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霜叶红于晚来秋(生子)-粉色一刀-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其实你真的很聪明!”邪恶,是现在我对他唯一的感觉。
                  “可有的时候太聪明,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我知道!”默默的绕过他的身边,一双修长的手臂拉住我。
                  “不要亏待了自己,也不要对不可能的事抱有希望!”
                  男人的声音冷冷的,周围的空气一下子降了好几度
                  “这样你才能好好的活下去!”
                  自嘲的笑笑,“我早就已经不对什么抱希望了! 特别是你!”
                  第二十九章
                  那天以后,赵音来找我的次数多了,每次总是有特定的人去接她,带她过来。每次,这丫头总会给我带来一碗,她亲手
                  做的蛋包饭,笑眯眯的看着我吃完,然后开心的对我说,你终于长胖了。赵音的出现给我带来很多的快乐,也是给我平
                  淡的生活中带来的些许阳光。看着她笑,看着她闹,抱怨着升上高二后课业开始繁重,有时候会有好一阵的恍惚,原本
                  我该过的也是像她这样的生活。
                  赵音对杜家的一切都没有好感,特别是对杜平秋,就算仅有几次的偶然遇见,这丫头也是对他毫不理会,对另外四个男
                  人,完全只当是空气。在听说我和天云比较投缘,他也比较照顾我后,这丫头对他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来
                  看我时,也常带点小点心给他,到是天云显的很不好意思,里拉总是在一旁埋怨,自己一个大帅哥在一边怎么就没人理
                  会。赵音对人的爱憎表现的很明显。喜欢就是喜欢,恨就是恨,这是我十分欣赏的,可惜我学不来她的坦荡。
                  我在这个家里的地位很尴尬,在外我是杜家的女主人,对内我却连个客人都算不上,说是养在笼子里的鸟也不为过,主
                  人给你吃,你就吃,主人不给你,你也就只有饿着。杜平秋白天几乎不怎么在家,就算是在家也是晚上,或是平夏的房
                  间里。自从那次以后,我没有再接近平夏的房间,不是不敢,而是我不想再去揭开那个人的伤疤,那是神圣的地方是杜
                  平秋不可侵犯的圣域,那里只属于他和平夏,而我这个罪人,是永远没有资格踏进那里的!想明白后,和杜平秋的相处
                  也纯粹了起来,他让我好好活着,那就活着,什么时候要我的命,那我也没有话说,那是我欠他的。见面时,也是礼貌
                  的打声招呼,不管他理不理我,我还是照做了。偶尔会在同一张桌上吃饭,默默的吃完自己的饭,我会收好碗筷,然后
                  默默离开。没有人开口说话,我已经习惯了他们看我的异样眼神。习惯了里拉对我的好奇,雷对我的敌意,留天对我的
                  冷漠。在这里,唯一说的上话的也就只有天云了。
                  习惯是种可怕的东西,慢慢的会注意到越来越多的东西。譬如说:杜平秋吃饭不会超过半碗,他有很多东西不吃,特别
                  不喜欢吃鸡蛋以及一切蛋类食品。他很瘦,是因为胃不好,却还常喝黑咖啡。除了公开场合,他只穿黑色系衣服,最喜
                  欢的运动是游泳。
                  他是中意混血儿,他的眼睛继承了她的母亲,是杜家的现任当家。
                  最不喜欢做的事是下厨,平夏死后,最不喜欢的就是有人碰厨房,因为以前他吃的饭菜大多都是平夏做的,平夏死后,
                  曾一度三天没吃饭。所以平常吃的饭菜,都是让人从外面带进来的。
                  最喜欢的事是弹琴,平夏死后,钢琴的琴盖就没有打开过。
                  抽烟,但现在戒了,因为平夏说过吸烟有害健康。
                  睡前常做的事就是看书,那本书就是平夏的日记。
                  雷是他的贴身保镖,负责他的日常起居,里拉明里是集团里的医生,实则是第一杀手,留天的身份比较特殊,他是杜的
                  堂哥,这个人让人琢磨不定,但是哪里发生大事哪里就有他。至于天云,说到这,他不禁不好意思起来,说自己是这几
                  个人里最没有用的,比熟悉比不过雷,比身手比不过里拉,比心计更比不上留天,自己也就只能打打杂,我知道他是谦
                  虚了,堂堂名校的博士生,怎么会如此简单?
                  这些,都是天云硬和我说的,说是连这些都不知道,要是当众人的面,是要露出马脚的,事实证明,天云所说的非常有
                  根据。因为不久之后,我就迎来我“婚后”的第一次曝光。
                  对于要出席宴会这种事,我历来是十分反感的,人与人之间的虚伪奉承,明里暗里的不同嘴脸,都让我觉得厌恶。其实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一个人待着只是欺骗自己一个人,而在那样的场合,我就得欺骗所有的人,一个谎言,要用更
                  多的谎言去圆,现在我深刻的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以往这样的情况,我总是会毫不犹豫的拒绝,然后撒个小娇,就能把
                  哥哥糊弄过去,但是现在毕竟已经大不同了,在我面前的是一个叫杜平秋的男人,一个没有心的男人。在他面前,我唯
                  一不能说的话就是“不!”
                  看着天云拿来的衣服,我庆幸它不是一件艳丽的晚礼服,而是一件月白色的和服。
                  看着面前来给我梳妆的女人,我犹豫的看着天云,天云笑着将衣服放在我的床上,“放心吧!她是自己人!”我轻嘘了
                  一口气,看了眼这个慈眉善目的女人“开始吧!”
                  任她在我的脸上摆弄着,将已经齐耳的头发接长,梳了一个发髻。描眉扑粉的一阵摆弄,换衣服时,我让她出去,我的
                  身体还是不习惯暴露在陌生人面前。
                  拿起和服穿上,镜子里的人,活脱变了一个人,微圆的杏眼,挺直的鼻,红润的嘴唇,修长的身体,露出昕长的脖子。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很熟悉却又很陌生,很像一个人,到底是谁?却又很模糊。
                  拿出平夏给我的项链带在脖子上,遮住喉结,竟没有不伦不类的感觉,就像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对着镜子里的人笑了笑
                  “还真像个女人!”
                  林希归,看不出你还是个“美女!”
                  开了房间,下了楼,杜平秋扫了我一眼,没说什么,只是在看到我颈上的项链时,眼神停顿了一下。到是里拉,一见我
                  就拼命的吹口哨“没看出来,你长的还真漂亮,这和服真他妈适合你!不愧是中日混血啊!!”
                  我没有理他,只是慢慢的走到杜平秋面前“这样可以吗!”
                  微微抬了抬眼“你很漂亮!” 脸没来由的红了,他这会是在夸我吗?
                  在一边的雷恶狠狠的看着我,如果眼光可以杀人,我不知道已经死了多少遍了。
                  来到会场,才知道这原来是集团成立30周年的庆祝典礼。杜家明里的正经生意,原来也做的这么大,那暗里的呢?很难
                  想象。宴会上来的都是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物,黑白两道人齐聚。场上还有不少意大利人,应该就是杜平秋口中的那群老
                  家伙。
                  临进门口,其实我很紧张,至于为什么,自己也说不清楚,这样的场合我不是第一次来,比这还隆重的也不是没有过,
                  到底是为什么,是因为身边的是杜平秋?再三的看了看自己的衣着,看有什么破绽,这让走在我前面,却迟迟不见我走
                  过去的他又折了回来,扫了我一眼,
                  “把手伸过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