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嘿,你不要命啦。”我看她这么拼命的样子,摇头无奈地啰嗦了句。但仍跟着她小心翼翼地一边找躲避物,一边前行。
接下来,我看到了一场屠杀,血腥暴力的场面实在不适合女孩子观看,而一旁的唐娜却兴致高昂地躲在暗角,手拿相机,在枪林弹雨中偷偷摘录下这一幕幕。
忽地,混乱的人群中我看见了一抹熟悉的身影,虽然天色很暗,看得不是很清晰,但那个外形,那潇洒大气的领袖风范,就算化成灰我也认得。
——不是约什是谁?!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杀人,充满美感,而且效率绝对一流。他用的是手枪,可同样是暴头,他的速度却比别人快的多。因为我根本看不见他瞄准,甚至连举枪的动作也没有。但是枪声却连成一片,怎么听都像是机枪发出的声音,让人叹为观止。在他面前那些训练有素的士兵就像待宰的羔羊,连开枪的机会都没有。
而他配合默契的下属则是如同鬼魅,掩护他的同时,不断消灭躲藏在掩体内的敌人。
——力量悬殊,导致这场彻头彻尾的屠杀。
直到硝烟渐渐散去,我看到对方开始逃窜,一辆辆吉普车卷起一阵风沙尘埃。
“那个领头的有点熟悉啊,是谁呢?”唐娜举着相机,不知不觉地把身子越探越高。
“笨蛋!”她这样会被发现的,我忙伸手去拉她。硝烟才刚刚消散,大家一定还维持着一定的警觉心,任何动作无非会遭来杀身之祸。
“呯!”——刚刚寂静的夜空再次传来一声枪响。
我心猛地一沉,就见唐娜手中的相机突然被甩了出去,我的手还抓着她的手臂。但在几秒钟前还活生生的人,现在已经软软地倒在我怀里。
一枪爆头。这么精准的手法,这么远的距离。我相信,能做到的只有一个人。
“你开枪前,都不分清是敌是友的吗?”我听到自己发出沉痛的声音。虽然相处不到一天,但这个开朗活泼的女孩还是令人很难不去喜欢。
一阵沙沙的脚步声后,我看到了约什威风凛凛地站在我面前。残酷的眼瞳中,迸发出的是一抹还未消散的野兽扑杀猎物的杀气。
“你确定是友吗?连你我都不确定。”他缓缓朝我举起枪。脸上的表情让我想起一只逗弄猎物的黑豹,纯然的嗜血、残暴。
我轻轻放下唐娜的身体,站起身,神情严肃地盯着他,吐出一句:“最近我有说过我爱你吗?”
他一愣,连持枪的手也轻微的抖了一下。这动作让我一身冷汗,吸取教训,下次不要在他持枪的时候表白,万一走火,还没得到回应就命丧黄泉,也太得不偿失了。
“可惜,你是个双手沾满鲜血、残酷无情的家伙。”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继续道,“我决定收回我刚才所说的话。你滚吧。”
他看不出情绪的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我,有些不在状况。我不再理他,四下搜寻了片刻,随便找了件断裂的金属物,给唐娜挖坑。
然后,“呯呯呯”三声,三颗子弹从我脚边擦边而过,子弹的冲击力,激起黄沙飞扬。
我汗湿后背地抬起头,就看见他已经转过身,黑色的风衣因他的动作扬起,旋出决绝无情的弧度。就这么跟大部队走了。
就这么走了?果然心狠手又辣。我愤慨地越挖越大力,我要继续报复他……我要继续报复他……
把唐娜的尸体轻轻搬进去后,我以黄沙覆上,望她入土为安。不觉感叹,世事无常,生命转瞬即逝,是让人用来享受而不是报复的……
也许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一直跟在约什身边的阿尔瓦竟比谁都相信我,知道我跟来了,还悄悄稍人通知我他们的确切地点,好让我重建和他们将军的友谊……
我租了辆吉普车,跟在他们后面。从特拉维夫通往耶路撒冷的高速公路上,有一段是修在约旦河西岸的巴勒斯坦境内,这时公路两边都被高高的铁丝网隔离起来,不远的小山包上,还有以色列士兵的观察哨,也有一些犹太人定居点。
“先生,这里可没有地方住,一到晚上会很冷。”司机看了看天色,好心地提醒我。
一路奔波打探,我终于追到了约什的车,看到他们停在一幢很漂亮的两层别墅前,相比之周围其他完全可以用豪宅来形容,下了车主人立刻来迎,好像很熟稔的样子。
我扫了下四周,不远处还有几幢房屋,想了下还是把钱给司机,让他早点回家。准备下车问问这几户人家是否可以让我借住一宿,明天的事明天再说。追男人追到这份上,我都有点佩服我自己了。
下了车,正向野地里走,就听四里众人一声惊呼,吓得我赶紧站住。
有人跑过来冲我一阵嚷嚷比划,我听不懂希伯莱文,但是听到了“Bomb”、“Bomb”。
好像是说有地雷还没清除。一些在门口玩耍的小孩子们也冲我直喊,周围也纷纷围过来些人。
——怎么办,动还是不动?冷汗一下子冒了出来。
夕阳晕黄的光芒让此刻显得格外静谧,一阵阵寒风在山谷间盘旋不息,刮得脸生疼,使我清醒了不少。无数个念头在脑海中翻腾,却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我的落脚处离大道仅5米左右,来路平坦。
“笨蛋!”倏地一声怒骂,惊得我立刻朝声源望去。
就见约什排开众人,怒气冲冲地朝我走来,每一个跨步,都像是君王莅临般,极具威严与霸气。很好,在临死前我还能欣赏到他的英姿,死而无憾了。
“傻站着干什么!怎么过去的就给我怎么回来!”他紧皱着眉,说话的音调有些不稳。
我抹了抹滚落额际的汗珠:“我忘了怎么过来的了……”刚才光顾着注意四周有哪些人家,鬼知道有地雷区。
“白痴……”他咬牙,双眼像是燃烧着火球。
“关你什么事?”我挑眉朝他冷笑,“你不是让我滚么?我现在是死是活关你什么事?”
“的确。”他一如兽魅的眼神精光一敛,声调也跟着改变,变得阴冷如机械,“我双手沾满鲜血、残酷无情,你的死活关我什么事。”话是这么说,但他却没有离开一步的意思。
“那我真是疯了……”我冷嗤一声,自暴自弃地朝他吼,“我竟然觉得你残酷无情这点也很吸引我。我竟然堕落到不管你是怎么样的人,只想让你做我爱人的地步!”
周围少部分听得懂我话的人都倒吸一口气,我甚至能感觉到,阿尔瓦的抽气声最大。
“你说什么?”他的双眸变得幽深炽烈,缓缓道,“再说一遍。”
“说什么说?”我有些火大,都生死关头了,还矜持什么,“要不要做我爱人,YES or NO?”
“你——”他刚想开口,我立刻打断他。
“你要是敢说NO——”我沉下脸,往脚下的地一指,“我就在这鬼地方跑个几圈,大家一拍两散!”
“这算什么?威胁我?”他眯起眼,那双深邃迷人的眼眸像是具有种奇异的力量,能把人吸入其中。
“是忠告。”兵法上讲,未进步,先看败路。但我现在无非已经自己把后路完全切断了。
……没关系,在自己爱的人面前,我愿意做LOSER。我不在意面子。赢又如何,输又如何?让爱人开心,是我最大的快乐。我这么安慰自己……
接下来发生的事让我猛然一怔,耳边全是我心跳加速地咚咚声——他,他竟然就这样笔直朝我走过来,没有一丝拖沓,一点犹豫。
“你疯了……”我惊呼。周围同样再次传来一声强过一声的抽气声,捂着嘴瞪大眼死死盯着这一幕,好像我们已经在死亡边缘。
“跟着我走。”他站定在我面前,一把拉过我的手,吐出四个字。神情冷静又从容。
“我腿软。”我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知道我此刻眉眼一定全是感动得无以复加的笑意。
“你他妈的……”他恨铁不成钢地推了下我的头,“有时候真觉得你一无是处;花三秒钟在你身上都是浪费时间!……有时候又觉得可以为你一句话奔走千里,真他妈的……”他恨恨地骂,最后还是俯低身子。
我也不客气地跳上他的背,在他耳边笑呵呵地说:“就像伊索的寓言——我们总是给敌人提供毁灭我们自己的工具。”
致8喜欢这个配对,8喜欢将军滴大人们:俺知道俺这文雷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