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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二十年;百分之十一是永久租约。
有上述那样大的租约年期差距,如果短期租约的生产效率是较低的话,会在租金反映出来。然而,根据一九三○、三二及三六年的三次调查,租金的变动与租约的长短年期无关,而一般租期较短的分成(佃农)合约,地主分成所得的租金略高于年期较长的固定租金合约。
(三)庇古的推断,是租耕地的投资比自耕地的为少。中国的实例又是强烈的反证。一九二一至二四及一九三五的两个不同的调查,显示除了房子的价值是自耕地较高之外,其它的耕作投资(包括工具与劳作牲畜)租耕农户与自耕农户大致相同。另一方面,卜凯及其助手的多项调查(一九二一至一九四三),都指出耕作工具与土地投资是租耕合约的重要内容,而地主若多出投资费用,租金会向上调整。那是说,庇古建议的政府要立法干预农作投资,是市场租耕合约的例行项目。想来同期的让庇古大做文章的爱尔兰地主与农民,不会比中国的蠢那么多吧。
(《经济解释》之七十二;卷三第一章完)
第二章:产权结构与合约结构
在卷二我曾经指出,英语socialcost应该译作「社会耗费」而不是「社会成本」。二者的差别不大,而国内译作「社会成本」,不容易改过来,那我就跟国内的吧。另一方面,我把transaction cost译作「交易费用」,而国内译作「交易成本」。这里我认为差别比较大,因为「成本」有生产或与生产有关之意。我坚持「交易费用」的译法比较恰当。看来国内目前是向我坚持的译法改,若干年后,transaction cost会被一致地称为「交易费用」的。
一个思维范畴(paradigm)的形成,要有好几样因素的合并,也要论时来运到。这范畴的存在是任何重要科学发展必需的。思维范畴是指有共同的科学语言及兴趣的题材,促使一群的学者互相影响,把一门学说加以发扬。这观点Thomas Kuhn于一九六二年分析得相当精彩,这里不细说了。要提及的是学术上的一些范畴可以是死胡同,虽然参与者甚众,但搞了好些时日,没有什么值得勒碑志之,到最后溃不成军。三十年代末期兴起的凯恩斯学派,散于七十年代中期;四十年代末期兴起的经济发展学说,败于六十年代末期。马克思的学说,起于十九世纪而终于二十世纪,长达百多年。有执掌政权的人视为至宝的思维范畴,其寿命比较长。算是死胡同的特征,是有终止的一天。
今天经济学盛行的博弈理论,于八十年代初卷土重来,屈指一算二十年矣。是一个思维范畴,也是一门很有趣的学问,但因为不能解释世事,我怀疑这范畴还会再盛行二十年。
第一节:一脉相传的三个范畴
一个科学范畴的兴起不容易,也不可能历久不衰。走进死胡同的有个尽头,但大有用场的在衰落后还是一脉相传,永不止歇,影响跟而来的发展。个人之见,经济学的传统大致是由三个相连的范畴组成的。
第一个范畴是古典经济学(classical economics),其中的主要人物是史密斯(A。 Smith; 1776)、李嘉图(D。 Ricardo; 1817)与米尔(J。 S。 Mill; 1848)。这范畴肯定了人的行为是以自私为出发点,建立了分析资源使用与收入分配的架构。然而,这范畴的主要目的不是解释人的行为,而是对政府的政策提出建议。
第二个范畴是新古典经济学(neoclassical economics),参与者人多势众,中心人物是剑桥的马歇尔(A。 Marshall; 1890)。这范畴引进数学的微积分,把自私处理为在局限条件下争取个人利益极大化,带出了差不多无所不在的边际相等原则(equi…marginalprinciple)。马歇尔与柏拉图(V。 Pareto)当时对解释行为很有兴趣,认为「解释」是经济学的主要用场,但可惜他们对产权没有深入的理解,而又漠视了交易费用。这二者是社会不可或缺的局限条件,任何程度的疏忽都会给解释行为打个大折扣。
第三个相连的范畴是本卷的新制度经济学(neoinstitutional economics)了。这范畴主要是为解释行为而起,重视产权及交易费用这两项局限。问题是,这两项局限的调查、考证、简化,然后以之推出可以被事实验证的假说,非常困难。可以做到,而做得好解释世事如有神助。困难是考查与一个现象有关的这两样局限,动不动要三几年的功夫。这条路我走了四十年,转眼之间已是日暮黄昏。
我认为在七十年代兴起的机会主义分析与八十年代再兴起的博弈理论,主要是因为考查真实世界的交易费用过于困难。知道是有交易费用的存在,但不知其性质及在不同的情况下会怎样转变,新的理论就容易出现了。但因为这些理论漠视了真实世界的局限,可以被事实验证的假说就推不出来。机会主义或博弈理论有新意,言之成理,也有假说,但就是不能验证,因而没有解释力。
今天,新制度经济学有三条路可走。我选走的是考查产权与交易费用的局限,而不走机会主义或博弈理论之途。我走的路没有「新」理论可言,来来去去只有两招:需求定律与局限下取利。重点是局限的考查与处理。
第二节:三个边际相等的量度
让我们回到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有分离的话题上去。我要指出有三个不同的角度来看这两种成本没有分离。最后一个角度是我在一九七八年提出来的——是最简单的角度,所以能把问题看得最清楚。简单的角度能使我们看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效果,增加我们对产权界定与市场运作的认识。
在社会中,一个人的行为往往影响他人。这些影响可能有害或有利,又或者害与利合并一起发生。传统之见,是社会的资源使用若要达到最高社会利益,边际上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要相等。如果交易费用不存在,每个人在局限下争取最高的利益,这二者相等必然可达,这点在卷二我是提及过的。有交易费用,产权的界定与市场的运作会减少私人与社会成本的分离。这后者是上一章关于高斯定律的话题。然而,边际上私人与社会成本相等(没有分离)可以从三个不同的角度看。
第一个角度是庇古的。那是私人的边际产值等于社会的边际成本。以工厂污染邻居为例,这是指工厂产品的边际收入等于工厂本身的边际生产成本加上邻居的边际损害。这个看法是对的,但如果工厂污染邻居而又同时给邻居带来好处——例如节省工人的交通费用——这角度的看法就比较复杂了。
第二个角度是高斯的。那是私人的边际利益等于私人之外的边际损害。以牛吃麦为例,这是指牛吃隔邻的麦在边际上所增加的牛肉价值,等于隔邻的麦在边际上的损失。这看法也没有错,但如果牛对隔邻的影响是良好的——例如隔邻没有麦,而牛粪增加土地的肥沃——这角度就要补充了。
第三个角度是我的。那是私人的边际成本等于社会的总边际收益。以工厂污染为例,这是指工厂的边际生产成本(私人成本)等于工厂本身的产品边际收入减除工厂污染的边际损害,再加上工人在边际上节省的交通费用,等等。那是说,一人做事万人当,一个天衣无缝的社会,是一人做事的边际成本,等于万人(连做事的私人)的总边际收益。
上述的三个不同的边际相等,是指在不考虑交易费用的情况下,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在边际上相等。这三个量度的数字不同,但其实所说的都是同一的结果。然而,因为角度不同,对问题的看法就有深浅之分。我自己喜欢用第三个,因为最简单。在下一节我会示范,以这第三个角度看世界。
一九七八年我发表了《社会成本之谜》(The Myth of Social Cost),详尽地分析了上述的三个边际相等。史德拉(G。 J。 Stigler)读文稿后,来信说我不应该以三个不同的量度来表达同一回事。史德拉是个天才,他的思考方法我怎样也摸不准,更勿论仿效了。奇怪的是,其它天才如高斯、佛利民、艾智仁、赫舒拉发等人的思考我跟进容易,因而容易地采用他们的思考方法。思想是很奇怪的事。我喜欢用不同的角度看世界。
(《经济解释》之七十三)
第三节:市场与非市场处理社会成本问题
上文提到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没有分离的情况,最简单的看法是私人的边际成本等于社会的总边际收益。社会的总边际收益当然包括私人的边际收益,而私人之外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