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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天网易主,李宁成为新一代主人已是铁般事实。
“今天的天气很好,不如我们去逛街散心。”李宁撒娇的从背后环住叶阳的劲项。
“公司还有一大堆文件要我处理。”叶阳不为所动,只是埋首财经报纸中。
将服纸从他手中抽走,“你知不知道,人越来越像是老头了,每天都只会对着一大堆财政报告,这样会不会太浪费光阴。”
被他逗笑,叶阳拉过他揽在怀里,“我是不是老头,昨晚你不是最清楚吗。”
叶阳灼热的气息拂过他的耳背,让李宁感到好像有股电流在背脊窜过。“你是色老头。你不是答应过我带我去欧洲的吗,你的支票什么时候才可以兑现呀。”
“公司才上轨道,还有许多事情要处理,我哪里走得开。”叶阳以手指抚摸着他的头发。
最近,李宁已学会跟他撒娇了,相爱后他才惊觉,自己比想像中更爱李宁,如果自己更早些弄清楚心意,他们就不会浪费那么多时间吧,那么也不会因此为了对方伤心了。
“早知道我就不收购天网,或者干脆把它给卖了,你就不会这么忙,有时间陪我了。”李宁孩子气的嘟着嘴。
“那你当初为什么坚持收购天网?”这个疑问一直搁在他心中,现在便趁机问清楚。
一早预料到他会有此一问,李宁微眯上眼睛,靠在他的肩头上,将原因娓娓道来。
“当初是坚持收购的人是妈。这件事是源于两个女人之间的战争。妈跟范敏原是表姐妹,不过一个是富家的有钱小姐,一个是穷人家的女儿。她们原是感情很好的姐妹,只是因为同时爱上爸而反目成仇。
其实爸应是爱着妈的,但最后他选了范敏而非妈,是因为范敏可以在事业上帮到他。只是即使婚后,爸仍然与妈藕断丝连。范第敏知道后还因此闹出不少事情呢。
总之,在新仇旧恨之下,,妈就暗中计划,一定要从范敏手中抢回爸之外,天网是必不可少的工具。”
“然后李坤终于完全属于她一个人了。”平淡的语气中,让人猜不出他的思绪。
“你似乎不太认同她的做法。”李宁抬眸看向他
“我是局外人,没有立场评价什么,只是,”叶阳小心的选择着词汇,“我觉得,伯母是个很有本事的人,有许多男人都及不上她。”听着叶阳的话,原以为已麻木的痛苦又自胸中复苏。
其实内向,自卑不仅仅是李宁的保护色,实际上,他确实是自卑,那是来自父母及童年阴影所造成的。
正如叶阳对陈秀茹的评价,她是个很有本事的女人,但也是个狠心的母亲。她出身贫苦但可以凭一双手创下今日的骄人成就,她的本领及狠心是重要原因。
在她身上李宁感受不了一点儿的母爱,是为了留住心爱的男人才有李宁的存在,从李宁五岁开始,她就天天提醒他这一点。
在学校的成绩,李宁一定要比范敏的两个儿女优秀,在李坤面前一定要听话乖巧,一定要讨他开心。。。。。。
最令人心寒的是,她明知范敏恨她恨得要死,仍亲手送李宁到那女人身边,要本不理会李宁在那里会受伤怎样的待遇。
在那女人的心中,只有李坤,而他这个儿子,只是可有可无罢了。
多可怕而可怜的女人!
最可悲的是,他是她儿子,身上流着她的血液,更可怕的是他也遗传达了她的执着及无情,对所有人和自己无情,唯独对心爱的男人疯狂的执着。
“宁宁,你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心的事?讲出来或者我可以帮你分担。”淡然中透露在眉宇间的悲哀神情,叶阳已不是第一次见到了。
呆了下,李宁勾起一抹艳丽的笑容以掩饰心底异样,“你是不是认为她太厉害了,也太可怕了。我是她的儿子说不定会得到女孩子的真传,如果你花心,我可人将她的一套用在你身上哟。”
“你舍得?”叶阳低头,吻上你的唇瓣。
“嗯。”李宁两手环上你的项背,热烈的回应着他,两手狡猾的撩动着他的敏感地带。
禁不起他的诱惑,叶阳一把抱起他走向卧室。
“你不是要上班吗?”李宁眨着明亮的双眼笑问。
叶阳的回答则是加快步伐,他一定要让李宁知道,诱惑早上的男人是多可怕的事。
罗马
坐在山顶露天餐厅,李宁闲适的靠进椅背,好整以暇地观赏着,远方的山峦晚霞。
在他软硬兼施下,叶阳还是拔出一星期的时间陪他来到罗马游玩。
“看什么看得这么入神?”件堕着椅子拉动的声响,带着磁性的男音飘进李耳中。收回视线,含笑的黑眸流转至叶阳英俊的脸上。
“这里的空气新鲜,风景都比香港优美,美女也多,我在考虑要不要带个美女回香港。”
叶阳煞有介事的点了下头,“这样呀,你觉得前面那个美女怎样?相貘一流,身材玲珑有致,为人热情奔放,一定会让你回味无穷,怎样,合不合你口味?”
回味无穷?李宁双眼开始冒着火花,“既然她有那么好,你去找她,我不妨碍你们了!”
在叶阳反应过来之前,他霍然起身,气冲冲的走出餐厅。
呆然的望着一阵风离开的背影,“他是皮质醇过高吗?”否则怎会晕么急躁,连他是开玩笑都分不出?
无奈地一笑,拿出钱包正要结帐,“那个笨蛋!”桌上放着李宁的手机,而且他记得李宁身上没带钱包的。付账后,叶阳也匆匆追着李宁离开的方向而去。
“那个混蛋!竟然还不追出来。还在我面前说别的女人漂亮,可恶!”李宁这时完全忘记了,这个话题是他先挑起的。
其实,情人间偶尔像这样吃吃醋,也是情趣的一种。
半小时后,李宁气消的同时,却发现自己身在陌生的环境,站在一熟悉的街头,举目四看都是陌生的人和建筑物,惊慌渐渐染上他的心坎。
李宁是个不太会认路的人,虽然还未到路痴那么严重,但把他放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就等同将他放进迷宫中,要找到路口,还真的要靠过气了。
在身上摸了一会儿,他才忆起,钱都放在叶阳那里了,手机又不知什么时候丢了。
怎么办?
没办法招出租车回酒店,又不懂这里的语言,在街上走了两个小时,仍没回到酒‘店。
拖着沉重的脚步,李宁来到广场的喷水池前,伸手掬了些水饮下,冰凉的清水没入干涩的喉间,浮躁的情绪才稍平静下来。随便找了张空椅子坐下,望着风景如画的四周,随着凉风吹过面颊,三年前的那段从未被他淡忘的记忆;一一自脑海浮现。
那时候他刚刚中学毕业;知道考上香港大学;为了奖励自己;于是他参加了旅行团。其实他很少去旅游;那次跟着旅行团去到祖国内地;游历了许多风景名胜,让他大开眼界。
但这并不是让他那段日子念念不忘的原因。在那时他认识到了叶阳,他是自己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个恋人。
那是他的初恋。只是叶阳到了现在似乎还是认不出他来。
因为有了那段记忆,才可以在明知叶阳不爱自己时,仍然留在他身边,没有放弃。
如果问他,当初为何会爱上叶阳,那大概是因为在他傍徨无助时,他出现并帮助了自己吧。直到现在那时的情形仍历历在目。
那一次也像现在这样,他在山上迷了路,而且还扭伤了脚,后来是叶阳发现了他,还背着他下山。
也许这件事对叶阳来说只是小事,可他却从此记住了叶阳。之后,他总是在不远处偷偷的看着叶阳,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