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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死因还需两周以后。
下午4时,石首市政府召开全市各条战线科局、乡镇负责人会议,上级政法机关宣布对3名办案当事人实行刑事拘留。
5月8日,荆州市政法委向死者家属转告鉴定结论:“王崇高系冠心病猝死。其受审期间精神紧张、情绪激动、疲劳、饥饿和体表损伤等因素引起”
对这个法医鉴定,荆州及石首市电力部门的领导也有看法。石首市供电局党委书记刘建国说:它至少是极不严肃,其一,措辞不当。检察院既未立案,甚至未办传唤手续,何谈“受审”?其二,推理无据。所谓“精神紧张,情绪激动”,都是无形的,法医这样推理缺少依据。其三,本末倒置。死者身上30多处(法医认可的27处)伤痕,法医鉴定竟轻描淡写地用“体表损伤”4个字便概括了,一无量,二无度,三无因。
石首市检察院称,王崇高在任副局长5年间,有4笔共8000余元的经济问题。为此,供电局有关领导一笔笔进行了说明:
第一笔是石首市供电局电力物资公司业务员李宝贵,在高基高变电站报销的2700多元。李在1995年被局里派往省农电局争取一部桑塔纳轿车指标和10万元现金,车子和钱到位之后,1997年2—3月份,王崇高派李再去省农电局争取拨款,李包括差旅费、招待费、住宿费在内开支2700多元,回单位找王报销。王经请示当时的主管局长赵传贵后,要李到高基高变电站找站长汪天涯报销了。
第二笔是局车队司机李学华,在小河变电站报销1880元。1996年,李经手招待省农电局在石首市召开现场会部分司机及办理小汽车优先过江证,开支了1880元,后来李随王崇高去小河变电站时,李学华便找该站站长吴森林报销了。
第三笔是新厂变电站报销的约1860元。这笔费用分别是1996年、1997年两次报销的。这两次均系因公办事而报销的。
第四笔是王崇高在横市变电站报销的1600多元。原任横市变电站副站长熊永清证实,1998年元月份,熊经请示局长吴长。青同意,将这笔用于春节因公开支的费用,在横市变电站报销了。此笔费用的去向李学华司机亦有证实。
李宝贵证实,这几笔钱的报销局里都很清楚,王没沾边。更不用说进个人的腰包。
为什么局里的旅差费等要拿到下属单位报销?吴长青局长道出苦衷:按有关政策,他们局一年招待费限2万元,但实际上一年招待费远远不止这个数,超出部分不能从局机关财务上报账。于是局领导不得已采取变通办法,只要是为公家联系业务的正当开支,可以在下属变电站报销。
5月8日,王崇高的三个儿子找到监利第二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军律师,委托其为父亲致死一案进行死因调查,并代理控告。当天,张律师来到王崇高的家中。这是一套普通三室一厅,室内没有作任何装修,只有几件60年代的破旧家具,而一个厨柜里却放着一堆荣誉证书,细心的律师估摸了一下,约有60公分高。王崇高的父亲王成家听说是律师来了,竟跪在地上哭喊着:“你一定要为我儿子伸冤啊!”
张律师经过艰难的调查取证,总算弄清了检察院传讯王崇高并不是偶然的,其真实目的,说穿了无非就是创收渔利。
1998年3月21日,石首市横市镇拦坝村4组瓦匠朱云峰被检方传讯。检方问:“1990年王崇高在横市变电站任站长期间,他请你建过房子,你送给他多少钱?”
朱云峰说:“我们之间是正常的工作往来,我没有给他送过一分钱。”
这种回答引起检方的不满,于是朱云峰被戴上手铐,遭到殴打和罚跪。
3月13日下午3时许,石首市检察院又将正在病中的高基高变电站站长、镇人大代表江天涯口头传唤到一租用的私宅内,采取威胁、罚跪、双手背铐等手段,逼迫江交待王崇高所谓的“经济问题”。检方还吓唬说:“王崇高也关进来了,就在上面的房间里。他自己都承认了,你还为他保什么密?”江在这种情况下,被迫交待说:“王崇高有一次打电话给我,要我给李宝贵报销一笔差旅费。”汪被释放时,打手们还逼其承认是“文明办案”。
5月10日,张律师找汪天涯作调查时,汪的右手还抬不起来,此时,张律师穿着衬衣,汪天涯却穿着一件蓝色棉大衣。看来,这就是“文明办案”带来的后遗症。汪天涯尚是如此,窥斑见豹,作为直接审查对象的王崇高那就更不用说了。
为此,张军律师提出许多疑问:是谁诬告王崇高?为什么王崇高从被传讯至死亡期间,办案人员无半个字的笔录,被害人也无半个字的“交待”?
令律师不解的是,虽然目前王崇高致死一案的直接责任人、原石首市反贪局副局长徐奉禄、曹光荣已批准逮捕,检察员刘志明取保候审,可是,由于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自我防范意识很强,为掩盖其罪行,几次更改口供。对王崇高的真正死亡时间、死亡地点至今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王崇高贴身穿的衬衫、裤头和一只袜子下落不明,甚至连王膝盖上的伤痕都说成是王自己跪着喊冤形成的。人们不禁要问,王崇高的膝盖内侧及脚后跟的伤又是怎么形成的呢?
石首市供电局副局长劳动模范王崇高惨死于检察人员非法拘禁中,已是一个不可更改的悲剧,但事件的本身却给我们留下了一系列不容回避的思考。
此间法律人士认为:首先,市检察院办案手续及办案程序违背了有关法律规定。该院传讯王崇高无任何合法的文字材料,系口头传唤,且传讯时间超过法定的12小时,没有立案,没有笔录,同时,传讯死者的地点系检方租用的民房,传讯未在指定的办公地点进行。另外,死者在抢救前后的两个小时内,检方一直未通知死者家属及亲人前往探视;其次,办案人员办案手段涉嫌刑讯逼供。再次,该检察院人员办案有创收渔利之动机。据因同一事件而被检方拘禁、体罚达10天之久的高基高变电站站长江天涯讲述,他被检方放出时,共缴纳各种名目的罚款费用达8000元。
王崇高一案惊动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同志,他在新华社就“王崇高事件”所发的一份内部材料中作了“决不护短,一查到底”的重要批示。中央有关部门将此案立为全国九大错案之一督办,序列第三。6月中旬,湖北省检查院决定撤销石首市人民检查院获得的1995年和1996年全省“最佳检察院”的荣誉称号。目前,徐奉禄、曹光荣已被依法逮捕,刘志明因病取保候审。另外,副检察长张辅义和反贪局长张左华也已停职反省,由市纪委立案调查。
法律如何公正地判决,人们拭目以待。
八、检察长寻找“替罪羊”
检察长酒后开车肇事,两条人命辗于轮下。为保“乌纱帽”,寻找
“替罪羊”,订立攻守同盟。机关算尽,难逃法网。
1997年11月29日,辽宁省黑山县四家子镇陈家村道口附近发生一起严重交通肇事案:一辆飞速行驶的小汽车将前面两个骑车人撞倒。驾车的是黑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谭安州。车里坐的是黑山县半拉门镇党委书记王化刚、副书记李继东及常兴镇党委书记谢玉全。这天中午11点,4人决定去邻县台安县城的华兴园酒店喝酒,由于不是公事,谭安州自己开车前往。在华兴园,这顿酒宴一直持续到下午5点,见天色已晚,他们才打道回府。
返回途中,还是谭安州驾车。当车行至陈家村道口附近时,迎面驶来一辆拉稻草的大货车,强烈的灯光刺得谭安州睁不开眼。等会完车后,谭安州猛然发现前方有两人骑自行车同向行驶。谭安州紧急刹车,但为时已晚,两个骑车人被撞倒在地,当场死亡。
此时,县人大马上就要换届选举,能不能保住头上的乌纱帽是谭安州最为关心的事。出了这么大的车祸,谭安州首先想到的是如何能逃脱责任。他立即给妹夫、县交警队事故组民警孙甫广和弟弟、县工商银行司机谭辉打电话告知此事。事件发生后,县公安局交警队有关人员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