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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它?”
“喜,欢。”小家伙点点头。
陆洁就动手将胸针摘下,递到了他的手里。
胸针对于泽雨这孩子来说,实在是一件稀奇的东西。他兴高采烈地捧在手中,专心地玩着。如此一来,陆洁就看得十分清楚,这孩子的眼睛是鱼脊形的,眼睫又长又浓,而且略微向上翻卷。
陆洁有些惊奇,怪不得方才她觉得是于潮白在盯着她。泽雨这孩子的眼睛长得实在是太象于潮白了
怪了,他怎么会象于潮白呢?陆洁沉思起来。
陆洁的沉思被泽玛吉打断了,“穿裙礼”已经结束,火堆四周已经有人唱起来跳起来。泽玛吉来请采尔珠和陆洁到屋里坐,她们俩的位置应该在正房的火塘边。
陆洁跟在采尔珠的身边,说说笑笑地向正房那边走。
一股熟悉的气息飘过来,陆洁毫不费力地分辨出,那是“散花”烟的气味。
循着那气味,陆洁看到了一个身穿吉玛服装的男人。那男人背对着陆洁,急急地朝相反的方向走,似乎在有意避开陆洁。
他是于潮白?——对,入乡随俗,于潮白完全有可能去弄一套吉玛男子的服装,自己穿在身上。
他走过那么多的地方,拍过那么多的照片,在那些照片中,他不是也曾穿过各式各样的服装吗?
陆洁一边想,一边不由自主地跟了过去。
“于潮白——”她叫了一声。
前面那男子好象将身体晃了晃,但是并没有停下脚,也没有回过头。
他似乎走得更快了。
陆洁的心也跳得更快,“散花”烟的气味儿越来越浓,越来越清晰,陆洁加快脚步跑了上去。
“于潮白!——”
陆洁从背后拉住了那男子。
男人回过头,陆洁呆住了。
乌木般的脸膛,眨个不停的眼睛——他不是采尔珠说的那个冕诺吗?
冕诺笑嘻嘻的,手指缝里还夹了一根没抽完的“散花”烟。
于潮白右手的小指是残缺的,残了一半的小指象个侏儒,可怜巴巴地傍着显得更高更长的无名指。而冕诺的小指很完整,当食指与中指夹着那根“散花”
烟时,小指也张扬地翘着,显得很得意。
有着完整小指的冕诺显然不曾向什么女人立过什么誓,做过什么保证。对于男人切小指立誓的象征和意义,陆洁事后曾经一再地回忆和思索过。她记得于潮白当时从那个装尿不湿用品的大塑料袋里掏折刀时的动作和神态,他看上去很象一个从冰箱里偷东西吃的孩子。那些发誓再不与方玲来往的话,在于潮白的嘴里咕哝着,犹如一块嗍来嗍去舍不得咽下的糖果。那段小手指呢,被于潮白用刀子分娩离体之后,在陆洁的眼前闪着血光,负罪般地颤抖不已
每当此时,陆洁就会象患了强迫症似的,让一个念头反反复复地在脑袋里打转:切掉的为什么是小指?切掉的为什么不是大姆指、或食指、或中指——结论看来很清楚喽,只切小指,表明毕竟还是小事一桩,无伤大雅。
陆洁对男人的誓言早已失去信心,岂止是誓言,其实应该说,她对雄性这种动物已经失去信心。陆洁和母亲一样,在家中养只猫都要选择母的。母猫恋家,不象公猫那样守不住窝,成天往外跑着“找啊找啊找啊找”。当然,母猫在一年里的某些时候也会爬到房顶上,成夜地象婴儿一样喊叫,可是,只要等母猫下过崽,她们就会变得越发恋家,整天蹲守在那里,象守着一个不变的誓言。
自从于潮白和方玲出了那种事情之后,陆洁心里除了怨和恨之外,还有一种抑制不住的报复欲望。那情形有些象两个小孩子打架,如果谁被对方打了一拳,那是必须讨回来,才会善甘罢休的。
出于这种心理,陆洁那天晚上约了刘医生。事后,必须讨回什么的欲望固然没有了,但是陆洁却一下子变得心灰意懒,对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兴致。陆洁有一种隐隐的预感,这样下去会出问题,迟迟早早一定会出问题的。
后来,问题果真出在了儿子佑生身上。
陆洁是学医的,学医的讲科学,不应该相信什么“报应”。可是,事情发生之后,陆洁却痛心疾首地想,这是一种“报应”,不是报应于潮白和方玲,就是报应陆洁和刘医生,或者说于潮白方玲陆洁刘医生统统全都报应了。
那个时候,陆洁的个人生活已经处于了一种惯性状态。所谓惯性,就是说既没有和于潮白离婚,也不答应于潮白回来,就那么听之任之地过下去。事实上,他们夫妻俩是分居了。
三岁多的儿子佑生对这种状态似乎处之泰然,他仿佛什么都不知道又仿佛什么都知道。他以一种大愚钝或者说大智慧,对于父亲的存在与否,保持着一种让陆洁担忧的沉默。
生活已经足够郁闷,况且又赶上了那个郁闷而溽热的季节。在那样的季节里,食品街上的每个摊点都象杀虫剂一样挥发着让人生疑的气味。陆洁扯着儿子佑生的手,在那些气味中穿行。佑生忽然停下脚说:“妈妈,我要吃鸡。”
陆洁这时候才意识到,她已经站在了一个活鸡店前。住在不同楼层的鸡们正从方格格铁丝房间里向外张望,旁边是烫鸡的热水桶,那里就象澡堂一样热气腾腾。
热水桶的后面是褪鸡毛的转筒,忽忽隆隆地轰响着,犹如工地上的水泥搅拌机。
在过去的那些日子里,于潮白都是在这里买活鸡的。他买下活母鸡回去炖,或者买了活公鸡回去红烧着吃。
这是于潮白给佑生留下的记忆吧,那记忆此刻在鸡店前复活了。
虽然佑生嚷着要吃鸡,陆洁却没有在这个店里买活鸡回去。依着陆洁的习惯,鸡是一定要买活的,回家自己做,吃起来才放心。可是,郁闷不乐的陆洁当时毫无买活鸡回去自己动手做的心思。如果买这里的鸡回家去,先要油腻腻地洗鸡,然后再洗高压锅,然后再切葱切姜片,然后再放花椒粒,然后煮开了撇沫,然后扣限压阀,然后煮二十分钟,然后
昔日兴致勃勃去完成的这些程序,眼下竟变得那么繁琐。
于是,陆洁就在隔壁的卤腊店里买回一只烧鸡。
很久以来,陆洁吃饭就没有什么滋味了。陆洁曾经执著地思索过:守着一个男人吃,与自己一个人吃究竟有什么不同。嘴还是那张嘴,肠胃还是那副肠胃,然而进食的效果却大相径庭。
这种不同的效果使陆洁对不争气的自己生出一些恨。
天很热,陆洁心不在焉地将烧鸡的一块胸脯肉放在舌体之上,不等臼齿做出咀嚼,不等味蕾生出感受,那块鸡肉就通过了咽喉,滑入了食道。那情形,有些象做X光造影时,吞食钡餐。
无滋无味,只是一块就有了饱意。
陆洁放下筷子,把注意力投向儿子。儿子吃得很专心,筷子和勺子都闲置在那里,使用的是最便捷的手。儿子那鼓鼓的两腮忙忙碌碌地蠕动不已,稍顷,就有一根根小小的骨头从唇齿间慢慢滑落。那些骨头都被小牙嚼瘪了,犹如榨过汁水的蔗渣。每当他嚼完一块鸡肉之后,都要舔一舔手,仿佛那油乎乎的小手也是食物的一部份。
咀嚼是无声的,发出响声的是对那些手指的吮吸和舔舐。
看着看着,陆洁就皱起了眉头。如果说嚼骨吸髓尚可容忍的话,那么舔手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这些动作的渊源,全都来自于潮白。那一招一式,全都酷肖于潮白。
酷肖于潮白的,还有什么?
还有鼻子。鼻骨又尖又硬,象是刮削过的石头。还有眼睛,两条弯弯的长弧,犹如鱼的脊背。睫毛又浓又密,毫不安份地向上翻卷着
“吃手吃手吃手,没出息!”
无名火忽然升起来,“啪”地一掌打过去,抓在小手里的那块鸡脖子就掉在了地上。
儿子哇哇哇地放声大哭。
打过之后,陆洁就后悔了,就心疼了。她赶忙把儿子抱过来哄。儿子委屈地伸手去搂她,把油抹了她一脖子。
心静了,陆洁自己也觉得奇怪,对男人的那种恨,怎么竟会转移到了象那个男人的儿子身上?
晚上睡觉之前,陆洁给儿子洗脸。儿子用于潮白的那双眼睛盯着她。陆洁心里预兆不祥地格登了一下,她隐隐地觉得,这件事不算完。
果然,半夜里儿子醒了,嚷着肚子疼,要拉屎。陆洁抱他起来的时候,感到儿子身上滚烫滚烫的。陆洁把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