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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盘,转身看着我笑,“有时间去我那儿看看吧。”
客气话我总是会说的。
他笑笑,将车门打开,放我下去。
我说谢谢。
他说不用谢。
我觉得又有些不了解他了。
这么想,随即又觉得好笑了——为什么要在意是否了解他呢?
他又不是我的谁。
于临安这回来,就没有走,一次他来书屋闲坐,我随口问他什么时候回去。
他愣了一下,才说:“有两个项目在这儿,弄好了再说吧。”
他已经住进了香水榭的房子,听周世程说他不打善于打理自己的生活,请了钟点工来打扫做饭。
我想起于临安很小就一人住,我与他住在一起的时候,也知道他向来善于照顾自己,如今是成年人了,竟然越活越回去。不过这跟我没什么干系,只想想就好。
只是在某一日,我忽然想起来,我如今四十三,他也已经三十岁了。老话说男人三十而立,他显然就是极好的典范。于家现今无论如何也缺不了他,尽管他与于隙荆之间的争夺中,作为毫无血缘关系的继承者之一,于临安并没有讨得太多的便宜。于隙荆在圈得自己的地盘后,也无意更多,于临安自然便可称王称霸了。至少如今的大部分决策需要他来做出。
封建一点的说,这就是鸠占鹊巢,反客为主。
说的好听一点,则是当代新锐。
他三十岁生日那天,我打了电话过去表示一下——我还记得他生日是什么时候。作为每年他也会电话我生日快乐,我便也回礼,姑且就将之看做是礼尚往来。他谢过我那句“生日快乐”,也没有自讨没趣的请我吃个饭,我觉得这样挺好。
真的挺好。
第三十二章 徘徊并非犹豫
我开始考虑交个正经点的男朋友的事情。
这想法源于周世程的取笑。
一次他邀我去喝下午茶,我对这类活动兴致不高,喝了一肚子水,晚饭就什么也吃不下,等到半夜起来,肚子仍然会饿,简直是花钱找罪受,只是他兴致特别高,硬生生拽了我去,一同去的还有高野和于临安,四人围在桌前喝着不知道多少钱但绝对钱少不了的茗茶闲磕口水话。
我只顾着往肚子里灌茶水,对他们的所谓商业机密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当真是信任我了,没有丝毫顾及,怎么过去对我就没这么坦诚。
一顿下午茶,吃的没滋没味,于临安因为有事就先走了,高野也因觉得无聊寻了个理由脱身,等周世程意犹未尽把帐结掉,从茶楼里走出来,他问我与于临安相处的如何。
我皱了下眉毛,还没张口,他又将我打断了,“行了,见你这表情就准没好话。”
我也就省了力气,把嘴闭上了。
等我坐进他车子里,快到我住的地方,他忽然笑话我:“你不跟他好,也不见交男朋友,就算是一夜情恐怕也少吧,”不待我辩解,他继续笑着说:“你这样子,就跟那首歌里唱的似的,怎么唱来着……”他想了想歌词,还真就唱起来,“为什么相爱的人不能够在一起……”他唱歌倒是不难听,这歌我也听过,网络歌曲,我一个店员对此特别钟爱,总是挂在嘴边上哼哼。
我也没说什么,等到了地方,我才开口,“你小瞧我了。”
他的取笑其实无伤大雅,然而仔细想想,也并非毫无道理——我其实并不在意别人如何想,但我在乎自己的想法。
我总不能一辈子都装着那么一人吧,说起来是很丢人的。
然而,我已经是这把年纪了,寻个一夜情对象,只要不太挑剔,也不算特别难,但要寻个男朋友,就不免有些奢侈了。
就连我稍微认识些的几个人里,不是太过饥不择食,就是对伤心往事不能释怀,总是沉浸自我世界中不能自拔——没什么正常的人。有句话是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我并不觉得自己思想奇特,心态也十分平和,C市圈子里的熟人,竟没有一个是平淡生活的。稍微正常点的一个——那姓茶的酒吧老板,也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归期不知,也可能是永无归期了。
我将男朋友这事拿上议程,却难以实现,也并非要做给别人看,是做给我自己看。
我跟于临安那人,注定无缘了。即便是他有心靠近,我也实在怕了他——过去那些事余威尤在,我对他的印象便不能转变成无害单纯。
我想的很清楚。
我仔细留意了很久,仍然无从实施,这事最终也只有搁浅,到了最后,我几乎是笑话自己的,为了别人的一句笑话,至于那么在意么。说着不在意别人怎么看,怎么样也都还是在意的。
等我不再想这件事了,却无意于过去并不相熟的一个人走近了。说来也确实十分凑巧。
姓林的那位朋友,是在酒吧无意中认识的,说不上几句话,只是有一次在路上碰见,他颇有些失魂落魄,我正巧无事,便请他去喝一杯。在酒吧里随便聊聊,两杯酒下肚,他才开始说话,原来今天是他男朋友结婚的日子。
我也是参加过男朋友婚礼的人,也算是明白他的心情,便出口安慰两句,对他来说却不怎么受用,心不在焉的,他长的是很不错的,气质文雅,小我个六七岁,是男人既不太青涩又不过于成熟的大好年龄,也有不少人看上他,只是他来这儿大多是喝酒,倒很少与人出去过夜——想必是跟他那今天结婚的男朋友有关。
不知怎么的,竟让我想起同蒲南分分合合的那几年来。
又喝了几杯,酒精的作用,在这种环境下,总是催情的,只是从最开始,彼此都有些心不在焉,做了两次,味同嚼蜡。我耙了下头发,叼出一根烟来,问他:“抽不抽?”
他伸手接过,点燃后以后却把自己呛得鼻涕一把泪一把,我笑笑,伸手拍拍他的肩膀,“习惯就好,过来人告诉你。”下了床,洗了澡出来,他竟然没走,呆呆靠在床头上,一片茫然的表情,半晌才自顾自的叹息一声:“怎么就这么难。”
我笑了一下,他这才注意到是身处于别人家,多少有些羞赧。
我留他到第二日,他似乎身体不怎么好,第二日竟睡到中午时刻才醒。
他走后,我多少有些怅然若失,就像是看见昨天的自己,那么执着,如今的自己,自然是非常不同了,也是,物是人非沧海桑田,十年过去,不变的东西恐怕只有DNA吧。
自那日以后,我便渐渐与姓林的那个人熟起来,彼此也留了电话号码,偶尔还能通个电话,共同语言越来越多,做爱倒是越来越少。我跟这人身体上没什么契合度,许多习惯却很相近——除去不追求物质这一点,他像极了过去的我。
我对这人说不出来时什么感情,却总觉得有义务开导他。
周世程知道我同他相交较近,仍然取笑我:“我说的话,你听听好,倒不用真的这么在意。”
我还是笑,还是那句话:“你小瞧我了。”
他却笑的十分暧昧,仍然坚信自己的想法。
我不觉得什么,算算时间又将是一年,于临安来C市也快住了半年,一个项目,跟上一年就算是大的了,我想着离他回去也并不远了,多少有些惆怅,但也只是情绪上的伤怀悲秋而已。
被于临安撞见我同那人一起也是非常巧合。
我那天没有回去,跟那人在酒吧坐了一夜,他心情很不好,并且生了病,感冒引发咽炎,一直不停的咳嗽,咳的跟要断气一样。
“怎么不吃药。”我随口问。
他苦笑,“死了才好,干净。”
他话其实不多,并且总是尽量简短。
他这么狼狈,原来是男朋友的太太在他工作的地方当众先是将他羞辱一番,又声泪俱下的求他退出。
我点着烟听,倒是比我可怜——蒲家人自诩高雅,还从来没有做过这种低俗的事情,他们比我害怕丢人。
他虽没说,我也知道,想必工作是丢定了,这个城市如同一个都会,充斥着各种不可避免的高消费,失去工作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
我并非什么热心人,只不过觉得他的遭遇与我过去有那么几分相似——我似乎总不能抗拒这些。于是寻思找个方便的时间,给周世程说说,我并不太了解那人是做什么工作的,但当个小职员也并不是特别难。
我跟那人一同走出酒吧,看见的除去平常宽广马路外,还有站在门口的熟人一位——于临安——我的手还搭在那人肩上,其实我也不过是拍了拍他,让他想开点。
说起来,我从来不善于开导,因生性冷漠,对于不大相干的人