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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平等〔法〕皮埃乐勒鲁-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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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虽然不很明显,但人们仍然能够在他那里发现他那个等。

    级社会共同体的社会原则,这个原则曾经启发过他的导师柏。。。。。。

    拉图以及更早的柏拉图的导师毕达哥拉斯。

    至于后者,众所周知,他创建的学院实实在在是建立在共同体的基础上的。人们被接纳到他的团体中去,其条件是把他的财物归公,理由是,据一位古人说,“朋友之间的财产应该是公共的”

    ;我们已经知道这也是柏拉图在《理想国》和《法律篇》这两本书中的基本原则。

    对毕达哥拉斯的弟子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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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1第二部分 过去

    生活制度所了解的全部情况和基督徒修道士的共同体是如此相似,以致确实没有必要再在这里反复强调。基督教隐居或。。

    公共生活,在其他许多关系方面,如同在财产共同体的基本。。

    关系方面一样,只是毕达哥拉斯隐居生活的翻版;关于这一点,我只要引述奥侣格尔①的证词就够了。

    “凡是被毕达哥拉斯一起接纳为他的门徒者,无论其家产是些什么,都应一律献给全体;这样的一种结社,几乎和原始共同体紧密相连,而就其事物的本身和使用的语言来看,它也能称作隐居共同体。”

    (《雅典之夜》第一部分第九章)不妨这样考虑:在意大利出身于毕达哥拉斯学派②的许多立法者,例如夏龙大和扎勒居斯③等,倘若未能在公民之间建立完整的共同体,至少推广实行了公共用膳。

    这是非常可能的,因。。。。

    为毕达哥拉斯的弟子发现在意大利已经实行这种制度,那是由古希腊移民传过去的,或更确切地说,如我们所指出的,是由达克底勒-衣岱人传去的。实际上,我们已经看到亚里士多德确认公共用膳的实行,早在米诺王到达克里特岛作出规。。。。

    定之前,在第勒尼安海和爱奥尼亚海的沿岸地带已实际存在。

    况且,只要我们细细考虑一下,毕达哥拉斯弟子们在大希腊

    ①奥侣格尔(Aulu-Gele,约公元二世纪)

    ,古罗马学者。他是《雅典之夜》的作者。——译者②毕达哥拉斯学派是指由毕达哥拉斯本人创建的一个政治、宗教、哲学三位一体的古代学派。——译者③毕达哥拉斯的弟子除夏龙大、扎勒居斯外,还有梯麦、阿基塔斯、费罗拉渥斯等。——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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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十 章951

    地区进行的尖锐斗争以及对他们进行的血腥镇压直至把他们全部消灭,其起因都是他们企图以一种狂热崇拜的宗教赤忱把平等和共同体引入社会的缘故。

    我担心读者会对我不得不枯燥地列举这些事实感到厌倦,同时担心他们会对基督教感到渺茫。我确实认为人们开始不太容易看清楚克里特岛和斯巴达两地平等聚餐之间的关系,甚至也难以觉察毕达哥拉斯弟子们的共同生活和耶稣的神秘之餐两者之间的联系。但是请耐心些,我们马上把圣事上的耶稣最后晚餐和摩西的复活节紧密联系起来,正象我们在参加埃塞尼人的公共用膳时,几乎做了阿迦勃的近邻一样。

    可是,在转入摩西立法之前,我们必须就埃及说几句话,因为摩西和毕达哥拉斯都出生于埃及。埃及实际是人们称之为基督教这个新的综合体的主要成分之一。如果基督教真是部分地源于埃及并且有埃及的传统,那么基督教的本质,即我们认为的人的博爱、天主的统一性这样一些教义在埃及等级社会的外表下,必然会表现出来。那末,在埃及我们仍然会发现公共用膳吗?更有甚者。我们在埃及还发现了作为立法的基本事实的共同生活。埃及确实大半是建立在等级社会共同体的原则基础上的。古代一切证据为我们证实了埃及的两个较高的等级——传教士和军队士兵就是以共同体方式生活的。

    大家知道埃及的所有居民划分为三种阶级,即教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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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1第二部分 过去

    兵、庄稼人和手工艺者。

    ①斯特拉波告诉我们(第十七卷)

    ,由于这种分化的结果,埃及每个郡的田地也分成适合于这三个等级的相等三部分。

    ②埃及的教士们生活在公共的大厦里,俯首贴耳于递升的等级制,他们实际上毫无个人财产,就象基督教神父对于教会的财产那样,也象密布于欧洲各种不同的宗教等级里的修道士那样,只有使用公共财产的权利。军人等级阶层,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同样。关于这个等级的财产和公共资金,确有某些财产可能转移到个别成员手里;但这只是由于责职关系所引起的一种转移。

    军人由于他的职责关系,可以有十二阿尔庞③土地的合法田产。

    可是即使这样,上述财产中的一部分仍归国王,另一部分归传教士,第三部分归打仗的军人。实际上,这两位同时代的作者之间的差别只是表

    ①希罗多德把这第三等级阶层再分成牧羊人、养猪工、小商贩、表演者和海上劳工。其他一些古代作者提出不同的分级方法。但是,对于上层两大等级和下层等级之间存在的严格分界线,则无可争议。

    希罗多德说:“在埃及军事阶级成员中,没有一个人是学习一行机械手艺的;而是所有的人,从父亲到儿子,个个醉心于战争这个职业。”

    (第二卷)希罗多德早就注意到在这方面东方各古老民族的根本法中出现的类似现象,以及斯巴达政体和等级制度之间的特别的相似之处。他说(同上)

    :“说真的,我无法断定希腊人是否从埃及借来了战争职业可以父子相传的这种习俗。事实上,我看到在特拉斯人、西脱人、波斯人、里底安人中间,以及在几乎所有的蛮族人中间,凡不从事机械手艺的人,凡操持军事的人则被尊为最高贵者,反之,凡从事手艺的人和他们的孩子则被贬为各个民族的小人和下等人。这类情形在希腊人,尤其在拉西第蒙人中间也有反映。可是在科林特则不是这么回事,那里的人们十分重视手工艺者。

    ②迪奥道尔(该书第一卷)并未销毁这段证词,反而进一步得到论证,并说埃及的全部土地划分为三部分。

    ③阿尔庞(arpent)

    是旧时的土地面积单位,相当于二十公亩到五十公亩左右。——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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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十 章161

    面的,并且容易加以说明。调拨给僧侣和军队等级的土地可以免除一切赋税,正如希罗多德向我们指出的那样。

    (该书第二卷)第三部分需要上缴赋税的土地应属于国王所有,应隶属于国王的主权范围。况且,根据希罗多德(第二卷)的报导,这种主权可以追溯到由赛索斯特里提倡的古老土地分配法,并强迫所有得到分配土地的人缴纳贡品。所有权也并不因此而归私人所有。关于这一点,希罗多德有一段精采的论述。根据他的看法,军事集团阶层已经达到四十多万人,某些省内叫作卡拉西尔(Calasires)

    ,另一些省内,又取名爱尔莫底皮(Hermotybies)

    ,以后,希罗多德又作了补充:“唯有他们仅次于传教士,并在埃及享有根据法律赠与他们十二阿尔庞土地的重要特权,同时免除种种负担或租金。一阿尔庞等于埃及的一百鼓代①,而埃及的鼓代又类似于萨莫斯的鼓代。这十二阿尔庞是赠送和分发给所有的人;可是他们拥有的这些田地只能以轮流继承的方式进行,而且同样的人决不能享有同样的田地。每年有一千名卡拉西尔士兵和同等数量的爱尔莫底皮士兵要为国王保驾;那时候,他们除了分得十二阿尔庞土地外,每人每天尚可得到五斤面包,二斤肉和二至三品脱②的葡萄酒。”

    (第二卷)

    我不知道是否可以从这个段落里得出如下结论,即每位教士,根据他的头衔,也有十二阿尔庞的土地。我觉得希罗多德在论述打仗士兵的特权时提及教士只是为了更明显地把两个较高等级同较低等级区别开

    ①鼓代(coudée)

    ,法国古长度名,约为半米左右。——译者②品脱(pinte)

    ,法国旧时液体容量单位,合0。

    93升。——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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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1第二部分 过去

    来,前者拥有可以免除一切贡品的土地财产所有权,而后者却在缴纳赋税条件下的私有制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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