的时候就能想到办法的。我才不会死呢,该死的人都还活着,我怎麽舍得死?现在,喝酒吧。只有这架老钢琴面前的那盏灯开着,我和这道昏暗的光线一起,变成室内这无边际的黑暗的魂魄。我怔怔地看着手指尖那根烟,他自得其乐的烧着,有一截灰眼看就要掉下来。我轻轻伸出食指,想把它们弹到地板上,可是就在一霎那间我恍然大悟,于是我急急忙忙的端起面前那罐还剩下不到四分之一的啤酒,一口气喝干了它,啤酒里面那些浓烈的气体一直顶到了喉咙上面,然后我才把那截烟灰弹到了空的易拉罐里。真蠢。我笑自己。现在和当年跑场的时候不同了。我自己是这家店的老板,什么都是我的,每一块地砖,每一条木板,要是连我都不爱护它们,我还能指望谁呢?准是这架钢琴,这道光线让我产生了错觉,以为自己回到了那个时候,每一天跑完场,和band的家伙们一起喝酒聊天的时候,我都喜欢偷偷的趁人们不注意,把烟灰弹在地板上。像是恶作剧一样,没有胆量当面对那些使劲克扣我们,不肯给我们加薪的老板竖中指,只好做点什么表示我想要恶心他们吧。算是做给自己看。

那时候多年轻,多孩子气,但是多快乐。可就在这个时候,方靖晖那句话又热辣辣的穿过了我的脑袋,“你会觉得法官会同情谁?是一个职业正当,什么记录都清白的植物学博士,还是一个金盆洗手了以后只会从男人身上讨生活的歌女?”那种熟悉的嗡鸣声又开始肆虐了,掺和着酒精的味道,和类似于呕吐物的腥气。我捏紧了拳头,四处寻找着我的手机,我不管,我说过的,我要那个biao子养的男人为这句话付出代价,我现在就要。“方靖晖,你给我听好了。”我不管不顾的说,自认为自己还算是维持着威胁人的时候必须的冷静,“我没有吓唬你,我什麽都敢做,我跟你讲我什么都不怕。反正郑成功那个小东西的命是我给的,把我逼急了我带着他一起开煤气不就是这条命吗,我可以不要,我敢,可是你敢不敢?方靖晖你说话呀你敢不敢”眼眶里一阵潮热的刺痛,可是没有眼泪流出来——全都烧干了。我知道,我又做错了,我又没能沉住气,我知道我这样其实正中他的下怀,我在身处下风的时候应该仔细寻找突破的机会,可是我却又是一咬牙就起来掀翻了棋盘,我又让人家看到了我的气急败坏,又让人家见识了什麽叫做输不起——可是谁叫他侮辱我?

隔着上千公里,他无可奈何的笑,“东霓,你是不是又喝酒了?去睡吧,等你清醒了再和我说。我要挂了。”于是我也笑了,“要是你现在床上有人的话,你应该负责任的转告人家——你说不定带着一身乱七八糟的有毒基因,问问她有没有勇气帮你生第二个郑成功。”然后我就迫不及待的挂了电话,脸上依然带着微笑。果然,我的手机开始疯狂的响,他终于被我戳到了不能碰的地方,不打算再维持那副冷静的表象,准备和我对骂了——我心满意足的关上了手机,我眼下可没兴趣陪你练习,你又不是不知道,反正对骂起来,总是我赢。

干吗总是摆出那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总是那种风度翩翩,专等着欣赏我如何失控的样子?我用力重新拉开了一罐啤酒,太用力了些,拉环划到了手指。我把脸埋在了胳膊里面,因为突然之间,脖颈似乎罢了工,拒绝在替我支撑着脑袋。我和方靖晖之间总是这样的,谁也别想维持好的风度,谁也别想从头到尾保持得体的表情,因为我们之间的关系已经是那么龌龊了,任何对于“尊严”还是“教养”的执着都显得可笑。这到底有什么意思?我在心里问自己。就算我早已不可能再回到那个我出生长大的工厂区,因为我几乎绕了半个地球;就算早就告别了嗓子唱到嘶哑的日子,因为我变成了想让当年的自己竖中指的老板;就算早已不用担心半夜回家会被房东骂,因为我已经住进了一套客厅可以用来打羽毛球的房子里;可就算是这样,又有什么意思?生活的内核永远让人丑态百出——不管你给它穿上了多么灿烂夺目的外套。早知如此,当初还奋斗什么?

“掌柜的,这么晚了你怎麽一个人?”

他站在光和黑暗微妙衔接的地方。冷杉。正因为光影的关系,脸上呈现了暗淡的色泽。我还以为自己见了鬼,不过,这个鬼看上去还蛮顺眼。依然挺拔,并且,棱角分明。我不确定我是不是又在不由自主的微笑了。

“这么晚了,你为什么会在这儿?”我问。

“因为我住在这条街上。”我知道他注视了一下钢琴上并排着的几个啤酒罐,“我的学校在这儿。我去书店买书,那边有家一直营业到凌晨的书店,真的,就在街口,一直到12点才关门,有时候甚至更晚,那里面也有些书是我们这个专业的,特别难找”

我无可奈何的打断他,“对不起,你说话一直是这样的么?你到底知不知道什么事应该多说几句,什么事应该一笔带过?”

2010…2…11 13:48 回复

他愣了一下,随即恍然大悟似的开颜一笑,牙真白,“哦,是这么回事儿。我刚才说去书店,然后我就想到你可能会觉得我在撒谎,因为龙城很难找到一家开业到那么晚的书店,所以我就多跟你解释两句——”他似乎完全没在意我脸上惊愕的表情,“咱们刚才说道哪儿了?对,你问我为什么还在这儿。因为我回来的路上看见店里有灯光,我有点不放心——”

“你的意思是说,要是真的是小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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